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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鬼谷弟子之荡平六国-第10章

小说: 鬼谷弟子之荡平六国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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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儿,父王安排我到军中历练一段时间,所以这一段时间就不在宫里了,你好好照顾自己!”赢平说这话的时候,眼睛没有去看韩珠,他不是会说谎的人,就故意想表现的自然一点。

    “嗯,既然是父王安排,你就去吧。大概什么时候回来啊?”韩珠没太在意,毕竟,秦王安排给赢平事情,也不是第一次了。

    “大概,大概,少则三月,多则半年吧!”赢平说的很不流畅,好像做错事的孩子一般。

    “去那么久啊?不知夫君去哪里历练?”韩珠貌似不经意的随便一问。

    “去云中郡,协助蒙恬将军守北方的匈奴!”赢平顺口就说出了个地方,看来男人还是挺有撒谎的天赋的。

    “嗯,那就去吧。只是我听说匈奴野蛮,北地苦寒,你可要多多保重。”韩珠依旧温婉的说着,一边说,一边从床边拿过一件衣服,说道:“对了,这是我给你做的冬衣,你穿上试试。现在虽然过了冬至,白天开始变长夜晚变短,但真正寒冷的时间还没到来,夫君出门在外,一定要仔细身体啊!”

    不知不觉间,韩珠的啰嗦儿又上来了。但赢平就是喜欢并享受她这种啰嗦,看着她手拿冬衣,忙前忙后的模样,一种幸福感涌上心头。所谓深情不及久伴,厚爱无需多言。多少对夫妻,并无曲折离奇的爱情故事,也没天天花前月下的浪漫,就仅仅是细水长流的生活,是肌肤之亲,是一蔬一饭,才是幸福和爱的真谛啊。

    赢平不再说什么,只是轻轻的把韩珠搂过来,抱在怀里轻轻的说道:“珠儿,记住,不管发生什么,我都是你的夫君,你都是我的妻子。即使全世界都不在了,我依然在你的身边。”

    韩珠大大大的眼睛充满疑惑,他不明白赢平为什么突然给他说这些话,不过看样子他也没打算细说。罢了罢了,顺其自然吧。男人总要保留点自己的秘密。

    当下两人不再说这些,用过晚饭,就早早的上床歇息了,赢平想到明天就要启程赶赴军营,再回来之时,韩国肯定已灭,那时不知韩珠会是什么状态。心里又对韩珠生出了几分怜爱。罢了罢了,多想无益,还是趁离别多温存一下吧。是夜,赢平生龙活虎,疯狂战斗,被韩珠戏称为“一夜五次郎”。此情此景,不在话下。

第二十章 见义勇为() 
第二天一早,赢平就出去了。他今天的目标是蓝田大营。蓝田大营位于咸阳城东南方,大概两百来里地。今属于陕西蓝田县,因玉之美者曰蓝,县产美玉,故名蓝田。

    那里可以说是秦**队的大本营,集中了全国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流动军队。除了咸阳城作为首都,驻扎了一些城防军,各个重要关隘驻扎了一些边关军外,剩下的都在蓝田驻扎训练。一般的郡县不可能驻扎军队,若全国各地处处驻军,一旦有紧急情况,兵力不便于集中。所谓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常备兵打仗归来,都在大营驻扎,若再有战事,调出这些军队,指哪儿打哪儿,迅疾无比。

    蒙武昨天就带着调兵虎符,直奔蓝田大营去了。他还记挂着和内史腾的赌约,心里憋着一股劲儿,想着一定要早日把宜阳铁山拿下,行动上自然就不敢慢。况且他是主将,调出五万铁骑赶赴战场,要忙的事情千头万绪,就早早出发了。赢平作为副将,今天也务必赶到蓝田报道。于是骑上快马,直奔蓝田而去。

    走到咸阳东市时,速度就不得不慢了下来,因这咸阳东市,是咸阳城最杂乱无章的一个街区,三教九流多在此集合,贫苦无依者也多在此讨生活,道路拥挤,私搭乱建,可以说是整个咸阳的“城中村”。

    赢平骑着马正走时,突然听到一个妇人惊恐的叫道:“抓贼啊,抓贼啊!”抬头一看,只见一个黑衣男子在前边奔跑,怀中抱着一个包裹,那妇人在后边哭天抢地,指着黑衣男子。显然,那黑衣男子怀中包裹就是妇人的细软之物。妇人力弱,除了大声呼救,也别无良策。

    碰到这事儿,赢平不可能不管。但他距离那男子尚远,若是在旷野之中纵马奔驰,自然能很快追上那贼,但身处这闹市之中,骑马走的还没人快。可见古时不会“堵车”,但会“堵马”啊,赢平叹道。

    眼看那贼越跑越远,赢平不再犹豫,虽然不一定能追的上,但不试试怎么知道。只听一声长啸,赢平在马上一跃而起,几个起落,已经跳到两三丈之外。旁边的人看到他如此身手,都惊叹不已。赢平来不及享受他们羡慕的目光,只在人群缝隙间见缝扎针,快速移动,眼看距离那贼越来越近。但要想追上,也并非一时之功,毕竟做盗贼这一行的,都有两把刷子,脚上功夫可不一般。

    突然,斜拉拉的冲出一个少年,大吼一声:“小贼,哪里走?“赢平打眼一看,只见这少年生的是面如冠玉,目若寒星,一身英武之气。抬腿也向那贼追去。少年的位置较赢平靠前,离那贼更近,他一动身,一伸手险些就抓上了贼人的后衣领。

    赢平不由的暗叹一声:看来见义勇为的不仅只有我啊。真是“三步之内,必有芳草,十室之邑,必有俊士。“这少年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妥妥的好汉一枚!

    但这时候还不是感叹的时间,赢平和英武少年发足狂奔,有几次差点就抓到了他,但那贼子身体像泥鳅一样滑溜,还是被他挣脱了。往前走,是一条小巷,贼人渐渐的被逼到了小巷内。

    再往前走就是死胡同,贼人眼看无路可走,正在高速奔跑时,却突然来了个急刹车,肩膀一侧,让过英武少年半个身子,包袱向地上一扔,右手向怀中一摸,手中多了一把明晃晃的尖刀,没有半分犹豫,也没有半分吓唬,直接就向英武少年胸口扎去。

    赢平在身后看的仔细,不由的大叫一声:“小心!“但他距离那贼还差两步远,并不在有效攻击范围内,此时除了担心也帮不上忙。

    英武少年没想到贼人会如此铤而走险,当时吃了一惊,但他反应也是极快,左手向前一伸,抓住了贼人的手腕,右手握拳,直接向贼人脸上打去。

    贼人骤然间被握住手腕,只觉得一把大力传来,箍住手,动弹不得,前刺之势也被消的无影无踪。心里暗叫一声不好,今天遇到硬茬儿了。作为偷窃之贼,他并不擅长近身格斗,只擅长逃跑,如果不是遇到这个死胡同,他相信自己还是有能甩开二人的希望的。既然甩不开就拼死一搏,拿刀想刺这个英武少年,却不巧少年明显经过专业训练,手腕瞬间被擒,动弹不得。紧接着,只觉得脸上像被铁锤砸了一般,整个身子也站不稳了,直接向后边倒去。

    赢平此时正好从后边赶过来,眼看贼人就要倒在自己身上,他也毫不客气,左腿一抬,身子转动。一式“淇水汤汤“鞭腿甩出,踢在那贼的腰上。赢平这一脚的力道可不小,英武少年用手发力,赢平用腿发力,腿毕竟还是比手的力量大的,那贼人的身子就像断了线的风筝,重重的摔在地上,不省人事。

    “好身手!“英武少年眼睛一亮,对着赢平赞道。

    “阁下也是好身手,猝然之间躲开了贼人的突然袭击,单是这份应变能力,在下佩服!“赢平看着这个少年,不自觉间有种惺惺相惜的感觉,话里也多了几分客气。

    “雕虫小技不足挂齿。除暴安良本是我们游侠之士的本分!“

    赢平一听,对方是游侠出身,难怪武艺高强。虽然秦国不喜游侠,连墨家也被排斥走了。但赢平在前世中,看了无数武侠小说和电视剧,对武侠有一种崇拜情节,此时看到真正的游侠儿,不禁一阵激动。战国之时游侠之风也很盛行,如聂政,要离,荆轲等,凭借一把短剑横行天下,搅弄天下大势,青史留名。

    正在此时,那个丢包裹的妇人在一大群人的簇拥之下也过来了,看到贼人倒地,包裹依然在,喜不自胜。对着赢平二人千恩万谢。赢平和英武少年把包裹还给妇人,把贼人绑住,让人群中几个德高望重的人陪着一同送去官府料理,不在话下。

    送走众人,赢平拱手说道:“兄台身手不凡,见义勇为,不知尊姓大名?”

    英武少年刚才也看到了赢平的身手,当下也不怠慢,拱手道:“在下白亮,关中郿县白氏之人,幸会幸会!”

    “郿县白氏?”赢平听着英武少年的自我介绍,不由的想起一些前尘往事来。

第二十一章 莫学游侠儿,矜夸紫骝好() 
赢平一听他说是郿县白氏,顿时一惊。郿县是秦国第一大县,其中白氏更是第一大望族,从秦穆公之时起,白氏之人多从军,且战功卓著,名闻天下的杀神白起就是郿县人。从最低级的士兵,一步一个脚印,升到上将军,封武安君,可惜后来被秦昭王赐死,郿县白氏因白起之死,也大多心灰意冷,从军之意淡了许多,对朝廷也是多有微词。白亮自我介绍时,先说自己是郿县白氏之后,可见他对白氏也是引以为荣的。

    赢平想到这里,再次拱手敬道:“原来是郿县白氏,武安君之后,失敬失敬。在下赢平,得见白兄,实在幸运。如不嫌弃,可到前方酒馆痛饮几杯,可好?”

    赢平之所以如此谦卑,也是有意结交这个白亮。白亮武艺不凡,从刚才抓贼的过程中可以看出,也是个行事方正之人,像这样的人,如果碰到了是一定不能放过的。有一句话说的好“与有肝胆人共事,与坚持梦想着同行!“。世界很大,但有肝胆之人并不多,恰好能遇见的,更是少之又少。所谓广结善缘,不管是爱情之缘分还是朋友之缘分,该抓住时一定要抓住,这是赢平的风格。

    白亮一听喝酒,顿时喜上眉梢,说道:“赢兄客气,走,白某平生无他好,唯有两痴,一是对武艺,一是对酒。今日见到赢兄也甚是投缘,走,我们且去痛饮三百杯!”

    赢平也是好酒之人,当初就是因为喝醉了酒,昏迷一场之后发现被穿越了。大凡爱喝酒之人,都是性情中人,两个性情中人碰到一块儿,再有酒作为催化剂,那劲头,就算八匹马也拉不回来。

    当下二人走到一个干净的酒馆,找个雅间坐下,赢平高声叫道:“小二,上两大坛西凤老酒,再来一盆炖羊肉,一盆时蔬青菜!”

    “好嘞!”店小二愉快的答道。

    不一会儿,酒菜摆上,赢平托起酒坛,嚯嚯嚯的斟了两碗,递给白亮一碗,说道:“今日得见白兄,实在大慰平生,先喝了这一晚,干!”

    酒虽未喝,白亮一看赢平倒酒的范儿,就知道今天遇到酒友了,所谓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这气势,这劲头,正是自己喜欢的,当下也不多说,端起酒碗,只说一声:“干!”两人碰杯,再放下碗时,碗里已空空如也。

    “酒喝干,再斟满!今天不醉不还!干!”赢平再斟两碗,两人一碰杯,又是干干净净。

    “四海之内,皆兄弟也!为今日相会,再干!”说话间,赢平又端起了第三杯酒,两人一饮而尽。

    酒这个东西,是越喝越热乎。一般的宴席,宾主喝了三杯酒之后,气氛就活跃了起来,接下来有事说事,有话递话,也显得不那么生分了。酒就像润滑剂,像调和油,让本来生疏的两个人迅速生出好感,喝酒之人也会在微醺之后有一种舒服的快感,这也是酒这个东西能在世上长盛不衰的原因。

    喝了这三杯酒,赢平用衣袖拭了拭嘴角的酒水,说道:“白兄武艺高强,不知今后如何打算?”

    白亮哈哈哈的大笑,端起一碗酒一扬脖儿,喝的干干净净,说道:“我自由快活,行侠仗义,前几日从西部草原上买到了一匹上好的紫骝马,更是马中绝品。每日放马狂奔,大口吃肉,大块喝酒,好不潇洒!说起打算,倒也没什么明确的打算,快活几日算几日吧!”

    赢平轻叹道:“如此下去,终不是正途,不如随我一同投军,建功立业,报效国家,也不枉你这一身本事!“

    白亮听到这话,俊俏的脸瞬间如同蒙上了一层冰霜,鼻子里哼了一声,喃喃地说道:“国家,哼,我们白氏族人报效的还不够少么,可惜武安君功高盖世,被秦昭王疑忌所杀,白氏子弟在军中也渐渐的不受待见。于是很多族人慢慢的就不再从军了,转而剑走偏锋,走上了劫富济贫,行侠仗义的游侠之路!如此,更加的逍遥快活,无拘无束!“

    赢平正色说道:“白兄差矣!现在战国大争之世,但凡有争心者皆欲建功立业。不求青史留名,也求个封相拜将,封妻荫子。武安君白起之死,确实让人惋惜,但事情已经过去几十年了,白氏族人不应该再守着以前的回忆不放,不原谅别人,也难以放下自己。你我既然有缘相逢,我也实言相告,我本是秦国二王子赢平,受父王之命去前线率兵打仗。此时正是用人之时,你若有意,可进入我的营帐前听令,不受其他人约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不知意下如何?“

    赢平这也算是明摆着的招揽了。但这事儿本来就是桌面上的事儿,赢平也不是藏着掖着的人,就索性直说了,至于白亮作何反应,那就是他的事儿了,反正赢平已经做到仁至义尽了。

    白亮默不作声,双手托起酒坛子,对,是酒坛,不是酒碗,左脚跨到案板上,扬起头,酒坛里的酒像一条线一样,涓涓下流,到了白亮口中,也不见白亮喉咙动,那酒就像倒进了无底洞里边,嚯嚯的进去了,不一会儿的功夫,酒坛就空空如也。

    “好酒量,好内力!“赢平是识货的人,他知道那种不换气饮完一坛酒意味着什么。鬼谷子技击之术里边也记载了内功修炼的法门,只有内功修炼到一定的程度,才可以导引全身的真气,如长鲸吸水一般喝了那些酒。他自信,自己也可以做到白亮的喝酒方式,但这种事儿发生在别人身上的时候,还是忍不住为别人喝彩。

    “哈哈哈,痛快,看的出,赢兄也是个敞亮的人!“白亮用衣袖抹了抹嘴,继续说道:“我喜欢靠实力来说话,不知赢兄可愿意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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