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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章

我真不是魔教少主-第1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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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少年郎的用意,他又何尝不知呢?

    李老头对于少年郎的善意,他也没有拒绝,点头说了个好字。

    接下来,他就在一边看着少年郎手法极为娴熟地将山鸡的羽毛全部去除干净。

    红翎黑羽山鸡,肉质鲜嫩,而且翎羽也极其容易去除,不同于家中饲养的老母鸡,去毛都要用开水烫过之后才可拔除。

    去除了山鸡的翎羽,少年郎抽出了怀中的匕首,将山鸡的肚腹剖开,将它的内脏与肠子等物一股脑地全部取出。当然,在剖开山鸡的肚腹之前,少年郎找了个地方先将山鸡给割喉放血,等到山鸡彻底死绝之后,他才做了剖腹取卵之事。

    这一幕却是被站在一旁的老人给看在眼中,即便老人见过了许多世事,可如少年郎这般年纪轻轻,就对制作野味这般上手,实属少见。李老头忽然想起自己的孙儿,若他的孙儿没有被山贼杀害,是否也能与少年郎这般,做的了杀鸡取卵之事?

    途中少年离开过一次,李老头也没急着寻死,而是等到少年郎回来时,已经见到他手上的血迹,与山鸡皮肉上的血迹都已经彻底清洗干净。除此之外,少年郎的手中还拿了几大张荷叶。少年郎将清洗干净的山鸡包裹在荷叶中,然后他就用湿漉漉的泥土涂抹在荷叶上,包裹上牢牢的一层之后,他又取来了干柴、茅草,堆在泥土与荷叶包裹的山鸡上,点火煨烧。

    等到这堆干柴烧尽,孙骆涯也没急着拨开炭火,而是过了半刻钟的时间,等到炭火逐渐熄灭,却仍在红光闪烁的时候,他取来了稍大一些的干柴,拨开了炭火与炭灰,将下边泥土包裹的荷叶山鸡给拨弄出来,然后他用干柴轻轻拍碎那层干硬的泥土,再捻起指尖,小心翼翼地撕开那层早已干瘪的荷叶。

    荷叶的温度出奇的高,少年郎的指尖刚触碰上,就立即缩回手,去捏住了自己的耳垂。嘴里呼哧呼哧的哆嗦着。

    一旁的李老头见了,却是呵呵一笑。

    他走过来,用布满老茧的双手替少年撕开了荷叶。荷叶一经被撕开,立即就有浓郁的肉香,裹挟着淡淡的荷香,扑鼻入脑,简直是达到了闻之便已满嘴生津的奇异地步。老人对此还连连夸赞道,说你这小娃娃的土包鸡,做的可真不赖,光是看着鸡肉上腾腾上升的热气,就已经有大饱口福的欲。望。

    少年郎展颜一笑,并未多说什么,只是招呼着老爷爷快些吃,凉了的话,这份土味以及荷叶的清香就淡了。李老头也没客气,他撕下了土包鸡的一条鸡翅,递给了少年,那少年郎在接过鸡翅后,脸色一变,连忙转手到另外只手,就这样左右交换了数次后,少年郎这才忍着烫楚,强咬了一口油光滋润的鸡肉。

    肥而不腻,就是角鹰山上的红翎黑羽山鸡的最大特点。这些山鸡是吃食角鹰山上的野果长成,而且这些野果所生长的地方是在果树上,山鸡若要吃食,就得扑腾着翅膀,飞到树杈上,才可采摘吃食。多年下来,角鹰山上的这些红翎黑羽山鸡的翅膀特别强壮发达,所以这红翎黑羽山鸡真正美味的地方,还是在鸡翅膀上。

    李老头见少年郎吃过了鸡翅膀,他也就心安理得地撕扯下了另外一只鸡翅膀。老人年轻时对吃食方面没有太大的挑剔,只要能吃饱即可。而眼下当他咬了一口鸡翅膀后,他才突然觉着以往吃过的东西,都跟猪食差不多。

    恍惚间,他想起了自己那位老伴。那个女人在生前,可真是一个无肉不欢的老饕。即便过了这么多年,他还是依稀记得自己老伴年轻时吃上肉就满脸笑容的模样,对他而言,只要能坐在那女人的对面,看她吃上东西就是满满的幸福。可惜啊,那女人还是先他一步走了。

    一想到此处,李老头就不由感叹一声,“若是有酒就好了。好酒配好肉,真个美哉。”

    少年郎吭哧吭哧地在撕扯鸡翅膀与嚼烂鸡肉中度过,在他听闻老者的叹息后,这才含糊不清地说道:“老爷爷,我可没带酒啊。要不你随我回去,我请你喝酒。我家好酒可多了,到那时候我再给你做一次土包鸡。然后配上好酒,保管能让老爷爷你大饱口福!”

    李老头嚼着滋味柔嫩的鸡肉,神情一怔,记忆中,曾经也有那么一个人,对他说过类似的话。那个人,她曾笑着对他说:“姓李的,要不你跟我回家呗,我请你吃肉,我家有吃不完的肉,只要你跟了我,我保证能把你养得白白胖胖的。”

    时过境迁,一晃眼,十多年过去了,李老头比那时候更老了。

    可他的记忆中,还是对那一日在山中偶遇那位少年郎的情景历历在目。

    这些年他能在鹰山城中以自家祖传的酿酒手法造酒,并且在这一亩三分地中勉强维持生活,殊为不易。

    除夕夜这天,李老头坐在茅屋的门槛上,脚边放着两坛还没启封的酒坛。

    老人抬头望向屋外的天空,有时候他也想不明白,为什么当时他就答应了那个少年郎,跟他上了山。他一开始还以为少年郎是某位猎户家的孩子,毕竟猎杀野味的本事,实在不一般。可上了山后,才知道那小子可以说是这座鹰山城的少城主了。

    想到此处,老人突然呵呵一笑,他砸吧着嘴,回味起了当年那只土包鸡的味道。十多年过去了,那小子做的土包鸡的味道还是那般的叫人回味无穷。

    老人上山后,也不是没有想过轻生的念头,可多次走到了半山腰,他又走回了山上,回到了这间由他与那少年郎一起盖的茅屋里。

    老人也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又不想死了,或许是那少年郎做的土包鸡实在好吃,他想着再尝上一口。又或者是他舍不得这间茅屋里这些年所酿造出来的酒。可究竟因为什么,李老头他自己也不清楚。

    渐渐地,当冬日的太阳逐渐西沉。身上裹着一件棉袄的李老头终于是拎起了脚边的酒坛子,打算起身回屋了。

    可就在这个时候,街边走来了一位身穿黑衫的年轻公子哥。

    公子哥身形修长,一头黑发高扎成马尾,除此之外,最令老人惊叹的还是该男子的面容,实在过于惊艳。就如记忆中,在角鹰山山脚见到的那位俊美少年郎一样,过于美艳了。

    年轻公子哥见到老人终于是看向自己这边了,他就朝老人露出了一个笑脸,然后提起了双手,将手中的两只红翎黑羽的山鸡提得老高,高到茅屋下的老人能够清晰瞧见为止。

    老人似乎是想起了什么,刚要说话,就听那名长相俊美的公子哥笑着说道:“老爷爷,我想喝你酿的酒了。”

    李老头呵呵一笑,也与年轻公子哥一样,高举双手,将手中的酒坛子高高拎起,他笑着说:“老头子我也想吃你小子做的土包鸡了。”

第200章 去大宋王朝喝酒() 
从李老头的酒肆回来后,孙骆涯顺便从李老头那里拎了两坛子绿蚁酒回家。这酒自然不是孙骆涯拿的,而是李老头硬塞给他的,说是他若不要,就把这绿蚁酒摔了。孙骆涯心疼这些酒,只好勉为其难地收下。

    李老头的酒肆,只酿造绿蚁酒。而且鹰山城就独他一家贩卖绿蚁酒。

    扬州人多爱喝土烧,对绿蚁酒实际上并不如何热衷。可有可无罢了。

    不过好在李老头酿的绿蚁酒便宜,而且酒劲要比扬州城的土烧要更凶上一些。

    这就对鹰山城中,那些不舍得买黄酒与土烧,却又想喝上如土烧一般性烈的酒,这类人就会来到城南,于李老头的酒肆中,买上几斤绿蚁酒。

    之前孙骆涯在铁匠铺时,打铁汉子请他喝的绿蚁酒,就是从李老头这里买的。

    孙骆涯回到孙府的时候,已经是不见日月的黑夜了。走进府门,门房就从角落里走了出来,他与自家少爷说明了老爷等人已经在前堂等他吃年夜饭的事情。

    孙骆涯笑着说他知道了,随后就把手中的两坛绿蚁酒分了门房一坛。一开始门房还挥手拒绝,可是不见自家少爷收回手,他也只好厚着脸皮收下,还一个劲的感谢。孙骆涯笑着说没事。

    一路上穿庭过廊,孙骆涯拎着一坛绿蚁酒来到了孙府的前堂。

    堂屋外的院子里,不见奴仆手持火把的身影,倒是在大年三十这一晚,孙府上下全部挂上了大红灯笼。

    实际上,在山下的扬州城中,他们早在腊月二十八的晚上就挂上了红灯笼,鹰山城却会在大年三十这一晚挂红灯笼,然后一直持续到正月十七,才会取下红灯笼,换回普通的油纸灯笼。

    还没进屋,孙骆涯就瞧见堂屋内的那张大圆桌上,坐满了人。

    孙希平坐在主位上,左手边是曲红莲与孙雅儿,两名女子相邻而坐。

    而他的右手边,是那位第一天到鹰山城,就拿符刀架在魔教少主脖子上的女子,歃血分坛坛主欧阳轩的千金,卫衣。而与卫衣相邻坐下的,则是当天那位同样是挎刀的男子。该男子面相倒也俊秀,而且一身的皮革劲装,比起寻常的俊秀士子,多了几分说不出的英武气势。

    齐涯风在卫衣的授意下,二者并未佩刀入座,而是在离开院子前,就将佩刀放在了屋中。齐涯风对此并无异议,况且他也不相信这魔教教主说翻脸就翻脸,会对他们两人出手。

    按理来说,在寻常富贵人家,像这种一家人聚集在一起吃年夜饭的,是不可能会让丫鬟上桌吃饭的。不过孙雅儿不一样,她虽然是丫鬟,可自从她被带回山上起,就被赐予了孙姓,更是被李若琳取名为雅儿,怎么说都算是半个孙家人,甚至来年她就要与魔教少主正式结为夫妻,能够上桌吃饭,这也并不如何奇怪。

    不过最让孙骆涯好奇的是,桌子旁还围坐着一人。

    此人不是肖汉,也不是万老爷子,而是当天那位被他一酒壶砸晕过去的杨元修。

    这两天孙希平已经派人去查这杨元修的根底,只不过没能查出些什么。

    所有人都默默坐在圆桌旁,桌上已经上了四五道凉菜与瓜果。可盘子里的这些菜肴瓜果都没什么人动过,早在一刻钟前,孙希平就开口叫桌上的这些人先吃些凉菜垫吧垫吧肚子,等孙骆涯回来了再一起上热菜。可饶是如此,桌上的这些人,包括孙希平在内,全都没人动筷子,唯独一人除外。

    孙骆涯才刚走近一些,就见到那名身穿袄衣的男子,斜对着他。只是一眼,孙骆涯就吃惊的不得了,餐桌上唯有他杨元修一人,下筷如飞。

    饶是如此,坐在主位上的孙希平也没有露出什么不悦的神情。反倒是一脸笑呵呵的问道:“元修啊,你们大宋是怎么过大年三十这一晚的啊?”

    杨元修这人说来也奇,明明是来自大宋王朝,而且又与角鹰山没有任何关系,只不过是在孙府住了个两三天而已,可那些被孙希平派遣到院中监视这位大宋魔教少主的仆役,全都与他关系不错。

    或者说,是因为杨元修这人自来熟的本事太过高明的缘故?

    杨元修的个性,很对孙希平的胃口。桌上三名女子,似乎是碍于面子或是道德礼仪什么原因,而不动筷子,这也无可奈何。可孙希平找人去请万事通,这老家伙居然说不喜欢这么热闹的场面,就拒绝了。这给孙希平气得不轻。不过他原以为杨元修也会拒绝,可他居然毫不犹豫地就来了,这可还真是有点出其不意。

    杨元修张开筷子,去夹盆子里的一尾蜜汁小鱼干,他将这尾带点腥辣味道的蜜汁鱼干塞入嘴中,嚼了几下,然后含糊不清的用大唐的雅言说道:“在我家乡那边,年夜饭都是些牛肉、羊肉、鸡肉等等,全是肉。然后我们那边基本也不吃饭,就是喝酒吃肉,吃到撑,喝到吐,怎么尽兴怎么来。而且我家乡那边,可没教主这那么多人。我们九黎山,能陪我吃饭的人,很少。”

    杨元修咽下嘴里已经嚼得稀烂的鱼干,他拿起手边的酒杯,喝了一口。温酒入腹,感觉良好。

    在桌的所有人,几乎就是在看这名操着一口蹩脚大唐雅言的男子吃喝。

    杨元修喝了杯温热的黄酒,然后看向主位上的中年男子,他笑着说:“我们那边其实也与大唐王朝的习俗差不多,吃过了年夜饭,就是守岁,等到天际那抹最清澈的鱼肚白亮起,我们才该睡觉的睡觉,该疯玩的疯玩。”

    孙希平笑着点头,然后伸出筷子,在自己面前放着的那盆醋酿萝卜片中夹起了一片,塞入嘴中,偌大的酸楚感瞬间涌上心头,可孙希平却还是一副面无表情的模样。

    有了孙希平动筷,一旁的齐涯风也终于是提起了筷子,夹起了一块牛肉片,放在醋碟子里沾了沾,然后塞入嘴中。接着,是卫衣动筷,其次是曲红莲,最后才是孙雅儿。

    孙骆涯走进了堂屋,坐在正对面的孙希平立即朝他笑着招手,道:“来来来,快坐下,大家都在等你呢。”

    孙骆涯并未说话,而是点点头,在孙雅儿的身边坐了下来。在他经过杨元修身边的时候,还刻意斜眼瞥了他一眼,只不过这家伙正在闷头啃一条烤鸭的鸭腿。

    在孙骆涯走进堂屋的那一刻,站在一旁的管事就已经去通知了厨房,将保存在蒸笼里的热菜全部端上来。

    孙府的年夜饭很平常,与山下寻常人家的年夜饭差不多。并没有皇宫中的什么山珍海味,也没有扬州城中那些顶级厨子做的奢华菜肴,只不过是平平淡淡的家常菜。等到菜肴都上齐的时候,桌子上多半都是肉菜,蔬菜的话很少,但也不是没有。只不过桌子上的那盆香辣苦瓜片,只有孙希平一人动筷。卫衣尝了一片,便不再尝。齐涯风则是两片。而孙骆涯与杨元修却是一片都没动。曲红莲与孙雅儿差不多,分别是三片到四片。只不过两人都在吃到第三片的时候,脸上的表情那叫一个难看。可似乎又是因为赌气和较真的原因,孙雅儿忍着苦楚吃下了第四片。而那曲红莲,却是未曾对苦瓜片再伸出一筷。一整盆苦瓜片,到最后都被倒进了孙希平的碗中。

    这顿年夜饭吃的倒还可以。平平淡淡,普普通通。饭桌上,基本都是孙希平问话,然后就会有人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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