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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她的男主是反派-第36章

小说: 她的男主是反派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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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轻人果然有一种对世人通杀的魅力;除了童年的人生,她几乎是尽所能的给予他最好的一切。

    不知自己是否还了解现在的艾伦,和她一起长大的他,和笔下的人物有些不一样了,他的行为更加难以揣测。

    瞥一眼艾格伯特,心想,有事业、有野心的男人,他们从来不会花太多精力,去争取一个无望东西。所以女人最好不要和他们玩什么情感的把戏。

    男人之所以会不遗余力地追求什么,往往不是因为喜欢,而是因为不能接受失败。男人费尽心机追求一个女人,不择手段把她弄到手,却不一定是因为深爱她,而是因为不能接受失败,一旦得到她,就不会在她身上再花费什么心思。

    她一路走下去,越想越头痛。艾格伯特不是一般人,她竟是很难在他身上套用一种模式,少年长到十五岁之后,就猜不透对方的心思了。

    “艾伦,我有话要对你说。”她停下来,年轻的面庞上,那双黑色眼眸认真凝视着他。

    不经意间,他那修长的秀气眉锋,挺直的鼻梁在树影明与暗的层层叠叠的光线中,抵达她的额头。“你想告诉我什么?嗯?”

    她突然发现两人近到没有距离,浑身紧绷,低着头,伸出手抵在了他的胸前,“不,艾伦。”

    手轻轻地推开了他——他们不应该如此!

    苏晓琪不敢直接拒绝他,因为天才的冷傲,他有一种骄傲是渗进了骨子里的,真的拥有魔鬼的微笑头脑与才能,和天使的面孔,对这样骄傲的一个人,甚至是不容违逆的。

    “艾伦,”她低下头说道:“我感到很害怕,你到底要什么呢?我被你这样的人盯着,心里没办法不感到害怕。”

    当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就把自己隐藏得很深,但她总还能揣测出他的情绪和行为。他长到十五岁时,就摸不透他的心思了。

    现在,根本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艾丽丝,我们在一起长大,你竟然怕我?”他低阖着眼,金色浓密的长长睫毛在眼睑扫下淡淡的阴影,若不是昨天还在他的怀抱里,会以为她眸中的信赖和依恋是幻觉了。

    这么胆小,他稍微接近一下,就把她吓坏了,要让她熟悉,回记起来这种感觉,可现在她明显都不肯让自己靠近一步。

    “不要害怕,我不会对你怎样。”他柔声道:“我不会伤害你。”她听到这句话,有种错觉,话中仿佛带着坚定的承诺和安抚。

    “艾伦,我们还像以前在一起那样,好吗?”她坚持地说。

    “你在害怕什么?这世间的事情,你不试一试,怎么知道?”他问道。

    她后退了一小步,试一试,多么简单?试一试,不要代价?

    “艾丽丝,你以前和我在一起时,没有这么胆小啊。” 他低沉的声音既温柔又沉静, “你以往的健谈到哪里去了?”

    “艾伦,你在想什么,你有什么计划,我什么都不知道,怎么可能不害怕?”她摇头道,回想昨起天几乎完全被他带着走,就像一颗小行星不小心身不由被牵绕过去完全误入了大行星的轨道,很可怕,她害怕这种感觉。

    他们分离了四年,通过某些片断试图去勾勒一个人是危险的,仅凭只言片语去定义一个人的方式往往流于肤浅和偏颇。

    他握着她的手指,垂下睫毛,要是昨晚直接把她变成自己的,会如何呢?他把她带上了车,她那个时候神志不清,用手指抬起女孩的脸,读她的潜意识,知道艾丽丝的反应是接受他的。

    女孩眼底流露出来,对自己的思慕,是如此浓烈,他忍不住吻了她,并和她一起沉浸在吻里。原以为自己对女人没有强烈的*,可是吻过她之后,他就知道不是如此,会想要完全拥有她。

    尽管知道她已神志不清,听不清自己说的话,他还是询问了她,因为她醉了,身体几乎完全接受他,如果不是看到她流泪,他真怀疑自己会不会住手。

    对于一个男人来说,愿意用女人接受的方式,以正常的步骤和方法和她交往,代表着他愿意照顾她的感受。当男人愿意为女人来温柔的那一套,慢慢地软化她,只是为了照顾在这个过程中她的心理变化和感受,有了什么不致于让她心理难堪。

    虽然在他看来,结果都一样。

    不管用什么手段,反正她是自己的。

    男人天生就有着征服欲,女人从一开始的抗拒、颤抖、害怕、抵抗到陷落,他以男性的眼光来看觉得这个过程很迷人,忍不住进攻,尤其是她的生涩反应,让他更加想让她为自己开出女人娇艳的花朵,这种过程能让他心理得到一种极大的满足,但是,他忍住了。

    是的,她在哭,哭得他没法下手。

    就算哭,他也能把她哄好,事后不必在乎女人如何。

    他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征服她,却意识到这不一定是他想要的。

    当直接读出她内心的痛苦时,他那个时候,忽然感受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东西,愿意为她改变决定。

    “我答应你。”他说道,“我们就像以前在一起那样。”

    “和以前一样?你说真的?” 她没有注意到自己的手正被他握在手里。

    “你大可以放心,我和你来往没有别的目的,从这一刻起,如果有什么事的话,我会告诉你,而不会骗你。”

    “我可以相信你说的吗?” 她目光中带着疑惑。

    他蓝色眼睛凝望着她,“艾丽丝,人类天生是能洞察谎言的,如果我对你说谎,你的心灵是能感受得到的。”

    苏晓琪惊讶地睁大了眼睛,一个在自己的剧本里面欺骗整个世界的boss,他却告诉她,人类天生是能洞察谎言的,这种不和谐的感觉很怪异啊!

    如果谎言那么容易被拆穿的话,那么他们昨天撒的弥天大谎算什么?

    但是就像他说的一样,自己还是会去洞察对方的企图,她垂下视线,发现自己的手被他握着,抽了出来。

    她漂亮的眼睛瞪着他说道,“那么,不准对我做昨天那种事情,不准调戏或戏弄我,不准欺骗我,要不然,我和你断交!”虽然她知道这种话说出来没什么威胁力,总比不说的好。

    他的声音片刻后低低地笑起来,“好,在你身边,你不同意的事情,我是不做的。”在他看来这种威胁的话从她嘴里说出来,更像是撒娇,虽然知道她是认真的,被逼急了是真会绝交的。

    回忆起她被人绑架,那次差点遭到侵犯,他到达的时候,把她带了出来,她就像以前那样神思飘乎游移在这个世界之外,他见她似乎什么都不在乎,中途还试图替他挡子弹,隐约有点怒气,把她抱到浴室里。

    他给她洗头,脱掉她的衣服,检查她身上有没有伤痕,艾丽丝才有了一点属于少女的反应,往后缩了缩把他赶出去。

    他是多么聪明的男人,怎么会看不出她对他那种喜爱和懵懂情愫。

    当决定把她留下来时,就开始引诱她爱上自己。

    “我还有一个星期就要离开法国了,作为朋友,你不会反对我过来作客吧?”他问道。

    她张了张嘴巴,好像没有反对的理由。

    “那我就通知费米搬过来。”他垂下纤长浓密眼睫。

    搬过来?她瞪大了眼睛,“等等,这——”

    “我们小时候就住在一起,你要把我赶出去吗?”

    她被口水呛住了,“这个不适合,而且……”

    “孤男寡女同住一屋对吧?放心,不是我一个人。而且我们不是住一个屋子。”

    苏晓琪神情惘然若失,那么大一幢房子,每个房间都相对独立,的确没有理由拒绝,以他们两个人的私交,住一个朋友是足够了,可是会引人误会啊……

    他是罗斯希尔家族培养的继承人,不是应该有很多事情要处理吗?莫非天才处理起事务的效率不一样?

    因为知道boss会搬过来同住一个屋檐下,她的眉头小心翼翼地皱在了一起,觉得压梨巨大。

    反正只有一个星期了,而且自己就要离开回意大利了,就当是最后的重逢吧!因为女主就要出现了,男主和女主,他们这命定的一对,一定会相遇。

    在原版的故事里,这一对是百分之百的吸引力,到时候,艾格伯特是不会来找她了。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繁花的雷还有火箭炮,抱~亲亲~~,还有各位留言的妹子,一一致谢了,亲们都是真爱。

第43章() 
两人林荫道上走出来后;艾伦就上了一辆黑色劳斯莱斯离开了;她看着远去高级轿车,心里有些忐忑不安;明天艾伦就会过来。

    虽然他答应了她,他们两人就像原来那样相处,可她却答应了另一件事情——这种感觉就像是她再次落了下风。

    艾伦是罗斯希尔家族的人不会找不到落脚的地方,他想住哪里都可以,偏偏要搬到她的地方来。

    可是对方既答应了和她像朋友一样来交往,行事前征求自己同意,她就不能断然回绝艾伦;只得同意他过来住几天。

    苏晓琪用钥匙打开了门,回到住的宅子里;自从唐娜走后;这幢房子清清冷冷的,少了很多人气,也不知道这些日子唐娜过得怎么样?上次遇到的事情解决没有?

    回到她的房间里,在桌前坐下,她打开一本书看了一会儿,来到这个世界之后,总觉得有什么东西想不起来了,其中蕴含着某种极其深刻的意义?

    是什么呢?

    耳畔仿佛听到了那遥远的声音,摇曳的灯火,一双幽邃的眼眸,她渐渐地想起来一些片断了。

    那是一个梦,一个很久以前的梦,一个男人来到她的梦里——黑夜里闪烁着光泽的头发,细碎的发丝轻拂在耳际,男人微翘的嘴角还有漂亮的下巴,他似乎有种维多利亚时代的迷离与忧伤。特别是那双在黑暗中闪烁着眼睛是那么神秘莫测。

    似乎,她细细回想自己所遇到的每一位有天赋的孩子都是这样,带着维多利亚的忧伤。

    他在那个梦里,低下头用笔在便签纸写了一行字,“云间浮世绘,命里掌中纹。”现在知道这是一部电影叫《云图》,我们是海洋里的一滴水,一粒沙,浮世绘遥遥相望,掌间纹紧握在手——

    她在真实与梦境的罅隙间,见到了他的灵魂,在人物诞生前,她其实就已经开始在心中塑造他。

    无论醒着还是梦着,她都可以见到他。

    当艾伦有一天,他走入她的想像时,为她带来了《诡》这部小说故事。

    然后,开始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用心灵追随着他,直到他完成某种宿愿,直到他寿归正寝。

    想起了写下这个主角一点一滴,一笔一字——每日将书稿置在案前、手臂和胸前,与他如影随形,她的主角已经有了自己独立的人格与思想,在落笔的时候,他会自然地说话动作。

    似乎他不再受她的笔触控制,在事件中会做出自我选择。

    最初的时候,作者是处于浓重的负面状态下开始写小说的。最后,她却是带着对故事的爱,对人物的爱,独一无二的爱,以及对自我的爱,完成了这部《诡》的故事。

    当写作时,她心中怀着无限的热情与爱,热爱自己的故事,忍耐得住春夏秋冬的孤独与寂莫;她带着一种对真实与知觉的爱,相信这个虚构的世界是比现实世界更具体存在;对人物的爱,相信她的人物将比真人更真实;以及对于自我的爱,肯定自己,从不怀疑自己写下的故事。

    似乎在写作的时候某个事件被她赋予极其深刻的意义?

    苏晓琪早上起来,想起艾伦上午会搬过来,走到楼下,她伸出右手转动门把,侧靠着门,从门缝里去感受漏进来的光亮和被门压扁的风,门打开的时候却又茫然。

    她直接愣住,注视着那一道明灿的阳光下,年轻人侧面有着优美的线条,一只金黄色大狗在追逐着他。

    俊秀年轻人挺拔的身影,华光溢彩,生机勃勃,那只大狗在和他嬉戏,很安逸的样子。

    那一头金发被风吹过,利落清俊。他悠然转身,几绺飘拂的金发在空气中划过一道似真似幻的弧度,在那只毛茸茸的大狗跑过来时,蹲身搂住了它的脖子与之亲近,“利兹,真是乖孩子。”

    年轻人脸上带着春风般温和的笑容,金色的大狗轻轻吐着舌头与他的脸亲呢的贴在了一起。

    他在浅金色的阳光下微笑,这个令人一看就安心的笑容,让她与他重逢时,他给她带来令人生畏的影像全部烟消云散。

    苏晓琪走近时,他抬起头来看她,“利兹,过来跟艾丽丝打招呼。”

    那只金色的大狗听话的摇摇尾巴,跑过来,用鼻子蹭了蹭苏晓琪的脚,然后又跑回去,非常礼貌地坐在地上,吐着舌头讨好的看着他们俩人。

    金发随意的垂落下来,又随意的在年轻人的肩上散了几缕。

    “它叫利兹?”苏晓琪好奇地看着金毛狗狗,她从小就喜欢小动物,但是很少养它们,自从自己养过的狗死掉后,她就很少养动物。

    “利兹很聪明,”他说道,“这段时间,它就拜托你了。”

    她眨了眨惊讶的双眸道,“拜托我了?可是——”回头看着那只金毛憨态可掬的偏着脑袋看着她,耷拉着耳朵,亮晶晶的眼睛像个会说话的小孩子,突然囧了。

    不是说宠物长得像主人么?为嘛是金毛啊金毛?boss在自己的剧本中不是大反派么?反派和富翁之类不是喜欢养德牧那种长得酷又有个性的凶悍狗狗么?

    突然发现这只庞物真的很聪明,仿佛能够识别人类的表情和情绪,它像是怕她嫌弃自己似的,有点委屈的样子,伏在地上眼巴巴有点期望地看着她。

    “好吧,只是这段时间,”苏晓琪有些无奈道,“因为我要回意大利了,不可能带着它的。”

    那只毛茸茸的金色大狗又跑了过来,讨好的用鼻子蹭了蹭她的脚,伸出舌头,亲热地舔了舔她的手指。

    “进来吧!”苏晓琪把这一人一狗迎进屋子里。

    金毛犬利兹温顺地跟在两人的身后,他们来到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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