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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快穿配角:身为垫脚石-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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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霁抬头一看,是煮酒。

    “主子,给。”

    宋霁拿过笔,又抽了一张纸出来,刚刚已经画过一遍了,这次再画就顺手了不少。而且用毛笔作画比用炭笔细致了不少,很多细节都能够画上去。

    车里热烘烘的,宋霁进车厢的时候一副也没换,现在一脑门的汗,煮酒连忙取了帕子帮宋霁擦了擦汗,但宋霁恍然未觉,只一心画着手底的画。

    煮酒听见外面的声响没了,知道马车已经停了,她掀开车窗的帘子看了一眼,果然已经到王府了。

    白管家本来在门口等着的,但看宋霁迟迟没下来,正准备上前几步看看情况。煮酒看了一眼还在奋笔疾书的宋霁,对白管家做了一个禁言的示意。

    白管家会意,立马停下了脚步,安安静静的站在马车旁边等着。

    等到宋霁画完的时候,才发现一边的肩膀累到不像样,车厢里的温度也下降了不少,宋霁看了一眼车厢里的炭盆,果然里面的碳已经烧的差不多了,怪不得觉得车厢里不怎么暖了,不过这也说明,宋霁已经画了很久了。

    宋霁还在揉着肩膀,煮酒已经把自己的手放在她的肩上为她按压起来了,宋霁索性把手收了回来,感觉肩膀已经没那么痛了以后,宋霁就止住了煮酒的动作,拿起书案上的纸就下了马车。

    一下车,就听见了白管家的请安声。“给殿下请安。”

    宋霁看到白管家一把年纪了还在马车旁边等她,也感觉实在是过意不去,连忙扶住了白管家:“管家,你快回去歇歇,别着凉了。”

    “多谢殿下体恤,奴才待会儿就去歇息。”

    “再灌两碗姜茶,去去寒气。”

    说完还不能白管家有什么回应,就宛如想起什么拔腿跑进了府邸,冲进了自己的书房。

第90章 质子(十一)() 
书房里没有炭条,宋霁随意在砚台里倒了些清水进去,用墨条粗暴的磨了两下,等到水中已经出现墨色,就用毛笔沾了沾墨,把刚刚想到的一些注意点下了下来。

    这时候,白管家和煮酒也赶来了,白管家立马吩咐人悄悄点了炉子,炉子里烧上银丝碳,烧的又暖又不会有熏人的烟气,煮酒上前帮宋霁磨墨,烹茶看了一眼连忙出去帮宋霁沏茶。

    等茶沏好之后,煮酒用杯盏轻轻的撇着杯中的茶水,等到茶温凉的刚好入口的时候,就把它挪到了宋霁能够碰到的地方,宋霁随手拿过就喝了下去。

    白管家看着炉子,煮酒在一旁磨墨,烹茶在一边给宋霁沏茶。

    书房里一派和谐安静。

    等到宋霁终于把自己要写要画的东西记录下来后,才终于舒了一口气,白管家看她放下了笔,连忙问了一声:“主子饿了吗?是否要传菜?”

    听到白管家的问话,宋霁才感觉有些饿了,她今天白天在诚王府只吃了一点凉菜和点心,真的细究起来,她今天一天还真的没有吃什么东西。

    刚刚因为忙着画水车的图,没有注意到,现在才感觉胃里饿的厉害。

    “上些清淡的来,省的伤了脾胃。”宋霁想了一下,吩咐道。

    白管家低下头,弯着腰退下了:“奴才省得。”

    白管家担心她饿的伤了脾胃,先让小厨房上了一直在熬着的银耳莲子红枣羹,因为熬的久了,都熬出了一层胶来,碗很小,宋霁吃了四五口就吃完了,但胃里感觉舒服了不少。

    等到菜上来的时候,宋霁也忍不住多吃了两口,今天厨房做的金丝卷做的格外好吃,如果不是怕吃多了,晚上积食,她估计能把一盘金丝卷都吃完。

    晚上的时候,宋霁把今天做的一些记录整理了一下,放进了信封,从暗处拿出了一个特质的蜡烛,点燃蜡烛后把蜡油滴到了已经封好的信封口上,从锦囊中取出自己的私印。

    宋霁把自己的私印按在了还没凝固的蜡油上,这蜡油是特制的,只要他们父子三人知道,只要他们一看就知道这是宋霁发来的信件了。

    等到蜡油凝固后,宋霁轻轻的喊了一声。

    “暗一。”

    桌上蜡烛的火焰晃动了一下,然后又恢复了原状,但宋霁面前却突然出现了一个跪着的黑衣男子,“派人把这个送回国,记住,一定要亲手交到我父王或者哥哥的手上。”

    暗一接过信封,说了一声:“遵命。”

    蜡烛光又晃了一下,然后再次恢复了正常。

    但宋霁眼前已经空无一人。

    宋霁伸了一下腰,摇摇晃晃的向卧室走去。

    缩在已经被熏得暖烘烘香喷喷的被窝里,宋霁都忍不住舒展了一下眉头。宋霁想想今天发生的事情都想要感叹,那“小鼠运水”的物件明显已经具有了水车的雏形,辽国因为作物的原因,没有想到这一点,反倒只是把它当作是一件精妙的小物件,反倒是便宜了她。

    不过也正是因为他们只以为这是个小物件,因此只献给了诚王世子唐珏,如果是献给诚王或者是辽皇的话,凭借他们多年的经验,肯定能意识到这个物件背后的巨大价值。

    如果那样的话,宋霁绝对不可能看到那个物件。

    一切都只是偶然,宋霁却成为了其中最大的获益者。

    “睡觉,睡觉喽。”

    接下来的几天,宋霁又去参加了几家宴席,不说其他的,至少宋霁算是融入了辽国的上层的少年圈子。

    后来已经时不时有少年给她发帖子邀她一起出去游玩了。

    宋霁自然不会拒绝,时不时和辽国的少年一同出去蹴鞠,骑马,射箭,投壶。

    宋霁的体力不好,但她的脑子灵活,很快就能想到智谋,因此大家都喜欢和她一起组队。

    这日宋霁和几个少年约好了一起去吃庆功宴,庆祝他们在蹴鞠赛里赢了另一队。

    “哈哈哈,这一局我们又赢了。”说话的是一个穿着玄色衣袍的少年,是虎贲将军家的嫡子吴骑。

    “这还是要多亏宋齐想到的方法啊。”唐珏忍不住拍了拍宋霁的肩膀。

    宋霁把他的手推开了,“唐珏,我以后要是长不高了,我就揍你。”

    另一个人穿着青色衣袍的少年翻了翻白眼,“就你这小身子骨,估计长也长不了多高了。”是辽国的九皇子,裴宁。

    “啊啊啊啊,裴宁我要跟你拼了,我要是长不高,我也揍你!”

    裴宁又翻了一个白眼:“呵,你揍得过我吗?”

    宋霁更生气了,想揍人。

    不过被一个穿着月白色衣袍的少年拦住了,他是丞相之子,同时也是他们这群人里年纪最大的,白乔檐拦住了两个想要打架的少年,“好了,好了,裴宁和宋齐别打架了,今天不是来开庆功宴的吗?而且宋齐现在才八九岁,还有长高的空间的。”

    然后白乔檐感觉有些不对劲了,他看了一眼,发现宋齐正一脸幽怨的看着他。

    “白乔檐,我要跟你拼了!我十岁了!十岁!不是八九岁!”

    听到宋霁的吼声,其他几个人都有点惊讶了。

    他们看宋霁身材消瘦,一直以为他才八九岁,没想到竟然已经十岁了。

    其实这也不怪他们,辽国人本就比魏国了高大,宋霁跟他们一比,矮了一个头。

    其实宋霁不算矮,甚至因为男生发育晚的原因,她还比她的太子哥哥高一个头,但是任何事情都是相对的,所以来到辽国的宋霁成为了一个小矮个……

    虽然白乔檐是无意的,但是毕竟是他说错了话,连连向宋霁道歉,其他几个见宋霁的确生气了,都忍不住陪着小意,毕竟宋霁的身高一直是她的痛脚。

    宋霁知道这也不是他们的错,所以对方道了几次歉后,就表示毫不在意了。

    但是在庆功宴的时候,宋霁一直在发奋……吃肉。

    餐桌上就连跟他最不对头的裴宁都一直在给宋霁夹菜。

    看到宋霁努力又吃了一碗饭,桌上的其他几个人都露出了慈祥的老父亲般的欣慰神情。

第91章 质子(十二)() 
但是宋霁的饭量在那里,再怎么吃也吃不了多少,感觉已经饱了之后,宋霁随手拿过一碗汤来喝。

    裴宁想起前段时间去白府寻白乔檐没有找到他人,随口问了一句:“子庇,我前些日子去府上找你,听说你出远门去了,是去那儿了?”

    子庇是白乔檐的字,丞相取屋檐的檐之意,希望他以后能大庇天下寒士,成为一个为国为民之人。

    关于白乔檐前段时间不在府上的事,其他三人都有听闻,听到裴宁的问话,几人都忍不住把注意力放到了白乔檐的身上。

    白乔檐沉默了一会,脸上有着几分沉痛,裴宁看见了他的神情连忙说了一声,“如果不方便的话,就不用说了。”

    白乔檐笑了一下,挥散了原先的寂然:“也没什么不方便的,听说那里出了一个医术高超的医者,所以就去看看。”

    剩下的话,他没有再说,可是其他几人都知道是怎么回事。

    丞相夫人前些年生下一个女婴,但因为她在丞相夫人肚子里呆的时间太长,生下来时就是浑身青紫,差点就活不过来,但好在后来被丞相府用各种珍贵的药材养着才终于活了过来,但后来才发现那孩子的脑子不太伶俐。

    或者说,根本就是个傻子。

    丞相府这些年来一直都没有放弃为那个孩子寻找名医,可医者来了那么多,却终究没治得了那孩子的呆病。

    白乔檐对那个一母同胞的妹妹格外疼爱,再加上怜惜她出生不易,这些年听说哪里有名医就会去哪里,虽说是去见识见识名医,但谁不知道他是为他的宝贝妹妹求的医。

    裴宁身为九皇子,多多少少知道一点,那些年白丞相知道爱女是个痴儿之后就特意进宫求了他的父皇,最后让御医去白府为那位白小姐看病,但并没有效果。

    宋霁对那位白小姐的病情也知道一点,因为她刚来辽国的时候,白乔檐就来请求她把自己带来的魏国的太医借给他去为他的妹妹看病。

    但宋霁也从回来禀报的太医那里知道,那位白小姐凭他们的医术是治不好。

    宋霁忍不住安慰了白乔檐一声:“子庇,你也不要灰心,天无绝人之路。”

    但他们都知道,两国太医都没有办法治好那孩子的病,丞相府的那位小姐估计一辈子就只能那么痴痴傻傻了。

    听到宋霁的安慰,白乔檐点了点头,没有再说话。

    唐珏看气氛冷了下来,立马挑起了一个话题:“听说吴骑你家最近收了几批好马?”

    吴骑一向有些粗枝大叶的,自然没有感觉到刚刚的奇怪气氛,一听唐珏说到自家新得的几匹马,立马就眉飞色舞的说了起来:“我前几日去看了看,都是一等一的好马,我求了阿爹好久,他才同意给我一匹属于我的马,那马现在就养在马场的马厩里。”

    男孩子本就对这些事情本就感兴趣,就连裴宁都围在吴骑身边问东问西的,宋霁跟他们相处久了,对这些东西也有了几分了解,现在也被挑起了兴趣。

    在座的几个人都见过马,毕竟世家大族的公子出门一般都是乘坐马车的,但真要说和马有什么亲密接触那是没有的,现在一听说吴骑马上要有一匹属于自己的马,都忍不住感到有点惊奇。

    虽然听到吴骑说只是一匹小马驹有点失望,但还是央着他带他们几个去见见。

    就连他们几个中最沉着冷静的白乔檐都忍不住有点期待。

    “既然这样,那择日不如撞日,我们就今天去吧。”唐珏忍不住提议道。

    吴骑挠了挠头,“行的,那我让舞刀去准备一下。”

    宋霁汤也不喝了,收拾了一下,时刻准备出发。

    等到舞刀来回复说已经准备好了,几个人都忍不住站起了身,看其他几人都和自己一样,几人对视了一眼都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等几人到了吴骑家的马场,看到了养在马厩里的小马,那马是真的小,感觉才到他们的肩膀,和他们以前见过的高大威武的骏马一点都不像。

    但吴骑却一脸骄傲的说:“我阿爹说了这匹马是这一批里最好的,你们别看它有点矮,其实它本身就是矮脚马,我阿爹说了,这种马跑的可快了,我阿爹还说了,等我和它培养几年感情,它就会对我很忠心的。”

    其他四人本身也不是很喜欢这个小马驹,但是听吴骑这么无脑吹,突然觉得这马看上去还不错。

    白乔檐:“此马处变不惊,一看就有大将风范。”

    唐珏:“看这几个蹄子长的这般好,一看就是能日行千里,夜行五百的良驹。”

    裴宁:“双目有神,身形优美,一看就是名门之后。”

    宋霁:“这马初见时貌不惊人,实则锋芒暗敛,果然不愧是千里挑一的良马啊。”

    吴骑不太喜欢诗书,比起诗书,他更加喜欢舞刀弄枪,但是他也听的出几个好友是在夸自己的马。

    吴骑忍不住有点脸红,然后就看到几个好友羡慕的眼神,忍不住说了一句:“如果你们想要的话,我就让我的阿爹也给你们准备一下吧?”

    白乔檐:“实在是太麻烦虎贲将军了。”

    唐珏:“如果因为这些小事给将军添了麻烦,那我们就实在是太过意不去了。”

    裴宁:“但如果你一定要送我们的话。”

    宋霁:“那我们顾虑到我们之间的友情,就只好勉为其难的收下了。”

    这话一听就知道这四个人不怀好意。

    反倒是吴骑有点呆头呆脑的说到:“不麻烦的,你们收下就好了。”

    四个人看吴骑还是一副状况外的表情,都忍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

    那一日,阳光正好,风也都轻轻柔柔的吹着,几个少年的笑声在马场回荡,光是看着就忍不住让人会心一笑。

    现在的他们都还只是无忧无虑的少年,不需要经历尔虞我诈,不需要卷进庙堂纷争,不需要算计着得失,一切感情都存粹的让后来的他们感慨。

    当年年少……

第92章 质子(十三)() 
不过他们几人也不会让吴骑白送的,毕竟谁家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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