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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许君一生-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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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世上有很多事,不是不想,而是不能。有些事,不是你想忘就能忘。他现在一口一个“你给我老实地在北京呆着,别老想着跑”,我听着,竟也隐隐的高兴。
  我想他应该是喜欢我的。
  但是我们不能在一起了。
  很多往事,纷纷扰扰,每一件都不致命,却能把我小心翼翼积攒起来的哪一点温情全部葬送掉。
  谁都会说,得过且过,难得糊涂,能忍就忍,反正又不会死人。
  可是,在你被蚊子咬得满身是包的时候,如果一个人对你说:蚊子咬你也没什么要紧,反正只吸你一点血,你又不会死,所以你不用理会蚊子,该干什么干什么。听着有理,你做得到吗?
  过去的事,是无数只张狂的蚊子,最痛苦的时间已经过去,现在我只剩下满身的包,它们还时不时地地涌出来,狠狠地咬我一口。
  …
  我宿舍没有多余的床,沙发又小,李祝融骂完我之后,把外套脱了,穿一件衬衫,坐在了床上。
  我本能地从床上弹了起来。
  我怕他。
  尤其是在这时候。
  我宁愿去墙角站一夜。
  他这种人,平时做事都是有计划的,每一分钟都已经早就预排好。但是他的脾气是唯我独尊的,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他要是忽然心血来潮,谁都奈何不了他。
  我打不过他,他只要一只手就可以把我两只手的手腕握住,反剪,于是我就动弹不了了。
  唯一的慰藉,是他不喜欢动手打人,最多明天一看手腕上捏出一圈淤青而已。
  我弹起来之后,他的脸色变了变。
  “我……我去喝点水。”我本来想说去洗澡的,但是洗澡虽然拖延的时间长,可是怎么听怎么像为了某件事做准备的意思。
  我跑到了厨房,从冰箱里弄了几块冰出来,嚼碎了,头脑总算冻得清楚了一点。
  我回房间的时候,他已经很不耐烦地坐在床边上,翻着我放在床头的一本书。
  我默默地从衣柜上层拖出一床棉被和几条毯子,准备跑到客厅去。
  “你在干什么?”他瞄了我一眼。
  “我睡客厅的沙发上。”我向他解释。
  他的脸色顿时一沉。
  “你发什么神经?”他挑起眉毛:“把被子放回去,上床睡觉!”
  我只当没听见,抱着被子往客厅做,他站起来,一把攥住我手臂,往后面一拗,我手上的东西都掉到了地上。
  “不要让我再说第二遍。”他把我摁在床上,警告之后,很大度地放开我了。
  我默默地把被子放了回去。
  这天晚上,我们是一起睡的。
  他精力充沛,睡也可以不睡也不困,在被子里一会捏捏我的腰,一会儿掐一下我的手,还嫌弃地点评:“你瘦得一点肉都没有了。”
  我躲了两下,躲不开,反而被他用手臂勾着腰,固定住了。
  他的性格大概和狮子是一样的,狮子吃饱了,也会偶然露出懒洋洋的样子,平易近人,安全无害。然而如果心情不好,自然是撞在枪口上的人就倒霉了。
  我不是董存瑞,不想去炸这座碉堡。当然,我年轻的时候不自量力地炸过,可惜败得惨烈。
  他躺在枕头上,那样漂亮耀眼的一张脸,窗外的月光照进来,他像一尊大理石雕像,皮肤上一点瑕疵也无。
  他把手按在我头上,把我的头像拧灯泡一样拧着,让我和他面面相觑,然后,他忽然翘起唇角,笑了起来。
  我怕看他的笑容,也怕看他的眼睛。
  这不是心虚,这只是单纯的惧怕。
  他在我脸上捏了一下,忽然说道:“我很久没有捏你的脸了、”
  不是很久,是十年。
  十年前,我是那样地纵容他。他高中时候,和郑野狐他们就喝酒,回来时候已经半醺了,我忙活着给他做醒酒汤,他被我放在沙发上,醉得眼睛都朦胧了,看着我,却呵呵傻笑起来。我吓了一跳,过去看他,被他一把拧住了脸,还左右转了一下。
  十年过去,物是人非,万事皆休。
  …
  我并不是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情况。
  我也不是不记得他当年做过的事。他对我说过的那些话,我记得清楚,做过的那些事,我也记得很明白。
  但毕竟还是喜欢的。
  十点左右,他已经睡着了。他
  最近应该是很忙,仔细近看,眼睛下有淡淡的青色,所以才睡得这样快。
  但是我却睡不着。被他箍着腰,连翻身都翻不了,只能睁大眼睛看近在咫尺的他的脸。
  我以前很喜欢他的眼睛,带着点混血的痕迹。他睫毛很密,像个孩子,和他一贯冷漠高傲的形象很是不符。他睡着的时候,睫羽安静地停在那里,整个人都柔和起来。
  我忽然有点希望他就这样一直睡下去。
  睡着的时候,没有固执的骄傲,也没有跋扈的脾气,也不会骂人,不会让我们越走越远。
  他睡得熟,我伸出手指,很是大胆地在他脸上轻轻划了一下,他睡得这样沉,竟然没有醒过来。
  我用手指从他额上一直划下来,划过笔挺的鼻子,划过浅色的唇,精致的下巴。这样漂亮的轮廓,这样熟悉的触觉。
  很多年前,那个叫许煦的青年,也趁他睡着的时候这样做过。
  我想,我还是喜欢他的。
  只是这样地看着他,心里就高兴起来,像胸中有许多气泡一样,渐渐膨胀起来,占据整个胸腔。说不出的愉快。
  然而我一直在想,其实我们的缘分应该也就到这了。他生儿子也好,玩陈珂也好……都与我无关。
  我喜欢他,但是我们不能在一起。
  他才二十五岁,有大好前程,他会遇到很多事,很多人,有人会占据他心中最重要的位置……
  只是想着,都觉得心口隐隐作痛。
  我是这样地喜欢他。
  然而,他有他的人生,我有我的人生。我参与不了他的生活,他的未来里,没有我的份。他会渐渐成熟,老去,死在温暖的床上。然而这些都不关我的事了。
  我是这样的舍不得。
  我用了十二年的时间,喜欢着一个人。我想我剩下的人生应该也是会喜欢他的。但是我下定决心和他分开,分道扬镳,相忘江湖。这已经无关喜欢。
  人活一世,除了爱情,总该有点别的信仰。
 
    9、第 9 章

  早上醒来的时候,他大概是有什么急事,已经走了。
  大晴天,风在外面吹得呜呜的响,忽然很想在床上躺一整天。
  研究所周末不上班,不过对于我那些怪胎同事来说,上班和休息是一样,反正都是要搞研究。
  我在床上躺了一会,迷迷糊糊地睡到中午,饿得醒了过来。
  爬起来去做饭,顺便洗了个澡,把空调打到最高。又趴回床上,躺在床上看书。
  我有很多生活习惯是很不健康的,晚睡晚起,赖在床上可以趴一整天,不饿到快休克就不吃东西……
  我从小就是可以看书看一整天的人。最喜欢的就是躺在床上看书,我眼睛视力极差,而且问题不只是近视而已,用佑栖的话说,我的眼睛要是哪天忽然瞎了,他一点都不奇怪。
  …
  下午,就着昨晚剩下的菜吃了点饭,倒在沙发上,玩了一会平板电脑,最后决定还是去研究所转一转。
  今天是大晴天,小白这个沉迷游戏的不良少年倒是很懂得享受生活,搬了桌椅到休息室的阳台上,面前摆着一杯大可乐和一大袋子零食,戴着耳机,摇头晃脑地在那玩游戏。
  我拿了一本书,也坐到了阳台上。
  这几年来,我越来越畏寒,也开始喜欢晒太阳。阳台上有很多花,是组长王治种的。
  我看了半天书,忽然肩膀上被人狠狠一拍,小白大叫:“你怎么来了啊?”
  “我来了很久了。”我头也不抬。
  小白大概是玩累了,对我那本书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伸手就抢:“你这是什么书啊?给我看看。”
  “明朝著作,你看不懂的。”我作势护住书。
  像小白这种青春期还没过的少年,如果你想让他去做什么事,只需要告诉他不许他去做那件事就行了。
  于是,他很凶悍地一把攥住我的书,嚷道:“快给我看!”
  “不给。”
  “快给我!给我!”小白凶狠地朝我龇牙:“不给我我就撕了它!”
  逗这孩子实在太有意思,他性格单纯,什么事都写在脸上,想要什么都会说,不给他就抢,简直和林佑栖以前养的那条萨摩耶是一模一样的性格。
  “你们在抢什么?”蒙肃的声音传了过
  来。
  我新到A组,对我这些同事的家世背景都研究不多,只知道齐景家世显赫,现在看来,蒙肃家境应该也不错,至少,他身上这件烟灰色的大衣,我就只在李祝融的对头郑野狐身上看见过。
  蒙肃很年轻,但是身量高,气质又冷,表情淡然,他靠在阳台和休息室之间的门上,看着我和小白抢书,倒像是来主持公道的人。
  “蒙肃,他看色情小说。”小白忙不迭地告状:“他自己说的,还不给我看。”
  我笑得开心:“是啊,你是未成年人,不能给你看……”
  小白登时出离愤怒,扑上来就抢。
  小白年纪小,心性还没定下来,组长王治怕他学坏,把书架上的藏书里不适合少年儿童观看的都收到一起,禁止他看。他们都拿这件事当笑话说。
  “哎,别抢了。”蒙肃很熟练地一手抓着一个,把我们分开,然后把小白扒到一边,顺手没收了我的书,看了一眼:“你没事逗他干什么?”
  “就是因为没事才逗他啊。”我好整以暇地说。
  蒙肃不赞同地看了我一眼,朝小白扬了扬那本书的封面:“这是《拍案惊奇》,书架上还有一本,你抢什么?”
  小白顿时情绪低落下来,哀怨地看着我,不甘心地说:“骗子。”
  显然,我遮遮掩掩的态度,成功地让他以为我看的是另外一本号称中国第五大名著的明代小说。
  本来还想再逗一下小白的,但是,忽然回到休息室的林森让我打消了这念头。
  …
  都说蒙肃性格冷,但真正表情一天到晚没有一点变化的人,其实是林森。
  这个下午,我和林森之间,发生了一段让小白笑得在沙发里打滚的对话。
  “林森,你昨晚上什么时候回去的?”
  “九点。”
  我努力回忆了一下,算了算,他大概在客厅等了有半个小时。
  “那你昨晚吃的什么?”我心虚地问他。
  “饭。”
  他的回答让小白笑得从沙发上滚了下来。
  “没别的事我去实验室了。”他很从容地说完,不等我回答,转身朝着他来的门又走了回去。
  我站在休息室里,一时竟然不
  知道说什么好。
  我不是没有眼力的人,林森这个反应,显然是生气了。
  “你怎么惹着他了?”蒙肃抱着手,靠在门上,虽然我的注意力放在林森身上。但是我也察觉到了,他今天和以前的那个冷冰冰的蒙肃稍有不同,似乎有了点人情味,而且,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天气,他竟然显出了一丝慵懒。
  他的脸很端正,鼻梁高,眼睛并不算狭长,而是带着点“星眸”的意思,盯着人看的时候,眼神里就透着寒意。
  我记得,第一次见他的时候,我刚拆了石膏,又有点感冒,流着清鼻涕,鼻头都擤得通红了。眼睛也不大睁得开,迷迷糊糊地被李祝融扔到这里,王治有重要的事,负责接待我的是他。
  我当时晕晕沉沉的,只记得他是个高大的男人,一见面就替我接过了行李箱,只说了一句“我是蒙肃”就再没开过口。我跟在他后面,一层层爬楼,他穿的似乎是一件黑色的大衣,背脊宽厚。他腿长,走得快了,又停下来等我。
  我对他的第一印象很好,因为整个上午,他都在指挥搬家的人把我的家具摆好,还给我画了张学校的的地图。
  后来带我参观研究所,他的态度也是让人感觉自在的那种疏离。不刺探,不废话,也不是态度恶劣。我那时候心里对他已经有了个谱,用文绉绉的话说:“此子非池中物。”
  在这样一个人面前,我没必要隐瞒什么。
  “没事,昨晚上我家有客人,和林森有点冲突。”我回答了蒙肃的问题。
  “上次掐林森脖子的那位客人?”蒙肃的眼神几乎可以刺穿人心。
  我默认,从他手里把那本书拿出来,放回书架上。
  “我饿了,回家做饭了。你们两个要不要来我家吃晚饭?”
  小白忙着玩游戏,头也不抬,朝我摆了摆手表示没空。反倒是蒙肃,顺手拿起了衣架上的帽子,跟着我出了门。
  我一直很好奇,他家的家境应该是怎样的?他家境至少是殷富,衣着做事的风格都很西式,却看过中国的古文,当然,最奇怪的是,他还是一个物理学家。
  他和小白都住在我楼上,蹭饭也方便。
  …
  我不喜欢吃蔬菜,买的都是些能放得久的东西,冰箱里有鸡蛋,一把韭黄,鸡肉,我心血来潮,走到客厅去问蒙
  肃:“我做蒸饭给你吃吧?”
  彼时蒙肃正在研究我放在茶几上的那一缸鱼,听到我的话,抬起眼睛问我:“蒸饭?”
  “比炒饭好吃。”我从流理台上掏出几个巴掌大小的陶碗,一字摆开,拿了盆开始淘米。
  我最讨厌的事就是洗锅,尤其讨厌洗煮饭的锅,这道蒸饭还是我从一个广东饭馆里学来的,先把饭蒸到半熟,然后韭菜切段,和鸡肉一起炒香,盖在饭上,放进蒸锅,又把调好的蒸蛋放进锅里,然后就等着饭熟。
  蒙肃反正只知道拌饭,我又不想吃饭,自然是怎么简单怎么来。
  “你家是哪里的?”我坐在蒙肃对面的沙发上,把整个人都弯进沙发里。
  “你怎么会做饭的?”蒙肃不答反问。
  他不想回答的意思太明显,以至于我有了一种说错话的愧疚感。
  “我以前读书的时候,父母都不在家,只能自己做饭。”
  事实上,我读小学的时候,我爸经常很早就下课了,但是他不会做饭,我也不会,于是我们两个人就坐在客厅里,饿得大眼瞪着小眼,等着我妈回来做饭。
  我爸是个脾气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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