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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章

天赐阴缘之鬼夫送上门-第9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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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想来,当初抱着故事不撒手的我和魏佳,好像还有点傻乎乎的可爱。

    然而伴伴不允许我再回忆过去了,他伸出小手来拉扯我的衣袖,圆乎乎的小脸上带着点显而易见的渴望。

    “阿浅,好阿浅,我都天天给你做鱼汤喝了,你看,我把刺儿都挑干净了,就为了给你做汤呢。你能不能和我讲讲,《风留夏》,它到底讲了什么?”

    我又咽了一口鱼肉,还真是,这汤的颜色不咋地,味道不咋地,汤里的材料的味道却非常鲜美。也许这就是伴伴的天赋吧。

    “你怎么忽然想到这个故事了?能告诉我吗?”伴伴的语速不断地加快,要不是我适应过奶奶念咒,还有高三老师讲话的语速,还真的不能一时间听懂伴伴在讲什么。

    我挥了挥手,有点茫然。

    “别提了,我初中时候看的书,现在能记得的已经不多了,伴伴你要是真的想知道,等我出去了,我去家里的仓库里把书本给你翻出来。”那本书我当初嗨掏钱买了呢,谁知道过几年网络就这么发达,连本纸质书,都可能到了无人问津的地步了呢。

    “别啊,我就想现在听,阿浅,你是个好人,你这么漂亮,你想想你肯定就会记得的,阿浅你想想嘛……”伴伴不遗余力地扯着我各种撒娇,一定要叫我松了口才好。

    我想了想,也对,谁知道我以后出不出的去,就算我有那个信心,我想伴伴应该也不会相信。心里头那个惆怅啊,不知道该朝着谁发泄才好。

    阿仁这时候出了声。他先是把伴伴的爪子从我的衣服上拿下来,我衣服上大大的两个湿漉漉的手印表明了伴伴此刻的紧张。伴伴搓了搓胖爪子,身上的肚兜也动了动,一张小脸红扑扑的,气呼呼地瞪了阿仁一眼。

    阿仁没动静,就像是没看见一样。他笑着给我倒了杯水,一滴都没有洒在外面,非常适宜的一小杯水。那清瘦的手指推着水过来的时候,也仅仅是手指尖儿碰到了茶杯的杯面。

    “鱼汤的口味应该是偏咸的,阿浅你先喝口水吧。”

    我端起茶杯,下意识地喝了一口。有个事儿阿仁还真没说错,尝了口鱼汤的我已经开始怀疑我的味觉现在是否正常了。可是除此之外,我总觉得阿仁有话没说完。

    我的眼珠子一时都黏在了阿仁的身上,阿仁眯弯了一双眉眼,冲着我微笑。“阿浅,伴伴是几年前来地狱的,一开始的时候简直就是小魔王,心里头有个人,他总是想要出去。被鬼差们教训了一顿,这才老实了……”

    “喂,阿仁,你不要揭我老底啊!”伴伴跳了起来。

    “我哪有那个闲工夫,你还有多少老底可以揭开的。伴伴,看看你这样子……”阿仁欲言又止,瞅了瞅伴伴的小短腿儿。伴伴的小脸红如苹果,气呼呼地坐下了。

    我捂了捂嘴巴,肚子忽然又饿了,嘴里的鱼肉也鲜美了起来。

    “不说伴伴,就算是你,也无时无刻不再思念着远方的人,好不容易有人可以带来他想要的消息,谁不会高兴期望。阿浅,将心比心,在地狱之中的日子已经足够辛苦,你就当,给这小子弄件遮身的衣裳吧,让他满足一会儿。”

    他说完话,站起来就走了,一点儿都不管自己说完话的后续发展了。

    我眨巴眨巴眼睛,这事儿被阿仁一说,还怪有趣的,伴伴那么可怜,连条裤子都没有,满足他一下也没事儿。我闲得无聊,而伴伴,又渴望得可怕。当初纸质书稿的故事都是我们一遍一遍看过去的,比起上了高中和大学之后看的网络小说,我还真的就之回想得起来那几本纸质书。

    “我想想吧,伴伴别急,我先吃着饭捋捋。”苦中作乐,总比一直愁眉苦脸要好得多。

    等我吃好饭以后,伴伴不知道就那么一会儿工夫上了哪儿去,他弄来了一件大人才穿得进去的长袍,盖在自己的屁股底下,昂着小脖子。

    我看着看着就乐了,这和此地无银三百两有什么区别。看在伴伴那么用心的份儿上,我就仔细想想吧。

    “伴伴,我记得《风留夏》的开头是这样的……”

    这故事现在与以前穿插得来回尤其之多,我看的时候,还是很乱的,现在自己这么一捋,反倒清晰了不少。

    故事的主人公有两个,一个叫杨凌风,还有一个叫夏苕。

    夏苕是一个当下最红的知名写手,住着豪宅,有昂贵的衣服和最好的食物,但是她依旧过得不算幸福。家人居住的地方离她太远,她现在长期失眠,连个谈话的人都没有。

第217章 风留夏(三)() 
今夜还是睡不着觉。空调的运作带来呼呼的风声,风声很大,安静下来的只有她一个人的室内,这种微小的风声就变成了烦躁的噪音,她想了想,又翻了个身,捂住自己的耳朵。

    一个小时以后,夏苕还是醒着的,她无奈地掀开被子,翻身下床,决定先去修改出一点稿子来。结果自己白天时分整理好的稿子,因为放在空调底下的缘故,被空调吹得漫天乱飞。

    她烦躁地挠了挠头发,开始弯下腰捡东西。把桌子上乱糟糟的纸片全部清空,桌上摆着的唯一一支钢笔就凸显了出来,上面有着小孩子才喜欢的花里胡哨的廉价图案,这和那张昂贵的书桌还有桌上的摆件都完全不同。

    夏苕的反应却很大,她手上的稿子再一次落地,而她本人的眼睛忽然就流出了眼泪。

    这支钢笔就像是一把封存的钥匙,那个刻意被遗忘的角落忽然就波涛汹涌了起来。

    夏苕的童年过得非常平淡,也可以说是不幸。脾气糟糕的父亲,只懂忍耐的母亲,她从来没有那么渴望过离开家,上学是个不错的途径。所以她非常努力地考上了只有住校才能上学的重点高中。

    再然后,她遇见了一个男孩。

    沉默寡言的夏苕的新同桌,是个出乎她意料的一看就知道非常开朗的男孩子。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那个男孩子就非常绅士地帮她搬了书桌,还礼貌客气地介绍了自己。

    “同桌你好,我叫杨凌风。从今天起,我们两个也要相互扶持哦!”他对着夏苕眨了眨眼睛,青春的气息开始蔓延,而夏苕身上更多的,则是一种行将就木般的死气。

    夏苕低着头,抱紧了领到的新书,木然地点点头。人都是一样的,杨凌风只是没有表现出他的另一面吧。夏苕这么想着。

    然而事实并没有向着她想象的方向发展。杨凌风真的是个挺善良热情的男孩子,一到下课,他这里必定是风起云涌之地,夏苕起初还不耐烦,却被杨凌风撒娇弄得没办法,最后也适应了这种喧闹。和同学们在一起,还真是一件快乐的事情。

    有一次上体育课,夏苕先离开了队伍,老师说的自由活动,她就去了学校的一棵百年大树底下的草坪上坐着发呆。昨天回去,夏苕听见的又是一顿打骂,她的心情已然不能再待在操场上了。

    电视剧里的主角们坐在草坪上,漂亮的人和碧绿碧绿的草坪,画面构图都很好看,充满一种诗意的美感。但是当夏苕自己坐下来的时候,草皮的尖锐的草尖儿愣是扎在了裤子上,甚至是如坐针毡的错觉。

    这种美感也是普通人欣赏不来的。

    夏苕叹了口气,拍拍身上的泥土和草屑,站起来,她还有几张卷子没有做完,趁着体育课赶一道题,时间还是相当充裕的。但是当她转到教学楼的那片时,楼上杨凌风正抱着一只相机,兴奋地朝着她挥手。

    ——

    “很久以前,我从来不会这样感概夏天这个季节。它总是充满了暴躁的味道。升学意味着考试,毕业意味着工作,暑假对于大部分人来说不过是一场梦境。很多珍贵到以为永远不会忘记的回忆,被夏天的火热,灼烧到一点灰烬也不残余。回忆的余温,现世的压力,内心无处不在的灼痛感。

    有人说,这个世界残酷。然而,我却认为,最最残酷的只有夏这个季节……”

    这是《风留夏》再版的时候,作者莫夏写在书上第一页的话。

    她曾经在采访中说过,夏天有一种破败的美,一想起夏天,记忆就会不由自主地晦涩起来,直至无法下笔。

    我当然只是简单地复述,因为我小时候,看电视才是主流活动,这段采访被电视翻来覆去地在喜欢的电视台播放,我再怎么无所谓也就随便记住了点。

    伴伴却不像我这么随便。我在说着八卦的时候,他有很用心地听着,甚至小手都把自己抓出了伤痕。

    “然后呢?我不是说莫夏,我是说《风留夏》。”伴伴很认真地看着我,仿佛我不讲完,他就不会放我离开。中途阿仁过来了一趟,把我的碗筷都收走了,他摸着我的脑袋,像个师长一样安慰开导着我。

    “阿浅,加油。”

    我应了一声,继续绞尽脑计地想着故事里的那对男女。

    杨凌风有相机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儿了。班级有什么活动,统统都是杨凌风担当摄影师,他的相机放在自己身边,不受到老师的管束。

    “夏苕,我……”杨凌风抱着相机,小心地盯着一路上楼不带停顿的夏苕,一个大男孩,在夏苕面前乖得就像个孩子。

    “我知道了,你不要传出去就是了。”夏苕知道这家伙就是这种毛病,你现在拦着他了,他以后拍照只会更加小心,还不如一开始就说明白了,你好我好大家都好。她不在意被杨凌风照相,却不愿意自己的形象被到处乱用。

    杨凌风随口应了,开心得很。体育课下课后,杨凌风就把自己的相机交给了班主任保管。这几天没有活动,相机不需要使用,放在班主任那里,周末的时候带回家,相机里的东西统统就保存进了别的地方,下一个周一,谁都不知道这里头曾经有过什么。

    这种感觉很奇妙,但是夏苕没有在意。上学的压力在高中开始骤然增加,题目的灵活性,思维的广阔性,在这里就开始出现萌芽。她的时间不多,想要摆脱自己的家庭,这是唯一的出路。

    但是她每次做出的努力都会被杨凌风神乎其技地打断。

    就拿今天来说吧,难得体育课上偷懒几分钟,夏苕就被杨凌风抓了个正着,最后一节自修课,她还准备多做几道题目,杨凌风就已经挤过来可怜巴巴地扯夏苕衣角。

    “夏苕,好同桌,美女,好姑娘,你就帮帮我吧。”阳光肆意的大男孩又一次展现出了他装可怜的这种可耻的行为。

    偏偏夏苕对他的这种行为招架不住。夏苕不懂得拒绝,冷漠是她唯一的保护色,当有人不顾她的保护色,执意要闯进来的时候,她无可奈何之下接受得也相当痛快。

第218章 风留夏(四)() 
杨凌风挠了挠脑袋,递出了自己的钱包。这就是普通男生的钱包,不花里胡哨,上面还印着一个最近当红的超级英雄作为唯一色调。

    夏苕:这是要干什么?她疑惑地看向杨凌风的钱包。

    杨凌风很不好意思一样地小心解释,“好同桌,我今天忘记带饭卡了,今天的晚饭我和你搭伙吧。”

    男生和女生的界限在中学时代已经划分得相当清楚,很少有男生像杨凌峰这样,在男生女生之间都吃得开。毕竟这是一个讲究学习的年代,男女生走到了一起,万一处了对象,就会被教务处抓住开始可怕的洗脑攻击。

    夏苕犹豫的功夫,杨凌风已经开始了新的一轮攻势。他稍稍弯腰,双手合十,对着夏苕拜了拜。“同桌,我饭卡落在寝室了,我们学校的食堂你也是知道的,稍微去了晚一点,别说好菜了,连饭都是稀少物件儿。我那些个好兄弟,饭卡的钱他们自己吃都不够,你就帮帮我呗。”

    见夏苕还在犹豫,而下课时间迫在眉睫的时候,杨凌风眉眼坚定地一手无声按在了桌子上。

    “同桌你不用怕,我们之间没什么的。我和老班说过了,我今天要借同桌的饭卡吃饭。”

    夏苕投降了。她认命地把饭卡交给了杨凌风。而杨凌风一下课就冲了出去,果然是风驰电掣,吃饭的时候,小绵羊都能变身大猛虎。

    等夏苕到食堂的时候,杨凌风已经买好了饭,坐在占好的座位上等着她了。

    “同桌,这里!”杨凌风小声地喊道。

    果然是男孩子。看见杨凌风餐盘的时候,夏苕惊叹。平时吃饭她虽然不刻意缩减饮食,照常吃也吃不了多少,而杨凌风能吃的饭就是她的两倍。

    两倍啊。

    “同桌我和你说……”杨凌风还想讲点什么,被夏苕毫不客气地怼了回去。

    “吃你的吧,说什么说,你已经喊了一堂课的饿了,现在反倒还有精力说八卦。”

    “哦。”夏苕一下子凶悍起来,杨凌风赶紧闭了嘴。他看着夏苕吃饭的模样,随后直接把筷子伸到了夏苕的碗里。

    正在专心吃饭的夏苕差点把筷子吓得掉了。

    杨凌风把夏苕碗里所有的肉丝儿都给挑走了。他下手特别快,夹菜特别稳,基本几筷子之后,夏苕碗里就剩下了一堆色彩各异的蔬菜。

    “杨凌风你干什么啊。”夏苕已经无奈了。

    “不用感谢我,我知道你们女孩子要节食减肥的,这点肉丝儿不吃可就浪费了。打着荤菜的幌子,总不能真的连一点儿肉丝都看不见吧。我又是证明了食堂荤菜存在的可能性,又帮助了你不浪费粮食,这可不是一举两得。”

    夏苕:……

    “谢谢,我不减肥。”夹走的肉,心里有点痛。

    “哦,这样啊。”杨凌风摸了摸鼻子,有点“小羞涩”地回答道,“你不减肥,是想和我当哥儿们吗?这样挺好的。”

    被抢出去的肉,是真的回不来了。夏苕有点心痛地低下头,狠命地嚼着嘴里不多的饭粒。

    自从那次吃过饭以后,夏苕就再也没见过杨凌风丢过饭卡,这可是件好事,总代表着这人再也抢不了她的饭菜了。

    不过杨凌风的性子真的是属于静不下心来的那种人,安静了没几天,夏苕就被他再次“骚扰”了。

    “同桌。”杨凌风凑了过来,拍拍她的肩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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