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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时空记录者-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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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落那十几名女奴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部落中间的火堆上开始散发着诱人的香味。

    当所有饿得眼冒绿光的族人挣扎着爬向香味来源时,我只感觉止不住的恶心。这些可疑的肉来自何方,用脚指头都能想像出来。

    感谢时空穿梭机在吸收了第二块充能水晶碎片后恢复的一小部分功能。可以让我的身体状态定于某一特定的时空节点之上,不受我周围的环境影响,所以我一直也感觉不到饥饿或者寒冷,也正是因为这一点,部落里的人看我的眼神中从原本的敬畏到现在掺杂进了丝丝恨意。

    我想我可以理解他们的想法。他们以为我是神派来的,是来拯救部落的,可是在部落的大灾难面前,我却一直冷眼旁观,毫无作为。

    生死存亡关头,管你是神还是其他,救不得他们,他们又怎么会再崇拜着你呢?

    冲突慢慢发生着。先是我的棚屋内一应装饰用的兽皮被抢起,接着开始有肢体上的冲突,而阿星,没赞同没反对。

    这已经很能表明他的态度了。

    我一忍再忍,反正我不会感觉冷,御寒之物他们拿走就拿走吧。我也不会感觉饿,更不想吃那些根本就是我们同类的肉,不给就不给吧,推一下撞一下又不会少块肉,让让吧。

    我渐渐地不再回部落睡觉,而是站在悬崖边眺望远方。

    这片大陆正在发生着明显的变化,部落里的人不明白,以为是他们被神抛弃,可是我却明白。

    中生代末期地壳运动,造就今后地球大陆的新面貌,很多世界著名的高山就这段时间内最终形成的。

    在整个地球的变动中,没有生物能够幸免。体型巨大的恐龙更是首当其冲。

    我所处的山体,每天都在不断的地攀升中,速度之快,超出所有人想像。

    海拔越高,气温下降越快,空气越稀薄,而山体的攀升仿佛没有尽头。

    人们的情绪越来越激动,对我的态度越来越恶劣。山顶平坦的地方凤毛麟角,我根本不可能完全躲开他们,在短短月余时间内,我从神的使者变成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连小孩子都可以向我吐口水丢石块。

    为什么我还要留在这里?时空穿梭机在这里没有充能水晶碎片干扰,不存在不能重新定位的问题,我随时可以离开。

    可是压在我心底的疑问始终没有答案。不知道是不是时空记录者一族天生就好打破砂锅问到底、不挖掘出事情的本来面目不甘心的性格是缘自血脉的,而这种强烈的好奇心不光能害死猫,还能害死整个族人。反正我就是不希望自己灰溜溜夹着尾巴逃走。

    我想是时候我要与阿星好好聊聊了。

    我找到阿星,可是他似乎并没有时间搭理我。像没看到我进来一样,径自忙着自己的事。

    “阿星,我想知道,我这一次的归来是不是错误。”我先打破沉默。

    而阿星的手微顿,之后像没听到我说话一样,继续无视我的存在。

    我上前一步,直直立在他一米开外的地方,就那么盯着他,盯得他再也无视不下去:“神使大人,您还没玩够吗?夸越族是我的部落,它现在就要完蛋了,我真的没有时间浪费在你的身上。没有了夸越族,还会有别的种族继续崇拜着神,对神来说没有损失不是吗?请不要跟一个生命已经进入倒计时的部落再提过多的要求。请你离开吧。夸越族不再是神的子民了。”

    “阿星,你想要的,我明白。不是我不愿意给,而是给不了。那种代价,不是你愿意承担的。”

    “你是高高在上的神使,又怎么会在意我们这些子民的想法呢?什么样的代价又是已经被逼入绝境,马上要灭族的人所不能承受的呢?”阿星的情绪激动,不断地剧烈咳嗽,却仍然坚持着说下去:“即使我们再渺小,也有决定自己命运的权利!你无权代替我们决定我们的命运,连个选择都不给!”

    我久久无语。

    阿星啊阿星,你可知如果我救了你们,改变了你们必死的命运,会是什么样的结局吗?

    且不论我需要消耗自己的寿命来打破宇宙平衡,为你们创造出一个与现在相类似的平行空间出来,就说你们能不能接受,平行空间内除却你们,别无它物,安稳生存的唯一目的,就是为了等待死亡?

    生命,如果没有了挣扎、奋斗、努力,跟死又有什么区别呢?

第27章 平行空间() 
我依然冷眼旁观。

    他们的痛苦,我无法感同身受;他们的挣扎求存,在我看来像电影般不真实。

    我终究不是这个时代的人,从头到尾扮演的角色都是一名旁观者。

    什么时候起,我变成了这样冷血的人了?是因为知道他们的宿命?死于6500万年前的他们只是一道宇宙射线的投影,他们在我的时代压根连存在的痕迹都不存在了。

    时间流逝,是世界上最残忍的事情之一。

    在时间面前,众生平等,不管你是身无分文还是家财万贯,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有没有智慧。

    从出生到死亡,从年轻到苍老。是生命必经的过程,无法逆转。

    时空记录者的幸与不幸,都与他们能穿越时间线有关。能看到能经历这么这么多,能帮助能改变的却几乎没有。宇宙平衡,呵呵,多可笑的四个字。简单的四个字,决定了宇宙中万物的命运,谁也不能反抗,不能逃避,不然,便会付出无法预知的代价。强大如时空记录者,不也只能冷血做一名旁观者吗?

    不是我们没有心,只是我们的心太小太小,装不下那么多悲天悯人的情怀。救得了一个,却救不了下一个,那又有什么意义呢?

    部落急剧减员,而他们的尸体成为新的食物支撑着剩下活着的人。

    所有人,都眼睛发绿得盯着唯一仅存的火堆上烤得半熟的肉块。他们似乎都早已经忘记,曾几何时,这块肉的主人也是他们中的一员,甚至还可能是他们中某些人的亲人。他们唯一能想起的,就是怎么让自己吃饱饭,活下去。

    仓廪足,而后知礼节。古人诚不欺我。

    活下去,是动物的本能。连生存都无法保证的前提下,何谈绅士风度?

    史前人类虽然已经有了不低的智慧,但他们的部落是建立在能安稳生存下去的前提之上的,没有这个前提,他们充其量也就是一群野人,或者更难听一点,是一群野兽。

    狗即使饿死都不会吃自己同类的肉,可是人类呢?纵观人类上下几千年文明史,吃人事件时有发生,有因为天灾易子而食,有因为尝鲜专买小儿敲碎脑袋像吃猴脑一样吃掉,有天生残暴把活生生的人当成猪牛般宰杀。这些只是书上看到的,绝对没有直面吃人的场景那么惊悚。

    旁边堆得高高的人骨已经被啃得干干净净。那些围坐在火堆周围狂吃的人们,被火光映照下的影子才更接近他们的本性:魔鬼、野兽,Anything除了能被称之为人。

    终于,身强体壮的他们将目标锁定在阿星身上,这些人,包括他的儿女。

    是啊,阿星已经老了,很老很老。他以前对部落是做了不少贡献,可是他现在已经没用了。哦,不,确切地说,还有最后一个作用:充当食物。

    部落还剩下七十多人,七十多个壮年劳力一天能吃掉的东西有多少,可想而知。唯一阻止这群疯子现在就动手的原因有二:一是他们还有能坚持几天的食物储备,没有必要现在就杀了阿星,隔夜的食材不够新鲜,原是我教给他们的。二是阿星毕竟做了这么些年的部落首领,本能的敬畏早已经深入他们心中,他们还需要时间克服最后一丝奴性。

    阿星整天与我在一起,他什么也不说,就这么不声不响地跟着我,我站在悬崖边上眺望,他静静立在我身后,任凭刺骨的山风打在他残破不堪的身上,我习地而坐闭目养神,他同样安静地坐在我对面,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眼睛悲伤而绝望。

    我快要忍受不下去了。他以前有多强壮,现在就有多虚弱,以前有多英姿勃发,现在就有多落魄潦倒。英雄迟暮,果然都是让人不忍目睹的。

    随着时间的流逝,积存的食物以飞速被消耗着,这还仅仅是让那些人勉强温饱。阿星已经三天没进食了。部落的人估计是觉得反正他马上就要死了,再吃东西也是浪费,现在食物金贵啊,怎么能随便浪费在马上就要成为食物的人身上呢?

    就在那群人蠢蠢欲动的时候,阿星终于开口了:“阿梦,如果可以,我宁愿从来没有认识过你。我曾经真的喜欢你,希望你能留在我身边,可是你却不告而别,几十年才回来,我等你等得绝望。原本你能回来,我不知道有多欢喜,可是部落落到今天这个地步全是因为你不肯帮助我们。为什么?给了我一次又一次希望,却在我最需要你的时候转身放手?”

    阿星缓缓起身。由于多日滴米未沾而有些发虚的身体晃了两晃,再稳稳站住。

    “阿梦,我的人生,为什么不由我自己选择?你又有什么资格来帮助我做决定?”阿星说完这句话,佝偻的背站直了,无悲无喜地深深望了我一眼,向着那群人走去。

    我呆立当场。

    是啊,我曾经认为,作为一名时空记录者,是不可以干涉其他生物生命轨迹的,为此一直纠结于救与不救之间。

    我什么都考虑到了,甚至是考虑得太多了。却唯独忘记询问一下当事人的意见。

    自己的人生自己做主。

    历史不会被改变,那么发生过的即是历史,有它的必然性。

    那么,为什么在6500万年后的现代找不到部落存在的痕迹,是不是可以被理解为,因为我的出现,改变了他们原本死在这里的宿命,按照宇宙平衡的铁律,他们从此要生活在有他们存在的平行空间里,我所知的地球历史中再也没有他们了。

    这才是真正的历史!

    “阿星,等等!”阿星慢慢转过身。

    我定定地望着他,一字一顿地说:“阿星。我可以让你活下去,也可以让你的部落延续下去,可是那个世界没有你所熟悉得一切,时间静止,空间静止,未来的人类不会得知你们的存在,你们活着,但是仅此而已,你仍然愿意选择这样活下去吗?”

    阿星毫不犹豫地回答:“为什么不呢?能活着,谁会选择死亡呢?不管怎么活下去,都是活下去不是吗?即使没有人能记得我的存在,但是我活过,我不后悔。”

    我又看了他一会,才开口:“好吧,如你所愿。我将要送你去的地方,是我终身都不能踏足的,阿星,那么,这一次,真的再见了。”

    创造平行空间的方法,小蓝人早就教给了我。

    我用项链上的突起划破手指,挤出一滴晶莹发亮的蓝色血液,这滴血液自离开我的身体便向上升起,阿星他们被瞬间吸入。

    最终,它上升至消失在我的视线里……

第28章 古城庞贝() 
平行空间,即使是身为创造者的我,都没有权利进入,那里的一切,与我身处的时空再无任何关系,从此之后,地球历史中再也没有了夸越族存在的痕迹。

    阿星,愿你不后悔。

    我没有急于回到21世纪,而是停留了下来。

    时间对于我来说所具有的意义要小得多,如果可以,我能一直坐在这里笑看沧海桑田的变幻。

    我能待在这片已经没有了智慧生物的远古浪费生命,可是小蓝人却不愿意。现在的他能感知到外界发生的事情,能跟我简单地对话,能让我抛却做为生命体对温度和饥饿的感觉,却不能像以前那样显出身形,自由来去。

    有高度智慧的它自然不愿意维持这种半死不活的状态,每天只要一有机会便对我软磨硬泡,最终让忍无可忍的我答应离开。

    我最后再看一眼横行在这片大陆上数亿年却马上要面临灭顶之灾的恐龙,心下感叹无知是福,地震火山等极端自然现象下,它们仍然能慢条斯理地过着它们的生活。之后,挥一挥衣袖,离开。

    时空记录者跃迁定律之一:永远不要试图回到自己的过去。与正常生物体不同,时空记录者的时间线不是固定的,只有在多维空间下才具有意义,它远远超出智慧生物的理解能力,任何试图扰乱自己时间线的行为都会对未来产生具大影响。

    所以6500万年前的地球恐龙时代,我再也不可能穿越回来,再也不可能看到这一群恐龙,还有阿星。过去的,就真的成为历史,再也不能随意翻动了。真有些舍不得,舍不得这里的山清水秀,安宁纯净。

    因为我的要求,不想再回21世纪,时空穿梭机直接带我去了下一目的地。

    公元79年,坐标(14。48740。751-3)

    我渐渐适应了时空穿梭机短暂的眩晕。

    我出现的地方,是一条宽敞气派的大街,此时时间正是深夜,不然我还真不知道要如何解释自己光天化日之下出现在闹市中的原因。

    安静的街道上只有我一个人。在满月光华的照耀下,街道两侧的建筑物随着我的走动明暗变化,像活过来一样。

    我是个地理白痴,更对建筑不太感兴趣,除了知道这些用石块仔细堆砌得高高的房屋很大气,很华丽,像是古典西方建筑之外,一窍不通。

    这次到底来到哪里了呢?我有些玩味地想,这一次的运气似乎比前两次要好得多。没差点被淹死,也没被恐龙吞下肚,而是能安静得漫步在古代西方的小镇上。

    我一边走一边看,像刘姥姥进了大观园一样。

    我从来没有离开过自己长大的城市,当然更没有机会出国了,现在能免费参观一座雅典精致的古镇,而且没有其他人的打扰,求之不得~

    这座城很大,我花了两个小时左右的时间,将将走到一处城墙边。因为害怕城门处会有卫兵执守,我没敢靠得太近。鬼知道古代西方是不是也跟古代中国一样,有着宵禁的规则,半夜贸然出来在街上,会被当街格杀。

    感谢古城高大的城墙,让我得以隐藏在城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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