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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秦猎-第17章

小说: 秦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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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恼啊,“见黑狼众人都消失了身影,陆柏暴怒间功力爆发,将困住自己的两个黑狼卫士震得四分五裂,那刺进胸部的匕首也被逼出,却连带着鲜血喷涌。陆柏跪倒在地,此刻他气空力竭又重伤在身,就是想追也追不上了。

    与众人分开独自一人上路的嬴政逃到安全地带,幸好自己刚才一直蒙着面,没让那陆柏看清自己的真面目。

    突然想起了老头儿和自己的骡子,嬴政正打算回去寻找,却看见那老头儿骑着骡子自己屁颠屁颠的跟过来了。

    “老头儿,咱们就到这里分开吧,咱们一同走了这一路,也算是缘分一场,这骡子我就送给你了,还有这些钱你也收下你做个盘缠,咱们后会有期吧。”嬴政从包袱里拿出五十两银子交给老头儿。

    老头再次摆出一种可怜兮兮的表情,尤其睁着那双与整个人都不相配的水汪汪的大眼睛:“你这的要抛下我一个人离开?我真的很舍不得你,世上像你这样肯照顾素不相识老人家的人已经很少了。”

    “你别这样,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如果有缘我们还会再相见的,拜拜。”

    “拜拜”

    嬴政挥手离去,走了一段又折回来,问道:“我一直纳闷,你包袱里装的是什么?”

    “这个呀,”老头打开包袱,里面装的是个红色的木匣子,“要看看吗,不过事先声明,是很吓人的东西。”

    “吓人的东西?什么呀?”嬴政有了些兴趣。

    老头儿阴森森说道:“人头。”

    “人头?噗嗤,”嬴政哈哈大笑,“不就是怕我看吗,我不看就是了。你路上小心,再见吧。”

    嬴政的背影消失在雾蒙蒙的天地里,老头轻轻抚摸这手里的红匣子:“好友,那个年轻人让我想起了曾经的你,热情,善良。你我恩怨一生,我这次把你的头还给你,从此你我恩怨两消,各不相欠。”。。

第三十章 倾国倾城() 
又经过几天跋涉,嬴政终于来到了邯郸城下,顿时被那雄伟高耸而且绵延到天际的城墙惊呆了,他原以邯郸城就跟自己在历史书上看到的那些城池一样城墙不过两三丈高,四五里长,但如今看来是大错特错,单是迎面的这一面城墙至少也有二三十里,城墙五丈有余,而城门楼子只怕超过十丈高,人站在下面跟一只蚂蚁差不多。

    “难道我并非回到了古代,而是到了与我原来的世界毫不相关的另一个平行的时空,”嬴政想到了曾经在网上看到的平行时空学说,无限的时空就有无限的可能,从短短数天的经历来看,越发坐实了这种可能,至少在曾经的那个时空,是没有人可以用琴声杀人的。

    “这么说我即便以后做了秦王也不一定要一统天下成为秦始皇咯。”想到这里,嬴政觉得肩上的压力顿时小了不少。没有了灭六国一统天下的历史责任,又可以实现自己荒淫无度的昏君梦想,嬴政觉得这个世界实在是太可爱了。

    “成为昏君的第一步就从踏入这邯郸城开始吧,”嬴政振作精神,刚踏出一步,就被后面的一撞,整个人哎呀一声扑倒在地。

    “发什么呆,没长眼睛吗?”一个络腮胡子的大汉扛着一大包不知什么的东西对嬴政恶狠狠说道,敞开的小坎肩袒露出健硕的胸肌。

    “对不起对不起,您先请,”嬴政灰溜溜让到一边请大汉先走,同时在心里说道:“不要紧不要紧,万事开头难嘛,何况人家还扛着那么多东西。”

    目送大汉消失在人流中,嬴政这才进城,并向人打听随意居的地点。一问之下才知道这随意居在邯郸城还是个响当当的大客栈,随便一个人都知道在哪里。嬴政一边按照指示往前寻找,一边在心里猜测,秦国是用什么通天的手段在自己不共戴天的仇敌眼皮子底下做了这么大的产业的,是那什么狗屁白狐卫瞎了眼,还是说秦国的间谍特别厉害。

    “闪开闪开,倾国侯大人的马车也敢挡?”背后传来一个很嚣张的声音。嬴政回头看去,只见一辆无比华丽的马车在四个全副武装的军士护卫下缓缓走来,那车夫一边甩着鞭子一边呵斥走在前面的路人。

    嬴政问旁边的一位大爷:“马车里是什么人,这么嚣张。”

    大爷道:“一看小哥就是第一次邯郸,连倾国侯大人也不知道。他可是当今大王面前的第一红人,也是公认的赵国第一美男子。”

    “原来是赵王的第一宠臣,难怪呀。”看着马车从眼前缓缓走过,嬴政正想着是不是找个机会巴结一下这位大爷,好让自己在邯郸能过得舒心点,就看见一条雪白的丝帕从那马车里飞出,随风飘落正好盖到嬴政脸上,浓烈的香气让嬴政感到一阵头晕目眩。

    无比老套的一幕,却让嬴政的心突然悸动起来:“痴儿女遗帕惹相思,难道内中坐的还有一个女眷?”

    嬴政在嗅了一下那条白丝帕,“这浓烈的香气分明在说这女子内心的孤独寂寞以及春情荡漾,迫切需要一个绝世猛男去安慰她那颗渐渐枯萎的心。”

    无数种可能在嬴政心里一下子全涌了出来,那女子是谁?倾国侯的女儿?老婆?小妾?不管是谁,嬴政决定把握这个机会,即便做不了倾国侯的女婿,当个隔壁老王也是不错的,再不济也能混个脸儿熟不是?

    嬴政三步并作两步追到马车旁边,那四个护卫第一时间举剑相向:“什么人,敢冲撞侯爷车驾。”

    “别紧张别紧张,我完全没有恶意,我只是想说姑娘,你的丝帕掉了。”嬴政恭恭敬敬双手奉上丝帕,然后低下头以眼角的余光关注马车的一举一动。他极力掩饰自己猥琐的神态,不能让内中的美女看出自己好色之徒的本质,他要努力的表现出一副正人君子的风范搏得佳人好感。

    马车的轿帘被掀开,首先进入眼帘的是一双做工精巧的绣花鞋,然后一双雪白的素手从自己手里轻轻拿起丝帕,嬴政已经开始在心里描绘女子的相貌。

    “小伙子,多谢你为我捡来丝帕,看在你拾金不昧的份儿上,这丝帕我就送给你了,嘻嘻。”

    洁白的丝帕再次回到嬴政手中,对方的笑声很是**,话也说的大气有礼,但是等等,为什么说话的声音会是这个样子,像一只被踩住脖子的公鸭。

    嬴政抬头看去,只见一个身穿官服雌雄莫辩的人妖娆柔媚的倚靠在马车的轿门上,用宽大的衣袖掩着自己下半张脸,满含春情的双目似笑非笑的看着嬴政,无限的娇羞加上浑身上下散发出浓烈到可以熏死蚊子的香味,嬴政顿时有一种强烈的反胃的感觉,腹中似乎有什么东西即将喷薄而出。眼前之人已经不能称之为伪娘了,而是纯粹的娘。

    “不会的,怎么会这样,我不相信,”深信自己承载天命的嬴政怎么可能相信老天爷会开这样的玩笑,他伸长脖子想看清马车里是不是还坐在一个美女。

    “你想看看本侯的马车里到底有什么吗?如果换做平时,本侯早就叫人打死你这浪荡子,不过这次不同,你帮了我,我就让你好好见识一下。”依旧是那副公鸭丧子,依然是那副媚态横生,倾国候用兰花指轻轻挑起轿帘,里面除了奢华的靠枕在没有任何人,更别说什么美女。

    “谢侯爷赐帕,”嬴政想尽快结束这一场噩梦然后逃得远远地,然而刚一弯腰行礼,好像这个动作压迫了胃部,嬴政呕的一声,下意识的用丝帕捂住嘴巴。

    强烈的胃部痉挛持续了约十几秒,嬴政擦干嘴巴:“抱歉侯爷,草民刚才失礼了,还请恕罪侯爷您怎么了。”

    只见倾国候一脸震惊的看着嬴政和被他弄脏的白丝帕,眼角抽搐,久久回不过神来。终于,一声凄厉的尖叫:“你居然敢污秽本侯爷心爱的白丝帕,当真该死,来人,给奴家,不是,给本侯把这刁民抓起来重打三百大板,本侯要让他生不如死。”

    “大爷,不是侯爷,我真不是故意的,”眼看两个护卫要上来抓人,嬴政转身想跑,另外两个早已堵住了去路。

    “居然敢得罪侯爷,这小子完蛋了,”看热闹的邯郸百姓幸灾乐祸的说道。

    “是啊,四个宫中侍卫围堵,他能逃得了?”旁边的人附和道,淋漓尽致的体现了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国民素养。

    “听我解释,我真不是成心的,我发誓我拼命坚持过,但还是失败率。”嬴政的话不断挑战倾国侯的承受极限,倾国侯几乎要疯了。。。

第三十一章 莽汉翁仲() 
四个侍卫联手,嬴政在人堆里上蹿下跳,化龙诀强化过的身体,不论在力量和速度以及强度上都远胜于四个养尊处优的侍卫,一番折腾下来,四人连嬴政的一根毛也没碰到。

    正得意间,就听“啪”的一声,嬴政“哎哟”一声被人抽了一马鞭。

    嬴政眼疾手快,一把抓住那条抽中自己的马鞭,正想把那挥鞭人拽下车来,一看鞭子的另一头正是气得花枝乱颤的倾国候,赶紧道一声对不起。嬴政一松开,对面的倾国候一时来不及反应,整个身体后仰,然后以十分娇媚的姿势摔下马车。

    真是越怕事越来事,嬴政后悔捡到到那白丝帕,更后悔把它送回去,心中暗暗发誓谁要是再往自己眼前丢手绢什么的,二话不说先踩上两脚。

    “你……你……,你欺负奴家,奴家跟你拼了,”倾国候怒极而泣,扭动着小蛮腰,踩着莲步,挥动马鞭再次抽过来,嬴政躲也不行扛也不行,想一拳打回去更不行。

    “抓住这两个小偷儿,不能让他们跑了。”就在嬴政纠结的时候,不远处有声音传来。

    众人正惊诧间,只见一个巨大的身影竟然越过马车,像石头一样砸到地面,尤其是双足落地的一瞬,嬴政可以感受到大地明显抖动了一下。那骑在马上的四个护卫连人带马被那黑影撞倒在地,娇柔的倾国侯更是吓得瘫坐在地上。

    “是莽汉翁仲,大家快跑。”不知谁喊了一声,围观的人像被驱赶的鸡鸭,你推我搡跌跌撞撞乱作一团。

    那是一个身高近两米的大汉,是嬴政自穿越以来见过的最巨大的人,比起乌秋还要高大许多,怪异的是他肩膀上还坐着一个人,一开始嬴政以为是他儿子,再一看那张比翁仲还要老成很多的脸,顿时明白那是个侏儒。

    那叫翁仲的莽汉一把将那车夫从车上拽下来,然后两手把住车辕大喝一声“起”,整个马车顿时被他举国头顶,然后轰的一声砸向身后追赶的人群,那些人赶紧停下追赶的脚步并后退。

    嬴政看见那些人都穿着统一的制服,似乎是衙役一类的人,为首的是一人长衫广袖,一副文官打扮。

    “弟弟别打了,咱们快逃,”那侏儒一拍翁仲的的脑门。

    翁仲道一声“是,哥哥”,顶着那侏儒就逃走了。

    嬴政自然不会放过这个逃走的机会,身子一弓便隐藏在人流中,留下倾国侯独自一人瘫坐在原地。

    一边逃嬴政一边向旁边的人打听翁仲的事情,原来翁仲的全家都在兄弟俩很小的时候丧生在战乱中,他们的爷爷战死在长平,父亲则死在几年前跟燕国的战争中,父母死的时候翁仲还在不满七岁,是年长他一岁的侏儒哥哥翁伯把他拉扯大的,过早的生活重担也许是造成翁伯长不高的原因吧。因为没人管教,兄弟俩自幼便混迹在邯郸街头,坑蒙拐骗无一不精,又因为二人的长辈是李牧大将军手下的将领,都是有军功在身的人,他们的遗孤官府也不好重罚,顶多关两天就放出来。即便是把他们投进牢里,还怕翁仲把牢房拆了,所以只要不是惹出太大的事,官府也就睁一眼闭一眼,这就更助长了翁仲兄弟俩的气焰,甚至许多达官贵人的子弟都被两人欺负过,所以邯郸老百姓都把翁仲叫做莽汉。

    城市大了有一个最大的好出,就是你惹了事之后可以很快找个地方躲起来,此刻嬴政已经逃离了危险区域,气喘吁吁的出现在一个小巷子里。出了小巷,旁边的大街满是做小买卖的小摊和店铺,最多的是卖小吃的。

    嬴政早就累得饥肠辘辘,稍微平复了一下杂乱的气息,朝一个小吃摊儿走去,却不知道背后一道纤细的人影已经悄悄盯着他许久了。

    “老板,这个这个这个给我各来两个,”嬴政指着不知名的小吃说道,同时往怀里掏钱。突然感觉到不对,好像有谁在自己身上揩油。

    “难道我的相貌很符合这个年代的审美观,怎么走到哪儿都能遇到色狼对我耍流氓。”嬴政又感觉了一下,不对,那只手明显是冲自己胸口的钱袋子去的,嬴政手一抄就抓住了那只不安分的手,“敢偷大爷的钱,也不瞧瞧大爷是干什么的。”

    那是一只很纤细白净的手,真的,比什么狗屁倾国侯的手看起来还要好看许多。手的主人把脸侧向一边,嬴政只能看到后脑勺,但从那粗布衣服也遮挡不住的窈窕身姿来看,嬴政断定这小偷一定是个女的,还是个美女。

    “不好意思,刚才掏钱的时候不小心把你的兜儿当成我自己的兜儿了。”小女贼的声音很悦耳,让人心旷神怡。

    此刻那小女贼心里很纳闷,自己下手已经很轻了,怎么还会被抓个正着。她哪里知道修炼过化龙诀的嬴政触觉之敏锐已经到了一个恐怖的程度。

    哇靠,这也算是理由,嬴政有些无语。不过看在对方有一副比黄莺还好听的嗓音,嬴政也没太生气,只是笑道:“可以理解,我也有同感,我也经常把别人的胸当成自己的胸,比如说现在。”

    说着嬴政就把手往女小偷儿的胸口摸去,如此明目张胆的去调戏一个良家妇女,不是,是不良少女,只怕在这个时代是绝无仅有的。

    谁知嬴政的手刚接触小女贼的衣角,就被她一把抓住手腕并掰了过来:“色狼,你想干什么?”

    “我胸部好痒,想挠一下……哇呀,会不会传染哪。”

    原来那小女贼掰他手腕的同时已经转过脸来,不看还好,一看之下嬴政顿时吓得全身汗毛直立。

    那一张堪比京剧脸谱的花花绿绿的脸,有红的有黄的有蓝的有绿的,整个都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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