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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夺命枪-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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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人身材消瘦,四十左右的年纪,一身书生打扮,可惜颧骨高耸,一眼看去,隐约中带着几分邪气。

    见到这人公孙胜不得不停下脚步,看着他,公孙胜不由得冷笑一声,说道:“怎么你这头饿虎的无本的买卖要做到我的头上了”。

    那人面露尴尬,轻轻一咳,干笑道:“公孙小兄弟休要开老夫的玩笑,那无本的买卖我方展早在三年前就丢掉了,如今在这北原城中开了一家镖局维持一家老小的生计,再说,江湖中有哪个不知道小兄弟的威名,有几个敢把主意打在小兄弟的身上”。

    “既然如此,那么不知方总镖头拦住在下所为何事”?公孙胜问道。

    “说实话江湖上都传言说,夺命枪公孙胜是英雄出少年,我本来是不信的,现在一睹小兄弟的风采,才知传闻不假,今日听说公孙小兄弟将要到达北原城,我是特意过来邀请小兄弟的,我早已在听雪楼中备上了一桌上等酒席,为你接风洗尘,还望小兄弟给我一个做东道主的机会”,方展赔笑着说道。

    公孙胜微微一怔,说道:“我可算不上什么少年英雄,总镖头这样说真是折煞在下了,不过在下只能多谢方总镖头的好意了,我在悦来客栈,已经与人有约在先,方总镖头如果没有其他琐事不如一起去悦来客栈小酌几杯,那里的酒菜也是不错的”。

    听到这话,方展不由神色一肃,说道:虽然悦来客栈的酒菜也不错,但现在那里可是万万去不得,还是请小兄弟与我前去听雪楼吧”。

    一听到这话,公孙胜不由得眉头一皱,心头更是确定了自己的怀疑,公孙胜说道:“怎么?难道这北原城中的悦来客栈,还变成了什么龙潭虎穴不成,如果我非要去呢”。

    唉,“怎么,小兄弟不给我方展这个面子,”方展叹了一口气,然后说道。

    雪依然下着,而且有越下越大的趋势。悦来客栈里一间幽静素雅厅院中,齐城正坐在厅院中的房间里休息,他的刀就放在他的手边。

    虽然齐城和公孙胜是好朋友,不过齐城并不是和公孙胜差不多的岁数,齐城已经略显老态,如今他已经快五十岁了,头发也有了斑白,可是他们依然成为了朋友。也许有时世界上的事就是这么的古怪。

    可是齐城并不觉得自己老了,他还像年轻时那样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还像以前一样喜欢打抱不平,他的精神状态还像年轻时候一样,一样的精力充沛。

    也许,这就是心态的不同吧,就像有的人才三四十岁,却像七八十岁的老人一样,没有精气神,整天浑浑噩噩的。

    这样的“闪电刀”齐城,江湖上当然没有人敢小瞧他,特别是一年前,齐城一刀斩下了太行双刀的脑袋,告诉了不少蠢蠢欲动江湖中人,他的刀,还是和以前一样快。

    这时齐城站起来,走到窗边,赏起了漫天飞舞的白雪。

    说是赏雪,可是齐城的精神注意力却早已不在飞舞的白雪之上,他在等人,两个人。

    当然这两个人不是女人,如果是女人的话齐城不会在这里等,他只会在温暖的屋里等,不过就算是两个女人,齐城也不会动她们,他可不想因为一时的放纵,而导致他今天死在这里。

    这两个人,一个是他的朋友公孙胜,一个是放在房间桌子上的挑战书上写的挑战者。

    齐城的神色变得有些忧虑,他并不是害怕马上就要开始的决斗,他只不过是有些担心他的朋友公孙胜和他的师弟。

    他很欣赏公孙胜,同时也很同情公孙胜,在和公孙胜成为朋友后,他就开始帮助公孙胜追查凶手,就在一个月以前,他遇到了多年未见的师弟,并从师弟那里了解到了一条线索,同时他在了解到线索时也从师弟那里知道了一个秘密,一个足以把江湖搅得天翻地覆,引起无数腥风血雨的秘密。

    并且在这一天,他收到了一封挑战信,约定的日期就在今天,虽然他很想亲自去告诉公孙胜,但他只能托人送去信件,这一个月来他待在了北原城中的悦来客栈里,等待公孙胜的到来,同时也在养精蓄锐,为今天的挑战做准备。

    在江湖上行走这么多年以来,齐城碰到过不少挑战自己的人,这些人大多都是想要踏着他的尸体扬名立万的人,但是对于齐城来说,这些人,他们只不过是跳梁小丑,大多数都像太行双刀一样,最后变成了没有脑袋的尸体。

    不过这个人不同,因为他叫,王十三郎

第4章 王十三郎() 
王十三郎既是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一个人的绰号。他和公孙胜一样都是近几年来,江湖上崛起的新锐高手,但王十三郎显得有些神秘,没有人知道他的本名叫什么,只知道他姓王,武器是一把百锻钢铸成的长剑,至于王十三郎的绰号,是因为他在江湖上杀了十三个人。

    十三个人其实并不多,在江湖上有不少的心狠手辣的魔道妖人在一顿饭的时间内杀的都比他多,但王十三郎不一样,他是一个很骄傲的人,他认为他的对手只有那些在江湖上有名有姓的人,对于那些跳梁小丑他从来都是不屑一顾的,他杀的这十三个人都是江湖上排的上数的高手,其中有后起之秀,也有早已名震一时的江湖名宿,现在如今江湖中的人都很好奇,也都在猜测哪个江湖中哪个有名有姓的高手,又会继独臂神鹰关平之后成为王十三郎的下一个目标,王十三郎什么时候变成王十四郎。

    王十三郎很骄傲,甚至可以说是很狂傲,但是他从来都不傻,一年前,他和名震塞外的独臂神鹰关平决斗,独臂神鹰关平,纵横天下二十余年,凭借着一手独门鹰爪功名震塞外,如今关平的鹰爪功早已经练到神鬼没测的境界,当时得到消息的江湖中人没有一个人认为王十三郎会赢,但最后王十三郎赢了,他也由当年的王十二郎,变成了今天的王十三郎,而独臂神鹰关平如今早已变成了一堆枯骨。

    王十三郎从来不会挑战自己没有把握的高手,也不会挑战比自己强的太多的对手,比如说此时正坐在他面前的那个人。

    这个人,身材高大,穿着一身锦袍,这个人如果站在大街上,路过他身边的人不论是谁看见他,大概都会离他远一点。并不是锦袍人长相恐怖,而是因为他站在那里就会给人一种不怒而威的感觉,特别是那两撇浓密的胡子,更是增添了他的威严,也许只有这种人才能驾驭住王十三郎这种人,锦袍人此时正坐在桌子前看着摆在桌子上的一本卷宗。

    王十三郎此时正站在这个人的面前,脸上面无表情,丝毫不见平时的狂傲。

    “对战齐城,你有多大的胜算?”锦袍人说话了,他的声音有些嘶哑。

    “八成”,王十三郎面无表情的回答道。

    “哈哈,好,很好,那么杀了他,你有几成把握?”锦袍人大笑着说道。

    “没有把握”,王十三郎依然面无表情的回答道。

    锦袍人看了王十三郎一眼,微微皱眉,不悦的说道:“怎么,齐城有那么难对付吗?”

    听到锦袍人的话,王十三郎竟然变得有些惶恐。他微微低身的回答道:“我不认为,方展能拦得住公孙胜,我也不觉得我可以在公孙胜在场的情况下杀的了齐城”。

    “那么你对上公孙胜有多少把握?”锦袍人饶有兴趣的抬起头,看着王十三郎问道。

    “没有把握”,王十三郎说道,这时王十三郎的眼神里突然充满了战意,一直面无表情的脸上变得有些兴奋。

    “我记得你去年挑战独臂神鹰关平的时候,我问过你,你有几成把握赢,你当时说有一成,可最后你活着回来了,怎么?公孙胜难道比独臂神鹰关平还强吗?”锦袍人看着王十三郎说道。

    “公孙胜并不会比关平武功更强,他的武功和我相比而言不相上下,但他和独臂神鹰关平不一样,当时我能打的赢关平,是因为他轻敌的原因,而公孙胜不会,”王十三郎回答道。

    说完,不等锦袍人发问,王十三郎接着说道:“我们之间的胜负只有打过才知道,”一边说着王十三郎看向锦袍人,“其实,如果想拦住公孙胜,现在我去和他打过一场就行了”。

    看着跃跃欲试的王十三郎,锦袍人有些无奈的说道:“现在还不行,既然你没有把握,那么你和公孙胜决斗的胜负只能是五五分,你是我的心腹,什么时候你有了胜算再去找他把,行了你去吧,既然杀不了齐城,那你就废了他的武功吧”,锦袍人说完,王十三郎就转身离开了房间。

    王十三郎离开后,锦袍人继续看着桌子上的卷宗,锦袍人就是花钱让黑风六煞去杀公孙胜和指使方展拦截公孙胜的幕后主使,他姓吴,叫吴四海,曾经是江湖上十大高手之一,不过现在他不喜欢江湖中人叫他吴大侠,他更喜欢人们叫他吴帮主,没错吴帮主,他就是近年来名声赫赫的四海帮帮主。如今他策划这一切只是为了拖延时间,不让公孙胜破坏了他的行动,他只要公孙胜知道消息后不能及时赶到,那件东西他的手下一定会拿到。

    而王十三郎不过是吴四海手中的一枚棋子,身边一条忠心的狗而已,只不过这条狗的比其他的狗价值更高,更符合他的心意而已。

    吴四海看着卷宗,突然自言自语的说道:“方展,希望你能多给王十三郎争取一些时间”,说完,锦袍人便合上桌子上那本写着方展生平的卷宗起身离开了房间

    方展,四十八岁,人送外号饿虎,江湖上有名的大盗,善使双刀,独门的百绝刀法已达出神入化之境。

    而此时公孙胜面对方展,想了想说道:“方总镖头一番好意,我本不应拒绝,可是我总感觉悦来客栈里会有大是发生,不如等我先去悦来客栈一趟,之后再去叨扰镖头,不知镖头意下如何?”

    方展一怔,“公孙小兄弟怎么会有这种感觉”。

    公孙胜说道:“先前在城外遇到黑风六煞拦路,如今镖头又想把在下带到听雪楼,似乎你们都不想我去悦来客栈”。

    方展叹道:“小兄弟真是多疑了,不过现在悦来客栈是是非之地,还是不要去了,俗话说得好,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小兄弟还是与我前去听雪楼吧”。

    听到这话,公孙胜笑道:“我什么都像,就是不像君子,方镖头失陪了,”失陪了三字话音未落,公孙胜已如飞鸟般掠过十丈开外,

    方展不由得吸了一口气,叹道:“好俊的轻功,唉不知道王十三郎那里时间够不够用”。

第5章 秘辛() 
当公孙胜赶到悦来客栈时,王十三郎和齐城的决斗已经结束,此时天色渐暗,公孙胜走到悦来客栈的门口,正碰上了走出来的王十三郎。

    公孙胜看着王十三郎半天,王十三郎也看着公孙胜许久。

    命运是奇妙的,有的人一见倾心,有的人一见如故,而有的人却是宿命中的敌人。

    公孙胜和王十三郎从未见过面,但这一阵目光的接触,他们二人就仿佛天上的巨星碰撞在一起,他们看向彼此的目光让人不寒而栗,仿佛连四周的空气都被冻结了。

    王十三郎突然说道:“夺命枪公孙胜”,虽然是疑问,但王十三郎却说的无比的肯定。

    公孙胜说:“正是在下,阁下就是王十三郎”。

    王十三郎回答道:“没错,你来迟了”。

    公孙胜疑惑的看着王十三郎道:“怎么,阁下在等我?如果是这样,真是抱歉让阁下久等了”。

    王十三郎说道:“其实,你来的并不算太晚,在晚一步,你的朋友就要去见阎王了”。

    阎王二字话音未落,王十三郎已人在远方,公孙胜正要追去问个缘由,风中传来了王十三郎的声音,“在不进去,你的朋友就真的去见阎王了”,闻声,公孙胜连忙冲进悦来客栈中。

    进了齐城租下的庭院里,公孙胜就看见齐城倒在地上的血泊之中,他用刀的右手臂落在离他几米远的地上,断臂的手上还紧紧的握着刀柄,见此,公孙胜急忙上前扶起齐城。

    虽然齐城早已点住了断臂处的穴道,止住了血,但公孙胜看到齐城的脸色已面如白纸。

    齐城看到公孙胜,露出了不知是哭是笑的表情,木然的说道:“公孙兄,你来了”。

    公孙胜看见齐城现在的样子露出了悲伤的神色,语气也变得有些低落,“对不起,我来晚了”。

    齐城看到了公孙胜眼神里发自内心的悲伤,不由得心头一暖,他惨笑的说道:“公孙兄,不用替我伤心,行走江湖,这些都是必然的,我并不觉得后悔,和王十三郎决斗并且活了下来,这些年来我可是唯一一个,你应该替我感到高兴”。

    说完齐城笑了起来,然后又有些落寂的说道:“虽然我知道我能活下来大部分都是你的功劳,你又救了我一命”,看到公孙胜要张口推脱,齐城用左手制止了他,说道:“公孙兄你不用推脱,我齐城自己有几斤几两,我自己清楚,虽然在江湖上也算个高手,但和王十三郎比较起来,我确实不是对手,今天我没有死在这里,多半是王十三郎顾忌你的原因,好了你也不用说什么了,扶我起来吧,我们去房间里说”。

    说完,齐城便让公孙胜扶他进了房间内,公孙胜扶着齐城让他坐在房间里的椅子上,给他断臂处的伤口上好了药,包扎好了之后便要走出房间,捡回齐城的右手和他的刀,齐城叫住了他,说“算了,就放在那里吧,待会你把它埋了,永远不要让我看到”。

    公孙胜有些心酸的点了点头。

    齐城继续说道:“愚兄这次让你千里迢迢的赶来,原因想必你也知道,来你坐下,听我详细的告诉你”。

    公孙胜坐了下来,看着齐城问道:“齐大哥,你没问题嘛,要不休息一夜明天再说”。

    齐城摆了摆手,看了断臂处一眼,然后对着公孙胜说道:“不碍事的,这么多年来的江湖生活,我早就料到了,本以为我会暴尸荒野,没想到只是丢掉了一条胳膊,我赚到了,好了我们说正事吧”。

    说完齐城神色一肃,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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