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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无量钱途-第1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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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这种国宝级的专家的,也是中层干部!

    起码是科长,许多人都是处长。

    这下倒好,该死的恐怖分子,给他们来个一窝端!

    整个中层干部,凡是业务上过硬的,全都折了进去。

    哪怕能救活一个,也是好的。

    三个一溜小跑,直奔哪片横尸遍野之处。

    到那里一看,乔直就知道,这些人被打了个措手不及。

    他们的车都在那里整齐的排列,人却都在车外。

    不知道是在站队还是出来休息,反正就是一轮枪炮齐射,全部给撂倒了。

    乔直也不管其它,立刻开始了第二波救治。

    还好,这些人绝大多数都是被重炮震得重伤而死,没有那种脑袋掉,身体一分两截那种致命伤。

    当然,即使这些人,没有灵犀一动的救治,也是十死无生的。

    乔直一番努力,竟然救活了一百零六个人!

    其他的二十余人,不是脑袋掉,就是脑袋碎,被灵犀一动宣布为最终死亡。

    这些人死里逃生,同时增加了百分之二十能力!

    中情局局长斯托索夫、反恐局长托马斯;看着自己的主力又回来了,激动得热泪盈眶!

    当下率领自己的属下,整齐地站成两排,给乔直庄重地行了个军礼!

    然后异口同声对乔直说:“救命大恩,难以言表;但有所命,在所不辞!”

    大家全都去见奥巴马。

    这是奥巴马已经看完黑盒子,知道了自己的命连着两次被月亮公子、乔直所救,现在这些专家又被救活,感激的他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奥巴马一挥手,命令两个局长,带着他们的人马撤离!

    等他们离开,奥巴马对乔直和月亮公子说:“来,我和李大哥今天要和你们二人义结金兰,成为兄弟!”

    只见他黑脸一阵泛红,显然心潮澎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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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 奥巴马想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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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巴马突然提出义结金兰的要求,除了李学龙知道这哥儿们的底细,觉得理所当然以外,乔直和月亮公子无不觉得很突兀。

    怪不得急急忙忙把那两个打酱油的局长赶走呢。

    李学龙知道奥巴马,因为他了解奥巴马从小就没有什么亲情,更缺乏友情。

    真正过命的交情,只有他李学龙一个。

    因此,他特别期待真实的友情,特别珍惜纯正的友情。

    说来也是很有意思,奥巴马特别喜欢中华上国的四大名著。

    四大名著中,他特别喜欢《三国演义》和《水浒传》。

    这中间的故事情节,他唯独钟爱桃园三结义以及英雄排座次。

    他心目中的理想,就是也学学刘关张,弄几个生死兄弟结拜一下,人生就畅意无比了。

    梁山好汉一百单八将英雄排座次,他不在意座次的高低,而是特别羡慕那一百零八个生死之交!

    他梦想中,如果有朝一日,他也能搞到一百零八个志同道合的兄弟,那么不管是呼啸山林,还是霸占官府,都是人生最得意的事情。

    今天的生死大关,几经反复,人生大起大落,无过于此,因此,激发了他心中最深刻的向往,导致他义结金兰的要求,脱口而出。

    李学龙理解奥巴马,因此也支持奥巴马;同时奥巴马也以无比热切地眼光看着他,期待这位大哥给他一个全力的、一如既往的支持。

    二人虽然整天小马哥,李大哥地叫来叫去,却从来没有真正搞清楚谁的年龄大一些。

    对于兄弟之间的友谊来说,年龄难道是个条件吗?

    当然不是!

    但是从武功和阅历来说,李学龙显然都高出奥巴马一大截,所以在实际上,小马哥基本上都是小马弟。

    什么事情,一旦习惯了就变得自然了,所以今天奥巴马一如既往。希望在这个至关重要的事情上,得到李大哥的支持。

    而这个李大哥之所以习惯性地成为李大哥,就是因为没有让小马弟失望过。

    尤其在重大事情上,一次都没有!

    正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今天李大哥会让小马弟失望吗?

    绝对不能!

    实际上,李学龙也是和奥巴马的心情一样,很希望和这两个小兄弟结成亲密联盟。←百度搜索→

    这样大的事情上,小马弟和李大哥不约而同想到了一起,也难怪二人的友谊牢不可破。

    世界上最难的就是得一同心。二人都是生活中的幸运儿。

    李学龙虽然有奥巴马这个铁哥儿们,但是奥巴马当总统顶多两届,顶天了也就是八年;而他自己的这个联调局长,则是他一生的职业,只要能干,只要想干,他就可以一直干下去。

    他也需要帮助,需要友谊,需要同心同德、得心应手的同道。

    看到乔直、月亮公子如此惊才艳艳的后起之秀,他就一心向往着发展长期的友谊。甚至成为生死之交的兄弟。

    还有一点,他比奥巴马更甚!

    他和乔直、月亮公子同根同源、同族同种,一样的事情,听着这两个小子用地道的中华上国语言表达出来,就觉得倍感亲切!

    就认为他们表达得十分到位、十分贴切!

    听到奥巴马提出了结义要求,李学龙一声赞叹,果然是优秀小弟,马前卒干得十分得力!

    于是,他故作矜持地点了点了头: “嗯,好的!”

    就剩下了乔直和月亮公子。二人虽然开始被奥巴马震得发懵发昏的,不过年轻人反应快,从老马一脸渴求的黑脸上,读出了他的真诚。也就顺水推舟了。

    乔直心中有数,只要是灵犀一动救出来的人,就是和造物主一心,这个和乔直没有任何矛盾,因为他深知,他现在所做的一切。也是为了完成造物主的旨意。

    有了这样的联系,不管他是权倾天下的总统,还是一文不名的街头混混,都不会有原则上的分歧,只会心意一致。

    月亮公子呢,他是企业经营型人才,本就胸怀四海,这个总统自然也是胸怀之内,来者自然不拒。

    何况这个老马还是自己亲手所救,看他黑脸,就觉得黑的很有特色,不失为一个令人欣赏喜欢的标志了。

    于是,这两个年轻人以他们特有的热情豪爽,对奥巴马这个结义的建议,表达了热烈支持!

    于是,一个伟大的结盟动议,得到了结盟各方的一致同意,铸就了一个伟大的历史时刻!

    史上称之为 “里昂四结盟”。

    因为此地正好在里昂县境内。

    奥巴马一蹦多高,大声欢呼: “快!快!快!宰白马!斩雄鸡!烫酒来!我们歃血为盟!”

    好似被水闸憋了一年的洪水,奥巴马终于可以纵情宣泄了!

    听得李学龙摇头不已,看得俩小年轻目瞪口呆!

    这老马整个一个三国水浒时代的好汉行径!

    不过也难怪,谁知道中华上国的传统变化太快呢?

    人家老外就不,一个东西哪怕毫无价值,只要占一个古老名义,就成了无价之宝。

    比如印第安土著的那种歃血为盟,就是从古老时代一直延续到现在。

    李学龙赶紧制止了奥巴马,不然的话他很可能命令负责商业的那个官员,赶紧把白马、雄鸡什么的空运过来。

    对了,还有白酒。

    起码是米酒。

    反正不是啤酒,也不是葡萄酒。

    李学龙告诉他说,那都是当时的人们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用白马、用雄鸡,代表当事人自己。

    意思是生命已经交换,从此以后,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生死与共,永不背弃!

    “懂了吧?”

    李学龙问。

    奥巴马晃了晃脑袋,表示不懂。

    几十年根深蒂固的观念,哪能那么轻易改变。

    那宰白马、斩雄鸡,然后一人一大碗混合了血液的烈酒,每个人都高喊 “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愿同年同月同日死”的口号,一仰脖子,整碗酒一饮而尽,该是多么豪迈?

    尤其是,喝完酒以后,把酒碗啪的一声摔在地上,表示和旧社会一刀两断,表示自己一往无前,那是何等的令人心醉?

    这种画面,如同敬畏多年的图腾一样,奥巴马要改弦更张,真是贼难贼难的。

    。(。)

217 煮醇酒,排座次() 
奥巴马一时想不通,李学龙也没有办法,总不能牛不饮水强按头。

    好歹他还是一个总统。

    总统的脖子,硬度是很高的,哪怕是李大哥对马小弟,也不能太生硬。

    不过,正在没辙的时候,李学龙突然想起一个绝佳的例证。

    圣经中记载的耶稣在最后的晚餐上做的事情。

    “我说小马哥,小马哥!你熟读圣经,记得最后晚餐的时候,主耶稣如何对十二门徒说的吗?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意思吗?”

    李学龙问奥巴马。

    “当然! 你知道那个故事,还是我告诉你的呢!”

    奥巴马记忆力非常好。

    “不错! 主耶稣是不是这样,拿起饼来,祝谢了,说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舍的?端起杯来,说,这是我的血,为你们洒的?”

    李学龙说。

    “不错!你的记忆力也不错。”

    奥巴马赞道。

    “即使记忆力不好,也不会忘记,因为我们教会每月都有一次圣餐礼,这些经文都必须要当场再次诵读的。”

    李学龙参加的是一个改革宗的教会,习惯于一个月在月初来一次圣餐礼。

    “这样啊,我们教会比较自由一些,大概一个季度一次?我记不太清楚了,不过一年至少一次! 我因为最近几年太忙,对这些没有事先安排好的活动,参加就很困难;因此,有好几年没有分饼领杯了。”

    奥巴马有些惭愧,给自己找了一个理由。

    “这个不是重点!我的重点是,主耶稣明明是说,他用他的生命。为了那些得救的罪人赎罪,为什么却要指着面包说,这是我的身体;指着葡萄汁说,这是我的血呢?”

    李学龙迅速地把话题集中在要点上。

    “为什么?”

    奥巴马还真不是很明白。

    虽然他也听牧师那样说,教会的圣餐礼尽管最近没参加,没有当总统之前。还是经常去的。

    “因为主耶稣真正的舍身牺牲,是在第二天,他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时候! 在那个时间,那个地点,耶稣确实如同他在最后的晚餐上说的,舍了他的身体,抛洒了他的宝血! 但是当时。他为了把这件事情说清楚,就用就近的面包和葡萄汁代表,指明他自己的使命是什么! 可见,他不可能在那个时候,就把自己的肉割下来。一块一块的,给大家吃;也不能把自己的鲜血,流出一杯一杯,给大家喝!同时。那些使徒又绝对不能吃了面包,只当作平常的面包。喝了葡萄汁只当作素常的葡萄汁! 他们必须吃着面包、喝着葡萄汁,联想到主耶稣的生命,和他们连在了一起!现在知道了吧?”

    李学龙的一大套,让奥巴马很是震惊!他从来没有理解到这个层次!

    “我现在才明白。原来这个事情就是说主耶稣在十字架为们舍命,从而实现了对我们的救赎!谢谢你了,李大哥!可是这个和我们今天这个结拜有联系吗?”

    奥巴马是真的没有转过弯来。

    “小马哥呀!你可真是笨啊!这么简单的道理,你怎么就不能举一反三呢?你说的宰白马、杀雄鸡,不就是替代物,我们喝了以后,表示我们都把自己的生命交给对方吗?我们把自己的血,也就是生命混合在一起,密不可分,不就是同生死共患难吗?所以真正的实质,不是白马,也不是雄鸡,而是你我之间的真心实意! 如果没有真心实意,你就是宰一千匹马,杀一万只雄鸡,也没有什么作用的!所以我们结义,不在形式,而在于我们的真心!”

    李学龙恨铁不成钢地说。

    “这次我真的明白了,嘿嘿!”奥巴马羞涩地说。

    “那好,我们就开始结拜! 没必要用那些没有的、也不方便的形式!不过酒还是要喝的!”

    李学龙想了想,说道:“走!去里克的卧车!那里面很宽敞,足够我们几个人坐下搞一个仪式的。”

    其实,李学龙倒不是非到车里搞那个仪式;真实的原因,是他来的时候,嗅到一些酒味,断定车里面有一个小型酒柜,里面肯定有里克珍藏的好酒。

    此时不趁火打劫,更待何时?

    四个人上去以后,李学龙一下就找到了酒柜。

    用他高超的侦探功夫找酒,大材小用了。

    伸手扽出一瓶,竟然是茅台!

    茅台是中华上国的一种高级酱香型白酒,可以在国宴上使用的!

    不知道里克是从哪里弄来的,而且是所谓的御贡酒,最高等级。

    “这酒需要烫烫,才能发挥出最佳的功效,可是这里没有加热的工具,就直接来凉的了。”

    说话间,李学龙从酒柜中拿出四只精美的杯子,就要打开茅台酒。

    “慢!把酒给我!”

    乔直把酒要了过去。

    他刚才从那个分值积累系统中,要了一个加热能力,花了他五千分值。

    这个能力可以让他把酒一类的东西,从正常的室内温度,任意加热到高达一百度!

    到底是多少温度,他可以随心所欲。

    这种酒一般烫到六七十度,就很好了。

    乔直一边把茅台瓶子抱在手里加温,一边提出了一个问题: “我说,如果结拜的话,是不要要排一下座次?谁是大哥,谁是小弟,谁是老二,谁是老三,也要保持秩序;同时,一会儿发誓的时候,也还要申明,是吧?”

    李学龙一拍大腿,不过是奥巴马的,高声说道: “对!那是必须的!我差点忘了!小马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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