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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捆绑上天堂_作者:李修文-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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倦意袭来,迫使我不得不闭上眼睛,应该是和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没有两样,刚一闭上眼睛就睡着了。做了梦,竟然梦见我和囡囡也在大兴安岭的一个小镇子上住了下来,满山的花丛簇拥着我们的桦皮屋子,距离我们住的地方不远,有一条清可见底的河流,我在那河里下了鱼网,就坐在河边上看书,等着鱼群自行撞上网去,囡囡则躺在两棵白桦树之间的吊床上晒太阳,花丛里飞着的野天鹅和花尾榛鸡早已是她的熟人,飞到吊床上,野天鹅站在左边,花尾榛鸡站在右边;后来又梦见两个人去了那个栽满了樱桃树的镇子,即使在那样的偏远之地,囡囡也还是有办法找到活路,她在镇上的小招待所里做服务员,招待所离我们住的山洞并不远,所以,每次她从招待所回山洞里来的时候,隔了老远我就能听见她唱歌的声音,那时候,她多半是在过河,在河里林立的怪石上跳来跳去,恰似从观音菩萨身边偷跑后误入凡间的侍童。 


睁开眼睛就到了后半夜,竟然是被音乐声弄醒的,一刻之间,我真以为自己已经上了天堂,耳边的音乐就是从正在举行的天庭盛宴里飘出来的,后来一听不是,歌是英文歌,在我的想像里,天堂是有好几处的,说汉语的人有说汉语的天堂,说英文的人有说英文的天堂,我要去的自然是被玉皇大帝管辖的天堂,而不是被耶和华管辖的天堂。 


正惺忪着,突然觉得哪里不对劲,伸出手去缓慢地一触,这才发现自己竟然盖着被子,身体也躺在褥子上,还枕着枕头,我还以为囡囡大着胆子把我背回了我们自己的屋子,全身一激灵,慢慢才看清楚自己仍然置身在精神病院的钟楼里,与此同时,一股我熟悉的护发素的香气在我鼻子边幽幽散着,原来囡囡已经回过我们的小院子里去了,还洗了澡,不用说,被子和褥子都是她抱来的,还有,音乐声是MP3放出来的,两只耳机就塞在我的耳朵里。 


刚才我其实并不是睡着了,是昏迷过去了,要不然,不会连囡囡把我挪到褥子上,再给我盖上被子,我都无从知晓。 

“醒了?”原来囡囡就蜷在我身边,只盖住被子的一角,侧躺着,用手支着头,看着我。我点了点头。 

“啊,你这个人呐,真是崇洋媚外的反动派,叫了半天都叫不醒,连放了好几首歌也叫不醒,一放英文歌就醒了。” 

“……是吗?” 

“当然是的啊,怎么样,不错吧,刚回家拿的新电池,拿了好多,够我们在路上听的了,哎呀真好,明天咱们就可以上路了!”停了停,又说,“别怪我把你弄醒了啊,不知道怎么回事情,生怕你一睡着就再醒不过来了。” 


我当然不怪罪她,感激都来不及呢,其实不光她,即便我自己,临睡之前也有如此预感:只怕一闭眼睛就再也没了睁开的那一天了。心情倒是好了起来,闻着淡淡的护发素的香气,听着恍如隔世的英文歌,又看见身边的囡囡换了新衣服,全身上下一副干干净净的样子,就想打趣几句,叫一声“老婆”或者“小娘子”,“我说小娘子——”一句话还没说完,脑子里的血就又像惊马般横冲直撞了起来,一下子,我的智力全都消散不见,抓着她的手,盯着她看了又看,还是陷入了昏迷之中。 


那时候,我和囡囡都不知道,因为这场昏迷,到了明天早上,我们不但不能坐上长途客车,反而连英文歌也叫不醒我这个崇洋媚外的反动派了;不光如此,即使一个星期之后,我们也照样还是没能离开钟楼——一场昏迷之后,紧接着就是另外一场更深的昏迷。 


元旦那天的早上我是醒过来了一次的。一醒就开始流眼泪,想说句话,却忘记了发音,但我知道是元旦:精神病院的铁门一年四季都是紧闭着的,今天应该是准许病人的家属进来探视的日子。尽管我的知觉已经降到了最低点,但是今天的精神病院比平日里要喧闹出许多来我是能听清楚的。 


囡囡就在我对面盘腿坐着,靠在墙上,低着头编着辫子,没有发现我醒了。是啊,她总要找点什么事情做做吧。我拼命回忆着发音,结果一下子想起了囡囡说过的把一天当四天来过的话,如此算起来,今天就是我和囡囡在一起的第九百八十天了。 


我和囡囡早就说过把每一天都当成元旦一样过,今天元旦倒是来了,我们却只能栖身于如此一隅等候上天的发落。一念及此,眼泪就更加汹涌了,喘息声也更重了。 


“别哭别哭,”囡囡一下子就半跪着扑过来,先擦掉我脸上的眼泪,再拍拍我露在被子外面的肩膀,就像在哄着一个闹夜的孩子,“今天是元旦啊,该高兴点啊。” 


现在,如果说我的脑子里还残存着一丝被称为“下意识”的东西,第一件事情就是听囡囡的话,一切都照着她说的做,听到她说别哭,我立即止住了,甚至想对她笑一笑,可是我根本就没有办法办得到,囡囡低着头看着我,看着看着,哇地一声就哭了,与此同时,把她的脸紧紧地贴在了我脸上,直至紧得不能再紧。 


在前所未有的踏实中,我又昏迷了过去。 

第二次醒过来已经是四天之后,也就是第九百九十六天之后。 

期间我是有知觉的。当囡囡给我喂饭的时候,给我剪指甲的时候,还有把耳机塞在我耳朵里用来唤醒我的时候,把嘴巴凑近了跟我说话的时候,这一切,我其实全都是有知觉的,就是无法向她示意我知道。我还知道一天下来她起码有五次把手伸到我的鼻子前面,看看我的呼吸是不是正常。 


不承认也没办法:囡囡其实是在看我到底还有没有呼吸。 

上天毕竟对我不薄,终是不忍心见我来不及和囡囡说最后一句话就撒手西去,后半夜,在一阵警车声里,我悠悠醒转了,而且,并不觉得有多难受,眼睛说睁开就睁开了,试着动了动手,手也能动起来,一丝狂喜就这么迅疾地掠过了我的身体,就好像两分钟之后我就能在雪地里飞奔了一样。突然,我如遭雷击:莫非此刻就是我临死前的回光返照吗? 


问了也是白问,因为除了勾魂使者再无人能回答,而且,不管勾魂使者给出一个什么样的答案,对我来说已是毫无意义了,这世上再无一样东西是我能把握得了的了。 


罢了罢了,听天由命吧。 

就在我贪婪地张开嘴巴呼吸着空气里的清冽味道之时,我突然想起来囡囡不在我身边,而且,我是在警车声里醒过来的,我大惊失色,爬起来就要去找囡囡,尽管周身都像是在砰然断裂,结果还是从褥子上坐起来了,失声就喊:“囡囡!” 


我的话还未落音,“啊!”囡囡的声音就响了起来,“你醒了吗?太好了——” 

原来她并没有出去,就站在门框边,钟楼的门只开了一条缝,她就斜着身子去看门外的动静,其实是在看我们的小院子里的动静:后半夜里响起的警车声,不用问也知道,自然是冲着我和囡囡来的。 


可是,他们怎么会在这个时候来呢?假如我没记错,他们已足有半个月时间没来过我们的小院子了。 



我来不及去想一想,囡囡就已经扑了过来,像上次我醒过来的时候一样,半跪在我身边,把手放在我的脸上,“你真的醒了啊!”突然想起来我们现在身处的是何境地,压低了声音,“外面来警察了。” 


“知道,”我就像个正在为画家工作的模特儿,端坐着不动,任由囡囡的手一遍遍地抚过了我的眉毛、长着火疖子的颧骨和干枯得脱了皮的嘴唇,又说了一遍,“我知道。” 



“啊,他们肯定发现我们就躲在附近了,都是抱被子来惹的祸,当时也觉得不对劲,后来一想:他们要真是发现我们抱被子走了的话,没准还以为我们出远门逃到别的什么城市去了呢,没想到还是错了。” 


“错了就错了吧,囡囡,没什么可在乎的了。”我说。 

“不,我在乎,你欠我的债还没还完。” 

“……”我又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短暂地沉默了一阵子,她又说,“我欠的是我爸爸妈妈的债。”停了停,“以前常听人说不孝子孙什么的,总觉得离自己好远呐,没想到这么近,我现在就是个不孝子孙,想想他们都觉得可怜,一辈子,生了一个儿子一个女儿,儿子死了,女儿现在也不知道是死是活,你说,他们现在在干什么?” 


“他们——警察,已经到你家里去过了。”退无可退,我干脆实话实说。 

“啊,知道,想也想得到,反正也不敢想,我干脆就不去想了,下辈子再做他们的女儿来赎罪吧,”她低下头去,两手揉着头发,“要是他们下辈子还要我做女儿的话。对了,问你一件事情。” 


“什么?” 

“我想着,除了长生不老,天堂和咱们地上也差不多吧,我是说,像大街啊商场啊什么的应该都是有的吧。” 

“应该是……”我一边说着,一边在心里默念着“天堂”两个字:古往今来,国境以南太阳以西,不知道有多少人谈论过这个虚无的所在,所谓“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所谓“人生代代无穷已,江月年年只相似”。 


“真的吗?”她的眼睛亮起来,就像燃着一束小小的火苗,“真要是那样的话就好了。” 

“怎么了囡囡?”我一把抓住她的手,哪怕她连笑都没笑一下,只是脸色稍微明朗些,我就激动得不知道如何是好。 

“像我这种人,既是不孝子孙,又杀了人,本来是不指望上天堂了的,可是还是舍不得你,不管什么时候都想和你在一起,就连下辈子托生的时候都想和你一起托生,以前说混票去只是瞎说说,现在不同了,现在我是说什么都要去了,你走哪儿我就缠着你到哪儿,别说这辈子,下辈子,就是下十辈子,你都跑不了了。 


“混票进去不是什么难事,是我的长项,反正不想偷票了,在地上当够了小偷,去天堂一定得是干干净净的,要是天堂和咱们地上差不多的话,混票也就不是什么大事了,我还能原谅自己。 


“啊,你就认了吧,跟定你了,你也知道,哪怕你死了,我去自首,判个无期徒刑,最后要是还能放出来,怕是也七老八十了,想再碰上个什么人也碰不上,只能缠你十辈子了;我说过的,现在害怕是害怕,但是也没害怕到多大的地步去,为什么?就因为我已经豁出去了,把这一辈子不当一辈子了,转过来,把十辈子当一辈子,咱们在一起的时间还长着呢。 


“我觉着,你要真是死了,不能再和我一起了,我就当你出了趟远门,要不就当我回了趟娘家,到了该碰上的时候,咱们还能再碰上;至于现在,说什么也不能被他们抓走,你死之前见的最后一个人得是我,说什么也得把你背到那镇子上去,好好活段时间,别忘了,我是地下党,我是刘慧芳!我有预感,你不会就死在这儿,你要可怜可怜我——要是死在这儿我能怎么办啊?要是死在那镇子上,我自己都能给你在樱桃林里把墓挖好,我知道你可怜我,所以你不会就这么死了。” 


断断续续,囡囡说了这么多,警车声不时响起来,她就得不时跑到门口,贴着那条缝往外盯上一阵子。如囡囡所说,警察一定是发现我们的什么蛛丝马迹了,要不然不会突然在夜半三更时找上门来,那天我出来的时候就没有锁门,院子门和房间门都没锁,似乎是有好几个警察进了房间,因为能听见踩在铁皮楼梯上时发出的咣当声响。 


好在那些警察轻易不会想到我们竟然就住在他们的眼皮之下,不,是他们的眼皮之上。恐怕三点钟的样子都有了,警车终于走了,喧闹了一阵子的小院子,还有小院子外面的巷子,渐渐平静下来,囡囡回过头来,对我一吐舌头,声音也稍微大了点:“走啦,都走啦。” 


我真正是把所有不快与忧心都抛掷到了脑后,尽管不知道接下来上天会怎样发落我们,说不定一个小时之后我就又要被昏迷席卷而去,但是现在,囡囡就在我的身边,我又几乎以为自己明天早上就能和囡囡一起坐上长途客车了,一个劲地盯着站在门口的囡囡看,就像她背后便是阳光下的樱桃林。 


这就够了。 

“没问题吧?”穿过墙洞,手抓着手,踩在那条只有一本书宽的路上一起往前挪,终于没有掉进东湖里去,猫着腰,没有往我们的小院子背后的池塘那边走过去,而是径直向前,上了环湖公路,其实不是上了公路,是在公路右边的沟渠里走着,沟里的水虽然不深,毕竟还是深一脚浅一脚。走了一会儿,囡囡回过头来问我,“吃得消吧?” 


“没问题,”我喘了一口气告诉她,“吃得消。” 

“嗯,”她伸手一刮我的鼻子,“好孩子,哈。” 

元月八号,凌晨三点,上天终于可怜了我,眷顾了我,在三天时断时续的昏迷之后,黄昏的时候,我终于又可以像三天之前那样和囡囡聊上几句了。而且,天黑之后,没要囡囡的搀扶,我自己出门去小便了一次,回钟楼里去的那几步路上,我突然兴奋得几乎要大喊大叫:时隔如此长的时间之后,我竟然又可以站起来走路了。 


我生怕夜长梦多,一进钟楼,就和囡囡说今天晚上就走。一开始,囡囡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因为我出门小便的时候她正好睡着了,一见我竟然好好地站在她面前,她简直被吓呆了,半跪着扑到我跟前,一遍遍地摸着我的腿。 


这才有了猫着腰走在沟渠里的此刻。 

即便地下的阎罗殿里派来的使者拿刀砍我,拿棍子砸我,这一天也将永存于我身体里的最隐秘之处:这一天是元月八号,按照囡囡的时间表,是第一千零九天,我们走在回我们的小院子里去的路上,之后,我们要坐出租车去汽车站,天一亮,我们就要坐上去那小镇子的第一班长途客车,一路上我们会遇见轰鸣的拖拉机和白雪皑皑的桃园,自然还有在电线杆上蹦蹦跳跳着的麻雀。 


本来是不用再回我们的小院子里去的,该带的东西差不多都带在身上了,我们只需站在环湖公路上等出租车即可,虽然可能会等上很长时间,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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