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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狼主-第1章

小说: 狼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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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主》
作者:余云飞
    '狼主 / 余云飞 著 '
     ;:/
    书籍介绍:
                    一次醉酒,拉开了李无双的传奇诗篇。
        突然流落在迥异于传统的剑与魔法的神奇世界中,唯有生存才是王道!唯有发展才是霸道!
        无端被认作沃尔夫的无双,面对娇憨可爱的猫女郎、气质迥异的战神姊妹花、冷艳性感的冰山魔女,以及那诡异妖娆的追星美眉,又该如何舍?(非种马)
        别出心裁的魂力战斗系统
        新奇有趣的影魂魔宠
        跌宕起伏的情节
        轻松诙谐的文字
        让你体验不一样的异世界……
        请立即加入无双狼群!
        《狼主》是如何诞生的:我自认貌不惊人,但起码是个正版中国人。一日小雨途径家楼下集市。集市上有大小狼狗十数头。因不想淋雨,以衣服包头,结果给‘狼群’误认为是阶级敌人,追了我九条街,虽没少块肉,但心有不甘,于是……就这样……狼主诞生了……
 ………………章节内容开始…………………
    正文 关于更新
     更新时间:2009…10…28 16:21:52 本章字数:396
    首先,云飞也不是什么新人,好歹也写过《霸王》、《飞云》、《火鸟》、《破日》,全本王什么的,是不是我不知道,反正写一套结一套,肯定是作家中最负责那群。
  然后是更新速度,就我个人来说,维持一日三更没有什么问题,问题在于倘若写不好,给人骂了,就要乖乖回去改稿子。就拿《狼主》来说,给大家看到的已经是第四改的稿子了,哭。但作为一个负责任,希望读者看到好书的作者来说,我觉得这非常值得。有朝一日,等《狼主》更新完毕、全本后,我会把当初自己认为写的不好的章节发出来,算是做个纪念。
  最后是人气啊!
  太少人看,砸票,可是严重打击我的积极性。
  哭!这可是我专门为网络写的书,虽说不是全靠网络吃饭,但作为一个老作者,看到自己的新书这么少人看,心里总是郁闷的。
  兄弟姐妹们,多叫朋友来看看吧,云飞不会让你们失望的。
    正文 关于cpu作用和追星族设定
     更新时间:2009…10…28 16:21:58 本章字数:590
    首先狼主是一套玄幻小说,脑子里埋入一颗cpu,还兼有战术电脑功能,大家都知道现实中是不可能的。
  但是在虚构背景的故事中,cpu跟人脑结合成为生物电脑,并触发人体机能上升,这为写作提供了很大的创作空间。
  说白了,正如《兽血》中主角的龙力,cpu只不过是余某人写作时一个小小的外挂。
  用外挂来天下无敌,这无论是游戏还是小说,都是毫无意思的。狼主也不会靠全靠一颗cpu吃饭,况且p4也不过是过时货色。
  这不是写实小说,所以呢,这里cpu的作用如果觉得看不顺眼,就一笑而过好了。
  至于追星族,有人说像《大剑》。
  我承认参考了关于那方面的设定。大剑连载至今,没有给出大剑改造时的细节。
  但是对于融入魔兽血肉获得能力,这个我相当喜欢。
  另一面,不喜欢里面的妖魔老是飞十几条触须出来插人那种感觉,太单调了。
  因此对这个设定加以改良。考虑到正常人体融入异种血肉组织,要么就是排斥,要么就是生化危机那种被完全侵蚀,我最终决定是设定为拥有光明本质的影系高手可以给精魂对人体内的魔兽血肉加以控制。
  并且获得更多非肉搏系的异能。
  若是有读者对于我这种改良版本的设定还说是抄袭的话,我只能保持沉默了。
    正文 征集QQ群
     更新时间:2009…10…28 16:22:00 本章字数:218
想找Qq群:
  一方面是想找一群《狼主》的读者。
  另一方面还是想找人专门抓bug,由于本作头15万字已经4改。
  遗留下来的bug相当多,也存在不少不合理的地方,诸如此前猫女身高,cpu用法解释不够清楚等问题。
  或许有人说这些无伤大雅,可对于一个负责任的作者来说,还是心里不舒服。
  最好有读者每次更新都检举错别字之类的,俺加精、QQ提前传新文回报啊!
    正文 关于8月18日事件的郑重道歉
     更新时间:2009…10…28 16:22:05 本章字数:245
直到8月18日我才愕然发现,这两天传错稿子了。
  传的是旧版本。准确地说,新旧都有。
  直到书评区n多读者抱怨书不好,发出下架声明、以及一个老读者提醒我,我才如梦初醒。
  一急之下,决定把近期读者意见汇总,来个大修。结果导致第三集3~10章消失了7个小时左右。
  我不知道这样子对于读者来说,影响有多大。
  我只能郑重说声对不起!
  总之,这次错的是云飞,大家说怎样就怎样吧。我尽力去弥补就是。
    正文 故事设定
     更新时间:2009…10…28 16:22:06 本章字数:1214
    异世界大陆——阿斯特兰
  历史背景:由于外敌入侵和世界环境变得恶劣,曾经繁荣的大陆在一次大劫之后消失了九成的人口。现在仅存在大地上的各个国家都分别要日夜防范着各自的外敌。
  残存的人类王国组成联合体分别是:
  东面的沙漠王国沙罗曼(驭沙族)——抗拒虫族;
  南面的山岳王国云达莎斯(踏云族)&;not;&;not;——抵御蓝血人;
  西面的临海帝国黑格里尔(破浪族)——对付海族;
  北面的林海王国艾露丽尼娜(胧月族)——扫荡异化兽;
  处于整个大陆正中间、占有千里平原沃土、也是所有王国中最强大的神圣哥特萨斯帝国(圣守族)——看守时空裂缝;
  此外,在五大国国境之间,还有十来个以商人联盟、工业组织建成的自由都市。所有这些都市的人统称为(逸风族)——外敌相对较少。
  战斗系统分为三大类:
  战魂:可以调用死去祖先的灵魂助战:举例一个拥有战魂的普通战士,刺一枪出去会有四把枪同时刺中敌人。因为调用了三代祖先的战魂。强大的战魂战士,一个人就可以调用九代祖先组成10支长枪的枪阵。威力看自身能力和祖先的水平。
  天地魂:近似于魔法,起源是使用自身魂力启动类似核裂变方程式的魂术阵,瞬间轰出威力强大的天地能量攻击。
  梦魂:用自身魂力引发各种异能。其中最典型的追星族就是采用往自身体内注入魔兽血肉,来获得特殊的梦魂能力。
  战斗等级划分:
  人类方面统一采用(从高到低):天金圣族、耀银贵族、冥铜望族、玄铁绅族、赤土黎族。
  一般来说,实力强大与地位、权力、财富成正比。种族人数从高到低成金子塔型。
  怪物等级划分:永恒噩梦级、噩梦级、暴君级、罗刹级、刚力级、残鬼级。
  永恒噩梦:史上最强怪兽,无一不是纵横人类世界数百年无一敌手的强悍存在,数量极为稀少,不一定智慧都很高,但绝对超强。单论实力,绝对凌驾于天金圣族之上。典型代表:(天魔眼莫斯)。
  噩梦级:数量稀少,同等情况下比天金略强,由于栖息地特殊等原因,很少跟天金族发生冲突。
  暴君级:实力介乎于人类的中位天金和耀银之间,由于生命力强、智慧不低等原因,也是个相当头痛的存在。典型代表:(大漠魔堡)
  罗刹级:实力一般跟中位耀银贵族相若,具体因个体而定,破坏力惊人。典型代表:(列卡侬大手)
  刚力级:多指破坏力较高、智慧较低的魔兽和怪兽,战斗力介乎于冥铜和玄铁之间。典型代表:(列卡侬小手和中手)
  残鬼级:单体战斗力不算高,群体聚拢起来相当麻烦。代表怪兽:恐爪龙人(残鬼级上位),驼豹(残鬼下位)。
    正文 9月4日回答部分读者疑问
     更新时间:2009…10…28 16:22:08 本章字数:1041
    第一,为什么很多人说看不懂?看得累。
  我自己承认我的思维有点天马行空,也喜欢用倒叙、伏笔、补叙等手法,个人恶习,一时很难改。
  但另一面,狼主本来就不是那种直线式,无伏笔,砍啊杀啊很爽、单纯用剧情推动的小说。
  所以对于读者说看不懂,我无语。看得累,我认了,我的错。
  第二,关于设定,有人说诡异。
  我想问,当一大群读者整天在骂作者怎么老是在写单纯的剑与魔法、来来去去都是精灵兽人死灵法师时,为什么不能接受一套新的设定呢?
  我个人是非常讨厌一开篇就一大堆设定砸上去的,更喜欢从每章每节中参入。所以看得快,略过得多的人自然看不懂。
  第三,主角不讨好。
  唉,这点算我写得慢热吧!本来想写一个普通人心境变化的过程。
  一个普通人去到另一个世界,马上就英明果断勇敢,然后杀人如麻,屠怪像杀猪一样轻松,这本身就不合理吧。
  所以在我心中,应该先是毫无目标,近乎茫然的求生。当生命安全点了,那就求发展,最后才是形成坚毅、刚猛等性格。在早期,能有胆量傻乎乎地冲上去,我觉得就不错了。
  第四,主角性格发展。
  我想应该是杀戮系加稍微阴险一点计谋系的,不然cpu什么的白装了。但是不会是黑暗派。这就是我设定中是影系而不是暗系的原因了。
  第五,种马问题。
  很抱歉,给大家一种错觉,这套是种马书。坦白说,我写了这么多年书真的没有哪套书主角的老婆少于4个。那时候觉得是市场需要加自己也喜欢yy,随便写的。
  到了今时今日,尽管这套书不是种马,更不是什么后宫文,但写起来总有点种马的味道,哈哈!
  或许,我会在结局的时候会弄多个结局出来,写明是种马版、唯美版、真实版之类的,让读者自己去挑。
  第六,cpu双核问题
  这个,p4cpu加莫斯之核,已经是双核了,老大们。
  第七,更新速度问题。
  一日三更,在整个作家群体中不算快也不算慢。凑合吧,我的确有提速空间,可整个8、9月份家里都有事,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就不说了,希望事情告一段落后,能专心写书。
  最后,谢谢大家关心和支持。
  《狼主》是云飞的第五套书,但肯定不是最后一套。
    正文 上架通告及感言
     更新时间:2009…10…28 16:22:09 本章字数:2637
    终于要上架进vip了,心里感慨良多。
  整整一个半月日夜不停地码字,最大的后果就是指尖总是残留着一股淡淡的兴奋。这股血脉沸腾的愉悦,令我想起了5年前刚出道的时候。
  2002年暑假,一个无聊的大三学生迷上了看网络小说,把所有自己看得下的书都看光之后,开始了自己的写作,2002年7月1日《霸王之枪》和余云飞诞生了。
  回想当初,自己日日夜夜盯着屏幕,看上升的点击与读者的支持发言,心中那份高兴至今仍未忘却。
  在中学的时候就想过,如果将来自己能天天能在自己的房间里打打游戏、上上网、看看漫画,然后做几个小时自己爱做的工作,又能月入2000以上,那该多好啊!
  那时经常给人笑怎么可能。
  不过,我做到了。跟那些作家大神们当然无法相比,但比起很多仍然连签约都签不到的作家同行来说,我是很幸运的,至少,我不用再睡在只有三立方米的小阁楼里,不用在那看不到太阳的窗户里仰望对子屋子墙壁上太阳的余光。
  5年过去了,先后完成了《霸王之枪》、《飞云星志》、《火鸟》、《破日之心》等长篇小说。或许,并没有多少人知道,余云飞已经在台湾、香港出过繁体版,也在正规杂志上发表过短篇小说,出过电子版,也刚刚签下一套老书的简体版出版。
  可以说,一个普通网络作家能享受到的待遇,我都享受过了。
  但又有多少人知道,我同样经历过一个普通网络作家所能经历过的甜酸苦辣。读者支持、读者谩骂、获得签约、新书上市、销量好、销量不好、出版社求你出新书、给出版社砍书、甚至出版社关掉老板闪人留下一屁股麻烦给我。
  我很坦白说我的上一套书《破日之心》也就是台湾版的《幻剑》,我扑得很惨。“最高订阅79,平均订阅54,这是个什么数据呢?没错,这是一部仆街作品的收入状况”,这段话是形容跳舞的,可是《破日》比跳舞的第一套书还惨。
  我很伤心,想不开,也一度差点崩溃,从今年1月到现在这一刻为止,我一分钱的收入都没有。
  然而,我还是站了起来,因为我发现写作已经是我一生中最大的爱好,也是我最大的事业。
  于是,我打开了电脑,点进的不是为了逃避现实而疯狂玩乐的游戏,而是熟悉的word。《狼主》诞生了,一套承载着余云飞全部心血的作品诞生了,余云飞也重新站起来了。
  曾经有人问我,为什么我不写我擅长的西方奇幻,而偏要写我不擅长的东方修真呢?
  我只想说,如果一个人连挑战自我、超越自我的勇气都没有,那这个人也不过如此而已,我不想成为这样的人。
  所以我回归了本原的我——一个单纯的网络写手。
  不再当自己是出过多少多少书,有过什么什么小成就的作家,而是一个单纯的写手,认认真真地写自己的小说。如果说余云飞这个名字还给我留下了什么,那……大概是绝不太监的好名声吧。
  我不祈求《狼主》这套书能为我带来什么丰厚的利润和什么无上名声。我只希望证明,我的创意尚未枯竭,我还有属于我的读者。只希望在下一个五年,再下一个五年,第十个五年,仍能在中国文坛上某个角落里找到余云飞这个名字。
  绝不太监,一直到我写不动为止,或许,这就是所谓的绝笔。
  《狼主》这套书,我已经大小五次修改了。任何读者都可以说“我不喜欢”,“我不爱看”,甚至可以说“改了五次还这么垃圾”,但我不希望看到任何读者否定我的真心。
  觉得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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