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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三生三世之鬼眼画师-第7章

小说: 三生三世之鬼眼画师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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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我父皇说了,男子汉大丈夫,要大碗喝酒,大口吃肉,才能威震四方,成就一番霸业!”

    “你父皇?”奚原皱眉。

    “对啊,我父皇,”说到此处,她不由得有些黯然,“都不知道我父皇什么时候才能找到我,我都在这里呆了一个月了,这里的人好凶。让我每天洗三个大盆子的衣服,洗不完不准吃饭,洗不干净不准吃饭。他们说每天会给我四个铜板的工钱,可是我根本就没有看到铜板,只看到两个包子!他们居然跟我说,这两个包子就是四个铜板!我每天喝稀粥好难受啊,那稀粥都可以给我当铜镜了,他们将生的白菜叶子放到盐水里一浸,说那就是我们的拌菜了。我以前总喜欢对那些奴才大呼小叫的,现在自己也当了奴才,才明白,奴才真的好可怜啊。”

    韶光越想越委屈,嘴巴翘得都能挂一个油壶了。

    奚原听她说这话,明显不信,还用一种同情的眼光看着她。果然,人无完人,韶光长得漂亮,所以脑子就不好使,是个傻妞。

    可是谁叫自己喜欢她呢?就算她是个傻妞,他也喜欢呆在她身边。

    “快吃吧,再不吃肉包子都要冷了。我为了不让包子冷,一早上的都将包子放在怀里捂着,要是这时候冷了,那就太不值了。”她笑眯眯地看着他。

    “还是你吃吧,你好久没吃肉了。”他明显看到,她对肉包子咽了一口口水。

    “那……那……”韶光犹豫了一下后,说道,“那我们一人吃一口吧!我父皇说,他当年之所以能打下这江山,就是因为他在军中与众将士们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所以威望甚高,将士们都肯为他卖命!父皇说,做人不能太自私,要懂得有福同享,这天下才能大同,百姓才能安居乐业!”

    她就着奚原的手,咬了一口肉包子,然后笑眯眯地看着他。不知为何,这一刻,奚原的心跳有些加快,他咬了一口肉包子后,像是偷了东西一样,脸色通红,连看都不敢看韶光。

    与韶光一人一口的吃着肉包子和素包子,在韶光吃素包子的最后一口时,奚原突然鬼使神差的抬起头在她唇边吻了一下。

    她的唇柔软得不可思议,像是毛茸茸的鹅毛一般,又像是温凉的泉水一般,令他目眩神迷,那淡淡的野菜的清香萦绕,刹那间阳光大盛。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朝飞暮卷,云霞翠轩,雨丝风片,烟波画船,锦屏人忒看的这韶光贱。则为你如花美眷,似水流年。

郎骑竹马来() 
“你为什么亲我?”韶光瞪大了眼睛。

    “韶光,我……我……”一向天不怕地不怕的奚原这一刻紧张地结结巴巴地,话都说不完整,“韶光……我喜欢你……韶光,你放心,我一定会很努力的,我一定会在你十五岁之前赚到足够的钱给你赎身!”

    韶光笑了起来:“谢谢你,奚原哥哥,我也很喜欢你。不过呢,我父皇这么宠爱我,他一定会尽快找到我的,你不用为赎我而费心。要知道,我可是堂堂大周的公主啊。”

    说着,她又难过了起来:“别看我才五岁,可是我心里跟明镜儿似地,在宫里,除了我父皇和母妃是真心对我好的之外,其他人都是坏人!曾经,我最信赖的奶娘,我有一次偷偷出去玩,不小心走到冷宫的时候,居然发现她对跟皇后身边孙尚宫说,她一定会下毒毒死我的。你知道我当时我有多害怕吗?”

    “奚原哥哥,除了裴沧水之外,你是我这辈子唯一的朋友了,沧水哥哥好忙,经常几个月才能看到他一次。而且,虽然沧水哥哥对我也很好,但是,在他眼里,可能我就只是一个不能得罪的尊贵公主,他虽然不会害我,可我也不知道我在他心中到底占了几分地位。”

    韶光越说越伤心:“奚原哥哥,如果我走了,我真的会很想很想你的。”

    “说什么傻话呢,你不会离开的。”奚原安慰着她,心里有些无奈,这个傻妞为什么总是幻想自己是公主呢?如果她是公主,那以后他岂不会是驸马了?

    帮韶光洗完一盆子衣服之后,有脚步声朝这边走来,青楼的下人们差不多都起床了,忙碌的一天又要开始了,奚原朝她挥了挥手,拨开杂草,又从狗洞中钻了出去。

    一路小跑回自己睡觉的破庙,他左右看了看,见四处无人后,跑到落满了灰尘的菩萨后面,挖开一块松松的石砖,拿出埋在土里的生锈的铁盒子。

    打开盒子,里面是堆得满满的铜钱,他盘腿坐了下来,一枚一枚地细细数着,等数完了之后,他的脸上露出一抹喜悦的笑容。将铜钱全部装入盒子中,揣在怀里,像一阵风一样,奔了出去,一路上连连撞上了好些人。

    那些人见被一个乞丐给撞了,都大呼晦气。奚原却不以为意,没有停歇地跑了五条大街,才在一家头饰店前停了下来。

    头上是漆得闪亮的红色大招牌,招牌上写着几个银色的大字,显得端庄大气。

    大约是因为时辰尚早,店里的人不多,只有几个小二在殷勤地为几个穿着绫罗绸缎的女子卖力地讲解着,一脸谄媚的笑。

    当奚原一脚踏进店铺的时候,旁边的一个小二那谄媚的笑脸立刻变得狰狞了起来,拿起门口的扫把,一边赶一边骂道:“出去!出去!这种地方也是你们这些要饭的能进来的?”

    “我有钱!我要买东西!”奚原忙不迭地将怀里的铁盒子拿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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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去出去!我们不做你的生意!”小二一把将他推倒在地上,铁盒子里的铜钱也散了一地。

    阳光突然变得耀眼起来,在阳光下闪着光的铜钱,似乎也变得灼目起来了。奚原倒在地上,看着小二那张势利的嘴脸,心中突然涌现出一股不甘,他的眼神锐利起来,像是一头桀骜不驯的狼!

    小二被他的目光骇了一跳,暗怪自己多心,朝地上啐了一口,转过头去继续殷勤地招呼着那个女客户。

    奚原低着头,一边数着一边捡起地上的铜钱,夏日的阳光很快便灼热了起来,汗湿了他邋遢的麻布衣服,奚原用手胡乱的抹了一把汗津津的脸,心中暗暗发誓,终有一日,他一定要扬名立万,出人头地。

    因为,他可以受别人的白眼,但是以后若是他娶了韶光,他绝对不容许韶光也受到这样的待遇!韶光在他心中是一个极为美好的存在,从他第一天见到她起,他便被她深深的迷住了,虽然她脑子不好使,但是他就是喜欢她,无可救药地喜欢。

    第一次见面是半个月前,二狗子被隔壁街的一帮乞丐打得很惨,断了一根肋骨,他们身上没有足够的钱去医馆请大夫,走投无路的他,便决定去青楼那销金窟里偷些钱。

    哪知道,钱是偷到了,却因为自己的一时激动,不小心摔碎了桌上的青瓷花瓶,惊醒了睡梦中的花魁,让自己变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慌不择路的他跑进了青楼最偏僻的地方——柴房,他躲在里面瑟瑟发抖,这时候,一个端着蜡烛的小女孩走了进来。她听到了细微的声响,将蜡烛移了过来,看到了他那张脏兮兮的脸。

    他的眼里满是警告和不安,还有深深的恐惧,面前的小女孩扎着两个包子头,好奇地看着他。

    外面的火光映了进来,将半个室内都映成了微微的红色,火光不停地摇曳着,外面是纷乱的脚步声和嘈杂的喧嚣声,紧张的气氛弥漫着。

    小女孩回头望了一眼,有些疑惑地皱了皱眉,随即,转过头对他露出一个甜甜的笑容。

    这是他生命中第一次有人对他这样笑,仿若灿烂的阳光一般一下子便映进了他的心底,这么的猝不及防,像是投进湖水中的一颗石子,在他的心中荡起了一片涟漪。他慌乱了起来,在她面前,他居然觉得自惭形秽,他垂眸,不敢与她对视,心跳如鼓。

    “那些人在追你?”小女孩声音清脆,如同一阵清风拂来,寺庙的屋檐下挂着的一排摇曳的骨瓷风铃,“你别怕,我不会告诉他们的。”

    他感到有些心安,依旧不敢抬起头看她。

    女孩扯过一些干燥的稻草铺在地上,在他旁边坐了下来,自顾自地说道:“他们可讨厌了,全部都是一等一的坏人。你一定是好人,才会被他们追!”

    小女孩笃定地点了点头,站了起来,抱起地上的一堆稻草,铺在他身上,将他遮盖得严严实实地,这才满意地拍拍手,笑眯眯地说道:“你一定饿了吧,别出去哦,我去厨房看看有没有什么吃的。”

同居长干里() 
她端着蜡烛渐渐远去,带走了一室昏黄的光芒,他忽然觉得心里空落落地,想要努力地去抓住些什么。黑暗将他包围了起来,柴房外的吵闹与柴房内的寂静形成鲜明的对比,外面的火光忽明忽暗,他望着柴房高墙上窄小的一个窗子,窗外,是一轮圆月,昏黄的光晕将之朦胧的笼罩,如同美人身上的轻纱,如同旧梦中滑落的一滴眼泪……

    这一刻,他第一次觉得人生如梦,出现在他生命中的那个小女孩,如同观音座下的童子,那么漂亮、美好、不真实。

    吱呀一声,门被打开,小女孩吹熄了手中的蜡烛,凭着微弱的月光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到他面前,扒拉开他身上遮盖着的稻草,从怀里掏出两块干巴巴的锅巴,拍了拍胸口:“还好外面乱,否则我要是被抓住了,肯定会被活活打死的!”

    将锅巴递给他,小女孩甜甜的笑道:“吃点东西吧,我看你瘦的比我还厉害,你一定很饿!”

    他摇了摇头,没有去接。

    “吃吧,”她将锅巴塞到他手里,“这可是我辛辛苦苦偷出来的,上次和我一起被卖进来的小双,由于饿的狠了,偷了一个馒头吃,竟然被管事的给活活打死了。那流了一地的血呀,跟摔碎在地上的西瓜馕似地,吓得我几个晚上没睡着。”

    她的脸上露出一抹害怕的神情,身子不自觉地抖动了一下:“这里的人都是坏人……”

    他怜惜地看着她,想摸摸她的头发安慰她,可是看到自己脏兮兮的手,又感到一阵自惭形秽,连忙将手背在了身后。

    “你快吃东西吧,等天亮的时候,我送你出去,我知道后院里有一个狗洞,刚好够一个人钻出去。”

    “那……那你跟我一起走吧。”他鼓起勇气,期待地看着她。

    小女孩的眼里闪过一抹亮光,随即,那光芒黯淡了下来,她摇了摇头:“我不能走。同样跟我一起被卖进来的小桃,她虽然逃跑了,可是没过三天便被抓了回来,官府在她脸上黥了个字,管事的还把她吊在树上,鞭打了三天,粒米未进的她,就这么死了。”

    想到此处,她的脸上浮现一抹委屈的神色,瘪瘪嘴,像是快要哭出来了:“外面的世界好可怕,我想回宫,我想我父皇母妃了……”

    “别难过了,我……我也没有家,你看我现在,一样活得好好地。”他紧张了起来,连忙安慰道。

    “你不懂,”小女孩摇了摇头,“我本来就不该在这里的,我本来就不该在这里的。我现在觉得好害怕,好无助,我好怕哪一天,我也会变成摔碎在地上的西瓜馕一样的东西。”

    他感到一阵心疼,却不知如何再安慰。低着头默不作声地啃着锅巴,感觉心里有一块地方堵着,疼疼的,犹如被刀片割伤了手指。

    月光下的两个人,沉默地坐着,渐渐地,她的情绪平复了下来,靠着墙壁睡着了,软软的呼吸近在咫尺,扫在他的肌肤上,温热的如同饥荒年代里施赠的那一碗粥。

两小无嫌猜() 
他抓起柴房中的一块破布,盖在她身上,伴着她均匀的呼吸,阖上了疲倦的双眼,一片心安。

    那之后,他便每天乘着人少的清晨,爬进狗洞来到后院看她,陪她说说话。韶光的声音又甜又软,如同糯糯的年糕一般,尝上一口,那滋味一辈子都忘不掉。

    韶光爱笑,他从来没见过这么爱笑的女孩,嗅花时轻笑,晒太阳时浅笑,与他说话时甜笑,逗弄小猫时嬉笑,开心时大笑……他时常沉浸在她的笑声中,不知今夕何夕,她就像是一片绚烂的阳光,能将雨水化成彩虹,能将阴霾全部驱散。

    在韶光的身边,仿佛时光都会变快,他留恋,却抓不住。与韶光相处的日子,是他短暂的七年里最快乐的时光。

    可是他明白,时间不够了,还有十年,韶光就要及笄,到那时候,青楼的鸨母必定会逼着她接客。在这之前,他必须要成为人上人,这样才能保住他心中最美好的韶光。

    将盒子抱在胸前,他再一次踏入店内,对小二说道:“我带了足够的钱来,我要买那朵紫红色的芙蓉绢花。”

    狗眼看人低的小二根本不理他,再次将他赶了出去。

    他抱着盒子坐在店外的台阶上,不肯走。

    太阳渐渐地升上了中天,又渐渐地落到了西边,消失在黑色的屋顶上,只留下一片玫瑰色的微光,街上的行人已经少了起来,不少人家的屋顶,已经冒出了青色的炊烟。

    太阳的余温炙烤着大地,汗流浃背的他,这一整天来滴水未进,已感觉有些头脑发晕,只是强撑着靠在墙壁上,紧紧地抱着怀里的铁盒。

    店中小二们收拾好了自己的东西,已经陆续离开了,只留下最后一个小二关门,那关门的小二正打算插上门闩,陡然间看见瘦弱又倔强的他依旧站在门边等待着,不由得心下一软,说道:“看你可怜,卖给你吧。人别进来,钱给我,我把花递给你。”

    他嫌恶地看着他脏兮兮地脚,接过盒子将铜板倒在柜台上,数清楚后,从陈列柜里拿出最后一朵紫红色的芙蓉绢花,装在木盒中。

    “拿去吧,拿去吧,”小二将盒子扔到他手中,挥了挥手,“小小年纪不学好,学人家讨好女孩子,一辈子没出息!”

    奚原没理会他的鄙夷,抱着盒子像是抱着一件稀世珍宝一般,像早上一样在街上兴奋地飞奔着。最后的微光消失在街道上,消散不去的,是他那颗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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