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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时空记录者-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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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扑通……

    这是我被扔进水池的声音,还好我学过游泳,不然铁定被淹死。

    慌乱间狗刨式浮出水面,正对上一双红色双瞳,他看到我浮出水面,满意地笑了,露出一口恶心人的黄牙:“你居然是女娲族人!跟我回去,做我的交配对象吧。”

    我一口老血差点没喷出去!

    远古人说话也这么简单粗暴吗?交配对象?你以为你是狗啊?

    我涨红着一张脸瞪着他吼道:“什么女娲族人,我不是!我才不要跟你回去,我要回我的部落去。”部落是个挡箭牌,关键时刻提醒他一下,老娘可不是孤家寡人任你欺负的,老娘背后有人~

    不过显然人家艺高人胆大,外加想像力丰富,怎么可能被我纸老虎式的威胁吓到。

    “阿嬷的阿嬷曾经说过,女娲族人都是黑发黑眸,擅长游水,来历神秘的。这三条你都符合。虽然你长得怪模怪样,又小又丑,不过谁让你是女娲族人呢?我不会嫌弃你的。”

    可是老娘嫌弃你啊!我心中的小人疯狂叫嚣。

    老娘辛辛苦苦穿越时空,可不是为了给你送上门来的,要让你个没有开化的野蛮人给欺负了,那不是要把时空记录者一族祖祖辈辈的老脸都丢尽了!

第15章 妥协() 
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

    我一边与异族男子打着哈哈,一边仔细观察周围地形。

    刚才他拎着我是一路奔跑过来的,他奔跑的速度很快,要不是之前我已经吐得连胆汁都毫不吝啬得倒干净了,保准要再吐一次。TNND,比骑马要颠100,不,1000倍。

    看得出来,这处池塘地处偏僻,在我视力所及的范围之内,早已经看不见部落聚集地的影子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片茂密的丛林。

    6500万年前的环境就是好啊,到处都是绿色的植被,不管是树还是草,都与我平常看习惯的植物有很大的差异,我很丢人的发现居然根本叫不出它们的名字。

    背包里带的吃食除了密封包装的两只烧鸡以外,其它的统统被霸王龙的胃液污染了,我突然悲哀的发现,在这里,我根本不具备任何野外生存能力,试问一个连植物有没有毒能不能吃都分辨不出来的人,除了被饿死还有别的下场吗?

    额……貌似还有。听着远远传来的恐龙吼叫声,我努力把身形再往水塘里缩了缩。

    TOBEORNOTTOBE,就个太难选择的问题。跟着这个男人先回去部落聚集地,至少性命无忧,再想办法顺便打听打听充能水晶碎片的下落,好处不少,不过缺点就是,鬼知道史前人类是不是一到夜幕降临就变成**,万一我倒霉身陷狼窝,就凭我这小身板,一百个加在一起也不是能徒手举起半只霸王龙的他的对手吧?可是先不论咱能不能顺利从他眼皮子底下逃走,就算能,逃跑之后呢?这时温暖潮湿,除了恐龙外还有些小型动物,更有长得像蚊子,个子却有蜻蜓那么大的不明生物从我眼前一晃而过。等太阳公公下班后,我连个栖身之地都没有,能不能看到明天早上的太阳都成问题。

    好吧,形势比人强,我只能低头。两害相较取其轻,咱还是保命为上吧。

    男人见我久久不上来,估计也是等得烦了,竟然下水直接拎我上岸。对我来说足够淹死的水塘都不能尽没他的全身,还留着个脑袋在上面。

    我竟然还有些庆幸,刚才不是没想过他应该不会游泳,水塘说是水塘,水面却很宽阔,如果我向着他的反方向一直游,说不定能跑掉。现在看来,是我想得太天真了,人家压根没当这是水塘,敢情直接能走来走去的。

    一身湿衣贴在身上,即使是在6500万年前温暖如春的气候条件下,微风吹来带走身上的热量也绝对不是件愉快的事。

    天边的太阳一点点沉下去,前面的男人快速向前走着,是我跑步都有些跟不上的,可他却丝毫没有慢下来的意思,早已经歇了逃跑心思的我只能勉强快速跑动跟随着,生怕跟不上被他甩丢在茫茫树林间喂了恐龙。

    一路跑得还算顺利,不知道是不是史前人类实在彪悍,在他们划出的地盘上出现的恐龙要么成了盘中餐,要么变成坐骑,直到回了部落聚集区,我是一只恐龙都没见着。

    这个时间,应该还不是恐龙要不灭绝的年代吧?怎么种群数量已经下降这么厉害了?

    我去,都什么时候了?我居然还在这关心早已经注定灭亡种族的未来?心要不要这么敞亮?

    终于,在太阳完全落下去之前,我们两个回到了他的家,三间用不知明的干草加树桩搭起来的棚子。

    回来的路上我发现,这个部落占地面积不小,人员众多,不论男女都是一头墨绿色的头发,两米半的身高,女性除了胸部突出外,也跟男人一样彪悍。一路上我就发现三个手里拎着不下百斤重物的女性。

    唯一庆幸的,大约要属这些人身上重点部位都穿着兽皮,没有光着屁股的习惯,免去了我因为看不到不该看的东西而长针眼的担忧。

    男人在部落的地位应该不低,因为他的家位于部落的中心地带,四周被族人包围,他还是唯一一个拥有坐骑的人,再加上刚回来时,他的家门口放着一大堆不知明动物的肉类。

    我跟着男人进了棚子,虽然这里有些过于简陋,但至少比暴露在荒野平原要让我多出安全感。

    男人很明显对我感了兴趣。他提起地上的血淋淋的生肉,徒手撕开,将一份小点的递给我,示意我吃下去。

    显然这些原始人类没有食不言寝不语的教条,男人一屁股席地而坐,抱着他手里那一大份血淋淋的生肉埋头咬下去,囫囵嚼嚼便吞咽下去,发出啧啧的进食声。

    看这吃相,再称他们为人,我真觉得楼下的楼下黄奶奶家养的那条狗要优雅得多。

    我几欲作呕,尤其是那男人吃完几口抬头,发现我没吃时说的话:“女娲族人,你怎么不吃?这是速龙的后腿肉,最有嚼劲,很香的。我可是好心好意将我自己的口粮分给你的。”

    可不可以不要你这份好心好意?呜呜呜,人家在海底人的垃圾场里至少还能吃点熟的,怎么换个地方却变成生的了?下次再换,是不是要直接吃活的?

    我小心翼翼地把手里的肉放到干净一点的草堆上,伸出从背上一直背着的有水光之灾的背包里拿出湿漉漉的烧鸡包装袋,撕开吃了起来。当然不能忘了递一半给对面吃生肉吃得正欢的那位:“你尝尝这个,我的族人都喜欢吃熟的东西。味道很不错的。”

    男人犹豫着伸手接过去,却没立刻就吃,而是看着我先吃,很显然,他不相信他手上有些微微黑红色的东西会比新鲜的生肉更好吃。

    我不再管他,抱着半只烧鸡开始狼吞虎咽。今天先是吐后来又是跑的,这一顿折腾可是把我累惨了,先吃饱了再说。

    男人看我吃得欢,将相将疑地凑上前闻了闻烧鸡,然后,只见他双眼发亮地张口大嚼起来,没一分钟半只烧鸡连鸡骨头都没吐出来。

    果然,看看他那只宠物什么德行就能想像到主人了。两只吃货,都是只吃不吐骨头的主。

第16章 烧鸡的魅力() 
天马行空联想的这臭毛病,说什么都得改了。因为就在刚刚,我感觉到手头一轻,等回过神来才发现,被我咬了好几口的烧鸡已经从我的手心里不翼而飞了。

    对面那个明明离我有三米距离的家伙,此时正捧着原本属于我的烧鸡吃得头也不抬满嘴流油。

    我的烧鸡~~~我在心中哀号,肚子更是抗议得大声轰鸣起来,奈何你跟未开化的蛮族讲什么君子风度完全是瞎子点灯白费蜡,他们的潜意识里估计只有生存的本能罢了,哪能顾及到什么女士优先之类的礼仪问题,外面那些身高体壮的异族女人就是证明。

    背包里的另一只烧鸡我是绝对不会再拿出来了,不然接下来的日子难不成还真用生肉裹腹?

    男人三两口吞下烧鸡,终于抬起头望向我,眼神之热切,居然让我从一双泛红的眸子里似乎读出了点点绿光。

    没错,像极了饿疯了的狼看向食物的眼神。不是吧?一只烧鸡没吃饱这我能理解,可是吃完之后看着我怎么像在看食物一样?他还没饥不择食到吃人的地步吧……

    我下意识地向后缩了缩身子。

    “这是什么?这样好吃。还有没有?”男人倒没再扑到我跟前,只是意犹未尽地舔舔嘴唇上沾着的油,略带**地望着我。

    我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这是我出来时从部落里带出来的吃食,谁知道出来后没多久便迷了路,本来想着将近傍晚就回部落了,身上当然没带那么多多余的吃食。”

    男人先是上上下下地打量了我半天,又凑近前些伸着鼻子使劲嗅了嗅,才面带不甘地坐了回去,又抱起那血乎拉拉的生肉啃起来。

    品尝过现代各种调味料齐全精心加工出来的熟食之后,即使是过惯了茹毛饮血生活的远古人类也会对以前视若美味的生肉敬而远之吧?美食是可以让舌头上死得差不多的味蕾一瞬间复活的良药,而这个男人又可以算上吃货一枚。

    反正我是看着那男人越吃眉头皱得越紧,越吃咀嚼吞咽的动作越慢,到了最后,他终于放下那仅仅下去小半块的生肉,有些郁闷地望着我。

    那眼神要多幽怨有多幽怨,比电视剧里演得深闺怨妇什么的有杀伤力多了。

    我们两个各自坐在棚子两头,大眼瞪小眼,说也没动,没说话。

    “你这吃食,是怎么做出来的?能再给我做点吗?”长成他这么大个子的人,大抵都是禁不住饿的吧?终于在天已经黑得透透得,我已经看不清对面男人的表情,对面传来明显的五脏庙抗议声后,他先开口了。

    额……这要我怎么回答?我二十多年的人生经历中,可是连厨房的门都没进过多少次的,手艺尚且停留在煮粥都不会的地步,烧鸡?怕是鸡还没熟,棚子早已经烧没了吧?

    不过这话我可不敢说。让这个男人有求于我也是个好现象吧?虽然他一定不会放自己离开,不过手中有筹码,是不是可以讨价还价让自己在这里生活得能有点安全感呢?

    我斟酌着慢慢回话:“这是我们部落的秘密,只有阿嬷知道具体的方法,我只学了点皮毛,恐怕做不出味道这样好的东西来。”

    男人说话的语气中带着欣喜:“我不需要刺探你们部落的秘密,只要不是带着腥气的就好,说实话,以前是不得不吃,可我实在不喜欢速龙肉的味道,太过腥膻,要不是阿嬷说它有营养,吃了能长高长壮,这样我们部落的人就不会被其它部落欺负,我还真吃不下去。”说到最后,微微有些赧然:“我是部落的勇士,永远都没有哭泣和挑剔的权利。可是,流血流汗苦点累点我都忍了,吃不好吃的东西原本也没什么。我们生存不易,先有各种各样的食肉动物觊觎,后有其他部落的攻打,能活下去就是最大的奢侈,吃饱穿暖才是正理。但是,今天我才知道,吃了这么久饭竟然都是白吃的,这世界上还真有这么好吃的东西,这叫我以后如何咽得下生肉呢?”

    好吧,不得不说一直表现得很坚毅的**抽不冷软和下来还真得比花样男子更有杀伤力,我心软了,开始可怜他了,全然忘记了我今天差点死在他手下,又被他形同软禁地带回部落的事了。

    谁让人家过得实在是可怜嘛?中国文明上下五千年,精髓是什么?儒家文化?NONONO,是吃。老祖宗有云,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民以食为天;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吃饭皇帝大。看看21世纪大街小巷的饭店数量,您就知道吃对于国人来说是多么重大的一件事了。

    如果你喜欢浓香重口,那么请您来桌东北菜,量大味重,什么吃的都能烩到一锅去,包您吃了还想吃;如果你喜欢精致小食,那么请到南方来,尤其是沪菜,上一桌七碟八碗,个个小得没巴掌大,两口就吃完了,至于味怎么样?嗯……清甜为主吧。就说吃面这一宗,好吧,什么臊子面、刀削面、炸酱面、打卤面、担担面、烩面、炒面、方便面、干脆面,想吃什么有什么,种类多得可以让韩国那群吃个炸酱面就跟过年似的棒子里羞愧得恨不得立时找根面条吊死,更别提各个地方与众不同的风味小食了。

    从物质丰富的现代回到天空中连鸟都没飞过的史前,怎么能不让人唏嘘同情。

    夜应该已经深了吧?男人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

    可我却躺在硬硬的地面上睁着两只大眼睛望着什么都看不到的棚顶。不知是阴天还是月初月末,外面没有月亮,星光虽多,但那点光亮基本可以忽略不计,万籁俱寂的史前,没有了现代的灯光和噪音污染,陷入一片漆黑之后更让周围的动静传入我的耳朵里。

    没有虫鸣,只有不知多远处传来的吼叫声和周围此起彼伏的呼噜声。

    无端地让我的心安定下来,除去吃生肉和随时有生命危险,这里空气清新,绿草茵茵,蓝天白云,权当度假了吧。

第17章 钻木取火() 
我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时候才睡着的,总之这一觉睡得很沉很香。所以当我被推醒时,面对着这个绿发红眸的史前人类,大脑有些转不过弯来。

    以前我那点认床的小毛病完全被颠沛流离的现状给硬掰回来了。认床?好啊,你认吧,睡不着没关系,可以不睡,第二天别犯困就好。

    一天两天还能撑得住,放到后来,我已经困得能在散发着阵阵恶臭的垃圾堆边酣然入梦了,这充分说明,人都是惯出来的,其实是什么苦都能吃的。

    额……俗话说好的不灵坏的灵,于是第二天一大早继续吃苦的日子便来到了。

    “快起来!外面天都大亮了,你居然还睡得着。啧啧,真没想到被阿嬷视若神灵的女娲族人居然这么懒。”

    切,我什么承认过我是那个什么鬼的女娲族人,还不是你自以为是!懒得理这个大清早扰人美梦的男人,昨天晚上迷迷糊糊折腾半天才睡着,现在我正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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