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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章

穿越之太妃传-第8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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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宁王已经不断地在心里提醒自己,要绷住,一定要绷住。但在内心的极速膨胀下,他仍然难以自抑地微微扬起了嘴角。

    晋王的目光落在宁王的背影上,心底滑过了一抹深思。

    紧接着出列的,就是带回了二百船粮草的海贸船队,还有护送有功的东海舰队。同理,除了常规的金银之外,还有皇帝私库里拿出来的奇珍异宝。

    大臣的目光,大多数都是落在了东陵伯的身上。他们心里都有些好奇,皇帝会不会额外给这位立了军功的新亲家,什么别具一格的赏赐呢?

    等看到实物的时候,他们都纷纷哗然。

    那是一副简单装裱过的题字,上书“英勇可嘉”四个大字,落款正是庆和帝本人。

    没错,东陵伯既没有得赏金银,也没有得赏奇珍,就得了一幅皇帝亲笔题字。

    讲真,他手里托着那卷轻飘飘的题字,心里是有些发懵的。

    经过宁王那桩桃色传闻,他原以为这次颁赏,陛下可能会轻描淡写地把自己忽略过去。他完全没想到,陛下竟然特意为自己准备了题字。

    怎么说呢,能够在朝堂上混出个名堂的,谁家都不会缺那些所谓的金银财宝。反倒像皇帝亲笔题字这种,能够体现出君臣之间的深厚情谊,并且具有一定政治意义的,更得大臣们的欢喜。

    而且,庆和帝不是个自恋的人,没有那种写完字就要到处乱分的怪毛病。有道是,物以稀为贵。这无疑让大臣们觉得,皇帝亲笔题字更能体现出重视来。

    东陵伯想着想着,眼圈开始泛红,郑重地叩首道:“臣,必不负陛下所托。”

    “冯爱卿,快快起身,”庆和帝的身子微微前倾,伸手虚扶了一把,“爱卿乃朕之肱骨……”

    东陵伯闻言,感激涕零,纳头再拜。

    这俨然是一副君臣相宜的场景,然而,有些触觉敏锐的大臣,总觉得画风不太对——就算不能直接封赏官位,也不至于只有孤伶伶的题字吧?

    大朝会后,有些专门做投机买卖的人,便把两位成年皇子作了一个比较。

    首先,从自身的能力出发。

    今年开春之时,晋王曾大张旗鼓地前往兵部搜证。然而,大半年过去了。他仿佛销声匿迹了一样,那桩“西北旧案”应该又陷入了僵局,翻案之日遥遥无期啊。

    去年年底,宁王给自己揽了桩筑坝修堤的差事。当时,不知有多人在暗地里笑话他傻。然而,他不仅完成了任务,还混到了一份封赏。

    其次,从母族、妻族等角度来评估。

    晋王的母族依然是戴罪之身,远在岭南之地服役。董贵妃早就与世长辞,他连个能在皇帝面前敲边鼓的人都没有。他的岳父是国子监祭酒,虽说在仕林中有些名望,但却没什么实权。

    宁王的外祖父是赫赫有名的王老狐狸,至今仍屹立在朝堂之上。他的新晋岳父不仅实权在握,还颇得皇帝的重任。难怪他不惜把名声都赔进去,也要娶到如今这位新继妃。

    这样看来,宁王的胜算似乎更大一些啊。

    某些投机倒把的大臣,不敢明目张胆地支持,但小小偏向总是有的。

    一夜之间,新的流言伴随着寒风传遍坊间。

    这一次,不再是什么桃色传闻。

    而是,宁王在朝廷中屡立奇功,堪称新一代贤王。

    ——————————————————

    有间酒楼,三楼雅间。

    隔壁传来一阵嘈杂,影影绰绰间,似乎听到什么“宁王”、“贤能”、“高位”之类的。那里面的客人应该是喝高了,什么醉话都敢往外吐。

    金貔貅竖起耳朵听了一阵儿,借着举杯饮酒的动作,偷偷地打量坐在斜上方的晋王。后者手里的动作不见丝毫停顿,从容不迫地夹起佐酒的香辣花生米,送到自己地嘴里。

    晋王还不忘热情地招呼道,“金兄、陈兄,你们别光顾着喝酒。尝尝这道炙兔肉,外皮焦脆,内里多汁鲜嫩……”

    真淡定!金貔貅撇了撇嘴,把空空如也的酒杯抛回案几上。

    前两天,宁王貌似又揽了一桩差事离京。等他回京以后,定是锋芒毕露、无人可挡。到时候,他可能就联合朝中的大臣,向皇帝请立太子了。

    金貔貅忍不住又偷瞄了几眼,咱们这位皇长子,难道就一点儿都不着急吗?还是说,他已经想好了什么对策呢?

    也许,这朋友交往得久了,总有几分心有灵犀的。

    晋王放下手里的筷子,站起身向金貔貅拱手,“金兄,本王有一事相求。”

    见此,金貔貅顿时觉得头皮有些发麻。上次对方借酒趁机自曝身份,硬是把他给拉上了贼船时,就是这副礼贤下士的模样。不知为何,他心里却开始莫名地兴奋,晋王,这是准备动手的节奏吗?!

    他连忙起身回礼,豪爽地说:“王爷不必提个求字,有什么事儿尽管说来。只要我金某人能够办到的,定然不会有二话的。”

    晋王重新落座后,也不再说什么场面话,开门见山地说:“宁王筑坝有功,理应得到世人的称颂。本王希望借金兄之力,能把这个消息宣扬开去。”

    陈幼安举杯饮酒的动作一顿,扭头深深地看了晋王一眼,复又把酒杯凑到嘴边。

    有道是,捧得越高,摔得越重。

    表面看起来在帮助宁王扬名天下,但是实际就是在捧杀。而且,日渐老迈的皇帝,看见迫不及待想取自己而代之的儿子,难免不会心存芥蒂的。

    金貔貅愣了愣,很快就露出一副恍然大悟的神情,显然已经领会到当中的用意。而且,他想得更深一层就是,流言这种东西,经过两张嘴巴就会被改头换面。更何况,这样绕着大江南北走一圈呢?

    他翘起大拇指,啧啧惊叹,“王爷这招,高!高!实在是高啊!”

    晋王提起一旁的酒壶,斟满自己的酒杯后,举杯示意,“此事,有劳金兄多费心了。”

    金貔貅的脑子转了转,忽然想到一个更好的主意。他把玩着手里的酒杯,挤眉弄眼地说:“王爷,咱们宣扬过宁王的功劳,还可以好好地宣扬一下他那位新王妃……嘿嘿嘿!”

    “万万不可!”晋王抬起头,看着金貔貅的眼睛,认真地说:“这是属于本王与宁王的争端,怎可把无辜的旁人给牵扯进来?”

    说实话,他想到这条“捧杀”计谋的时候,也曾琢磨过宁王那点儿桃色传闻。不可否认的是,添上那点儿桃色传闻,定能最大程度地打击宁王。

    但很多时候,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

    女子的清白名声最为紧要,倘若冯氏的名声有损,还被传遍了天下。为了皇室的名声,父皇可能会狠下心来,下旨令冯氏病逝。

    如此一来,他的所作所为,与被自己憎恶的王家,又有什么区别呢?

    何况,他同样不希望,有人把矛头对准阿眉和阿鹰。

    正所谓,已所不欲,勿施于人。

    宣扬桃色传闻什么的,最终还是被晋王给否决了。

    金貔貅赫然发现,这位正在成长的政客眼中,竟然有着旁人所没有的澄明。他忽然明白,自己被迫上贼船的那天,好基友陈幼安为何会暗示晋王为人端方,是个可交之人了。

    只是,难免有些妇人之仁了。

    不过,他转念一想,跟着有原则的老板的混饭吃,总比跟着那种吃人不吐骨头的强吧。后者时时要提心吊胆,就怕哪天老板饿了,把自己也吃掉了。

    —————————————————

    隆冬腊月,京城已经连续下了五天的暴雪。

    对于小孩儿而言,这种突如其来的降温,更像是上天的考验。

    第一个雪夜,身体孱弱的太原王便起了低热,还伴随着阵阵咳嗽。到了第三个雪天,就连一向活泼强壮的明熙公主,也开始拖着两行小鼻涕了。

    长泰宫里一片忙碌,姜素敏也生生地熬瘦了一圈。

    漫天飞雪中,河间王府为这片天地增添了一抹白。

    正如太医所言,王府那位尊贵的嫡长孙,没能熬过这个雪天。天生的心疾,让他的小身子总是泛着青紫,每一次呼吸都需要用尽全部的力气。严冬带来的风寒,轻而易举地卷走了他的小生命。

    河间王世子妃悲痛欲绝,当时就倒下了。

    总为长孙提心吊胆的河间王,反倒有种尘埃落定的感觉。他倒头在床上睡了两天,心里的悲伤似乎就被治愈得差不多了。他招呼过自己的结巴长随,低声吩咐了几句。

    河间王看着长随离开的背影,手下无意识地摸着自己干瘪的肚子。他的眼珠子在滴溜溜地转动,童家小子外放得好啊,山高皇帝的,看本王不把亲事搅黄了,把王妃给抢过来!

    与此同时,有一则新流言,悄悄地京城蔓延开来。

    宁王身负龙气,可以轻易地镇压高山水脉。只要他修筑过的堤坝,定然不会再生水患。

第114章 西疆除夕() 
西疆边城。

    近日大雪连连,就连黄沙大漠都披上了一层雪衣,天地间仿佛被笼罩在一片莹白之中。放眼望去,这世间的色彩只余下天边的一道霞光,还有地上的那一片土黄。

    夕阳下,乌黑色的城门泛起点点红光,好似被生命镀上的斑驳血色。

    自入秋以后,边城便开始实施戒严。西城门关闭,不可进不可出,就怕放走了探子或者混进了奸细。面向郑国腹地的东城门,没有什么特殊情况,也不得随意进出。

    这些规矩听起来严厉,但世代生活于此的百姓都早已习惯。如果非要说什么不好,就是少了一些大商贾的来往,某些南边特产的物件,比方说丝绸什么的,就不如平常那般容易买到了。

    今夜正是除夕团圆之时,但大街上却透出别样的萧瑟,全然不见张灯结彩的热闹。偶尔出现的路人,大多都四处警惕地环顾四周,而后裹紧衣裳、加快脚步。

    某些隐秘的街头巷尾,好似潜藏着一双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那是些面黄肌瘦、衣不蔽体的百姓。

    在这个滴水成冰的时节,他们无一例外地被冻得口唇青紫,手指、脚趾通红肿胀,仿佛一根根粗涨的萝卜。寒风犹如刮骨的钢刀,他们裸|露在外的肌肤全都皲裂渗血。甚至,有的一片血肉模糊,看起来甚是渗人。

    他们瑟缩地挤靠在墙根,仿佛这样,就可以汲取屋内的丝丝温度。

    镇西侯府,正院。

    门被轻轻地推开,夜间寒风倒灌,屋子里陡然添了几分冷意。

    姜端敏顿时觉得喉部一阵刺痒,抬手用帕子掩嘴,发出了几声呛咳。

    青梅闻声,连忙放下手里的小碗,动作熟练地抚着主子的后背,“夫人的咳疾,可是又犯了?不如请位大夫来,给夫人诊一下脉吧。”

    也许是因为心境的改变,调养了大半年后,姜端敏的身体就强壮了不少。又因汤汤水水不断,她不仅脸上多了些血色,就连泛黄的发丝也开始变得乌黑油亮。

    待到秋风乍起,她的咳疾虽然没有根除,但也不似往日那般总是憋得喘不上气来。

    “不必这样麻烦,”姜端敏摆摆手。她轻抚着胸口,缓了缓气息,“就是昨晚夜里没睡好,今晚好生歇歇就没事儿了。”

    话虽如此,但她的声音有点儿轻,听起来没有丝毫的底气。

    前几日,姜端敏见风和日丽,没有那裹着黄沙打转儿的大风。所谓静极思动,她便换了一身骑装,打算到郊外的马场转转。

    虽然城内戒严,但镇西侯没有特殊吩咐,老管家自然不会限制夫人的活动。说实话,他见夫人不像前两年那样,整天窝在房里病怏怏的,顿觉老怀大慰。毕竟,只有母体健康了,以后孩子的身体才会健壮。

    经过两年的努力,姜端敏的骑术也从一窍不通,进步到可以独自控马小跑。去往马场的路上,她一般都是骑着小母马,慢慢地溜达过去的。

    刚刚行至郊外,就见一个灰褐色的身影从路边窜了出来,“夫人啊,求求您,求求您,救救我的孩子吧……”

    眼见躲避不及,姜端敏被吓得闭上双眼,本能地搂着马脖子。对于这种突发状况,只会控马小跑的她,完全是无能为力的。

    幸亏一旁的护卫队长反应迅速,立刻探身过去拽住缰绳,这才避免了一场祸事。小母马天性温顺,原地踱了几步后,也就安静下来了。

    姜端敏有些惊魂未定地直起腰身,愣愣地看着那个不停哭求的妇人。

    这妇人的衣裳是有些泛白的灰色,不知沾了些什么,衣袖、后背……竟然都带些浓重的褐色。可能因为奔跑的关系,她的衣领还有些歪斜,裤腿还沾了些黄色的泥巴。

    因为怀里抱着小襁褓,她磕头的姿势多了几分笨拙,“夫人,求求您……”

    护卫队长眼尖,注意到那妇人身上的褐色,竟是凝固的血迹。他的神色微凛,隐秘地向后比划了一个手势。其余护卫的手,都按在了尚未出鞘的刀柄上。

    他试探着接过那个小襁褓,只见里面的小婴孩双目紧闭,口鼻周围有着瘀青,触之冰凉。显然,孩子已经死去很长一段时间了。

    护卫队长大致推断出发生了什么,眼中闪过一丝愤慨。他把襁褓交还到妇人的怀里,沉声道,“请节哀。”

    那妇人双手颤抖着搂紧小襁褓,撕心裂肺地哭喊:“娘的儿啊……”

    姜端敏听得心酸,眼圈微微泛红。她有心安慰,但却不知道说什么好。但是丧子之痛,并不是一两句就能抚平的。

    哀嚎声嘎然而止,那妇人轰然倒地,双眼怨恨地看着西方,口中不停地涌出鲜血。

    后来,姜端敏才知道。

    这妇人所在的村子遭到袭击,革森的军队伪装成强盗,不仅劫走所有粮食,还把村民都杀了个精光。

    危急之中,这妇人的丈夫把妻儿藏在隐蔽的地窖,独自面对屠刀。这妇人怕孩子哭闹,就一直紧紧地捂着孩子的口鼻,丝毫不敢放松。岂料,孩子躲过了刀剑之祸,却被母亲活生生地捂死了。

    悲痛与绝望交织,这妇人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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