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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6章

冤鬼契约-第45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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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子嫣然一笑“以我的年纪,店主认为我是多大年纪的人呢?”

    “自然是位年轻漂亮的小姐。”

    “那可未必啊,店主是知道画皮的吧?”

    女子的语气忽然阴森森起来。

    这可是古董店,毓嵬来香港十多年,凭借早年在王府练就的火眼金睛,这些年淘登了不少宝贝,一屋子都是货真价实的古董,本来这屋子阴气就重,这女子白的几乎透明,漆黑的长发,烈焰红唇,指甲也是鲜红欲滴的,趁着阴沉的古董店也跟着起了一点诡异的漩涡。

    毓嵬心里猛地一惊,像是被人拽住了心脏,浑身的汗毛都立起来了。

    这女子相貌眼熟,声音也熟悉,就连这种鬼气森森中又透着万种风情的气质都是如此熟悉,可毓嵬又一时想不起来她到底是谁。

    “我逗你玩呢,看你,全身汗毛都立起来了吧。”女子格格娇笑,花枝乱颤,“店主,咱们只是做买卖,具体用途就和你无关了,我只能说是为了救人,对我很重要的人,多少钱我都不在乎,你这里摆的都是真东西,但又有法力的不多,你可是王府出身的,这什么东西真有法力,你不会不知道的。”

    “小姐认得我?”

    毓嵬盯着女子,越看越觉得眼熟。女子抿嘴一笑“先帮我找东西吧。”

    这么平常的一句话,毓嵬就像鬼使神差一般,一掀门帘子进了后屋,很快又抱着个盒子出来“这是西藏那边的法器,早年我一个朋友从那边带来的,你看看,能不能用上。”

    女子打开盒子,仔细看了看,点点头说“不错,这个多少钱。”

    毓嵬说了一个数字,女子也不讲价,从手提袋拿出支票本子就写。

    “你是叶小姐!”

    毓嵬看着女子低头写字的侧颜,封存多年的记忆忽然被唤醒。

    “认出我来了?小尾巴,你怕不怕?”女子抬头,漆黑如墨的眼睛看向他。

    小尾巴,真的是叶小姐。当年的小尾巴都已经两鬓斑白,叶小姐却还是花容月貌,可毓嵬只觉得满心欢喜“叶小姐,你后来搬走了,我跑那巷子找你好多回,后来我也开个店,就起名未寒时,总觉得你就在身边一样。”

    “那年你十二岁吧?我搬走那年?”

    叶限写完支票,递给他。

    毓嵬挥手道“怎么能要叶小姐的钱呢,这就当我孝敬您的。”

    若是此刻他太太和儿子进门,一定会吃惊掉下巴。毓嵬在家人面前一副混不吝的劲,在外人面前又装作清雅淡然的末代皇孙做派,可是此刻,在这年轻女子面前,却是毕恭毕敬。

    “一码归一码,这些年你过的很好,嗯,这我就放心了,契约彻底完成。”

    叶限点点头将支票放在柜台上,抱着木盒子就走。

    “叶小姐,我……您能给我个地址吗?我该去哪找您啊?”

    叶限站在门口,微笑着摇摇头“小尾巴,你我的缘分在你十二岁那年就截止了。你本来是不该在这世上存活的,十二岁时必有一个大劫。你母亲花费重金找我帮你度过劫难,我和她早已经银钱两讫。你长大后可能会觉得你母亲唠叨,旧贵族女子,作威作福惯了,其实当年她真的是很疼你。她用一大笔钱和自己的灵魂,换来你健康平安。”

    叶限说完就走。

    毓嵬追出门去“叶……”

    “不要找我,我希望你平安顺利一辈子,这一生都不要有找我的机会。”

    毓嵬站在门口看着女子消失的背影,怅然若失。

    小时候,他家不远处的巷子忽然开了个叫未寒时的古董店,店主是个绝美的女子。

    那女子明明有着一种天生的傲气,对他却很好,教他写字,教他认架子上的古董,彼时他还小,并不知道环绕在他身边是众多的冤亲债主,只等一个适合的机会就要了他的命。

    他母亲总唠叨着,不许他去水池边,不许他学自行车,不许这个不许那个,唯独单单允许他去那家古董店。

    就这样,长到十二岁,过完十二岁生日,毓嵬发现未寒时不见了。

    他找遍了北京城也没找到那间古董店,那个洁白如雪的女子。

    每个人都有一些藏在记忆深处的东西,毓嵬将自己的牵挂变成古董店的名字。而那个叫叶限的女子,则从某一年开始,四处搜寻能收集魂魄的法器。

    已凉天气未寒时。

    。

第四十三章 番外 一生一世一双人 (四)() 
屋子里漆黑一片,叶限坐在那凝神许久,还是轻轻划了一根火柴。

    现在人很少有用火柴的,超市门口花花绿绿的塑料打火机只要一块钱,非常方便,叶限却痴迷于火柴燃烧时的淡淡火药气味,这气味让她想起自己走过的那些岁月,眨眼间已经有一百多年了。

    每一代叶限的寿命都是不等的,有的叶限会活上千年,活得太久,自己都有些腻歪,便主动不做叶限,将契约转给下一代叶限。

    做了叶限,便拥有了不老不死的身体,每一个叶限都是美女,就连那个在唐人笔记小说中出现的西南某地洞主的女儿也是一样。那是初代叶限,祖先是白国女子,有着洁白无瑕的肌肤,也正是这个叶限在当年救了召南一命,同时也给了召南不老不死的命运。

    叶限点燃了蜡烛,眼光一直盯着那摇曳的烛光。

    这不是一般的蜡烛,是一根招魂烛。

    桌上是一个不大的银瓶,正是元绶离开之前交给她的。

    召南说,元绶本已经修成仙体,羽化后本该登临仙班,但他一直认为自己当年三昧真火修炼不精无法施展出来,导致霍中梁的离魂为了消灭怪虫魂飞魄散,于是他留在人世间,四处搜寻霍中梁的魂魄。

    他自己本身已经是一个魂魄,还是个和仙班有契约却始终不去就位的魂魄,这一番搜索消耗他很多灵力。只能勉强维持自己魂魄不散,最后那两次施法,最终耗尽了他本身的全部灵力,元绶最终连同时空漩涡一同消失,只留给叶限一个银瓶;里面是霍中梁的魂魄。

    叶限盯着那烛火,不知不觉中一滴泪从眼角缓缓滑落。

    都是傻瓜。

    她心里骂道你们都是傻瓜。

    霍中梁为的是家国大义,一个从时空漩涡逃出的生魂竟然还念念不忘家国,多可笑!

    元绶,自从知道和叶限再无可能后就专心修炼,期间经历了人生风雨,在中国最动荡的那几年,高傲的掌门被打成牛鬼蛇神,下放农村劳动,他平静地面对命运安排,努力做好份内的事,在农村期间免费为农民治病,百炼成钢,叶限不知道,原来岁月将他打磨成一块温润的玉。

    真是命运捉弄,就如张爱玲所说的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的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对霍中梁的感情,始于炽热终于悲壮,所以几十年来念念不忘。

    对元绶的感情,始于互相算计,终于他的高傲偏执,而时光终将那个高傲的年轻人变成谦谦君子,她和他却连一句柔和的话都没有,他就彻底消失了。

    这就是早一步,或者晚一步。

    想到这些纠葛,盯着烛火,叶限心中忐忑不安,她担心自己盼来的可能不是想象中的那个人,或者甚至盼不来!

    瓶子打开了,招魂烛也燃尽了。

    蜡炬成灰泪始干。这根蜡烛燃尽,叶限的眼泪却下来了。

    他没有出现。

    假的,都是假的!元绶,你耗尽心血却什么都没能实现,你走的亏不亏?

    叶限茫然地趴在桌上,伸长双臂,手努力地向前探,像是要够什么东西。

    桌面冰凉,只有那蜡烛的残迹是热的,她的手指划过那些正在凝固的烛泪,忽然一把抓起瓶子,狠狠地掷向墙壁“没有,什么都没有!”

    银瓶哐当一声,落在地上,旋转几下不动了。

    这是元绶交给她的东西啊!

    叶限忽然醒悟过来,这是元绶留下的遗物!

    她急忙起身,将银瓶拾起,翻来复去审视着,看有没有摔坏。

    最后将瓶子紧紧地搂在怀里,无声地哭起来。

    窗外是明亮的月光,一个人坐在外面,举着一瓶啤酒,对着月亮轻轻地说“干杯。”

    那人回头透过窗帘,看着里面一个模糊的影子,肩膀一颤一颤的。他知道,她在哭。过了半个多世纪,她又一次哭了。

    只是这眼泪是为霍中梁还是元绶,他无法确定,唯一能确定的总不是为自己。这么多年,两个人相处了一百多年,他始终是她的伙计、跟班、是最好的搭档,却无法走进她心里。

    都说同性相斥,也许同行也是相斥。彼此太了解,太清楚,虽然离得那么近,始终像隔着一层薄薄的雾,他抓不住她,她看不到他。

    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今夜,又将有谁孤独伴愁眠?

    叶限哭的累了,起身啐道“呸,不来就不来,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男人满街是,只要好好挑挑,总能遇到好的,老娘再也不会为你守身如玉,滚蛋吧你。嗯,我还要挑个三条腿的男人,气死你!”

    说完,她抱着银瓶放到一边,自己扭着腰肢走进卫生间,先打开水龙头洗个舒服的热水澡,然后吹干头发,对着镜子,将水、精华一阵拍,最后还在脸上作个按摩,促进洗手。

    他们俩的故事结束了,她的故事还很漫长,以后的日子里,总要开开心心漂漂亮亮的活下去。

    只要青春还在,只要身材苗条,每天换个口红色号,换个心情,必须美美的。

    叶限按摩完,又换上一件绣花的真丝睡袍,这才打开手机,听着听书网站的悬疑小说,戴上眼罩躺下。

    也不知过了多久,她陷入深深地睡眠中。

    一个人影,从门上穿过来,晃悠悠地走进来,那人影在她床头站定,拿起手机摆弄一下,不知怎么使用,索性扔到远处的沙发上。

    那人贪婪地看着叶限的睡颜,睡梦中的叶限不知梦见了什么,嘟囔一句“老娘一定找个三条腿的……三条腿!”

    那人咧嘴笑了,露出雪白的牙齿。

    他伸出手,手指从叶限的额头一点点地滑下去,手指点在她丰盈的唇上,轻轻往下一按,身子压下去,贴着她耳边,低语“三条腿的男人回来啦,不用你找,自投罗网来啦。”

    番外叶限篇结束

    。

第四十四章 番外 一生一世一双人(五)墩子篇() 
巷子口杏树下站着个粉妆玉砌的小姑娘,粉白的小脸,扎着俩麻花小辫子,一身鲜亮的衣裳,小红皮鞋,远远地看着像杨柳青的年画,透着喜庆。

    “我说你怎么了,唉声叹气的,是不是肚子里长虫子了?”

    若是走近,便能听到那小姑娘彷佛自言自语,庆幸,现在是夜里,这年画一样喜庆的小姑娘也好,一棵能说话的杏树也好,都没有别人看到。

    “你才肚子里长虫子了。”杏花不满地翻翻眼睛,身上的枝叶哗啦哗啦的摇动,看来是真发怒了。

    漫长的岁月,它最怕的就是生虫,那种摧心蚀骨的痛,它可不想再经历。

    “我,呀,我最近吃的那么多,难道我肚子真生虫子了啊?啊啊啊,我得找召南叔叔,给我买点打虫子药吃吃。”

    墩子吓得小脸煞白,抱着肚子就要跑。

    “别跑啊,这么不讲义气!”

    一根杏树枝伸出来,勾住墩子的衣服。

    “别扯破了我衣裳,回家叶小姐又要教训我了。”

    墩子愁眉苦脸“我真是爱莫难助,我还是小孩子啊小孩子,你见哪家小孩子懂得什么情啊爱啊。”

    “切,小孩子,你有二百岁了吧?”

    墩子点点头。

    “活了二百多岁,每天只想蹲在那吃花生吃栗子,你化成人形也不恋爱不享受不长大每天吃吃吃,化成人形有什么用?”

    杏花一脸哀怨。

    “有用啊,吃的更多。”墩子说着扔嘴里两颗花生。

    杏花差点背过气去,真是不思进取的妖精!

    “你不知道爱情的滋味,哎,真是太可怜了。”杏花忍住想掐她的冲动,叹口气。

    “爱情?我知道啊,我知道有个傻瓜一直喜欢人家一百多年,可是不说话,平时还四处勾搭别的女人,他以为那个女人能嫉妒,能有一天开窍,真是麻烦死了。自己都不开窍还想着别人开窍,我就没见过这么傻的人。”

    墩子絮絮叨叨,花生壳都忘记吐出来。

    杏花叹口气“我和你们不同,我只能在夜晚变成人形,还不能移动地方,只能默默地看着喜欢的人从我身边经过。”

    杏花抬头看向巷子尽头,它喜欢的那个男子就住在那里,可实现在它看不到他,它被土地束缚在杏树所站的位置,永远无法移动,

    “你帮帮我,我想知道他的情况。”

    杏花抓着墩子手不放。

    墩子无奈“知道你又如何?让他从你身上取下一个枝丫,然后每天搂着睡觉吗?”

    “老天爷,你个吃货,心思竟然这般龌龊!”杏花急了,脸涨的通红。

    “那你想怎样啊,就算我告诉他你的心意,他还能如何?知道你喜欢他,把你挪到他家院子?每天对着你吟诗作对,看星星月亮?”

    墩子翻翻眼睛,掏出几颗花生,递到杏花面前“吃吗?”

    “他家里穷,嗯,我知道他一定不是有钱人,总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长衫,去年夏天,都到了六月份,他还穿着棉袍子,满脸的油汗,他夹着书本和一个人从我身边走过,我听他说急需用钱,将夏衫当了,没法换下棉袍子。”

    墩子面无表情地吐出几片花生壳“那他真可怜。”墩子本来是想嘲讽一番,可惜她永远都是小孩子模样,奶声奶气的,没有办法阴阳怪气。

    “他有三天没从我身边走过了,一定是出事了。”

    杏花看着巷子尽头,望远欲穿。

    “才三天,也许是家里有事呢,你急什么?”墩子觉得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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