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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他却爱着一个闷蛋f-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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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板,我要提前预支工资。”
  “什,什么……”
  “一辈子给我做煎饼。”
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二 意外,这个是个意外

  
  九重天,小自在天。
  长袍红如血,青丝三千白,倚在古树枝桠上,红与白相互交缠,兀自风流。偏那一个人,却是将那谪仙般的气质毁了大半。握着玉白酒杯,仰头就开始豪饮,从微醺到酩酊,溢出了暗红的酒液,顺着光滑的下巴流入了脖颈里。
  抹了抹嘴角的酒汁,那人睁开眼,眼里泛着淡淡的红光。从树上跳下来,甩开了手里的空酒杯,男子站在树下,摇摇晃晃,身后的衣摆随风荡起。
  寂寞啊。
  天上百年,无非是百年寂寞。
  撑着树身,霖夜火想起了那日摇光仙君的话。
  听说凡间那十里长河,只一豆灯火,倒是美极。
  敛去眸子里的晃动,霖夜火细长的眸子里满是戏谑。而后居然一个闪身,化作了一只火凤,往无边境坠去。过了这万里无云,就能见到那一世嗔痴怨怒怜的凡尘了。
  天上一天,地下百年。放在往日,这不过是霖夜火下一盘棋,听一首曲的时间,可现在已经在人间四百年了。这四百年里,霖夜火见过无数人,男人,女人,痴儿,烈女,最后全都成了过往云烟。
  如佛偈,人生有几苦,生老病死,爱别离,怨憎会,求不得。在这些苦海中翻转沉浮,却迟迟不能靠岸,意为苦海无边。
  不过霖夜火却记住了一个人。
  一个道人。
  奇怪的道人。
  天欲雨,乌云阵阵,霖夜火还是一身红衣,站在古老的榕树下。不一会儿,雨开始噼里啪啦下起来,榕树的华盖几乎是遮天蔽日,却仍旧有雨丝儿飘下来,端得是无边春雨细如愁。
  抬眼前是一座暗白的石桥,青石路上的人们以手遮雨,纷纷跑开,脚下溅出了点点水圈。于是再一须臾,桥上只剩下一个人,一身青色的道袍,撑一把油纸伞,雨水顺着笔直的伞骨划开。
  一桥烟雨一伞开。
  霖夜火看着他英俊的脸庞,眼角微微一挑。
  有他这样的神仙想下凡,便有那人这样的凡人想成仙。
  这人叫邹良,至少这一世是叫这个名字。明明是一介凡人,却一直想着修道入仙,明明是比谁都无情无心的人,却口口声声道法无边,普济苍生。
  嗤,真是可笑。
  霖夜火从树下走出来,不一会儿,雨水就打湿了他的鬓发,雪白的长发贴在脸颊上,让他的脸庞看上去更加莹白,如同上好的白璧。
  一人在桥上,一人在桥下。
  一人在看着,一人却在笑着。
  霖夜火踩着水声,慢慢踱到了他面前,“喂,道人,你为何不给我撑伞?”
  邹良依旧面无表情,“你心中无雨,不需伞。”
  嗤地一笑,霖夜火靠到他的耳边,低声呢喃,“那你心中无道,如何修道?”
  邹良墨黑的眸子里闪过一丝光,转瞬即逝。想了想,邹良伸出伞,盖过了霖夜火的头顶,“我修的便是无情道。”
  将手抵住了唇,霖夜火一双凤眸笑得眯起,“好一个无情道,好一个假道人……”
  话说完,霖夜火将手一挥,邹良手中的伞柄落下,油纸伞翻过了桥栏,落在了湖中,被雨水打得渐渐湿透。
  “道人,你敢不敢同我论论道…”
  古老的榕树上,枝桠蔓蔓张开,已然独木成林。只是在那树顶上的枝桠上,不知何时多了两个交缠的身影,一青一红,显得隐隐绰绰。
  拨开了浓密的树冠,只见霖夜火的红衣已经褪到了手肘处,露出了雪白的上身,漂亮的蝴蝶骨展翅欲飞。邹良盘腿坐在那里,任由霖夜火跪在自己腿上,依旧古井无波。
  拉住了他的一只手,霖夜火领着他抚上了自己的后背,雪白的背上竟隐隐透出了一只火红的凤凰。凤尾,凤翎,凤冠,一一拂过,霖夜火眼里的红色越来越浓,宛如一朵胜放的佛莲。
  “这画,如何…”
  邹良感受着指尖灼热的温度,十指连心,连带着心口也开始发烫。
  放开他的手,改为环住自己的腰,霖夜火搂住邹良的脖子,开始在他的脖颈处咬噬起来。手穿入了他的衣内,一直向下摸索,摸到了一处滚烫,霖夜火不禁轻笑出声。
  放在邹良耳边,不啻于平地惊雷。
  手一把握住了霖夜火纤瘦的腰身,邹良还没有动作,却听见耳边一句嘲讽。
  “道人,这就方寸大乱了吗。”
  一句话,让邹良心中的业火灭得干干净净,原本黑透的眸子也渐渐找回清明。收回手,双手合十,邹良闭起眼,开始默念法华经。
  霖夜火依旧是跪在他的腿上,看着他薄唇上下轻启的样子,伸出纤长的手指,调皮地阻拦起来。画着邹良的唇线,若有若无地叹了口气。窄唇,线利,天生的薄情。
  手指慢慢伸了进去,在唇齿间,找到了软热的舌尖,一下子按住。待邹良念经的声音停住后,霖夜火又将手指慢慢抽回来,放回了唇上。
  凑上前,霖夜火就着这样的姿势,轻轻舔着自己的指节,不经意间扫到了邹良的唇,如隔靴搔痒般,只两三下,又直起身。
  霖夜火舔了舔唇角,像是尝到了什么美味一样,“道人,味道不错。”
  如此风景,却可惜邹良丝毫不为所动,他心中已经凉去了大半,如夜半井中月,只一点涟漪,而后再无旁他。
  如此下去,这劫应当就要过去了。
  可霖夜火哪有那么容易放过他,伸开跪起的腿,勾住了邹良的腰身,霖夜火一把清越的嗓子,如今却如同施咒般,说道,“呆子,睁睁眼。”
  邹良张开眼,只见到霖夜火一眼的迷离,脸上满满都是潮红和情动。
  “呆子,我喜欢你。”
  只一句,天旋地转。
  邹良感觉自己嗓子里冒出一口甜腥,硬是压了下去。气府里气血翻涌,几乎就要破观而出,可是邹良如今都顾不得了。
  这个人,不知何时出现的这个人,他说了什么。
  对了,喜欢。
  他说了喜欢。
  我。
  即使再不愿意承认,邹良已经清楚地知道,自己已经难逃一劫。
  长长地叹了口气,邹良终于放弃般,搂住了霖夜火的肩,拥入了怀中。
  “你为何,不能度我。”
  却让我,坠入这苦海无边。
  拥着怀里微凉的身子,邹良痴迷般吻着他的肩窝,轻而虔诚。
  可眨眼间,怀里却一空,霖夜火赤足站起来,雪白的脚踝踹开了邹良挽留的掌心。
  拉着散乱的红衣,一头白发落在霖夜火胸前,看上去就像是冰雪做成的一个人。
  “呆子,说说而已,你怎么就信了。”
  霖夜火跳到了稍稍低矮的那一根枝,半侧过身,只见高处的邹良已然走火入魔,一口鲜血喷了出来,染红了道袍。
  嘴角露出了一个凉薄的笑容,霖夜火叹息般说了句。
  “我若是度了你,谁又来度我。”
  话了,跳下了树,不见。
  邹良痴痴地坐在树上,望着沾满血的道袍,怔了。
  一怔,不知多少华年。
  谁也不知道那古树上发生了什么,只是等邹良再回到道馆的时候,满头的青丝已成华发。从前他的眼里是无波无澜,而现在则是万年冰封。
  好一个无情道,若不能先绝情,又何来的无情。
  当真谢你无情。
  后来的年岁里,邹良成了执棋人,人间纷繁是一盘棋,他却已经超然物外。
  不知道过了多少年,连邹良也记不清自己年纪的时候,他就这么走走停停,却走到了一处极东的村落里。坐在树下,邹良盘起腿,开始背诵起烂熟于心的心经。
  感觉周围一阵轻唤,邹良睁开眼,只见一个花甲之年的老叟站在自己面前,恭敬地朝自己行礼。
  “道长,我,有东西要交予你。”
  将信将疑地展开他递过的画轴,邹良唰地打开,顿时一怔。
  画中人,是他,也是他。
  一青一红的两人,背对背坐在那颗树上,画中人的音容笑貌,都分毫不差。而画轴里,正静静放着一根凤翎,金光闪闪。
  “人呢!画它的人呢!”
  这是这么多年来,邹良第一次失态,眼角通红。
  老叟指了指画中的霖夜火,“是恩公交予我的,只说见到画中另一个人的时候,再交给你。我从垂髫等到了古稀,还以为再完成不了这件事了……”
  死死望着画中人,邹良低低地说,“他怎么知道我回来,他如何知道!”
  老叟摇摇头,“我,不知。”
  摆了摆手,邹良无心再问,将画卷收起,转身离开。
  又是雨天。
  山洞里,却是另一个世界。
  大雪纷飞。
  邹良看着那幅画,一直看,一直看,几乎看得画中人都活过来一样。画里的两个人,还是同那日一样,一幕一幕地上演着,从无情,到动情,到绝情。
  他看到自己被染红的衣袍,也第一次见到霖夜火缓缓流下的泪滴。
  一瞬间,撕心裂肺。
  他听不见外面的春风夏雨,秋收冬藏,只是一直在看。
  日升月落,斗转星移,山洞门前不知何时已经长满了杂草。从草中伸出一只手,胡乱拨开,邹良慢慢走了出来,接着猛地倒在了地上。
  他看到了一个长长的故事,漫长而无望。
  那日,他不过是坐在墙头睡觉,却见到墙下跑来了一只受伤的孤狼,倾盆大雨,合着它伤口里的血水留下来。但它却依然昂着头,从未低下。
  于是,他折了百年的道行,化成了一颗巨大的榕树,为它遮风避雨。孤狼依靠在树下,饿了以果子果腹,渴了便咬开树皮吮吸汁液。这样的日子不知道过了多久,孤狼仍旧是离开了。
  它不甘心如此。
  然后,它死在了荒山上,被猎户开膛破肚。
  再后来,等他耗完了百年的时间去寻找,那孤狼已经变成了一个剑客。他的人就如同一把剑,长虹贯日。于是他就想啊,这辈子,就离这狼近一些吧。
  于是,他又折损了百年,变成了孤狼手里的一把剑,一把所向披靡的剑。只可惜,这把利剑终究有配不上剑客的时候,等到剑身有了裂痕后,孤狼抛弃了旧剑,去寻找下一把宝器。
  然后啊,他再也不甘心了,他花了所有的道行,终于变成了一个人。他与孤狼青梅竹马,有一青竹舍,再一方园,日子平淡却也踏实。每每他开始闹脾气的时候,孤狼就会很无奈地看着他,说他就像只火作成的凤凰,总是要一飞冲天的。
  孤狼还在后院中种了一片梧桐树,种下的时候,还笑着说。
  此日亲手种下梧桐,待雏凤归来,凤栖梧桐。
  可是没有等到那树长成的时候,孤狼却将雏凤献给了上皇。孤狼背负着血海深仇,而雏凤,却再无法归去,永远埋在了那皇宫之中。
  最后了,到了这第四百年,他已然是风前灯火之象。这一辈子,他想,既然天上已经容不下我,那我就为你永坠阎罗吧。
  只可惜,我度了你修成无情道,谁又来度我的无果情呢。
  踉踉跄跄地离开,霖夜火来到了一个极东的地方,他知道,邹良终有一天会来这里的。油尽灯枯前,他画了一幅画,搁下笔的时候,元神俱灭。
  只留下一根凤翎,供稚子捡起,静候良人归。
  用力捏着卷轴,邹良猛地咳嗽了一声,用力咯出一口血。仰头看着山河日月,邹良轻轻笑起来,而后越笑越大,响彻云扉。漫天的神佛,你们怎么能做到如此,怎么会做到如此!
  错了,错了,全都错了。
  凤凰仙君入了凡尘,贪狼星君怎么能不陪你同入。你为他化作古树,我便是你身后依靠的长墙;你为他削骨为剑,我便为你化皮为鞘;待我成一朝天子,迎来了你的嫁鸾,却只见你鼻息冰凉,红衣似血。
  我化去一身修为,求来这一世相守,只为与你不再错过。可最后,你度了我,也灭了我。
  躺在山顶上,邹良闭上眼,手里的凤翎渐渐成了火,燃烧起了他身上的青衣。火光点点,终究是吹散在半空里,消失不见。
  沉酣一梦终需醒,冤孽偿清好散场。
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三 十年

  
  “霖处,文件放到您桌上了,就等您签字了。”
  霖夜火脱下了外套,朝秘书点点头,“好,下班之前我就送给你。”
  秘书应了一声,礼貌地退了出去。
  打开茶杯,里面已经泡好了浓茶,淡淡的茶香一下子钻入了鼻尖里,让早晨的那一点点困顿都消除得差不多了。霖夜火打开桌上的文件,一边端起杯子,浅浅地喝了一口。
  在步入三十代前半段的时候,霖夜火从扫黄打非办中搬了出来,正式拥有了一个单门独户的办公室,职位也翻了个身,成了处长。这处长的职位也就是个闲职,要是按照庞煜的话来说,那不过是从室花变成了处花,没差。
  每天听着人家左一个霖处,右一个霖处,倒是让霖夜火心里美滋滋的。能不能美到多吃碗饭他不知道,反正工资拿得是比从前厚了不少。
  提到庞小龙王,倒是最让人意外的一个了。人家现在是事业爱情双丰收,自己在外面弄了广告公司,靠着从前那些狐朋狗友,加上自己几分小聪明,到真的成了日进斗金,赚得比他这个小职员多多了。按照庞煜的原话说,他就没有搞政治的脑子,还不如多攒点银子,给他家小馒头喂得白白胖胖。
  想想,霖夜火也有些怅然,一眨眼就快十年了。
  想想十年前,他和老闷刚刚在一起的时候,虽说不是什么痴男怨女,那也是黏黏糊糊,分开几天心里都和猫挠了似的。家里所有东西都是两人份的,牙刷都是一个款式,他用蓝的,老闷用黑的,插在马克杯里,放在第二格浴架上。
  之前兴致来了,两人还买过情侣款的睡衣,只差了半码。两人穿着站在镜子前,几乎都分不出差别来。
  每天早晨,老闷都会早早地起来准备早点,然后从床上把他拖起来,推着自己到浴室里洗刷。他最喜欢吃甜心的荷包蛋,老闷则是最简单的水煮蛋,配上一杯豆浆,一边吃,一边说着昨晚看的球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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