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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巫妖想要统治异世界-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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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上戴着一颗能够自由穿梭“迷霞之森”的指路戒指,它会引领穿戴者离开与进入的正确的道理,要问巫妖为什么会有这种道具,别小看他,在人脉上他还是挺有门道的,认识各种各样的人还有怪异的生物,这种戒指就是他当初在一位云游四处的恶魔奸商手上买来的,花了他将近一半的财产才换来五枚戒指,可让他心疼了好久。

    “无限可能”颁发的三个任务,第一个帮助黑骑士恢复情感,第二个培养黑骑士踏入“英雄领域”,第三就是意义不明的剧情任务,需要杀戮一百人,虽然不知道这剧情任务到底为什么要让他杀人,但幸好不是固定对象,随意找一百个坏人杀杀就行了,要是好人的话,他还真的不一定能下的去手,放弃的话也是有很大可能。

    巫妖此次出行就是为了完成这三个任务,黑骑士目前还在禁闭培训中,想要踏入“英雄领域”,可不是一件简简单单就能到达的事情,没有一两年,甚至十几年都不一定能踏入,所以现阶段不必在管他,专心去完成其他两个任务就可以了。

    现在,巫妖不是原来的巫妖,毕竟他是一种被世人怨恨唾弃和害怕的对象——邪恶的巫妖,要是真这么出去,万一遇见了那些实力不凡又正义感爆棚的煞笔,他又要免不了大战一场,暴露位置,还要面对各国的通缉,被一大堆仇家追上门来惨了。

    所以,为了应对这种情况,巫妖每一次出门都会披上一件衣服来做掩护,说是衣服,以巫妖的角度来看的确是衣服,穿在身上的东西不叫衣服还能叫什么,虽然是人皮来着。

    倒映在平静的湖面是一张俊俏可爱的面孔,从年龄来看,大概是这个世界的十五六岁样子,离成年还有两年的时间,还是一个乳臭未干的臭小孩,微卷的灰发,水蓝色的漂亮眼睛,白暂的肌肤,给人一种人畜无害第一印象的干净笑容,用来打掩护简直不要太完美。

    巫妖遇见这人皮主人的时间是在七年前,那时候的巫妖还用着别的皮肤招摇撞骗,混在人类中逍遥自在,遇上这表里不一的家伙完全是在一场意外,这家伙表面装作一个好人,其实就是一个贩卖人口的人渣,不少女孩子就是被他这张脸和花言巧语骗了,至于为什么这家伙要骗他,咳咳,当时不是没有其他的人皮可供选择,就只有一个女孩子的人皮套在身上,加上自己经常独来独往,这才让这家伙盯上。然后?当然是干掉他了,巫妖的先天技能“人性之眼”,一眼就看破,对于心怀不轨的家伙,巫妖可不会手下留情。

    为什么用他的人皮,巫妖是一个有收集癖的人,只要好看实用他都要手贱的收集,这家伙的脸确实好看,还能起到掩护作用,更重要的是他是男的,不选他选谁。

    望着湖面倒映中那张帅气的脸,蹲在湖边的巫妖就忍不住臭美一下,他真的是太帅了。

    平静的湖面突然被打破,一个迅速的影子突破水面,狰狞的满口獠牙出现在巫妖面前,但他没慌,反而还很冷静,手往前一拍,长得和西瓜差不多大的食人鱼就被他拍进了湖里,掀起一阵波澜。

    “哼,想咬我?想太多了。”被咬这么多次的巫妖已经训练出超乎常人的反应力,这种速度的突袭,一点难度都没有,不吹不意淫,他闭着眼睛都能打中。

    拿起地上的大背包,背在背后,巫妖,不,他现在的名字叫做约翰,是这人皮原来的名字,因为他实在是懒得取名字。

    离开湖泊,看了一眼最后的城堡,约翰走了,朝着被雾霾遮天蔽日的区域走去,身影逐渐被雾霾吞噬,最终看不见人。

    在指路戒指的帮助下,一路直走不知道多久的约翰终于见到了出口,林间小道的尽头。虽然外头依旧是很难看得见人的雾霾,但比起“迷霞之森”两米内看不清的雾霾,这已经很好看见了,十米以内的范围还能看清。

    尽管“雾霾洛德森”终日被雾霾笼罩的地区,是被诅咒的,但依旧还有其他生物居住在其中,“雾之都”正是能够适应雾霾气候的生物聚集的城市,约翰前往的目的地正是这座城市,以往的经济来源和装备都是从这获取的,如今也一样。

    为了方便其他外来者前往雾之都,路上会设置很多指示道路的路标,只要跟着路标走,就会到达雾之都。

    约翰跟着路标走了大概一天不眠不休的时间,来到了雾之都的城门口,在这里,他遇见了许多人类角度来看被称为“怪物”的生物,雾霾环境下顽强生存的种族——大眼怪。

    “大眼怪”是一种很奇怪又特殊的类人型种族,来源据说是远古时期之时就已经存在,作为容易辨认特征的超大号眼睛能够轻松穿透雾霾看清周围,而且智商也与人类无疑,拥有独特的语言和生活习惯,他们的食物很广阔,基本上只要是能在雾霾条件生存的植物,他们都能吃,嗯,他们是素食主义者,反正约翰从来没见过这些大眼睛宝宝吃过肉,口头上说不吃,私底下谁知道呢。

    雾之都其实就是大眼怪们生活的城市,他们仿照人类的城市结构,建立了可以抵御外敌的高大城墙,因为和人长的差不都,生理习惯也类似,他们居住的房子也大多是木石建筑,有属于自己的秩序。

第24章() 
不过,其他种族的身影在这座安静的城市仍是很稀少,大眼怪是一个很安静的种族,他们没有像人类一样的说话器官,长在脸上的只有大大的眼睛,但善于利用精神力与其他种族沟通,所以语言不通在这个地方基本不存在。

    在人类世界曾经有一句关于雾之都的名言,假如一个人在街上大声喧哗,那么他就可以享受万众瞩目的感觉,因为安静的大眼怪们会把他们所有的视线投向你,安静才是这座城市的主题。

    可能就是因为太过于安静,其他种族的来往者很少有,半天都不见得能见到一个,更何况是雾霾环绕的景象,路过了都不一定能发现,善于发现的眼睛就显得很重要了。当然,这些和约翰都没有什么关系,他来到这里的目的又不是为了找同伴旅游观光。

    因为是稀有的人类,一进城门的约翰就受到了大眼怪万众瞩目的目光,约翰也不在意,他知道大眼怪并没有恶意,他们只是很好奇摆了,无视就好,很快他们就会失去兴趣。果然走到一半路后,放在身上的视线也就消失了,他已经成为这座城市的正常现象,大眼怪的接受能力很强大。

    轻车熟路,跟着记忆走的约翰来到一个未经装饰的酒馆面前,大眼怪对于酒有着非同一般的爱好,在把该做的事情忙好后,就经常的聚在酒馆里用精神交流谈天论地,和人类这一点很相似。

    一手推开门,走进其中,来到吧台面前,约翰取下背包放在脚下,坐在空着的座位上,看向整间酒馆唯一的人类说道“哈科萨,给我来一杯柠檬水。”

    哈科萨,一位留着性感小胡子,穿着得体服装的性感小绅士,也是调酒师的他看了一眼约翰,起身留下“请稍等”的话就去调酒了。

    约翰认识哈科萨,哈科萨同样也认识约翰,不管约翰换了几身人皮,哈科萨还是能敏锐的辨别出人皮之下的骷髅,同样,不管哈科萨换了多少个身份,化妆成什么样,约翰还是能看出他伪装下的真面目——伪装成人类的恶魔。

    仅限两人的精神交流,谁也无法听到。

    “你这家伙又有什么事啊?”哈科萨用一副嫌麻烦的语气说道。

    “废话,没事的话,我找你做什么。”约翰翻了翻白眼,问道“对了,几年前拜托你的事情弄的怎么样?”

    哈科萨一言难尽“尸体?别说了,你以为搜集尸体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啊?最近的这几年你又不是不知道教廷做了什么,火化尸体已经成为这个世界的趋势了,你想让我拿骨灰给你啊?”

    如他所说,这几年来教廷以阻止亡灵化现象为由,强制人必须火化死人的尸体,不能埋葬,所以这才导致尸体不好偷,哈科萨就算是能实现人类欲望的恶魔也做不到把骨灰变成尸体的事情。

    “到底有还是没有啊?”

    “有,肯定会有,不过没有你想象的这么多,也就一百一十具。”

    哈科萨将调好带有吸管的柠檬水放在约翰的面前。

    含着吸管允吸的约翰说道“没搞错吧,都几年了,你这家伙才收集这么点,不会是故意玩我的吧?”

    哈科萨接到其他大眼怪调酒的要求,礼貌一笑作为回应,继续调酒,同时面不改色的说道“我真的已经尽力了,现在有生意也难做,这已经是全部的存货了,你要还是不要,就一句话。”

    “要,我怎么能不要!”

    “那就行,等一会儿我营业时间结束了你在过来找我。”

    “嗯,我知道了。”但约翰还没走,他继续说道“我有一件生意想和你谈谈。”

    “如果是以前那种没什么用的东西,我可不要。”

    哈科萨想起以前这巫妖拿出一堆没什么用的废物说要卖给他的场景,什么喝了能够增强食欲的药水,能软能直的剑,会唱安眠曲的恐怖玩偶尽是一堆稀奇古怪不符合价值观的玩意,有人买就怪了。

    “放下,这次不会再说那种东西了,吸取教训的我有研究出一种新型产品!”约翰很是激动的做出保证。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这巫妖虽然大部分时间都不正常,经常制造出一堆不明所以的废物,但不可否认,这家伙是一个出色的发明家,就大发慈悲的听听吧,哈科萨这么想着。

    “好吧,你说我听。”

    心满意足的约翰走出酒馆,背在身后的背包变小了不少,一想起哈科萨咬牙切齿的表情,他这心情就爽的不行。

    “魔力浓缩药水”与“治疗浓缩药水”,这就是约翰提出的生意,他打算卖一些给哈科萨。

    别小看这两样东西,在这个世界,能够恢复和治疗的药水有很多种,但最热门的还是能够在瞬间恢复的药水,敌人会允许你在战斗的时候疗伤一个小时吗?很显然不能,所以能瞬间恢复的药水就显得很重要。

    但由于这种瞬间恢复药水是远古时期的产物,制作方法已经失传,只能在遗迹或遗失的宝藏中获得,所以在市场上的卖价很高,基本上与魔法卷轴一样供不应求。

    当看到实物的时候,哈科萨的眼睛都要直了,他一口气就说要全买,从这位恶魔先生的态度中可见这东西的珍贵性。

    作为一位活了几百年,比大多数人活的长的巫妖,他也见过了很多东西,进行许多的实验,看过不少书籍,拥有许多人没有的宝藏,制造出来的瞬间恢复药水他也有存货,在亡灵军团几乎全军覆没,黑骑士的出现,“无限可能”颁布的任务,让以前抱着玩乐心态的巫妖认真起来。

    没办法,为了钱,他只能把自己许多年前的研究成果拿出来,为什么现在才制作,这还是因为所需材料太烧钱了,以前又没经济支持,还有亡灵军团的管理,大把复杂的事情要处理,所以一直拖到现在才能施行。

第25章() 
想当初竟然不利用这种方法去赚钱,真是不明白那时候犯的中二病,把什么都抛到脑后,致力于研究出能一发毁天灭地的魔法。不就是魔法吗,跟个乡下来的土包子一样,花费几百年的时间去研究。

    金钱对他一点吸引力都没有,在他眼里只是为了交换某些物品而存在的,成为巫妖后,金钱已经看得不那么重要了,得过且过悠哉的种田人生才是他所向往的。

    手指摩擦夹在中间的金币,约翰露出无所谓的微笑,然后塞进腰间鼓鼓的钱袋中,钱啊,就是金属做的而已。

    约翰心里盘算着,钱已经有了,去买一些实验用的材料,之后在去胖子哪里弄到一些情报完成任务,就完事了,只是不知道要花多长时间才能搞定,好想回去快点啊。

    每一次出远门,约翰的心里是一万个不愿意,可能是恋家癖或者是单纯的不想出门,这个习惯就算从前世到现在,依旧还没有改过来。

    “嘭”约翰被一个跑过的人类男孩撞了,一阵踉跄他差点都要摔倒。

    “抱歉!”撞他的人一边跑一边回过头来歉意的说道,渐渐的跑远了,没入雾霾中。

    约翰不为所动,只是晃了晃手上小小的钱袋,从中取出两枚银币塞进自己的钱袋中就随便丢掉这个小钱袋,转过身走了。

    盗贼的“偷窃”技能,很抱歉,闲着没事的约翰也学过,而且比你的熟练度还要高。

    跑进一条隐蔽的小巷中,男孩兴奋的张开手上有点份量的钱袋一边想着今天能大吃一笔。

    “哎?!怎么是一颗石头!”小巷中传来男孩的悲鸣。

    最近雾之都的伪装恶魔是不是变多了?行走在大眼怪来往的街道上,一只大眼怪路过约翰,这已经是他遇见的第十只恶魔了,看来教廷的清理力度又加强了不少,不少恶魔开始逃进这座城市里来避难。

    推开街边一家杂货铺的门,约翰也不废话,拿出腰间的钱袋子直接放在正趴柜台上数钱的胖老头面前一边说道“我要的货到了没?”

    胖老头瞥了一眼约翰,拿过钱袋子打开,瞄了一眼,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

    “稍等。”

    十分钟后,约翰走出了杂货铺,他背后的背包变鼓了不少,与胖老头的交易很顺利的完成。

    这胖老头别看他是一个人类的模样,其实和之前的哈科萨一样,都是伪装成人类的恶魔,居住在这座城市大概有几十年的时间了,与巫妖的交情还不错,他不仅贩卖一些市面上没有的材料,而且还贩卖不为人知的情报。因为是恶魔,有特殊的情报来源,只要给钱就能知道,到现在,约翰还不知道他们是怎么知道的。

    从胖老头买到了需要的材料,根据友情赠送一份约翰需要的情报,他要去完成杀一百个人的任务,这一份情报就是关键,这胖子还算义气,就是位置有些远了,他有必要出一趟远门才行。

    是啊,不出一趟远门是不行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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