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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人生哲思录-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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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义。“人有旦夕祸福”,既然生而为人,就得有承受旦夕祸福的精神准备和勇气。至于在社会上的挫折和失利,更是人生在世的寻常遭际了。由此可见,不习惯于失去,至少表明对人生尚欠觉悟。一个只求得到不肯失去的人,表面上似乎富于进取心,实际上是很脆弱的,很容易在遭到重大失去之后一蹶不振。


为了习惯于失去,有时不妨主动地失去。东西方宗教都有布施一说。照我的理解,布施的本义是教人去除贪鄙之心,由不执著于财物,进而不执著于一切身外之物,乃至于这尘世的生命。如此才可明白,佛教何以把布施列为“六度”之首,即从迷惑的此岸渡向觉悟的彼岸的第一座桥梁。俗众借布施积善图报,寺庙靠布施敛财致富,实在是小和尚念歪了老祖宗的经。我始终把佛教看作古今中外最透彻的人生哲学,对它后来不伦不类的演变深不以为然。佛教主张“无我”,既然“我”不存在,也就不存在“我的”这回事了。无物属于自己,连自己也不属于自己,何况财物。明乎此理,人还会有什么得失之患呢?
当然,佛教毕竟是一种太悲观的哲学,不宜提倡。只是对于入世太深的人,它倒是一帖必要的清醒剂。我们在社会上尽可以积极进取,但是,内心深处一定要为自己保留一份超脱。有了这一份超脱,我们就能更加从容地品尝人生的各种滋味,其中也包括失去的滋味。


我们总是以为,已经到手的东西便是属于自己的,一旦失去,就觉得蒙受了损失。其实,一切皆变,没有一样东西能真正占有。得到了?切的人,死时又交出一切。不如在一生中不断地得而复失,习以为常,也许能更为从容地面对死亡。
另一方面,对于一颗有接受力的心灵来说,没有一样东西会真正失去。


   
我失去了的东西,不能再得到了。我还能得到一些东西,但迟早还会失去。我最后注定要无可挽救地失去我自己。既然如此,我为什么还要看重得与失呢?到手的一切,连同我的生命,我都可以拿它们来做试验,至多不过是早一点失去罢了。


一切外在的欠缺或损失,包括名誉、地位、财产等等,只要不影响基本生存,实质上都不应该带来痛苦。如果痛苦,只是因为你在乎,愈在乎就愈痛苦。只要不在乎,就一根毫毛也伤不了。


守财奴的快乐并非来自财产的使用价值,而是来自所有权。所有权带来的心理满足远远超过所有物本身提供的生理满足。一件一心盼望获得的东西,未必要真到手,哪怕它被放到月球上,只要宣布它属于我了,就会产生一种愚蠢的欢乐。


耶稣说:“富人要进入天国,比骆驼穿过针眼还要困难。”对耶稣所说的富人,不妨作广义的解释,凡是把自己所占有的世俗的价值,包括权力、财产、名声等等,看得比精神的价值更宝贵,不肯舍弃的人,都可以包括在内。如果心地不明,我们在尘世所获得的一切就都会成为负担,把我们变成负重的骆驼,而把通往天国的路堵塞成针眼。


肖伯纳说:“人生有两大悲剧,一是没有得到你心爱的东西,另一是得到了你心爱的东西。”我曾经深以为然,并且佩服他把人生的可悲境遇表述得如此轻松俏皮。但仔细玩味,发现这话的立足点仍是占有,所以才会有占有欲未得满足的痛苦和已得满足的无聊这双重悲剧。如果把立足点移到创造上,以审美的眼光看人生,我们岂不可以反其意而说:人生有两大快乐,一是没有得到你心爱的东西,于是你可以去寻求和创造;另一是得到了你心爱的东西,于是你可以去品味和体验?


有一个人因为爱泉水的歌声,就把泉水灌进瓦罐,藏在柜子里。我们常常和这个人一样傻。我们把女人关在屋子里,便以为占有了她的美。我们把事物据为己有,便以为占有了它的意义。可是,意义是不可占有的,一旦你试图占有,它就不在了。无论我们和一个女人多么亲近,她的美始终在我们之外。不是在占有中,而是在男人的欣赏和倾倒中,女人的美便有了意义。我想起了海涅,他终生没有娶到一个美女,但他把许多女人的美变成了他的诗,因而也变成了他和人类的财富。


大损失在人生中的教化作用:使人对小损失不再计较。


“无穷天地,那驼儿用你精细。”张养浩此言可送天下精细人做座右铭。
数学常识:当分母为无穷大时,不论分子为几,其值均等于零。而你仍在分子上精细,岂不可笑?
 

 第一编  生命感悟  生活态度2 '本章字数:4260 最新更新时间:20090205 14:33:54。0'
 
 亲自然


每年开春,仿佛无意中突然发现土中冒出了稚嫩的青草,树木抽出了小小的绿芽,那时候会有一种多么纯净的喜悦心情。记得小时候,在屋外的泥地里埋几粒黄豆或牵牛花籽,当看到小小的绿芽破土而出时,感觉到的也是这种心情。也许天下生命原是一家,也许我曾经是这么一棵树,一棵草,生命萌芽的欢欣越过漫长的进化系列,又在我的心里复苏了?
唉,人的心,进化的最高产物,世上最复杂的东西,在这小小的绿芽面前,才恢复了片刻的纯净。


现在,我们与土地的接触愈来愈少了。砖、水泥、钢铁、塑料和各种新型建筑材料把我们包围了起来。我们把自己关在宿舍或办公室的四壁之内。走在街上,我们同样被房屋、商店、建筑物和水泥路面包围着。我们总是活得那样匆忙,顾不上看看天空和土地。我们总是生活在眼前,忘掉了永恒和无限。我们已经不再懂得土地的痛苦和渴望,不再能欣赏土地的悲壮和美丽。
这熟悉的家,街道,城市,这熙熙攘攘的人群,有时候我会突然感到多么陌生,多么不真实。我思念被这一切覆盖着的永恒的土地,思念一切生命的原始的家乡。


 “家乡”这个词提示着生命的源头,家族的繁衍,人与土地的血肉联系。一种把人与土地隔绝开来的装置是不配被称作家乡的。被阳光和土地放逐是最悲惨的放逐。拥挤导致人与人的碰撞,却堵塞了人与自然的交流。人与人的碰撞只能触发生活的精明,人与自然的交流才能开启生命的智慧。


精神的健康成长离不开土地和天空,土地贡献了来源和质料,天空则指示了目标和形式。比较起来,土地应该是第一位的。人来自泥土而归于泥土,其实也是土地上的作物。土地是家,天空只是辽远的风景。我甚至相信,古往今来哲人们对天空的沉思,那所谓形而上的关切,也只有在向土地的回归之中,在一种万物一体的亲密感之中,方能获得不言的解决。然而,如果说阅读和思考可以使一个人懂得仰望天空,那么,要亲近土地却不能单凭阅读和思考,而必须依靠最实在的经历。一个人倘若未曾像一棵真正的作物那样在土地上生长,则他与土地的联系就始终是抽象的。


按照《圣经》的传说,上帝是用泥土造出人类的始祖亚当的:“上帝用地上的泥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的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名叫亚当。”上帝还对亚当说:“你本是泥土,仍要归于泥土。”在中国神话传说中,女娲也是用泥土造人的:“女娲抟黄土作人。”这些相似的传说说明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土地是人类的生命之源。


我们都会说人是大自然之子的道理,可惜的是,能够记起大自然母亲的面貌的人越来越少了。从生到死,我们都远离土地而生活,就像一群远离母亲的孤儿。到各地走走,你会发现到处都在兴建雷同的城镇,千篇一律的商厦和水泥马路取代了祖先们修筑的土墙和小街,田野和村庄正在迅速消失。最可悲的是我们的孩子,他们在这样一种与大自然完全隔绝的生活模式中成长,压根儿没有过同大自然亲近的经验和对土地的记忆,因而也很难在他们身上唤起对大自然的真正兴趣了。有一位作家写到,她曾带几个孩子到野外去看月亮和海,可是孩子们对月亮和海毫无兴趣,心里惦记着的是及时赶回家去,不要误了他们喜欢的一个电视节目。
我们切不可低估这一事实的严重后果。一棵植物必须在土里扎下根,才能健康地生长。人也是这样,只是在外表上不像植物那么明显,所以很容易被我们忽视。我相信,远离土地是必定要付出可怕的代价的。倘若这种对大自然的麻木不仁延续下去,人类就不可避免地要发生精神上的退化。在电视机前长大的新一代人,当然读不进荷马和莎士比亚。始终在人造产品的包围下生活,人们便不再懂得欣赏神和半神的创造,这有什么奇怪呢?在我看来,不管现代人怎样炫耀自己的技术和信息,倘若对自己生命的来源和基础浑浑噩噩,便是最大的蒙昧和无知。人类的聪明在于驯服自然,在广袤的自然世界中为自己开辟出一个令自己惬意的人造世界。可是,如果因此而沉溺在这个人造世界里,与广袤的自然世界断了联系,就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了。自然的疆域无限,终身自拘于狭小人工范围的生活毕竟是可怜的。


长年累月关闭在窄屋里的人,大地和天空都不属于他,不可能具有开阔的视野和丰富的想象力。对于每天夜晚守在电视机前的现代人来说,头上的星空根本不存在,星空曾经给予先哲的伟大启示已经成为失落的遗产。


“上帝创造了乡村,人类创造了城市。”这是英国诗人库柏的诗句。我要补充说:在乡村中,时间保持着上帝创造时的形态,它是岁月和光阴;在城市里,时间却被抽象成了日历和数字。

在城市里,光阴是停滞的。城市没有季节,它的春天没有融雪和归来的候鸟,秋天没有落叶和收割的庄稼。只有敏感到时光流逝的人才有往事,可是,城里人整年被各种建筑物包围着,他对季节变化和岁月交替会有什么敏锐的感觉呢?

何况在现代商业社会中,人们活得愈来愈匆忙,哪里有工夫去注意草木发芽、树叶飘落这种小事!哪里有闲心用眼睛看,用耳朵听,用心灵感受!时间就是金钱,生活被简化为尽快地赚钱和花钱。沉思未免奢侈,回味往事简直是浪费。一个古怪的矛盾:生活节奏加快了,然而没有生活。天天争分夺秒,岁岁年华虚度,到头来发现一辈子真短。怎么会不短呢?没有值得回亿的往事,一眼就望到了头。


人类曾经以地球的主人自居,对地球为所欲为,结果破坏了地球上的生态环境,并且自食其恶果。于是,人类开始反省自己的行为。
反省的第一个认识是,人不能用奴隶主对待奴隶的方式对待地球,人若肆意奴役和蹂躏地球,实际上是把自己变成了地球的敌人,必将遭到地球的报复,就像奴隶主遭到奴隶的报复一样。地球是人的家,人应该为了自己的长远利益管好这个家,做地球的好主人,不要做败家子。
在这一认识中,主人的地位未变,只是统治的方式开明了一些。然而,反省的深入正在形成更高的认识:人作为地球主人的地位真的不容置疑吗?与地球上别的生物相比,人真的拥有特权吗?一位现代生态学家说:人类是作为绿色植物的客人生活在地球上的。若把这个说法加以扩展,我们便可以说,人是地球的客人。作为客人,我们在享受主人的款待时倒也不必羞愧,但同时我们应当懂得尊重和感谢主人。做一个有教养的客人,这可能是人对待自然的最恰当的态度吧。


我们应向一切虔信的民族学习一个基本信念,就是敬畏自然。我们要记住,人是自然之子,在总体上只能顺应自然,不能征服和支配自然,无论人类创造出怎样伟大的文明,自然永远比人类伟大。我们还要记住,人诚然可以亲近自然,认识自然,但这是有限度的,自然有其不可接近和揭穿的秘密,各个虔信的民族都把这秘密称作神,我们应当尊重这秘密。


一个人的童年,最好是在乡村度过。一切的生命,包括植物、动物、人,归根到底来自土地,生于土地,最后又归于土地。上帝对亚当说:“你是用尘土造的,你还要归于尘土。”在乡村,那刚来自土地的生命仍能贴近土地,从土地汲取营养。童年是生命蓬勃生长的时期,而乡村为它提供了充满同样蓬勃生长的生命的环境。农村孩子的生命不孤单,它有许多同伴,它与树、草、野兔、家畜、昆虫进行着无声的谈话,它本能地感到自己属于大自然的生命共同体。相比之下,城里孩子的生命就十分孤单,远离了土地和土地上丰富的生命,与大自然的生命共同体断了联系。在一定意义上,城里孩子是没有童年的。


土地是洁净的,它接纳一切自然的污物,包括动物的粪便和尸体,使之重归洁净。真正肮脏的是它不肯接纳的东西??人类的工业废物。


在灯红酒绿的都市里,觅得一粒柳芽,一朵野花,一刻清静,人会由衷地快乐。在杳无人烟的荒野上,发现一星灯火,一缕炊烟,一点人迹,人也会由衷地快乐。自然和文明,人皆需要,二者不可缺一。


每到重阳,古人就登高楼,望天涯,秋愁满怀。今人一年四季关在更高的高楼里,对季节毫无感觉,不知重阳为何物。
秋天到了。可是,哪里是“红叶天”,“黄花地”?在我们的世界里,甚至已经没有了天和地。我们已经自我放逐于自然和季节。


现代人只能从一杯新茶中品味春天的田野。


冬天,恋人们依偎在冰凉的长椅上,忍受着风和目光。
(可是,今日的公园里已经不再有恋人。他们到哪里去了?是在歌厅和酒吧里,还是已经成为一个回忆?)


从前,一个“旅”字,一个“游”字,总是单独使用,凝聚着离家的悲愁。“山晓旅人去,天高秋气悲”。“浮云蔽白日,游子不顾反”。孑然一身,隐入苍茫自然,真有说不出的凄凉。

   另一方面,庄子“游于壕梁之上”,李白“一生好入名山游”,“游”字又给人一种逍遥自在的感觉。

   也许,这两种体验的交织,正是人生羁旅的真实境遇。我们远离了家、亲人、公务和日常所习惯的一切,置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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