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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与魔共枕之狂女骗神-第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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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人一种仙气飘飘的感觉,绝对当得绝色一词。

    这格风小镇上来的女子都少,就更别说这等绝色了,除了那光头大汉一脸痴呆样,注意到段宁雅的人也都是一双眼珠子都快黏在她身上去了。

    一人捧着心陶醉:“啊……仙女姐姐啊!”

    “大美人,你是我的心你是我的肝你是我的宝贝甜蜜饯!你还记得我吗,我就是当年阿萨斯雪山边上的苏……”一个青年双目发光地就想往上扑过来搭讪,编起瞎话来眼都不带眨,可惜还没说完话就被人拖了回去。

    “去你的,老子还没上呢你就想来?”

    被万众瞩目的段宁雅素来是被追捧惯了的,一点不为所动,理所当然地忽视过去这些目光,满眼嫌弃地扫视一圈。

    她的天呐!这个旅店的一层居然还是酒馆!环境嘈杂,还有一群浑身散发着汗臭不知道多久没有洗澡的佣兵猎人和流浪汉。

    真是太恶心人了!

    段宁雅心中险恶,迅速朝着柜台走过去,脸色不太好地向那绑着麻花辫的大眼睛姑娘要了个最顶层的房间,还没等身后那正为了与她搭讪吵起来的人吵完,就迅速上楼。

    “嘿!你敢拖我!”

    “你小子找打!”

    “妈的,谁敢动我兄弟我老吴非得卸了他老二!”

    段宁雅前脚刚上楼,旅店一层的酒馆还吵得热火朝天便有一道声音从门外传来:“应该是这儿了。”

    被推开的门外是一片圣洁清冷的冰雪,那缓步踏入酒馆的少女容颜冶丽般般入画,眉间一点赤色玫瑰花钿,一袭鲜红的衣裙,给人一种如火焰般炙热美艳的感觉,与那雪花交相辉映,越发魔魅妖冶起来。

    之前看段宁雅看呆了的光头大汉这一瞅,差点没再把酒碗摔了!他奶奶的,难不成是他祖宗看他打了这么多年光棍实在看不下去了,忽然赐他这么多桃花运?

    他在这格风小镇上专门猎杀幻兽取其晶核皮毛,一住可有十几年了,这格风小镇上多是些做佣兵或者猎人的汉子,来往商人也不可能天天带着亲眷出来跑,连母蚊子都稀有,这酒馆里那长相不过清秀的麻花辫姑娘在镇上都是个抢手的,什么时候见过这等绝色,还一来来两个?

    那美艳的红裙少女身后,还跟着一个面色阴沉的玄裳青年,青年相貌俊逸冷漠眉间一点朱砂,倒是为其添了几分妖异之美。

    一个瘦削的男子顿时一拍大腿爆起了粗口:“艹!又来一个!”

    “我的亲娘喂,这个可是老子的菜呀!”

    “你小子滚开,别拉老子,老子这回一定要泡到这妞!”之前被人拽住的那青年顿时大力挣脱了束缚。

    被青年甩开的那身穿厚厚灰色皮草长袍的魁梧男子顿时急眼了,可还没来得及上前,就被人一把拽住了手臂,“哎,高兄,你怎么也跟那小子似的,急什么呀?现在你将人带走了可是众矢之的,不如待会儿等有了出头鸟,咱再去截胡。”

    谁曾想那身穿灰色皮草长袍的魁梧男子一把将其掀开,却不是什么色急的模样,而是双目泛红一副要去寻仇的样子,“去你亲娘的急,谁要泡那妞儿?”

    那高大魁梧的男子浑身怪力,从地面角落抄起一把比他人还要高大的铁斧,因他身量极高,腿长几步就跨了过去,挥着那比他人还大的铁斧就朝着萧仙而去。

    “好家伙,终于让我遇上你这贱人了!你还我一百七十八个兄弟的命来!”

    不少人皆是瞪目结舌一脸懵逼:卧槽?不是劫色是寻仇?这兄弟喝醉了吧?

    “唰!”

    铁斧在空中砍出巨大的呼啸声,直接从那红裙少女右后方劈了下去,眼看萧仙就要避之不及被劈成两半,在场的人皆是不禁屏住呼吸!

    那美貌的少女可还没有斧头面积一半呢,这要是劈下去了……简直是惨不忍睹啊!

    有人已经捂住了眼睛,心中遗憾今日这美人是看不成只能看尸体了。

    “嘭!”

    一声巨响落地,许多人惨不忍睹地往那处一看,却并未瞧见美人被劈成两截血肉模糊的样子!

    萧仙看着那把横劈在自己身前的巨大铁斧,柳眉微拧,心中暗道要不是自己躲得快,必然要将自己劈成两半,而躲过这一击,她才有时间去回忆方才那挥着斧子砍自己的人所说的话:“好家伙,终于让我遇上你这贱人了!你还我一百七十八个兄弟的命来!”

    “我去,我特么怎么躺着都中枪啊?”

    她到这儿镇上才多久?连说话都还没来得及跟夜里欢之外的人说好吗?怎么就杀了别人全家了?

    ------题外话------

    萧萧是个背锅侠,有个天坑在前边儿给她扔锅呢哈哈哈哈

102 躺着都中枪() 
看着眼前那针叶木打造的七层小楼于风雪中耸立,似乎有点摇摇欲倒的感觉,看得段宁雅有种一口老血哽在了嗓子眼的感觉。

    格风小镇不富裕,而且环境恶劣,没事儿还会出现些天灾**,房屋搭建取材亦是不易,这已经是整个镇上最好的住宿地了。

    而那一袭彩衣的美人,此刻已经站立在了一处不高的七层小楼前。

    萧仙瘪瘪嘴,懒得搭理他,一路向着段宁雅飞走的方向而去。

    呵,真识相。

    夜里欢顿时咬牙耐住性子,视线瞟向远天:“今天天气不错。”

    他舒服!很舒服!

    纯属是人倒霉了的萧仙噎了噎,“……你是不是脖子上缺根锁链你不舒畅啊?”

    身不期然间听见一句冤家路窄,身侧那一袭玄裳的俊美青年冷笑着看她,阴阳怪气道:“你还真是仇人遍天下啊,这人有时候还是应该想想,到底是不是自己的问题。”

    刚才那一袭彩衣的女子,正是之前从承天墓地跑了都还要坑萧仙一把,放出尸兵来拖住她逃跑时间的段宁雅。

    等到见不到那彩衣女子,萧仙才扯着夜里欢的袖子从人群中挤出来,若有所思地望着那女子消失的方向:“真是冤家路窄啊,她怎么在这儿?”

    那一袭彩衣的美貌女子气质温婉,光看侧脸也可见其是何等仙姿月容,一袭彩衣,一把折扇,从萧仙前方的天空中一飞而过,完全没有注意到因为身高问题已经被淹没在人群聚集处的萧仙。

    “等等!”萧仙忽然驻足,目光注意到那从天幕中踏着一把折扇样飞行幻器的彩衣美人,顿时一把拽住了夜里欢。

    除了稀少的地方特产外,镇上并没有什么值得萧仙侧目的稀奇玩意儿,萧仙也就没有留意下去,倒是她行走在街上,看到的多数是些爽朗的佣兵、猎人,是以那一抹衣袂翩翩的彩色出现时,即使是在上空,还是让萧仙一眼就注意到了。

    格风小镇虽然地处偏僻,但毕竟自古宝贝都出险境,阿萨斯雪山山脉中的天灵地宝向来不缺,流离在此界的人不少,不过大多是些佣兵或是过往商人。

    今天在格风小镇上住上一晚,明天开始跨越阿萨斯雪山山脉往北部天池去,就得继续露宿了。

    这些日子都露宿在荒郊野外,半夜冷得人毛都快竖起来了,虽然她拉了夜里欢下水一起受冻折磨他权当报仇,但她自己也冷啊。

    只可惜想法永远与现实相隔甚远,萧仙虽然有空间可以装下很多东西,甚至于空间中可以种植蔬菜水果,建盖房屋生活,但那都跟她沾不上边,她别说进自己那画卷空间了,她就是看都看不到,只能用神识感应每样东西的位置罢了。

    “真特么的贵。”想她本来就毫无背景,一切都靠着自己拼搏,钱财对她来说实在是不容易挣,还有一个喂不饱的日记本,眼下瞅着这里物品的价格,萧仙简直都不想在此住下了。

    萧仙与夜里欢同行与格风小镇上时,已经再次下起了大雪,雪风呼呼地吹着,二人迎着风雪而行,目光扫过商铺里商品的价格,她都觉得牙疼。

    加之物稀为贵,所以理所当然的,格风小镇上的物价高得跟地球上的旅游区似的,生生将平常极常见的东西,价格都要翻上好几倍。

    在这极度不适宜人居住的冰天雪地之中建起房屋酒店商铺的商人,大多是些将钱财看得跟命根子似的不怕苦的,或者干完前半截就当甩手掌柜的有钱人。

    这里的原著居民除了一些念旧的,已经很少还有人留下了,格风小镇之所以还有人生活,其实是因为此地常年有佣兵或者猎人进入阿萨斯雪山山脉狩猎幻兽,寻找一些天灵地宝执行任务,以及南北两地的商贩来往,来这个地方做生意的,阿萨斯雪山山脉幅员不小,即使有空间戒指这样的东西,人们也会有资源补给需求,自然而然的,便有人看到了此处的商机。

    这格风小镇介于南北部接壤之处,因为此处常年天气严寒、物资贫瘠并不适宜人居住,久而久之便越来越荒无人烟,格风小镇正是阿萨斯雪山山脉南边唯一的一处城镇。

    原来之前萧仙与夜里欢看见的那座于圣洁雪坡上,迎着冬日暖阳而立的城镇,名为格风小镇。

    萧仙收回思绪,抬脚大步往远处的城镇走去。

    若说其有所目的,萧仙还真想不出来,毕竟这跟了都大半年了,她甚至装死试探过几次,也并没有见其出手,倒是越发让人好奇起来。

    谁想这伙计居然这么锲而不舍,她白天赶路那伙计跟着,半夜起来赶路,那伙计也跟着,跟丢了好几次居然又找了回来,生生从南部跟到了南北接壤的阿萨斯雪山山脉。

    萧仙自己也是干惯了这种事的,所以素来敏感,自从她从灵山出来进了葵城后,就一直觉得时不时有个人影总在自己身后晃悠,阴魂不散地跟着自己,不过因为并未感到恶意,也没有受到袭击,萧仙就一直装作没看见。

    “跟了我大半年了,真是个锲而不舍的小尾巴。”萧仙挑挑唇,用只有自己能够听见的气音自语着。

    她像是随意一瞥般收回目光,转身之时伸手淡淡摸着下巴若有所思。

    萧仙目光顿了顿,忽然往身后看去,视线越过夜里欢,瞟向更远处的针叶林里,似乎瞧见了一抹稍纵即逝的蓝色。

103 百丈雪墙() 
然而萧仙这句话并没有让对方听进去。

    下一刻,那巨斧便被双目赤红的皮草男子一把抽出地面,撼得近处的地面都是一抖,他脚下步伐如风,极速抄着斧头再次向萧仙砍下来:“纳命来!”

    巨斧划破空气带起的呼啸声让萧仙柳眉紧蹙,迅速往后退开,至于边上的夜里欢她可懒得管,她就不信这小子能这么简单把自己玩死了。

    果不其然,萧仙避开这一击之后回首,就见夜里欢早就避开了十几米远,而那巨斧没有劈到人,倒是将两张空桌劈了粉碎!

    萧仙收回看向夜里欢的视线,已有一圈圈汩汩的清澈水流萦绕在玉一般的手掌四周,与那一身皮草长袍提斧的魁梧男子道:“哎我说哥们咱们有话好好说啊,你别激动啊,你肯定是认错人了,我见都没见过你怎么可能杀了你兄弟?”

    “去你娘的好好说,你当老子是瞎子?杀我黑风寨你就是化成灰,老子也不会认错!”一身灰色皮草的男人第二击落空,却半点不气垒,再次挥着斧头,朝萧仙横劈过去。

    噗,合着这兄弟以前还是个土匪啊!

    有人看到此处,不禁皱起眉来望着天花板回想,不过瞬息,便忽然一拍大腿道:“黑风寨?那不是阿萨斯雪山山脉另一边的碎云坡上,那伙占山为王劫富济贫的土匪吗?不是说前段时间让一个红衣女人给灭了吗?”

    “不过说来可惜,这黑风寨的里土匪虽说是土匪,可却都是些劫富济贫的大义之人,我有一亲戚便受过黑风寨的恩惠,只是不想还来不及报恩,黑风寨就在一夜之间覆没了,听说连碎云坡都被那女妖精的给移平了!”

    听此人这样一说,又有一略显瘦弱的三十几岁男子目露疑惑地看向那穿皮草长袍的魁梧男子,“此人莫不会就是那黑风寨的土匪头子高扬?”

    “没错,都说那高扬身高八尺喜着皮草,天生神力,手拎一把千斤巨斧,于此子确实有九分重合。”一大汉端着就往磕着瓜子,端的是一副看好戏的模样,饶有趣味地将目光来回在萧仙和那皮草男子身上打转,“都说黑风寨是让一红衣女人给灭了的,莫不是就是这个弱不禁风的漂亮妞?”

    “扯淡吧?”

    喜欢凑热闹看八卦一向是许多人改不了的毛病,旅店中吃饭的人在边上聊得热火朝天,这会儿皆是看着萧仙与那皮草男子犹如看猴耍戏。

    这些人能够如此淡定,自然是因为事不关己,能够高高挂起,而这被砸了桌椅板凳的旅店主人可就淡定不了了。

    “哎哟!我家的桌子椅子!”那原本还在柜台边收账的麻花辫姑娘见此,顿时匆匆上前来欲阻止二人打斗,“快别打了别打了,打坏了东西要赔的!”

    “滚开!”双目泛红的皮草男子一把掀开上前拉架的麻花辫姑娘,抄起斧头就再次向萧仙袭去,“我高扬今日定要取你狗命!”

    哟!这还真是那黑风寨的土匪头子高扬啊!

    这样一出,可谓是惊骇众人。

    此人天生神力,此斧更是重达千斤,萧仙虽说较之寻常人力气的确大了许多,但比之眼前之人这轻而易举可挥舞千斤重斧的非人类巨力,那可就是天壤之别了,自然不敢与其硬碰硬。

    眼见巨斧砍来,萧仙脚下一点,一个轻旋与斧刃错开轻跃而上,擦着巨斧的劲风轻盈地踩上了斧头,借斧头为着力点,一个空翻直接落到那皮草男子身后!

    “嘭!”

    萧仙刚避开此击,就听见一阵桌椅杯碗碎裂的噼里啪啦声,以及那麻花辫姑娘的尖叫,和许多看戏人的拍手叫好声:“嘿,别说,这小妞儿身手倒是不错,不用灵力竟也如此利落,难不成还是个巫剑双修的?”

    寻常人一般都是只能成为巫师或者剑师中其中一样的,巫师修行灵气巫法,大多数的巫师都是只修巫法身手羸弱之辈,剑师修行剑道淬炼体魄,劲气,虽与巫法有些异曲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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