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7中文网 > 文学名著电子书 > 漫长的婚约 >

第2章

漫长的婚约-第2章

小说: 漫长的婚约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第3节 皮条客之间的无谓争端
一八一八号毫无疑问是五个士兵中最勇敢、也最令人生畏的一个。在两年半的军旅生涯中,他没有一次提到自己的生平,也没给别人任何机会问到关于他的事情。数年前,一个八月的早晨,他从自己的农场上被人拉去充军,塞在一列火车里,从此命运未卜。他什么都不明白,只知道如果想活着回来,他就得好好地守住自己这条命。有一次,他勒死了一个连上的军官,神不知鬼不觉的。事情发生在一个叫瓦伏尔的地方。他们在那里向敌军发动攻势。他用膝盖顶着那军官的胸膛,双手紧勒他脖子。把军官勒死后,他捡起枪来,在枪林弹雨的火线攻击中,弓身飞奔而逃。就这么简单。 
他有个妻子,跟他一样,也是个被人遗弃的孤儿,比他小九个月。他俩远隔千里后,他心头常浮现她细嫩光滑的皮肤。回忆带给他的痛楚,就好像在睡梦中被人撕裂一般。他常常想起她皮肤上的汗珠,跟他并肩劳动了一整天后的汗珠。还有她那双手。他妻子的手粗硬皲裂,像男人的手一样。农忙的时候,他们曾经同时雇用三个短工,每个人工作都非常卖力。但是现在所有的男人都充军了,他那二十一岁的妻子一个人留在农场,独立支撑下去。 
他还有个小男孩,是第一次休假探亲时留下来的种。因为儿子的出生,他又获准了第二次探亲假。现在,儿子已经会摇摇晃晃地从这把椅子走到那把椅子。小家伙跟他一样强壮,同时有着他母亲那样细嫩光滑的皮肤。他们为他取名为巴狄斯坦。两年半内,他就休了这么两次假。第三次他是偷跑回去的,但是只走到巴黎的东站,身上没有合法文件,是不可能跑远的。但是他妻子,虽然既不太会读也不会太写,却能在千里外体会出他的心意,做了应有的准备。为此,他流下了生平第一次眼泪。他从来没哭过,至少从他有记忆开始就如此。他记忆深处有棵梧桐树,还有梧桐树的气味。如果运气好的话,他很可能从此以后都不会再哭。 
在这五个被判了死刑的士兵里,一八一八号是惟一还相信运气的人。他总觉得他们不会被枪毙。他想,如果他们真要被枪毙的话,大可不用花这么多力气,把他们押送到另外一个战线,而且一直送到第一线。他们被起诉、审判的法庭设在索姆战区的一个村庄里。出发的时候,他们一共十五个人,全是犯了无可减轻罪行的人。然后剩下十个,最后剩下五个。在每个歇脚处,就有些人莫名其妙地不见了。他们先坐了一夜的火车,第二天又换了另一列,然后再换乘不同的卡车。他们先是往南走,然后朝西走,接着又向北走。到最后只剩下他们五个时,就改以步行在某条路上,由一队心不甘情不愿的龙骑兵押送。那些人给了他们清水、饼干,在一个已变成废墟的村庄里给他们换了绷带。他实在弄不清楚自己身在何处。 
白茫茫的天空一望无际,炮火声都安静下来了。天气极度寒冷,除了这条被战争摧残得坑坑洼洼的无名乡村小道以外,大地万物都被覆埋在雪下,就像孚日山脉的冬天一样。可是这里不像孚日山脉,连座山的影子都看不见。这里不像阿贡恩一带,不是沟壑就是山脊,大可把人累死。他用那双乡下人的手挖起的一捧泥土,既不是香槟省的,也不属于马斯省。这捧泥土是他在理智上拒绝去承认的其他东西,直到走在他后面的人,不小心把一粒制服上的旧纽扣踢到他脚边时,他才不得不面对现实:他们又回到原来出发的地方了,在阿尔图瓦区和皮卡第区的交界处,一大堆纽芬兰的士兵在此牺牲。在他们被带到远处、离开这里的七十二小时内,下了一场大雪,跟他一样沉重、静默、耐心的雪,封盖了大地,掩埋了田野上原有的裂痕、烧毁的农舍、干枯的苹果树干和散落在各处的军需补品。 
在战壕行进队伍中跟在他身后,五个士兵中的第四个,没有头盔,没有识别证,没有军团号码,没有口袋,没有家人的照片,没有基督徒的十字架、犹太教徒的大卫星、伊斯兰教徒的新月,没有任何事情可以燃起他生存的欲望。这个编号七三二八的士兵来自罗纳河口区的某个征兵处,生在马赛一个叫做〃五月美人〃的意大利移民区,名叫〃安琪〃。根据所有认识他的人的意见,不管是在他生命二十六年中的哪一时期认识他,都一致认为天下没有一个比他再谬误不过的名字了。 
事实上,他几乎像天使一般漂亮,而且让女人倾心,甚至包括贞德的淑女。安琪细腰长身,乌黑的眼珠比夜晚还要深沉神秘,颊上两个酒窝,下巴上还有一个小旋涡,鼻子高直挺拔,足以让他在伙伴面前趾高气扬,炫耀那句流行在军营中的俗语:〃大鼻子,大酒虫〃,加上浓密的头发,王子式的八字髭,轻柔的口音,满脸的浓情蜜意。但是,那些领教过他口蜜腹剑的人都知道,他阴险狠毒,锱铢必较,偷窃告密,胆小如鼠,信口开河,冷箭伤人,一毛不拔,厚颜无耻。此外,他游手好闲,一事无成,自认是前线弟兄中最悲惨可怜的人。问题是,他还没有机会认识许多其他士兵,所以对此事也无法确定。 
从头到尾,七三二八号在前线只不过待了三个月整,就是刚过去的这三个月。入伍前,他在某个管训营里服刑。不过,他在管训营里学到的是,如何从标签和年份辨认红酒的好坏,如何转移守卫的注意力,让他把脾气发在其他服刑人身上。在此之前,他被关在马赛的圣皮埃尔监狱中。一九一四年七月三十一号,当所有的人都因为战争而处在疯狂状态下,他却因为某个争风吃醋的桃色纠纷,被判刑五年,锒铛入狱。按照他自己的两种说法,这全视其听众是男是女而定,他的行动或是〃为了维护爱情〃,或是〃为了维护荣誉〃。其实,根本是两个皮条客之间的无谓争端而已。

第4节 被吓得像奶娃一样的士兵
当他在监狱中度过第三个夏天时,为了支援前线,军部已经征调了任何一个还走得动的男人。他自然也成为目标之一,国家让他在从军和服刑中选择一样。他选择了从军。他跟其他头脑少了根筋的犯人们一致同意,这场战争再拖也不会超过几个星期。法国军队或者英国军队一定会在某地溃败,然后圣诞节前大家就可以自由了。结果是,他先是在埃纳省受了两个星期的苦,东躲西藏地找地方隐蔽,设法避开敌人重炮弹的袭击。接着,在弗勒里、寿府林和限椒山几个地方,他度过了五十天悲惨得无以复加的时光。这五十天中每一分一秒的恐怖凄厉,简直笔墨难书。不管是先在都奥蒙还是后在凡尔登的战役,双方的兵士都好像掉进陷阱里的老鼠,在遍野尸体的阴冷甬道中,狂奔乱窜,不知道结局如何。 
但是,他对庇护众生(包括他这样的流氓在内)的圣母永远心存感谢。至少,他不是第一批被送到前线、让敌人炸得开膛破肚的敢死队。此外,他可以聊以自慰的是,经过这场阵仗以后,世间和地狱的一切苦难都变得微不足道了。但他也愚蠢得可以,居然认为人性的残酷是有限度的。他没有想到,人性中最残酷的地方,就在他们永远都能想出更残酷的花招,而且乐此不疲。 
去年十二月,他们名义上歇息了六天。在这六天所谓的休养中,他只要听到刀叉掉在地上的声音,都会被吓得心惊肉跳,魂不附体。这还不说,军方为了重整部队士气,不断地用繁琐的劳务对他们进行疲劳轰炸。六天后,安琪带着他的杂物细软,随着队上一群被吓得像奶娃一样的士兵,移驻到索姆区的河边。那里在几个星期前刚展开过一场杀戮,两岸的弹壳堆积如小山。虽然目前暂时处于平静状态,但是所有的人都知道,一场你死我活的死战,一场不计代价、一战定天下的全面性攻击,即将展开。这个消息,他们是从随军炊事员那儿听来的。炊事员则是听那个心中藏不住任何事的传递员说的。传递员是听那个向来不信口开河的军官说的。军官是听上校说的。上校呢?他是在将军和夫人的结婚纪念舞会上听来的。 
安琪虽然是马赛一个卑鄙的皮条客,一个在街上混大的无赖,一个卑贱得连狗身上的虱子都不如的可怜虫,可是连他也看得出来,向敌人进攻的可能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敌人的反攻。换句话说,大家继续互相残杀。虽然比别人迟了一步,可是他终究想通了,这场战争是打不完的,因为任何一方都没办法再打倒对方。要结束这场战争只有两个办法,一个是大家全都把军械武器丢到最近的一个垃圾场上,然后用牙签来决胜负。另一个更好的办法是用猜硬币的正反面来定输赢。那个走在他前面的倒霉鬼,就是排在这支凄凉队伍中的第二个,绰号〃六分钱〃的下士,曾经在他们之前败诉的审判会上侃侃而谈,详述进攻和反攻的必要性,与各个坟场爆满的可悲。他胆大包天,居然对庭上那些高高在上的将领表示:两年以来,无数的士兵葬身前线。如果这些人早就解甲归田,让战壕空空如也的话,现在的情况也不会有什么不同。〃你们不明白,参谋部的地图上画满了两年来的屠杀战场,可是我们还是在原地踏步,一无所获。〃那个下士的头脑可能没外表那么聪明,因为他到头来也落了一个被枪毙的下场。但是他说得一点不错,有谁能反驳呢?至少,安琪自己就无话可答。 
他分别给他的营长和罗纳河口区的议员写过两封文情并茂的陈情书,请求他们让他回到温暖的圣皮埃尔监狱。两封信中有着一模一样的拼字错误,而且都是用紫色铅笔蘸着一杯脏水写的。他不想用口水,因为他最痛恨把嘴唇沾得青紫青紫的;他也不能用泪水,因为眼泪早就流干了。两次陈情不果后,虽然过去几个月的生活已经把他搞得脸色苍白,神情黯淡,但他又绞尽脑汁,找到一些投机取巧、自我虐待的计谋,把自己弄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以便早日被归入病号一类。 
就在圣诞节前十天的清晨,他梦想着能得到自由时,他喝得头昏脑涨,怀着满肚子的牢骚,说动了一个比他还愚蠢的家伙,两人准备互相在对方手上射一枪。这还不够,他们居然决定互射右手,因为他们一致同意,不可置信的事才最容易让人相信。那个蠢蛋是安茹省的一个小文员,他要提早回家的理由是要抓他老婆的奸。如此决定以后,他们就跑到一个马厩里去办事。马厩里的马匹就跟这些士兵一样,虽然处在离前线只有几公里远的地方,但是只要隐隐约约地感到什么风吹草动,立刻就吓得发疯。这两个人,惶惶惑惑,犹犹豫豫,互相讲着一些不着边际的安慰话。七三二八号的安琪在最后一秒钟,失去了实现对彼此承诺的勇气,飞快地把右手从对方的枪口前抽开,然后闭上了眼睛。但他还是开了枪。现在,他无名指少了两节,中指少了一部分。至于另外那个倒霉的可怜虫,荒诞的日子从此告终。他整张脸孔被炸开了花,那些被吓破胆的马听到枪声后,狂奔乱窜,把他踩了个稀烂。 
现在,他走在泥泞里,服从命运的安排,成为五个罪犯中的第四个,拖着脚步,一直来到这里,穿越雪中曲折纵横的路径,等待着恶运的来临。可是,他已经走了太久的路,累得无法再为自己辩解。他只想睡觉。他知道,当他被绑在法场的柱子上,眼睛被蒙起来时,一定会立刻睡着,因而无法知道自己的生命是如何结束的。他脑海中像连环画般展开一连串的影像:从安茹省来的那家伙、火、水、土、雪、泥巴、战壕,战壕的泥巴。他低着头,在战壕的泥泞中一跛一跛地,走向远处黄昏的余晖。他受够了。

第5节 他什么都怕
第五个,也就是最后一个双手被反绑在背后的士兵,差五个月才满二十岁,可是在战场上的时间,却比他前面那个歪歪倒倒的可怜虫要长。由于想像力丰富,他比战场上其他的士兵担了更多的心,受了更多的怕。 
跟绝大多数人一样,他怕战争,怕死亡。但是他也怕风,风会带来毒气瓦斯。他怕半夜划过空中的火花,他怕自己在惊吓中失去理智,不知道会做出什么事来。他怕自己阵营里的大炮,也怕自己的步枪。他怕听见鱼雷的声音。他怕地雷爆炸,吞没整个小组的人。他怕扎营处涌来大水把大家都淹死,山崩把大家都活埋。他怕失群的山鸟飞过眼前时投下的阴影。他怕每次做噩梦时梦到被人开膛破肚,无处可逃。他怕那个不想再跟在他后面找碴,恨不得一枪教他脑袋开花的中士。他怕那些在他睡梦中跑来闻他味道,预备以后大嚼一餐的老鼠。他怕跳蚤、虱子。他怕吸血鬼般的回忆。他什么都怕。 
在大屠杀前,他不是这样子的。他跟现在这副模样完全相反。他爬树,爬教堂的钟楼,驾着他父亲的船在大海上乘风破浪。森林大火时,他总是志愿救火。暴风雨时,他把被风雨吹散的平底小船一艘艘从海上找回来。他天不怕,地不怕,像只不畏虎的小犊,亲戚朋友都觉得他是个喜欢玩命、大难不死的小伙子。刚来到前线时,他的表现仍然相当勇敢。然后有一天,一个夏天的早晨,就在离他现在身陷危境的战壕几公里处,一枚鱼雷弹划空而来,改变了他的命运。他并没有受伤,只不过被爆炸的威力掀到空中去。当他跌落在地上再爬起来时,全身覆满另一个战友的鲜血和碎肉,连嘴上都有。他恶心地呕吐出来,厉声惨叫。那个战友被炸得血肉模糊,完全无法辨认。没错,他在战场上像疯子似地大喊大叫,扯掉衣服,放声大哭。别人把他赤裸裸地抬了回去。第二天,他恢复了旧有的平静。偶尔,他会没来由地颤抖。除此以外,没什么特别之处。 
他名叫让,虽然他母亲和村子里所有的人都叫他玛奈克。在战场上,大家只叫他〃矢车菊〃。他没受伤的那个手腕上戴的识别证编号是九六九二,是夏朗德省某个征兵处发的。他生在法国西南部、大西洋沿岸的不列敦角。可是法国大兵们的地理常识都不甚高明,因此,他营上的战友都以为他是从西北部的布列塔尼来的。他从来就没有为此辩解过。他不是个喜欢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