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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冰封狼将-第15章

小说: 冰封狼将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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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并无伙房,哪里会有这两样东西?瞧,我都带来了。”

    他不仅带来了碗和筷子,还有半只烧鹅,他小声告诉我们说,这只烧鹅是他从街上买的,本来想买一整只送过来的,可人家铺子里就剩半只。

    对于于声这位不速之客,我和流烟都非常欢迎,于声与丁府其他的下人不同,以前我和流烟刚来的时候,别的下人都给我们脸色看,甚至在很多小事情上故意使绊,于声却不会,只要是府里的客,他都是一视同仁的对待。

    尤其是我不在的这些日子里,他经常会偷偷送来一些好吃的给流烟,因为怕被府里的下人看到后上张氏那儿告黑状,他便将这些东西放到门外,然后敲敲门,等流烟出来的时候,只看到地上的食物,周围连个人影也没看到。

    除了对流烟疼爱有加,于声待我更像亲生儿子,他说他以前有个儿子和我一般大,后来被一场大火给烧死了,而我和他的儿子无论年纪、长相、体型还是容貌都有几分相似,所以每次看到我,他都会情不自禁地和我保持亲近,哪怕那么一小会儿,他都觉得特别亲切。

    “陈哥儿,你烧了那么一桌菜,为何不整点酒呢?”于声问。

    流烟解释说:“于叔,陈大哥不喜饮酒,您若要喝,我这就去上舅父那里去取点过来。”

    于声摆摆手,哈哈一笑:“公主休要为这小子狡辩,我看他的酒量绝对不在我之下吧,来吧,今晚咱们俩好好喝上一碗。”说罢,他将一坛美酒放在桌上,并推到我的旁边。

    这家伙会魔术吗?我记得刚才他进来的时候可是空着手的,怎么转眼间的功夫又是烤鹅又是美酒的?

    我的酒量应该说还算凑合,能不能喝过于声先另说,就眼下这半坛酒喝下去,肯定是没问题的,记得以前我最多的一次是陪我老爸喝了一斤的白酒。

    (本章完)

第30章 从军了() 
这个时代没有白酒,一般喝的都是以纯糯米、小米或清谷制作而成的黄酒,里面糖分较高,喝到嘴里甜甜的,口感极好。

    据于声他自己说,他今天带来的这酒已经在地下珍藏了很多年,酒是一种很神奇的东西,这东西放的时间越久,喝起来就越香。

    我和于声一连喝了几大碗,流烟怕我们俩喝醉伤身,但见我们正在兴头上,也不好横加劝阻。

    我们俩喝着,吃着,聊着,突然于声端起一碗酒站了起来,他没有一点醉意,倒是我的脑袋有一点点晕。

    “陈哥儿,听说你过几日要去当兵?可有此事?”

    我刚想提这件事,没想到被他赶到了前头,咦,他是怎么知道我要参军的?我说了吗?好像没有吧?

    流烟非常吃惊地望着我,她没有反对,相反很高兴:“好事啊,男儿当以报效朝廷,报效国家为几任,好男儿志在四方,陈大哥你放心去便是,烟儿会自己照顾好自己的。”

    于声无奈一笑:“我的好公主啊,事情没你想像的那么简单,好男儿志在四方是没错,可您知道他打算给谁卖命吗?金狗,想当年金人攻破我谓城、淮水、熙川、当阳等地,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先帝爱民如子,却落得个全家****,昔日的魏国被一帮蛮子铁骑践踏得体无完肤,物是人非,就连公主千金之躯也得过着寄人篱下的日子。”

    一席话说得流烟热泪盈眶,她抹了抹眼泪,说道:“于叔,这些都已经过去了,还提它做甚?如今大魏早已不复存在,有道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而今是金国的天下,给谁当兵不都一样,只要心中无愧于百姓,无愧于天地良心,烟儿以为并无不可。”

    于声摇摇头,深深叹了口气,兀自低着头独自喝着闷酒,我能理解他纠结的内心,即便是流烟,她虽然表面上是支持我的,但心里多少还是有疙瘩的。

    为了当兵这个话题,我们三人一时无话,现场气氛顿时陷入一片尴尬,我给于声倒酒,他很生气地把碗给拿开了,看来他对我的恨意已经不止一点点。

    我索性把我的想法都告诉他们,“我表个态吧,我不管以前金人都做了什么丧心病狂的事,但他们是他们,我是我,这么说吧,我当兵不为别的,就是为了建功立业,为了改变我们任人宰割的命运,流烟要报仇,要复国,可我们该拿什么去和人家去拼?我知道魏人思魏,都期望着早一天能回到原来的样子,但愿望是美好的,现实却是残酷的,老百姓心里有苦说不出,因为他们不敢说,他们只有精神寄托,却没有可以依托的精神支柱,换句话说,也就是没有所谓的凝聚力,既然没有一支力量敢走在最前面,那么就由我来打开这个局面吧。”说罢,我端起碗再次一饮而尽,顿时一股豪情万丈直冲心扉。

    这时,一直和我置气的于声总算得到了启发,他用一种不可思议的目光望着我:“陈哥儿,你当兵就是为了这个?”

    “那当然,我们中国最伟大的文学家鲁迅先生就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变成了路。而我就是愿意在前面开路的那个人。”

    流烟很是欣慰,她说道:“于叔,烟儿觉得陈大哥说得很对,成事在人,谋事在天,况且烟儿实在不希望为了自己的个人荣辱而将陈大哥也卷入其中,那样对陈大哥太不公平了。”

    既然公主都这么说了,于声也不好继续持反对意见,而是拿来酒坛继续倒酒喝酒,气氛再次恢复正常,喝着,聊着,吹着,直到喝得趴在桌子上不省人事。

    ……

    第二天我起了个早,由于昨夜喝得太多,导致早上起来的时候脑袋还有些晕沉沉的,我拍了拍脑袋,然后和流烟一起去吃早饭。

    丁家夫妇都不在,只有丁月荷一个人坐在那儿发呆,见我和流烟进来,她像触了电似地赶紧跑过来将我拉到门口的墙角,并鬼鬼祟祟地递给我一个荷包,荷包鼓鼓的,不知道里面装了什么东西。

    只是这架势很是让我尴尬,路过的下人都忍不住捂嘴偷笑,我道:“那个大小姐,你这架势是想反泡我吗?”

    她听不懂“泡”的意思,便将那个荷包硬塞到我的手里,我的手往下一沉,乖乖,这得有多少钱哪?难怪她会这么偷偷摸摸的,这要是给她老娘看到了,又得骂她吃里爬外了。

    “这些钱一会儿你带着,进了军营上下打点一番,我听说你不孝敬他们,他们就会想着法子整你的。”

    我哭笑不得,部队里的黑暗我是知道的,钱确实可以解决不少问题,有钱可以走不少捷径,但我是去历练的,实在没必要花钱买罪受吧?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身上放点钱能壮壮胆倒是真的,我便毫不客气地接过那个荷包,见上面绣着一对鸟不像鸟,鸭不想鸭的动物,便问道:“上面这只鸡是你绣的吗?”

    她满脸通红,却不忘咬牙切齿地跺了一下我的脚:“你眼神有问题吧,这明明是鸳鸯好不好?”

    “哦,鸳鸯啊?不错,挺像,挺像。”我想笑,不过能把鸳鸯绣成始祖鸟倒也是一种本事儿,始祖鸟虽然长得丑,但也是鸟类祖先,“好的,这些钱我收下了,你放心,我只是暂借,以后会还你的。”

    “不用你还。”

    “那怎么好意思呢?那就谢了。”我将荷包揣到怀里准备进屋,她一把拉着我的胳膊,再次贴着我的耳边说了一通。

    我听后脸色都变了,漂流瓶这是疯了吧?她可真是什么都敢干啊。

    姥姥的,原来是另有所图啊,我就说嘛,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

    “你别一惊一乍的,说吧,敢不敢干?”

    “这不是敢不敢的问题,这是原则问题,我这么作风优良的人干这种事儿,不是往你这个大小姐脸上抹黑吗?”

    “嘿,你少贫了,你眼里何曾有过我这个大小姐?对了,你不是一直很大胆吗?怎么?见了里面的那个女人就变怂了?”丁月荷眼神中充满了挑逗,不时用胳膊撞我的身体。

    我拍拍脑袋,让自己保持清醒,开玩笑,流烟还在里面呢,“好吧,我答应你,不过你也要答应我一件事。”

    “什么事你说?”

    “我不在家,你不准欺负流烟。”

    她白了我一眼,狠狠跺了一下我的脚,兀自哼着小曲大摇大摆地走了出去。

    (本章完)

第31章 打架() 
这个漂流瓶以前不这样啊,从淮水回来咋就跟变了个人似的,没事总往我身上贴,看我的眼神也怪怪的。

    阿弥陀佛,话说赵家小子怎么还没来把她收走?

    …………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现牛羊……

    走在辽阔的大草原上,望着脚下绿油油的草地,我情不自禁地联想到这首诗,好美的草原,好美的风景,好美的诗啊。

    此去谓城西郊大营必须要经过这片开阔地,我以前基本上走的都是山路,崎崎岖岖特别难走,难得有这么一个宽敞的地儿,真想躺在上面好好的享受一番大自然的沐浴。

    与我同行的还有十来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他们也是来参军的,听说今年金国朝廷开始扩编军队,怕是不久要和西边的梁国开战。

    早就听闻金国皇帝好战,所以要打仗也不是什么新鲜事儿。

    我并不去关注这些,我最关心的是一会儿我会被分到哪支部队。

    来之前我也从丁大通那儿做过功课,因此对这个时代的兵营有大概的了解,谓城西郊大营共有驻兵五千,是附近几十里地儿人数最多,战斗力最强的一支兵营,这里面按战斗力分为甲乙丙丁四个队,每队一千人,从千长到百长,分别为甲千长,乙千长,甲百长,乙百长,后来嫌这样叫着麻烦,便直接将千和百字舍去,以此类推。

    四千人编入到了战斗序列,那么剩下的一千人只能编入月字营了,月字营又叫后勤营,除了二十几个稍微年轻力壮的火头军外,其他多半都是些老弱病残,他们是作为辅兵存在的,平时也就帮忙搬搬东西,做些琐碎的小事,基本不用参加军事训练。

    我是来磨练的,自然不希望自己被分到所谓的月字营,我一直认为那里比较适合养老,有金延昭这层关系在,我想自己应该不至于被分到月字营吧,哪怕丁字营也行啊。

    然而当我满怀憧憬进到军卫所后,我的这个梦想被彻底击碎了,卫队长一句话,凡事新来的都必须先到月字营报道,接受为期三个月的考察。

    何为考察?也就是彻底磨掉你的耐性,等你实在是忍受不了月字营的枯燥和乏味的生活了,你就会被踢出局,永远失去当兵的资格。

    当时就有人抱怨说,这有什么关系,大不了混吃混喝三个月卷铺盖回家,至少这三个月你得发我薪水吧,供我吃吧。

    错了,这里的三个月并非我们现代时的试用期,如果到时有人开小差,或者最后考核不通过,被遣送回家是小事,这三个月的衣食住行费用全得你自己买单,不想买单也可以,等着坐牢吧。

    多么苛刻的制度啊,不得不说,还是生长在五星红旗下面好啊,起码有个劳动监察部门。

    我有点后悔了,可是又没脸回去面对流烟,还有丁月荷那个漂流瓶,那个女人可不是省油的灯,哦,对了,我答应她还要替她办事呢。

    既来之则安之,只要有恒心,再大的问题都不是问题。

    我和同来的四个小伙子被分到了火头房里,管事的叫刘大海,因为脑袋比身体大,人称刘大头。

    刚来报道那天,他接过我们每个人手上的个人兵役报表,看了又看,忽然眉头一皱,抬头仔仔细细地看着我们每张脸,最后把目光落在了我的身上。

    他那肥嘟嘟脸上的肉抖了几下,就像要掉下来似的。“你就是陈展?”

    “是的。”

    我想一定是金延昭事先打过招呼了,我渴望通过他的关系进入战斗队伍序列,但却不屑于因此被额外的特殊“照顾”。

    刘大头点点头,于是让底下十几个弟兄全都停下手中的活儿,早有一个老兵屁颠屁颠地搬了凳子放在他身后,刘大头一屁股坐在了上面,只听喀嚓一声脆响,他那肥胖的身体险些压断了凳子。

    他全然不顾这些,他一边翘着二郎腿,一边抠着鼻屎,看着我们几个冷冷地说道:“新来的都知道规矩吧?以后这些大活小活累活重活脏活,都得抢着干,知道吗?”

    他无非是想给我们一个下马威,这个我早有思想准备,只是这还不算,他朝旁边人递了个眼色,便有一个瘦高个端了一个吃饭的小瓷碗过来。

    我旁边有个新兵反应很快,赶紧将一碟铜板放在碗里面,刘大头眉头皱了一下,然后再看看我们剩下的三个人,“你们三个还没看明白吗?”

    再看与我同行的两个新兵,一个面带孤傲之色,仿佛压根就没听见刘大头的话,而另一个则自卑地低着头。

    我也是不久前才知道他们的名字,面色冷漠孤傲的那个家伙叫韩冰,他不拘言笑,从始至终就一个表情——冷。

    另一个叫蒙康,他的年龄最小,看上去还是个孩子,挺秀气腼腆的一个小鬼。

    刚刚出手最快的那个叫王义兵,此人皮肤黝黑,脸小,个小,他和别人最大的区别就是那对眼睛,他的眼珠子特别能转,这么说吧,你和他说话的时候,指不定他在那儿偷偷地盯着哪个美女看呢。

    我拿出一锭银子扔到碗里,说道:“这是我们三个人的。”

    王义兵顿时两眼直冒精光,后悔自己出手太快。

    一锭银子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却足够这个刘大头一个月的军饷,他乐呵呵地伸手去抓那锭银子,被我先一步用手给挡住,“刘老大,兄弟们初来咋到,不懂规矩,希望你大人不计小人过。”

    “那是一定,那是一定的。”

    刘老大虽胖,但脑子不笨,他当然明白我的意思,不就是放过那两个不开窍的傻子吗。

    他倒也信守承诺,事后并未去找韩冰的麻烦。

    丁和蒙康月荷说得对,军营里不比外面,要想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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