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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唐朝女屌丝-第27章

小说: 唐朝女屌丝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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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又不傻,当然不希望有这样的结果。情到浓时,唐小朵已经完全失控了,人类已经没办法阻止她了!
“听我说,咱们好好地演一场戏,把这些家伙统统吓跑,或许他们还有救。”孙子良附在唐小朵的耳边窃窃私语,把具体的计划用极快的语速讲述了一遍。
我擦嘞!太油菜了!身边的这些家伙智商大幅度提高啊,肯定是受到自己的辐射。
按照计划,两人来到一个不大的土丘上,唐小朵站在土丘的顶端,用一块白布遮到眼睛,面纱一样,骤然声音响起:“孽畜,休要再危害人间!”
那些打着火把风风火火搜查的人听到后,全部抬头张望,看到了一个胖胖的蒙着面纱的女人,所有人都觉得诡异,刚才的声音明明是男人啊!
当所有人意识到这个问题之后,唐小朵张开嘴巴,声音继续响起来:“朱富贵,你这孽畜,还不快快现出原形!作为天下最贱最不要脸的太监畜生,你竟然私自下凡,作恶多端,危害人间!观音大士命我前来将你收服,有什么没放完的屁,速速放来!”
双簧有木有!不是一般的油菜花有木有!唐小朵张嘴,孙子良说话,配合的天衣无缝,两人都被这神一般的配合活生生地感动了。
“什么?朱富贵是最贱最不要脸的畜生?”“原来是妖孽啊!”“快跑啊,万一现出原形我们就完啦!”……群众中发出了各种惊呼,伴随着惊呼声,朱富贵身边的这些雇来的家伙跑得一个不剩,只留下他一个呆愣愣地站着。
月光下,朱富贵一脸冷笑,好一会儿才“啪啪啪”地鼓掌,颇具讽刺口气地说:“唐小朵,恐怕整个大唐也只有你能想出这种招数!今天没能杀掉你,是你的走运,希望你的运气永远都这么好,记住,你让我们朱家丢掉的脸面,我要你用无数的鲜血来偿还!”
最了解你的人就是你的敌人!这句话简直就说神了!唐小朵一方面憎恨他曾那样地对自己,又惋惜如果不是他的劣根性,两个人甚至有可能成为莫逆之交,知己,铁哥们!可惜了,这么一个本来能成为好朋友的敌人。
唐小朵没有再张嘴,孙子良也没有再说话,两个人并肩而立,看着朱富贵落寞的背影,渐行渐远,终于消失不见。
秦大宝和赶马人还被捆绑着躺在地上。唐小朵刚才还有些心软的势头,看到两人被捆绑的模样,一股千年不变的杀气立马升腾起来,像一团黑雾笼罩了她的身体。朱富贵,你还好意思向我发狠,老娘永远忘不了被你捆绑成那熊样差点遭到强暴的模样,必须孜孜不倦地恨下去啊!
把两个人解开之后,唐小朵半蹲下来,酝酿了一下情绪,双手抱头,痛哭失声:“马老板,大宝,对不起,是我连累了你们!差点就把你们害死了!”
“起来吧,如果不是你,我们恐怕命都没了呢,这不能怪你,只能怪那厮太冷血无情乱杀无辜了!马匹死了一些,但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拉到长安市区卖了赔钱不多,唐小姐不必自责了!”马老板上来把她拉起来,满脸慈祥笑着说道。
“对啊,只要人没事,钱没了还可以再挣!只要人活着,其他的一切没了都没啥事!”秦大宝的口号更是给力,用在中国那段特殊时期,能和“人都多大产,地有多大胆”相媲美了。
现在想继续睡觉是不可能的了,帐篷神马的都被烧毁,马匹损失了一些,眼下之计就是赶路了。一番整理收拾,东边的天空已经开始发亮,大致也就凌晨四五点。
唐小朵仍旧骑着那匹已经产生骑出了感情的马,一边走一边抚摸着它的耳朵和脑门,别提有多失落了。
初来唐朝的新鲜感统统消失了。初来乍到之时还希望能够成为一个名门望族大家闺秀,命不好,那小家碧玉也行啊,但是倒头来仍旧是矮挫穷丑黑的苦逼吊丝,只不过唐朝人民对吊丝有种特殊的热爱,这才能够顺顺利利存活下来。后来想着实在不行那就种田吧,像其他的种田文中的猪脚们一样,但是就几亩薄田,没有时空戒指啥的奇遇,是不可能种出来大名堂的。遇到李白杜甫吧,这些家伙现在还都没有成大器,李白更是薄情负心汉一枚!遇到西游记中的唐僧吧,又是个恬不知耻乱偷东西犯女色的花花妖僧……好不容易碰到一次李世民,还被他的玉佩搞得差点丢了命!但现在不还是好好地活下来了吗?
敢问路在何方?路在脚下!
唐小朵开始渐渐领悟到一些生活的真谛,路是自己一步步走出来的!回到二十一世纪的中国之前,不知道还要经历多少的艰难困苦,都要像《士兵突击》里的许三多那样不抛弃不放弃!和自己身边的这些朋友亲人同甘共苦不离不弃!
做一个合格的吊丝,就应该像《海贼王》里的路飞和《火影忍者》中的鸣人一样,无论多大的灾难危险,总有一颗乐观积极向上的心,总能为了保护身边的人,为了心中的执念尽最大的努力去战斗,不惜牺牲宝贵的性命!
嗷呜……忽然周围源源不断地响起了狼嚎。
天色还有些昏暗,几个人发现周围全部都是红色如宝石一样的发光体。
狼眼!娘希匹的,被包围了,刚刚打起精神说要好好活下去,不会那么快就成为这群家伙的腹中餐吧?有木有搞错啊!
唐小朵长叹一声,随口骂了一句“法克”。


第六十二章:屌丝,不只是一面!
更新时间2012516 8:46:16  字数:2153

 如果是一个灰太狼,平底锅就可以解决了,但冒出这么一大群灰太狼,别说没有平底锅,就是有,现在这种情况下也不够用啊!
现在真是没辙了,莫不成只能白白等死?这种关键时刻,应该相信自己,相信伙伴!
“兄弟们,你们有什么办法吗?”唐小朵满脸笑容,一副不死不休的神情。
“没有!”几个人商量好似的异口同声回答。
那好!老娘大唐吊丝的路子就走到今天啦!不过死前有话要说(注:这句话后来成为吊丝们的奋斗口号和座右铭),唐小朵抬头望天,有种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的忧伤感,她用平和充斥着沧桑的语气说道:
“吊丝!
简简单单的两个字,
但却承载着世界上最丰富的涵义!
他们既居安思危,又目光长远,
拼死拼活把握现在,
更以超人的智慧预见未来!
他们能够卧薪尝胆,也能激昂慷慨,
面对挑战从容不迫,
为心中的执念和理想奋斗不息!
他们穷时独善其身,富时兼济天下,
不为个人利益而动,
一心为天下苍生谋取福利!
他们铁胆雄心,侠骨柔情
有自知之明,
懂得品味生活中的点点滴滴!
我至死不渝地相信,正是吊丝们的多愁善感和优秀
让他们为人类的每一个角色进行了完美的诠释!
用平凡的身躯开创一番番傲人的成就
这就是吊丝!不止一面的吊丝!
值得我们致敬的真吊丝!
吊丝万岁!”
说完之后,她还长长地叹了口气,对孙子良说,“子良,如果我死了,你没死,告诉我爹妈,还有小红白雪,我爱他们,很爱很爱的那种!”
此时的孙子良、大宝和马老板经过唐小朵吊丝论的洗礼,已经暂时忘却了恐惧,用崇拜的眼神望着她。
唉,不要崇拜姐,姐只是一个赤裸裸的传说!如果以后有人问起姐是怎么死的,告诉他们,姐是站着死的,没有倒下!
“放心吧,小朵,我们不会让你死的!”秦大宝的终于做出了宣誓。
你妹啊,最先死的肯定是我唐某人,打个最简单的比方,这些红眼狼现在就是一个个提着杀猪刀的屠夫,而我们四个是猪圈里待宰的猪猪们,如果我是屠夫,肯定也第一个宰了自己!为毛?当然是因为老娘最胖啦!
要不然世界上就不会存在“人怕出名猪怕壮”的名句了!唐小朵心中波涛汹涌,这个时候,看来先死后死都无所谓了,除非这些家伙撑着吃不下去了,还可能有条生路。
“兄弟们,你们保重,我先去了!”说完之后,唐小朵策马扬鞭,冲向前面这些灰太狼的同胞们。老娘长得胖,可以先喂喂它们,说不定吃饱了,你们还能活下去。连她自己都觉得这个时候的自己还有魅力,简直就是世界上最有魅力的吊丝!后来人们心中的小朵也是非常帅潇洒的,有诗为证:
生当作吊丝,死也不狗熊。至今思小朵,狼群也冲锋。
“不要啊!”孙子良大惊失色,怎么能让一个美女帮咱大老爷们挡着,“兄弟们,冲啊,掩护小朵,突围!”
这口号,这气势,顿时变成了穿越火线有木有!唐小朵变成了冲锋队员敢死队长有木有!
狼!不愧是团队合作的狼,相当默契,看到几个人的冲锋和大喊,这些红红的眼睛形成的包围圈进一步缩小,仿佛就是一个个训练有素的职业军人!
离狼群越来越紧,唐小朵胯下的马由于恐惧放慢了速度,后来站住说什么都不愿意走,只是一个劲儿地抬蹄嘶鸣。
好吧,马儿,不强求你!唐小朵纵身下马,像一个冲向木瓶的保龄球,奋不顾身地冲向狼群。天空开始渐渐亮了,离得近了,才发现误会灰太狼了,这些狼并不是普通的灰狼,而是浑身白毛如雪一样的狼。如果没猜错的活,应该就是雪狼吧。
“子良,长安地区以前有狼出没过吗?”她朝后喊。
“没有,以前从来没见过,只是听前辈们说过。”秦大宝抢答。
那就没错了,本来生活在山上的雪狼,由于气候的原因冰雪的融化,只能迁徙到其他地方,如果没猜错的话,这群雪狼是迁徙途中,恰巧碰到了马队。
上演一幕活生生的饿狼传说吗?唐小朵继续奔跑,越是离得近,她越是不害怕,有种破罐子破摔,早死早超生的爽快感。反倒是那些雪狼,竟然一点点在后退,并且迅速将其中一匹看起来更大高大威猛帅气的雪狼围起来。
酱紫啊,原来是想保护头狼,和那匹头狼四目相对的时候,唐小朵有种下辈子也要做狼的感觉,太帅了,太团结了,太给力了!哪像人啊,各种麻烦纠结歧视冷血无情感冒发烧流鼻涕……
看着唐小朵一步步靠近,头狼仰天长啸。
不好!发动总攻了!这应该就是命令和冲锋的号角吧。
再见唐朝!
唐小朵紧紧闭上眼睛,抬头露出脖子衣服,一副引颈就戮的姿势,在我的脖子上狠狠地要下去吧。你们要是吸血鬼就好了,那样我也能变成吸血鬼,可惜你们是既要喝血又要吃人啃骨头的狼啊。
孙子良秦大宝他们并没有再跟上来,因为他们发现,这些狼听到头狼的长啸后都退去了,向四周散开,只剩下一匹,就是那更加高大威猛的头狼,身躯都能赶上一头驴了。
他们永远不可能忘记这一幕:头狼迈着优雅的步伐,走到唐小朵的面前,伸出舌头在她脸上轻轻舔了一下,好像一个甜蜜的吻。后面就有点重口味了,那白狼抬腿对着她的脚撒了一泡长长的尿。
闭着眼睛的唐小朵脸上被湿湿的舌头舔了一下,预感到大难临头了,忽然一阵水声从脚下传来,她忽地睁开眼吓了一跳,这高大的头狼竟然在自己的叫上撒尿,心里苦笑,老娘的脚啥时候变成你的尿罐子了!
再看看四周,血狼们都跑了,只剩下这一个,唐小朵也放松了警惕,伸出手在它雪白的毛上抚摸,这家伙竟然跟狗一样躺下露出肚皮,很享受的样子。
神奇了啊!竟然遇到这种聊斋里才会出现的奇遇!
姐以后不想着种田了,养狼好了!当然只是想想。
唐小朵继续给它的肚皮搔痒,这家伙就小宠物一样各种打滚、小声嗷呜卖萌啊!


第六十三章:美女与野兽!
更新时间2012516 14:36:05  字数:2134

 奇遇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唐小朵果断领着这匹杀生丸变身后模样的白狼进城了,不是牵着不是赶着,而是骑着。你也别说,驮着唐小朵一百多斤的肉身,这雪狼竟然能够迈出轻盈的步伐,不累不喘的,瞬间有种得到神兽的感觉有木有!变成了宫崎骏笔下的幽灵公主有没有!只是咱是穿越历史时空,不是修真奇幻,纯属巧合啊,唐小朵心想,就当做是一只宠物狗吧。
美女与野兽啊!尽管已经非常低调,但唐小朵一行仍旧遭到了空前的围观,各种指指点点评头论足,各种恶意或善意的揣度,有人认为他们一行人是卖艺的,还有人认为是祸害人间的妖怪等等。
除了亲眼目睹过收服的秦大宝三人,有一个问题令大家疑惑不解,到底是美女征服了野兽,还是野兽征服了美女?这个问题其实唐小朵早就想过了,但是自从看了神雕侠侣,才知道年龄不成问题;看了断背山,性别也构不成问题;看了金刚,知道物种也不是问题;看了人鬼情未了,死活都不是问题。总而言之,什么都不成问题,谁征服的谁压根就不是问题!
“小朵,要不我们换条路走吧,领着一匹狼太招摇了。”孙子良勤勤恳恳,献计献策。
“就走大路!一是可以防止被烧杀抢掠,二是让这些愚蠢的人类见识一下,人和动物是可以和谐相处的,不一定非要用暴力来解决!三来嘛,出出风头增加点粉丝总不是坏事。”唐小朵扭头有点自豪地说。
你们投射过来异样的眼神,羡慕也好,惊诧也罢,并不能是俺的脸颊羞红,因为使俺脸颊羞红的不是你们异样的眼神,而是俺胯下的这匹白狼!她想到了被唐僧抢走的白马,当然还有李世民说的要送给自己的白银狮子!以后见了这两货一定得全部讨回公道!
赶路的第二天了,走出了漫山遍野的地方,已经正式进入了长安地区的腹地,无论走到哪里都是人来人往,至少不会被拦路抢劫了,几个人都为这个情形而庆幸不已,终于快要达到目的地。
诸多围观的人群中。几个高矮胖瘦各异的男子交头接耳,小声嘟囔着。
“老大,你说这匹狼罕见,那这张狼皮能卖多少钱?”
“多少钱?”那老大竟然是个年轻书生模样的男子,一脸清秀文气,如果不是从收下口中叫出,还真没有人看出来他是个黑社会老大。“至少得这个数!”他歪着嘴角,伸出食指和中指,形成“V”字。
“二十两!”瘦子睁大眼睛说道。
“傻×!头发长见识短!我看肯定不值这个价!二百两还差不多!”另外一个光头胖子满脸鄙夷地对瘦子说道。
“还老大的意思,我觉得二百两太少,应该是白银两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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