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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葬尸记-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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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姐,但是周围并没有见到叶先生的尸体,他是不是还活着。”孙哲涛看了一眼周围说。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体。就算把e市掘地三尺也要把他给我找出来。萧筱音看向孙哲涛不容置疑的说。

    “我知道了,我这就去安排。”孙哲涛转身欲走,但是被萧筱音叫住了。

    “等一下”

    “萧姐,还有什么事吗?”孙哲涛一脸‘听命行事’的表情。

    “我叫你找香薰,都两个星期过去了,还一点消息都没有吗?”萧筱音语气里尽是不满。

    孙哲涛一听到‘香薰’两个字心里一下疙瘩,自己好不容易煮熟的鸭子还不知道便宜了谁,现在自己没尝到什么味道,还得为尝到的人背锅,担惊受怕。早知道这样就不把**改成**了,孙哲涛面露难色,“萧姐,真的是一点消息也没有,和他在一起的那个陆寻也有两个多星期没回铭鑫酒店了。”

    “好了,你下去吧!”萧筱音无力的挥了挥手,抬头看着月明星稀夜空,谁也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一个星期后的一天陆寻一大早就离开了他所在的酒店,往e市的东面走去,一个星期前的那天晚上他和马腾离开之后,两人很快就分开了,但是陆寻还是太年轻了点,他并不知道马腾背着他又悄悄的回去,带走了叶先生,所以才会出现萧筱音与孙哲涛没见到叶先生尸体的那一幕。

    不过这些并不影响陆寻已经奏起的复仇乐章,因为他又找到了自冯宇三人后的下一个目标。

    e市东面有一条风华街,风华街上有一间叫风华时髦公司的办公楼伫立在这里。而陆寻这次的目标是这间公司的总经理,他的名字叫吴风华,是一只赤红色瞳孔的僵尸。

    而陆寻为什么会盯上这个吴风华的人呢?还得感谢上一次为了监视冯宇三人他在天堂娱乐当了两个星期左右的服务生,而这个吴风华刚好在他当服务生期间去天堂娱乐泄欲,本来陆寻是不会注意到吴风华这么一个人的,但是他太高调了点,一到天堂娱乐就以及其强硬的态度对天堂娱乐的老板说,今晚天堂娱乐的三朵小金花必须陪他通宵达旦。天堂娱乐的老板虽然有点背景,但也是个怂货,不太敢惹事,所以也就从了吴风华。

    于是只能将还在睡觉的三朵小金花来伺候吴风华这位大爷,说起这三朵小金花啊就连陆寻都忍不住咋舌,真可谓是沉鱼落雁之姿,闭月羞花之容啊!大姐妩媚妖娆,二姐恬静温柔,三妹刁蛮火辣,最可恨的是三人长了一张一模一样的脸,三胞胎往吴风华面前一站,顿时让吴风华有点找不到北了,直接将三人拉近包间内。

    不过即使这样,陆寻还是没怎么注意这个吴风华,因为他当时把所有的注意力全放在了冯宇三人身上。而陆寻在天堂娱乐的主要工作就是晚上半醒半睡间留意一下每个房间监视的画面,只要不是很过分的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行,而当时他所监视的冯宇三人所在的包间经过一番大战后,已经是呼噜声四起,九宫格的监视画面上也很少再有人影晃动,唯独最早进入包间的吴风华所在的包间依旧人影晃动,战火遍及整个房间,这才让陆寻注意到了吴风华的长相,而这一咋看之下吴风华的相貌刚好与他在欣悦酒店记住的某张脸重叠,陆寻才肯定他就是僵尸,所以特别留意了他。

    那晚过后,直到陆寻对冯宇三人出手的这段时间,陆寻都没再见过三朵小金花再次出台,有人问老板小金花们怎么了,老板的回答是,还在床上躺着。尤此可见吴风华实力深不可测,所以陆寻才更加的小心。

    言归正传,经过陆寻一个多星期在风华街上的潜伏,陆寻对这个叫吴风华的生活习惯有了个大致的了解,每天下班之前无论多晚,他都会到一个名叫天然湖的湖边静做一会,才回到自己住的地方。而陆寻想要杀他的唯一机会就只能是他在天然湖静坐的那段时间。

    至于陆寻为什么会选择今晚动手呢?因为今天晚上十点钟的时候吴风华会召开一场会议,而会议结束的时间是十二点,如果按吴风华的习惯,他到天然湖的时候就不会再有其他人在场,而也应证了那句话,夜黑风高,杀人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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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厉害的男孩() 
夜幕降临,冷风瑟瑟,头顶上的皎月折射除了周围高楼的倒影,陆寻拿出手机看了看时间,已经十二点半了,但是依旧不见吴风华出来,就在他要进去看个究竟的时候,一道青色西装,看上去四十岁左右的中年人从风华时髦公司的大门走了出来,不是吴风华还能有谁。

    不过此时的吴风华的长形脸上并没有刚开过会议的疲倦,反而有丝丝陶醉,嘴角有樱红的血迹,从西服前的胸兜里拿出一张纤白的手帕擦了擦嘴角,摊开手中白色手帕中的一点红,嘴角翘起,喃喃自语,“我就是喜欢e市这种杀人合法化的规矩。”

    “再见。。。不。。。应该是。。。永别!”吴风华将手中摊开的白色手帕往空中一丢,手帕随风飘起,随后落下,像是送葬用的白玫瑰。。。

    “嘣。。。。”手帕落地,无数的钢管至地底升腾而出,穿插了吴风华身后这栋十几层的风华时髦大楼,大楼开始崩离,吴风华连头也没回的走向的了自己的黄色跑车。

    “嗡” 发动机的低鸣声不断的从陆寻前面的黄色跑车传出,陆寻的双腿在血因子的强化下以极快的速度交替,紧跟着眼前的跑车。此时陆寻眼神充满了血丝,他失算了,吴风华会选择在晚上十点钟开全体员工会议,就是为了借此机会吸食员工的血液。

    紧握着拳头,指甲透进了掌心的皮肤,心里尽是愧疚与自责,他怎么能够忘记僵尸噬血本性这一点,是啊!狗怎么会改得了吃屎呢?要是他早一点发现,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惨剧了,吴风华,我陆寻不杀你,誓不为人。

    这时,刺耳的刹车声突然从前方的跑车发出,刹车的声音刚出现,陆寻的脸庞就被火光照亮,爆炸声刺激着陆寻的耳膜,陆寻数个空翻后止住自己奔跑的身形,看着眼前的一幕。

    宽大无人的公路上,黄色的跑车被烈火包围,车前站着一个二十岁左右的男孩,男孩头发微长,刘海的发丝掩去了右眼的半个眸子,一身黑色风衣,黑色皮革紧身裤,黑色系带靴子。

    黄色跑车爆炸发出的火光同样照亮了男孩英俊的脸庞,但是此时英俊的脸庞上并没有英俊的表情,脸上的表情和陆寻脸上的表情如出一辙,都是狰狞,那种不杀吴风华誓不为人的狰狞。眼眶内的眼珠子倒影出了眼前的火光,但是也正应为如此,才让陆寻清晰的看见瞳孔周围的眼白是密密麻麻的血丝,那两颗瞳孔看上去就像是被仇恨编织的荆棘网束缚了一样。

    “吼。。。。”震天的吼声从眼前的火堆中传出,被灼烧得焦黑的车架一分为二,火光四射,一道人影出现在了男孩与陆寻眼皮下,不是毫发未伤的吴风华还能是谁。

    “两个毛都没长齐的孩子,真是不知死活。”吴风华先赤红色的瞳孔先是看了一眼眼前的男孩,随后瞟了身后的陆寻,双手倒背,满不在乎的说。

    “今天就是你的死期。”男孩眼中的血丝变得更密集,脸上的表情更加狰狞,声音咬牙切齿,“十年前梦行小区的血债必须用你的血才能血偿。”

    “梦行小区。。”吴风华想了一会,滑稽的表情跳到脸上,玩味的说,“活得太久了,记不起来了。不过看到你我可以肯定的是,你身体里的血脉应该不低,血液的可口度应该比公司那些杂鱼要好得多。”

    “你,”男孩被气得胸膛上下起伏,“去死吧!你们这些不伦不类的僵尸。”

    陆寻只见男孩说完,一抹红光划过手心,手里莫名其妙的突然出现一把一米五左右的赤红色宝剑,紧握宝剑一个纵身就朝吴风华冲了过去。

    “銘器!”陆寻看着男孩手里的那把宽六七公分,剑刃锋利无比的宝剑心中惊讶可想而知,再加上刚刚那把宝剑出现在男孩手里的情形,不由想起老爷子陆鸿对他说的那句话,“铭器要是和某人的能力相辅相成的话,甚至可以藏在那人的身体里。”。

    “钢化。”吴风华见男孩朝他冲来,也没大意直接使出了自己的能力‘钢化’一种可以将身体钢化的能力,整个身体变得铮亮,像是穿了一副天衣无缝的钢化铠甲。

    男孩的身形灵巧得就像是黑夜中的鬼魅,灵动无比。而吴风华钢化后的身体笨重得像是坦克,笨重难移。但也正因为男孩的身形太过灵巧,所以他的攻击才缺乏威力,每一次的攻击打在吴风华钢化的身体上只是发出了‘铛铛’声,仅仅留下淡淡的划痕,但是这些划痕就好像微风激起水面的涟漪,很快就恢复如初。

    陆寻看着吴风华钢化后的身体,心里感叹,这钢化的能力可谓是一种主要以防御为主的能力,但是这种如坦克般没有丝毫破绽的防御怎样才能破开,如果不能破开,那么想要伤害到他的心脏简直是痴人说梦,更别说杀了他了。

    陆寻脑中假设,如果现在与吴风华战斗的是他,以他现在能够复制的能力在脑中模拟与吴风华的战斗,但是模拟的结果是,陆寻连防御都破不了。

    就在陆寻苦苦寻想怎样才能破开吴风华防御的时候,男孩一个惊人的举动让陆寻深刻的认识到了铭器与能力相辅相成的重要性。

    陆寻见穿着风衣的男孩跃起一个横空劈砍依旧只在吴风华格挡的手臂上留下了淡淡的印痕,不由双脚用力一蹬,往后连跳好几米与吴风华拉开距离。

    “龙焱……戾火”四个字从男孩的喉咙发出,越过舌尖蹦出牙缝。男孩的身体周围开始有红色的火苗显现,火苗像流水一般有秩序的往男孩手里的赤红色宝剑汇聚而去,不过几秒钟,原本普普通通剑被红色的火焰尽数覆盖,仿佛一把会生火的宝剑。

    陆寻明显感到了周围的温度骤然升高,就好像身边放了数十个高温火炉一样,陆寻一个闪烁消失在了原地,与男孩拉开了距离,因为他知道一场他很难插手的大战一触即发。

    男还轻轻抬起握住紧握宝剑的右手,黑色的风衣并没有因为男孩周围的火焰化为灰烬,反而瑟瑟作响。握剑的手举过头顶,一斩而下,一股带着炽热的残月形剑气划过空气,带起破风声直逼吴风华。

    吴风华对自己钢化的防御力有足够的自信,所以伸出钢化后的右手使劲朝逼来的剑气捏去,想要捏散这股剑气,但是想象中剑气被他捏得消散的一幕并没有出现,反而是他伸出去捏剑气的右手被剑气斩下。

    “这就是铭器,一把合适自己能力的铭器,只需要轻轻一挥就破开了自己用尽所有能力都不能破开的防御。”陆寻心里的惊讶如涨潮的海浪,久久未能平静。

    吴风华看着静静躺在脚边,被男孩斩断的右手,脸上泛上了如乌云一般颜色的凝重,看像男孩的眼神也不再有了轻视与玩味,“没想到,你的这把剑竟然是銘器榜上排名第六的龙焱剑,不过更让我没想到的是你的能力还是和它相辅相成的‘戾火’,看来不使出全力的话,今晚还真有可能在这里翻船。”

    “也好,让你见识一下我能力进化后的姿态。”吴风华弯腰捡起被斩下的有手,然后将他往还有屡屡青烟冒出的伤口对去,断臂与伤口一接触,僵尸逆天的不死能力瞬间显现,接口处的细胞急速分化,很快就恢复如初。

    吴风华赤红色的瞳孔看了一眼眼前的男孩,挥了挥刚接回的右手,声音带着丝丝得意,“说起来,我还得感谢十年前梦行小区的那一场血祭,不然我的能力怎么可能会完成进化。你的血液等级应该不低,我想被血祭的人中应该会有你的父母,难怪那次血祭中总有那么两个人的血液是那么的让人回味无穷。”

    “杀了你啊!。。。杀了你。。”男孩听了吴风华的话,伸出左手捂住半边脸,似乎是想起了一些噩梦般的记忆,泪水从划过双颊,失去理智的朝吴风华冲来。

    “呵呵”吴风华嘴角慢慢的翘了起来。

    “小心。”陆寻刚想提醒男子小心这是吴风华的激将法,但是还是晚了一点,提醒的话刚出口,男孩已经离吴风华不足一米。

    男孩手中的龙焱剑先是猛挥了两下,一左一右两道平行的剑气断去了吴风华的逃跑的后路,随后将握紧的龙焱剑往吴风华的心脏刺去。吴风华说也奇怪,也没有躲开这一剑的想法,硬生生的接下了这一剑。

    陆寻看着刺入左心口的龙焱剑,本以为可以松一口气的时候,一双钢化的手紧握住了龙焱剑的剑身,见到这一幕陆寻想起了什么,红色瞳孔的僵尸是可以随便移动心脏在左右心房的位置的,当初陆小小就是不知道这一点,所以才没有杀死方兮。

    “哈哈,你上当了。”得意的笑声从吴风华的口中传出,声音刚落,吴风华的身体周围开始出现无数锋利的钢锥朝男孩的身体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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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戾火万里() 
“嘀嗒”鲜血一滴滴的掉落在地上,陆寻往两人所在的地方看去只见大大小小的钢锥穿过了男孩的身体,从陆寻的方向看去,男孩现在的样子只能用一种动物来形容,那就会刺猬,不过有区别的是刺猬身上的刺是从自己身上长出来的,而男孩身上的钢锥是被吴风华使计给插上的。

    “真是厉害,这种情况下,你都可以避开致命的心脏。”吴风华看着眼前没有一命呜呼的男孩不由夸赞一声。

    “哼,你以为你故意引我近你身我不知道吗?我又何尝不是这样,别以为只有你的能力完成了进化。”男子充满血丝的眸子死死盯着吴风华,眸子露出的眼神让吴风华这只僵尸有了畏惧,那种仿佛死神来讨债的眼神。

    男孩身体周围的红色火焰越来越密集,刹那间,男孩的整个身体就被红色的火焰尽数覆盖。陆寻着眼前已经被火焰包围的男孩,要是这个世界上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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