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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快穿之反派一不小心就洗白了-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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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天的时候,她便去了,那里有着历史的斑驳感,只是,仿佛已经人去楼空,她走进去,那里竟然是一处小院子,一棵巨大的梧桐树飘摇下树叶,如面大的叶子。

    她里外走过,仿佛人应该还在,就连那藤椅也被风吹得晃了一晃,仿佛有人还坐在那里晃来晃去,逍遥自在。

    像是被蛊惑着,她坐在藤椅上,一摇一摇,她已经睡去。

    天黑了,被蚊子叮醒,白日无人的房间里流露出一丝亮光。

    她走进去,灯下的人摆好菜,看着是她,笑着流露出两个酒窝,看上去年纪小了不少,仿佛还只是个不识世事的学子。

    他道:“我正打算喊你进来吃饭。”

    她坐在板凳上,开始吃饭。

    桌上只有咀嚼声,他们都是食不言寝不语的信奉者。

    饭后。

    他说:“这里离城里比较远,打滴滴不放心,回城麻烦,你住一晚上。”

    她正要拒绝。

    他说:“陪我看一个人,我就把你想知道的一切告诉你。”

    她看着他,仿佛是在确定真假。

    她说:“好,不过我得给我男朋友打个电话。”

    他收拾桌子:“请便。”

    她只是试探,看来这个人没什么坏心思,想来她还是给未婚夫发了条信息。

第103章 1874——2() 
老板给她折腾出一个房间,她锁上门,还好她不认床。

    她正要睡下,却又睡不着,打量着屋内,屋内还是古建筑,有一面书架,书架上有一本书特别引她注意。

    这是她的阅读习惯,她喜欢从左上排数起,她一眼就看见了,踩着凳子将书拿下。

    说是书,倒不如说是信,一页一页,全是相思入骨情丝,一字一句,用字情深。

    “今宵酒醒,方晓此生此夜不长好,明月明年何处看。心恨此去瑶台旧梦全无,才叹唯将永夜长开眼,报得平生未展眉。”

    “正道是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方才会从此无心爱良夜,任他明月下西楼。”

    “我是人间惆怅客,知君何事泪纵横。”

    “残月淡孤云,秋蝉长凄凄。栈门忽畅怀,堂中风过寒。一曲笛音久,煮酒对相邀。”

    “夜里始觉凉,咋暖亦叹息。月夜幽笛赏,人月朦胧两。忽尔莞笑轻,思君婵娟共。”

    “不结同心人,空结同心草。草木亦有情,人却饮忘川。”

    “渺渺钟声远,旅人莫早行。携手共一曲,寂寞如苍雪。”

    诗词诉说心事。

    而一面也有白话。

    “今夜忽梦卿至,指尖冰凉,似有话说,仓促醒来,已忘面貌,方才发现枕边已湿。”

    “看书甚晚,朦胧睡意,恍惚间,卿如从前,醒来,不过梦一场。”

    “今日见一女子,与卿貌同,多看两眼,果然是卿好看。”

    “找了许久,未寻到,记此做笑谈,卿若得见,为博一笑,岂不快哉。”

    “都道幽王纣王无道,今细想来,我亦愿意为卿毁江山,然终寻卿不至,甚是想念。”

    她翻过几页后,将书放回原处,它等的是它的女主人,等待是它的宿命,而她翻几页便是应该,翻多了,却是不该。

    她在某些地方,有着不合时宜的固执,好在她喜欢这样的自己。

    她躺在床上,并未盖被子,她实在是不习惯盖别人用过的被子。

    手机上已经有回了的短信。

    ——好好休息,明天我来接你。

    哈,她将手机丢在一边,这样情深的样子做给谁看,她又不会为此心怜一分一毫。

    互不相欠,各不相干不好吗。

    她打了个哈欠,沉沉睡去。

    第二天醒来,看着桌上黄灿灿的春卷,她吃了两个。

    老板骑着小电驴带她去,地方并不远,在一处墓地,目的上刻着“郑辛”两个字,除此外,什么都没有,墓碑很新的样子。

    老板说:“他是我表爷爷,也是我们郑家最聪明也最糊涂的人。”

    原楚衣不知道他给她说这些有什么用,但是她没问,打断一个上坟的人是不礼貌的。

    “太爷爷在世的时候常说他把表爷爷名字取错了,随便叫个什么名字都好,这名字太让人死心眼了,表爷爷不愿意,他常说,如果改了名字,表奶奶就找不到他了,他当年和表奶奶约好了见面的。”

    “太爷爷觉得他疯了,所有人都觉得他疯了,可是表爷爷太聪明了,做什么都能轻易获得成功,他成了家族最有权势的人,谁也把他没办法。”

    他看着原楚衣,原楚衣面无表情,倒不至于面露不耐,都是大公司练出的白骨精。

    非得弄得没有一颗心肝,才能爬的越来越高,毫不留情地打击人家,人家就怕你。只能把男男女女当作驿马,把它们骑得筋疲力尽,到了站上丢下来,这样你就能达到欲望的最高峰。

    原楚衣一直觉得这句话挺对,她奉行这句话,所以一张脸皮虽然冰冷,却是喜怒不形于色。

    老板见她不感兴趣,也就住了嘴。

    老板对着墓碑烧了三柱香,带着她回古董店去,风儿喧嚣,吹凌乱了发。

    他从屋子里拿出一卷画轴。

    他道:“这是给你的。”

    原楚衣问:“你表爷爷是不是别人都喊他郑少。”

    老板道:“是的。”

    原楚衣看着他的眼睛良久,直将他盯的冷汗淋淋坐下才放心,她拿着画卷离开。

    老板在她离开前又阴恻恻道:“你会在不久回来。”

    她装作没听见的样子,有些事尚未发生,擅自评价,容易贻笑大方。

    屋里。

    她抖落开画卷,画卷里面的人和她很像,并非说外貌,画卷里的人长相艳丽,侧首笑着,宫装加身,雍容华贵。

    原楚衣虽然也生就一副艳丽容貌,却也差的远了,和画中人一比,她就像路边野草一样让人尴尬。

    她们相同的唯有气质,像到几乎以为是一个人。

    眼中始终带着三分睥睨三分不屑三分阴毒,剩下的一分便是从容,而冷漠无情更是刻在她们骨子里。

    她甚至在恍然间觉得,她俩就是同一个人。

    她啪叽一下将自己摔翻在床上,这都什么事啊。

    却在迷迷糊糊中睡着。

    “怀疑在某一个国度里的某一年

    还未带我到世上那天

    存在过一位等到我爱的某人夜夜为我失眠

    从来未相识已不在这个人

    极其实在却像个虚构角色

    莫非今生原定陪我来却去了错误时代”

    歌声永不成断。

    ——

    1942年,郑辛十八岁。

    然而他却是魔都的一个传奇,既是笑柄,又是深闺少女们想要嫁的人。

    这一切,只因为他一直在寻找一个人。

    一切要从他刚生下来不久说起,他刚生下来体质弱,三天一小病五天一大病,都五六岁了,还不会说话,整日糊里糊涂的。

    郑家人都说他是废了,郑家家主即他爹也绝望了,可一直生不出孩子,那又有什么办法呢。

    等他五六岁的时候,一场高烧,稀里糊涂的让他身体强健起来。

    然而他开口第一句话就是:“爹娘,我要去找一个人,她和我同时投胎,约好了的,她背上一双狐狸眼。”

    郑家家主一听啥也不说了,反正不是脑袋烧糊涂了,就是被什么玩意儿附体了。

    西医请了请中医,神婆请了请道士。

    那段时间,三教九流来来往往,大半年折腾过去,没什么改变。

第104章 1874——3() 
他瘦成一把骨头,道:“我就是要去找她,她还等着我。”

    他妈看的心疼不已,劝他爹要不算了。

    他爹也没有办法,正想着要不算了,一大和尚把台阶送上门。

    大和尚道:“这孩子怕是少喝了一口孟婆汤,所以还记得和别人的约定,投胎转世了,还耿耿于怀。”

    既然有了台阶,那么就一起下吧。

    这几年里。郑辛也看出他爹不会帮他,于是老老实实的在家看了几年书,却比那些在学堂读书的还要厉害。

    从十二岁开始,他走遍河山大地没有找到。

    十六岁起他回到魔都,致力于郑家产业,很快,遍布全国,众人皆称他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商业巨子。

    这让人心怡的背后,只因为他一个人找不到想要找的人,那就牵扯进更多的人来寻找。

    他是个传奇。

    很多人想要嫁给他,他一一拒绝。

    有女子曾当面问他:“你要是找不到那个人呢。”

    “找不到也要找。”

    “如果一辈子找不到呢?”

    “那我也要找。”

    “如果她老残病寡呢。”

    “她怎么样都是我所喜欢的。”

    女子败了,但是无怨无悔,有一个男人这么痴情,就算不是对自己,也足够让人心折。

    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为了找到那个人,他放弃了多少。

    ————

    她醒来,枕边湿了一块儿,她抹了抹眼角,还有湿润的痕迹。

    她竟哭了,她在床上坐了好一会儿才起来洗漱。

    理所当然的,迟到了。

    她迟到,没谁敢说。

    她捡起放在门口的白玫瑰,一如既往是二十朵,其实他很有钱,更多的玫瑰花也送的起,这是不是代表着他是真心的?她无从揣摩。

    在门口愣了一会儿,她才抱着白玫瑰进去,罕见的用笔筒装了点儿水。

    职员都看着她,眼中带了些惊异。

    她笑了笑。

    所有人都在猜测,难道天上下红雨了还是太阳从西方升起了。

    她不过是有感于梦,觉得每个人的深情都不该被辜负。

    今天,她未婚夫来接她,公司门口,就连那小秘书也忍不住来她面前夸赞道:“外面的人好帅啊。”

    可她手中还有事没完成。

    总裁敲了敲她的门道:“你去吧。”

    “这些事。”

    “这些事我帮你做,我可知道的我的大将有强迫症,事情不做完,睡觉都不安稳。”

    她其实不想,因为尴尬,她人生中少有幻想,所以这种事落在她头上,她并没有惊喜若狂的感觉,只觉有无穷无尽的麻烦。

    最终还是出去,躲避不是她的性格。

    她看着堵在公司门口的男人,自行上车。

    这是一家西餐厅,尽管现今的西餐厅多如牛毛,但这家的烤牛排仍旧出名。

    她吃了一口,就放下了。

    她觉得有些事情还是说清楚好。

    她说:“我们是合作关系,对吧。”

    他手中刀叉一顿,点头。

    “所以这样无用的事可以少做。”

    他慢条斯理的擦擦嘴,他道:“既然要做夫妻,有些事还是得做做样子。”

    “没必要。”

    耳中的歌声又在响起。

    “为何未及时地出生在1874

    邂逅你看守你一起老死

    互不相识身处在同年代中

    仍可同生共死”

    她摸着包,簪子落在家里了,她今天上班前太急,没来得及拿,加上今天一天都没有歌声,所以她没注意到。

    她起身,带着几分迫不及待的说:“抱歉,我有事,先走了。”

    她的未婚夫目送她的背影,用手机打了个电话,自己喜欢的人还是要看牢点儿呢,不然不见了或者被别有用心的人带走那就完了。

    郁婕回到家中,刚拿到簪子就晕到在地,好在她房间里没有什么锋利的东西,于性命无虞。

    ——

    1939年,很快的爆发了卢沟桥事变。

    中华这块土地,即将被列强分瓜,魔都作为港口城市,自然被盯上了,只是这里有许多租界,不管是哪个国家的军队都一时之间不敢进犯。

    然而租界毕竟不牢靠,那些人带着自己妻儿子女走了。

    于是沦陷也是在所难免的。

    郑辛在还没沦陷时不听广播,他怕听到哪个哪个地方沦陷,他喜欢的人在里面,而他却没有办法赶到她身边,只有在这里过生活,他心里有愧。

    郑辛被他爹打了一巴掌。

    他爹说:“我郑家男儿没有怂货,你不是想带回她吗,去,去把她带来,去参军找她啊。”

    郑辛离开了魔都,他娘哭哭啼啼的声音没有影响他。

    其实他们家的人都知道,他已经成痴,面对一个痴儿,谁还能说什么。

    郑家父母一直没有告诉他一件事情。

    那是他刚出生不久的事,有一个有名的瞎子大师为他算命。

    他噼里啪啦一顿说,说完之后,他们请他改命,他大笑三声道:“我卜天机,一生算命不信命,曾经替人改过三次命,第一次不信邪改命,眼睛瞎了;第二次为了女儿改命,自己大病一场,命去半条,活不过四十五;第三次改命,为了救妻儿老小,迫于达官贵人,结果他们全死了。我还活着就是为了赎罪。”

    说着他的神态陷入癫狂:“今天,我终于不用赎罪,我只说他今世的命,不日就将死于马蹄。”

    众人看着他,他仿佛年纪极大了,可他今年才三十五,他十五岁成名,十六岁眼睛瞎,二十四岁全家死光。

    谁也不敢再拦他,对于可怜人,人们总是宽容几分的。

    他刚出门还没到菜市场,就已经被受惊的马踩踏而死。

    那天,很多人都说他泄露天机,老天爷要他死,不然怎么解释,明明温顺的马在他出现的那刻才暴躁起来。

    那天,卜天机为郑辛算的命是:六亲淡薄,克妻,子息缘浅,一生二十年荣华富贵,二十年奔波劳累,二十年痛苦不堪,余下时间清苦。到老一事无成。

    ————

    原楚衣醒来,已是半夜,她拿着簪子上床坐着。

    歌声亦在响起。

    “为何未及时地出生在1874

    邂逅你看守你一起老死

    互不相识身处在同年代中

    仍可同生共死”

第105章 1874——4() 
当听到这一段时,她咬住嘴唇,落下一滴泪来。

    她睁着眼睛直到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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