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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夺命枪-第1章

小说: 夺命枪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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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八年前,江湖上号称北地枪王的公孙止水一家连同仆人丫鬟在内的一百零四口人,被神秘组织一夜之间杀死一百零三口,仅幸存年仅十岁的公孙胜,八年后,风尘仆仆的公孙胜踏上了复仇之路,然而仇恨只不过是他壮阔人生中的一股波澜,万千世界才是他的征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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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缘由() 
在通往北原城的大道上,一辆孤寂的马车正顶着漫天风雪一路向北而行。

    车厢里公孙胜此时正对一块干巴巴的好像石头般坚硬的大麦饼慢慢的吃着,半个月前公孙胜还在北地最繁华的金陵城中喝着窖藏的好酒,吃着香满楼的大厨精心炮制的美味佳肴,身边还有几位面容姣好、身子婀娜的姑娘服侍着,如今却走在离金陵城足足八千里有余的,冷到能冻掉人耳朵的北原城的路上。

    现在他除了手中的大麦饼和脚边八年来相依为命,浪迹江湖的那杆枪。就只剩下车厢外那迎面而来森冷的令人难受的北风,和北风里夹杂着的飞雪与冰渣子。

    大麦饼不仅硬得像石头,而且淡得像白水一样没有滋味,可是公孙胜没有抱怨,他慢慢的吃着,而且吃的还不少,最少他觉得就算大麦饼再难吃怎么也比树皮强上不少。

    八年来他吃过苦,挨过饿,曾经逃命时东躲西藏吃树皮,喝老鼠血的日子他从来不曾忘记,但他更不会忘记的是,八年前公孙家满门被杀的那一天,也许公孙胜永远都不会忘记。

    八年前,那一天是农历八月十五,中秋节,是公孙胜的十岁生日。

    这一天,公孙胜吃过晚饭,就被父亲公孙止水督促着去了后山练武,公孙家的庄园坐落在金陵城外二十余里的一座小山脚下。公孙胜不情愿的来到山中。

    运转了几个周天的内气后,公孙胜正在练习家传的九九八十一路夺命枪法,却突然发现自己家里燃烧着火光,他提气使出轻功,风驰电掣般的往家里赶。

    当他到家门外提气一跃到院墙上时,并没有看到平时看见他使出轻功后就大喊:“少爷神功盖世”,拍他马屁的家丁和下人。熊熊燃烧大火把公孙胜家照的恍如白昼,放眼望去地面上一片狼藉,遍地的尸体和燃烧的房屋。

    公孙胜发疯了似的冲了进去,大声哭喊着,可四周除了木头燃烧的噼里啪啦声,没有听到一声回答,最后公孙胜在亭子的外面发现了父亲持枪伫立的身影,他冲了过去,想要抱住父亲,告诉父亲他害怕,可靠近后他才发现父亲身上衣物已经被血浸透,心口处更是被利器贯穿,只是靠枪杆支撑着才没有倒下

    公孙胜吃完了手中的大麦饼,抬手擦了擦嘴角的碎屑,然后抬起了头,这是一张并不是特别英俊的脸,只是棱角分明的轮廓使这张脸显得有些刚毅,但脸上那冷若冰霜的表情,给人一种拒人千里之外的感觉,也是,要不然八年来公孙胜也不会闯下“冷面阎王”的绰号,不过公孙胜更喜欢别人叫他“夺命枪”公孙胜。

    八年前公孙家的灭门惨案虽然在江湖上惹起涛天大浪,但并没有持续多长时间,江湖就是这样,数不清的刀光剑影,数不清的恩怨厮杀,但最终不过是雨打风吹过,再大的浪头也不过是让江湖上多出了几朵浪花。

    此事过后,江湖中人不过是感慨一下枪王的绝学失传了,无聊时,成为人们闲茶淡饭后的谈资。直到几年前公孙胜用夺命枪干出了几番令人侧目的大事之后,“夺命枪”公孙胜的名字就像一股旋风般,传到了江湖中每个人的耳朵里,人们都说,公孙止水后继有人了。

    江湖中人把武功的高低分为气感、练气、凝罡、罡气外放等层次,至于罡气外放之上的天人合一,以及天人合一之后的境界的高手,一百年来从来没有在江湖上看到过他们的身影,如今各门各派的掌门,门主大多都是罡气外放巅峰的高手,这八年来,公孙胜历经磨难,他已记不清自己多少次和死神擦肩而过,八年前那个刚刚练气有成的他如今已经初入罡气外放跻身江湖中一流高手的行列。

    这几年来公孙胜一直在寻找自己的仇人,可当年的大火烧毁了太多的线索,虽然这些年公孙胜一刻都没有松懈的寻找,但却收效甚微,此刻公孙胜正把玩着一块令牌,令牌也就巴掌大小,还残留着当年火烧过的痕迹,令牌上正面刻着一条小蛇,背面刻着数字三,除此之外就没有其它的装饰,这是当年公孙胜在父亲的手中找到的,是他八年来的唯一一个线索。

    几年来公孙胜凭着手中一杆夺命枪,杀人无算,不知多少的江湖宵小,绿林败类命丧在夺命枪下,但公孙胜并不是一个滥杀无辜的人,他敢说这些年来没有杀过一个无辜之人,虽然公孙胜常年一副生人勿近的表情,但每当遇到不平之事时,他总会第一个站出来。

    像公孙胜这样的硬骨头,他结识的朋友当然不少,但他树立的敌人却是更多,如今公孙胜在黑榜的排名上名列第二,仅次于当年单人单剑荡平祁连山十八路魔寨的神剑高飞,他的脑袋更是价值五万两白花花的银子,整个江湖中想要取下他的脑袋名利双收的人,是大有人在。

    半个月前远在八千里外的金陵城里喝酒的公孙胜收到了一封信,这封信是他的朋友江湖中人称“闪电刀”的齐城托人送来的,邀他到北原城中的悦来客栈中一聚,虽然公孙胜不知道齐城是如何知道自己现在的位置的,但公孙胜却不得不去,因为齐城在信中提到了他可能找到关于那块刻着小蛇的令牌的线索,就这样公孙胜踏上了前往北原城的路上。

    马车继续向前行驶,北原城的轮廓已历历在目。车厢里传来了公孙胜淡淡的声音:“伙计,还有多远路了?”坐在车厢外赶车的伙计连忙回答道:“快了,客官,过了前面的小山坡再走半里多雪路就到北原城了”,说完赶车的伙计不由的扬起鞭子,抽在拉车的马的屁股上,马车开始加速,小小的山坡转瞬之间就驶了过去,在这里已经能看见北原城的城门了,但就在这时,一阵马嘶声响起,马车突然停了下来。

    “怎么了?是不是前面出现了阻碍?”公孙胜问,“客官,前面有一群人拦了咱们的路,”赶车的伙计一边对公孙胜说着,一边撩开了车厢的帘子,“客官,怎么办?是不是来找您寻仇的”,公孙胜看着伙计那有点发白的脸,嘴角闪过一丝笑意,“没事,一会你去马车后面躲着,我去去就回,”说完公孙胜起身,持枪信步走下马车,看向拦路的那群人。

第2章 黑风六煞() 
说是一群人其实并不恰当,他们只有六个人,六个人各持刀兵站在马车前十余米的大道上,他们的站位看似杂乱无章,其实暗含着某种奇妙的阵法,见此,公孙胜就知道来者不善,恐怕他们在此已等候多时。

    他知道这六个人是谁,也知道这六个人是江湖上近两年崛起的后起之秀,不过公孙胜更喜欢用用后起之兽来形容他们,因为他觉得这样更加的合适,这六个人是黑风六煞。

    黑风六煞是六个师兄弟,靠着六人凝罡境功力在黑风山附近收拢了一股流匪,干起了杀人放火的无本买卖,但是除了江湖上正义感爆棚的愣头青,却极少有人去敢招惹他们,因为他们有一个极硬的靠山,一个很不好惹的师傅,但很不巧的是公孙胜就在这极少数人之列。

    虽然公孙胜的年纪轻轻,但江湖上很少有人小瞧他,那些不开眼的人大多都成了他夺命枪下的亡魂,公孙胜不介意再多他们六个。

    黑风六煞很骄傲,二十多岁的凝罡境的确有骄傲的资本,现在他们看公孙胜的眼神,仿佛看到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堆银子,没错,一堆银子,一堆白花花价值十万两的银子堆,不过很快他们就感到愤怒,因为他们发现自己被无视了,对手根本没有正眼看他们,所以他们很愤怒。

    公孙胜此时正看着一杆枪出神,没错,一杆枪,虽然黑风六煞其他五人的兵器也各有特色,但公孙胜只是看着黑风六煞中站在最左边的那个人,或者说看着那个人手中握着的那杆枪。

    那是一杆通体纯银铸造的枪,那是一杆公孙胜认得的枪,这本是公孙胜的朋友乔伦爱渝性命的亮银枪,可此刻却握在了另一个人的手中。此时公孙胜脸上本就冷若冰霜的神态变得更加的冷酷了,然后公孙胜冰冷的声音响了起来,正漫天的飘落飞雪也仿佛变得稀疏了。

    “不知各位可认得乔伦?”黑风六煞们点了点头,公孙胜的声音变得更加的冷了,“那么,为什么乔伦爱渝性命的亮银枪会在你的手里?”说着公孙胜冰冷的目光看向最左边那个人。

    那人冷冷一笑说道:“姓乔的不识抬举,路过我们兄弟的地界不乖乖拿出买路钱,还敢大言不惭,当然被我们兄弟给做了,可惜他身上油水太少,也就这杆枪还值点银子,至于他的尸体现在早不知道进了那条野狗的肚子了”,那人说着还抬了抬手中的枪,公孙胜亮出了夺命枪,对那人说:“现在你可以告诉我你的名字”,“何事”,“替你立碑”,公孙胜森然一笑的说道。

    而对面那人更是笑得前仰后合,“公孙胜告诉你,大爷我行不更名,坐不改姓,黑风六煞老大,温商是也,想要给我立碑,恐怕你没那个本事,过了今天,江湖上都会知道你夺命枪公孙胜是死在我们黑风六煞兄弟手上的,而且你的脑袋还会被我们拿去领那十万两的悬赏,如果你真像江湖上传的那么厉害,我的脑袋就在这里,有本事你就拿去”。

    为什么他们说的是十万两?而不是黑榜上的五万两?这是因为有人另外出了五万两的赏金买公孙胜的命,这一次,如果他们把公孙胜杀了,他们得到的酬劳将会是十万两,想到这里,黑风六煞六张骄傲的脸上都露出了兴奋的神色。

    先出手的并不是温商,而是黑风六煞中的老二,因为黑风六煞中武功最高的不是温商而是老二白水,白水的剑宛如毒蛇般刺向公孙胜,其他五人站在那里,只要公孙胜露出任何破绽,他们五人就会像跗骨之蛆一样缠上公孙胜,直到杀死公孙胜。

    白水这一剑刺出,在漫天的飞雪中形成了一道笔直的痕迹,这灌注了内气一剑剑尖直指公孙胜的咽喉,公孙胜却仿如不见,白水的剑来的很快,快的几乎要马上触及到公孙胜咽喉上的皮肤。

    忽然间只听“噗”的一声异响,枪影闪动,公孙胜动了,一霎那间,公孙胜扭腰,出枪然后收枪,再然后白水就已倒在了地上,黑风六煞其他五人脸上的骄傲都变成了惊恐,特别是老大温商,唯一没有改变神色的是白水,他的脸上依然骄傲,可他再也站不起来了,在那一霎那公孙胜一枪就刺穿了他的喉咙,夺走了他的生机,白水甚至连疼痛都没有感觉到,就走向了死亡,死人当然没有机会改变表情了。

    温商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他也是个用枪的高手,可是在这一枪面前,温商害怕了,现在虽是风雪交加,可他还是出了一身的冷汗,他咽了口吐沫招呼着其他四人一起上,而他却巧妙的稍稍落后一步。

    一时间三把缅刀,一对判官笔和一杆银枪攻向了公孙胜身上的各大要害,公孙胜迈步欺身而上,躲过了两招势大力沉的“力劈华山”,出枪一撩,荡飞了温商的银枪,然后侧身躲过刺向后心的判官笔,同时一记回马枪刺穿了使用判官笔这人的咽喉,这时使缅刀的那两人已收招攻了过来,而温商却仿佛傻了一样呆在了那里,面对迎面而来的刀,公孙胜提枪使出了一招盘蛇七探,一时只见枪影重重,等到枪影散去,那三人,两个手捂咽喉,一个手捂心口重重的倒在地上。

    公孙胜收招转身,没有多看一眼那三人倒地的尸体,他走到温商旁正准备捡起落在地上的银枪,此时仿佛被吓傻的温商看见公孙胜,被吓得眼泪鼻涕直流,还大喊着“不要杀我,不要杀我”,公孙胜没有理他,刚拿住枪准备直起身。

    这时温商的眼中闪过一抹得意,一把匕首出现在他的手上,并闪电般的刺向公孙胜,可这抹得意没持续多久就化作惊恐,匕首在离公孙胜身体大约一寸的地方好像刺在钢板上一样,温商这下子是真的害怕了,“怎么可能,罡气外放,这怎么可能”,他看着公孙胜哆哆嗦嗦的说道,公孙胜冰冷的看着他然后提起了亮银枪,一枪刺透了温商的心脏。

    杀了黑风六煞的公孙胜,并没有感到铲除了江湖中一害的喜悦,反而感到有些悲伤。

    招呼了一声在公孙胜下车后就躲在马车后的赶车的伙计,公孙胜坐进了车厢里,马车继续向着北原城前进,不知怎么公孙胜突然有了一种不详的感觉。

第3章 北原城中() 
北原城,坐落在西北冰天雪地的大冰原之上。虽然这里经常全年飘着雪花,刮着森冷刺骨的北风,但北原城却有着与一年四季如春的金陵城相比,也毫不逊色的繁华。

    这里是江洋大盗和绿林好汉最喜欢来的地方,在北原城里,只要有钱,就可以享受到最奢侈的生活,“数不清”的酒楼,青楼和赌场开满了北原城的大街小巷。

    公孙胜当然也不讨厌这里,两年前他来过这里,最让他记忆犹新的是北原城之中听雪楼的雪蛇羹和江湖中独此一份的听雪楼的自酿美酒“十里香”。

    可是公孙胜进城之后,并没有让赶车的伙计送他到悦来客栈,而是让马车驶向听雪楼,而自己却悄悄的下了车。

    公孙胜并不是不想好好的犒劳一下自己的肚子,而是公孙胜总觉得似乎要有大事发生,有人似乎不想他出现在悦来客栈里,黑风六煞的出现未免也太可疑了,而且公孙胜也想尽快见到齐城,听听他在信中所说的线索。

    所以进了北原城后,公孙胜给赶车伙计算清了租车的银两,并给了他一大锭银子的赏钱,让他把车赶到听雪楼,而公孙胜则半路下车,施展轻功,一路奔向悦来客栈,可惜事与愿违,刚行至半路的公孙胜被一个人拦了下来。

    这个人身材消瘦,四十左右的年纪,一身书生打扮,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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