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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执宰大宋-第31章

小说: 执宰大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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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是他,无数的农夫跪地痛哭,若是早早有这些粮食现世,不知自己有多少家人免于饿死。

    祥瑞啊!祥瑞!

第70章 曾巩() 
三天的时间,除了未央,没有人睡觉,也没有人敢睡觉,就连未洵两口子,都眼珠通红的盯着地里,一丝一毫都不敢松懈。

    最后一天,所有人都精神亢奋,未央不由担心,这些可都是自己身边重要的人,损失了哪一个都承担不起,所以他直接吩咐李尚慕,弄了一桶桶茶水送了过来。

    “诸位,大势已定!再无波澜,喝口水解解乏吧!”

    众人舔了舔干涸的嘴唇,又闻到了茶香,再也抑制不住,一个个捧起茶碗喝了起来。

    “好茶!”柳羽大赞一声,旋即天旋地转,栽倒在地。

    曹佾哈哈大笑道:“你小子也太弱了,这是茶又不是酒?还能醉了?”

    眼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倒下,曹佾也觉得眼花了起来,他不由愤怒的向着未央看去,发现未央面上一片担忧,不由松了一口气,罢了,且睡去吧!

    李尚慕还未来得及喝茶,不由吓得大惊失色,哀嚎道:“怎么回事?怎么回事?是谁!是谁下了毒!”

    未央悠然道:“是我!他们这些日子惊喜交加,气血澎湃,若是再不休息,只怕一旦倒下,就永远起不来了,所以我下了蒙汗药。”

    李尚慕连忙闭嘴,都倒下了,就剩他一个人,自然是要收拾局面的,一连数辆马车逶迤向着蓬莱而去,马车中呼噜震天,所有人都睡的香甜。

    未央守在田里,老神在在的喝着茶水,田园风光,丰收之景,多美的景色啊!

    当然,若不是眼前一个如同小鬼的家伙,未央觉得自己还能爽一会。

    “未大人,这世上真的有亩产二十五石的粮食?”那士子双目通红,抱着未央的腿喊道:“若非亲眼所见,我绝对不会相信!人家都说这粮食是未大人的功劳,未大人,您告诉我,这是不是真的?”

    未央猝不及防,被人抱了大腿,尤其是一个邋遢鬼,他本来就有不小的洁癖,自然受不了,腰肢一用力,腿一蹬,直接把那士子蹬出老远,怒吼道:“来人,来人,有人竟然接近本官,你们都是死人吗?”

    如此盛世,锦衣卫怎么会错过,一直负责未央安全的鲁常双目炸裂,大步上前,一把把那士子提了起来,扔在一边,早有两个部曲把那士子按在地上。

    “属下护卫不力,还请未公责罚!”

    对于未央,鲁常是既敬且怕,不敢有丝毫违逆之处,简直就是当作祖宗一般供着。

    未央恼怒的指着鲁常骂道:“平常白训练了,这要是在战场上,我都死好几次了,回去跑一万米,跑不完不准吃饭。”

    鲁常羞愧欲死,他也没想到,竟然有人能大明大亮的就过了防线,按照锦衣卫训练条例,护卫主帅不力,当斩!未央只让他跑一万米,这就是轻轻放过了。

    鲁常不敢对未央发火,但是对那士子,却火冒三丈,扬起蒲扇般的大手,上去就是一巴掌。

    那士子被打得晕头转向,迷迷糊糊道:“学生曾巩,还请未大人不吝赐教啊!”

    鲁常顿时火气就上来了,还要再打,那边未央听到曾巩自报家门,吓了一跳,连忙道:“别打了,带过来!”

    鲁常只得压下火气,把曾巩带了过来,但是依旧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一旦曾巩有所异动,就会承受雷霆一击。

    未央试探的道:“曾巩曾子固?”

    曾巩晃了晃脑袋,欲哭无泪道:“未大人,正是学生,学生游学至此,本来是打算于蓬莱阁以文会友,不曾想听闻有新的粮食现世,便来一观,不曾想这玉米与红薯竟然产量如斯之高,学生一时鬼迷了心窍,还请大人勿怪。”

    未央倒吸了一口凉气,特么的差点把唐宋八大家之一干掉了啊,当真是天怒人怨啊!老天爷不会一个雷劈死自己吧。

    近距离接触偶像,未央心里还是蛮热切的,连忙让人端来了茶水,这次当然是没下药的。

    曾巩咕噜噜喝了好几碗,擦了擦嘴巴,又整理了一下仪容,这才躬身,恭谨有礼的道:“未大人,学生心有疑惑,还请告知学生。”

    未央连忙扶起曾巩,史有载,曾巩天资聪慧,记忆力超群,幼时读诗书,脱口能吟诵,年十二即能为文。为政廉洁奉公,勤于政事,关心民生疾苦,致力于平反冤狱、维护治安、打击豪强、救灾防疫、疏河架桥、设置驿馆、修缮城池、兴办学校、削减公文、整顿吏治、废除苛捐杂税,深受群众拥戴。

    与曾肇、曾布、曾纡、曾纮、曾协、曾敦并称“南丰七曾”。曾巩文学成就突出,其文“古雅、平正、冲和”,位列唐宋八大家,世称“南丰先生”。

    而且人家出身儒学世家,祖父曾致尧、父亲曾易占皆为北宋名臣。

    这家伙虽然比不得苏轼妖孽,但是却也差不了太多,而且一声一帆风顺,不像大苏,活的坎坷的可以与老杜相比了。

    “曾先生客气了,你叫我二郎就是,我这官是散官,做不得数的。”

    曾巩家教极好,但是为人也很是执拗,他摇头道:“夫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未先生大才,还请称我为子固就好,当不得先生二字。

    未先生能得到如此祥瑞,不知能免于多少大宋子民免于饥饿之虞,此乃天大的功劳,就算是三代之治,也不过如此。

    学生虽然学问不深,但是也只民生疾苦,先生取红薯玉米造福于民,天下万民承先生福泽,必将万世传颂。”

    未央不由感慨,你看看人家,说话井井有条,纹丝不乱,这就是大家风范啊!

    “那好,我就厚颜称呼一声子固!子固啊!这红薯玉米,却是亩产惊人,你也看出来了,这登州土地贫瘠,这些地在登州已经算是肥沃,但是比之江南与山东等地,还是差了不知多少,若是能在土地肥沃之中种植,这红薯产量,达到三四十石,也是易事,玉米也是如此。”

    曾巩心头大震,这才反应过来,登州土地之贫瘠,几乎为天下之首,而且盐碱地居多,这都能种出这般产量,更遑论天下富庶之地?

第71章 讲道理() 
曾巩也说不上自己是倒霉还是幸运,倒霉的是,无缘无故被人暴打了一顿,幸运的是,见到了几乎是开天辟地以来,最大的祥瑞,足以让亿万黎民无饥饿之虞的粮食,这不是天大的幸运是什么?

    本来曾巩只是来登州蓬莱阁,会一会几位好友罢了,没想到竟然见到红薯与玉米,从刚开始的质疑与不屑,到现在的心悦诚服,曾巩整个人都升华了。

    他看了看身边的这位传说中把玉米与红薯引进来的未央未二郎,长得很清秀,甚至有点英俊,身形修长,有一米六左右,微微显得有些削瘦,穿着一套短衣短裤,正是蓬莱最近最流行的款式。

    寻常十二岁的孩子这个年纪在干什么呢?曾巩神情恍惚,他被称为神通,十二岁的年纪,也不过是做了几首狗屁不通的诗词,念了一肚子之乎者也,但是眼前的少年,却创造了一个奇迹,一个让天下百姓都要感念千古的奇迹。

    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啊!

    曾巩是个务实的人,这与家学渊源有关系,曾家不想别的世家,他们很看重弟子的务实能力,曾巩上书欧阳修并献《时务策》,此后,他不但认识了欧阳修,结交了王安石,而且已经同杜衍、范仲淹等都有书信来往,投献文章,议论时政,陈述为人处世的态度。自此名闻天下。但因其擅长策论,轻于应举时文,故屡试不第。

    当然,这是以后的事情,还没有发生,此时的曾巩自负满腹经纶,进士什么的,还不是唾手可得?

    务实的人,对于世事看的就清晰一些,比如未央,曾巩来到蓬莱之后,听说的最多的,便是这位未二郎,什么巧施妙计让风雅阁起死回生,什么良善爱民之类的,林林种种,多不胜数。

    最多的便是未二郎家的工匠,这些工匠薪水之丰厚,让曾巩很是侧目,当然,这也是爱民之举,人家好歹也是武翼大夫。

    未央看着神色不属的曾巩,笑呵呵的道:“子固兄,还有什么疑问吗?”

    曾巩郑重的躬身施礼,施的竟然是弟子礼,他觉得面对如此大才,就算是怎么礼遇都不过分。

    “未先生,学生今日所见所闻,当真是振聋发聩,不敢当先生称呼为兄,先生叫我子固便可。”

    未央翻了个白眼,但凡有才能的人,都是倔驴,比如范仲淹、比如王安石,在历史上都是大名鼎鼎的倔驴,王安石还有个“拗相公”的外号,为人刚直,如同神剑一般,可以劈开重重迷雾,可惜的是,神剑可以伤人,也可以伤己!很不幸,王安石这柄神剑,伤了大宋的根基。

    不过面对曾巩这种纯粹的文人,未央还是很喜欢的,毕竟这是偶像啊!唐宋八大家啊!特么还是活生生的,弄回家供着也好啊!

    未央眼珠转了转,一肚子坏水开始不断的冒了出来。

    “子固啊!凡是知难行易,比如我们有了良种,但是却并非有无忧了,老百姓的认知,还需要一段时间,你刚开始不是也不认为这红薯的产量如此之高吗?可见这天下之事,不能夸夸其谈,不然就如子固一般,说起来容易,但是不亲自去做,不亲眼去看,怎么会服众呢?”

    未央的意思很明白,凡新物种,让人接受,还需要一段时间,不是说你出来了,大家就会急吼吼的都去种植,要是真那样,未央觉得就不是好事,反而是灾难,你想想,满天下都种植红薯玉米,这玩意能当饭吃是不错的,特么天天吃谁受得了?还得大米小麦养着,那才是正道,这玉米红薯,灾年才是真正的利器。

    未央的话,让曾巩陷入了沉思,显然曾巩被打动了,他动容道:“先生真乃真知灼见!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学生受教了。

    不过听闻圣人有革新之心,如今朝堂之上,变法之声日盛,待圣人下定决心变法,我大宋必定鼎盛可期,这玉米红薯也能遍布天下。”

    未央苦笑不得,文人就是文人,看到的都是那一套,他叹息道:“子固啊!就算是众正盈朝,这变法也没那么容易的。”

    曾巩面色微变,当今天下,范仲淹范大人得天下之望,许许多多的士人认为,范大人从西北归来之日,便是执宰天下之时,到时候推动变法,当无往而不利。

    “未先生的话,学生不敢苟同!”曾巩毕竟不想恶了未央,斟酌到:“范相公得天下之望,又有变法良策,有圣人鼎力支持,天下士人摇旗呐喊,如何不能成功?”

    未央笑眯眯的看着曾巩道:“你可知市面上,米面价值几何?青菜价值几何?学生上学堂,需束脩几何?寻常百姓家,一年收入几何。。。。。。”

    曾巩出身世家,不说挥霍无度,但是对于这些事情,也是多半不知道的,他面色僵硬,不服气的道:“琐事而已,无关大局!”

    “琐事?哈哈哈。。。。。。”未央笑的眼泪都出来了,“变法变得是什么法?是士大夫之法?还是百姓之法?君王与士大夫共天下!这是你们这些腐儒之间吧?

    变法图的是国富民强,但是我大宋之富庶,远迈汉唐,为何却无汉唐之威?

    无他!硕鼠尔!有些人贪得无厌,攫取百姓财富,敛财无度,导致国虽富,富的却是他们,百姓穷困,国库空虚,这都是问题所在。

    你们变法,就是动他们的钱袋子,你以为人家是吃素的?或者说,你以为你这世家子弟,不用吃不用喝?

    到时候一旦真的变法,最先反对的不是别人,而是你们这些摇旗呐喊的士人,而是朝堂上衮衮诸公!”

    未央的话越来越严厉,曾巩呆立当场,满面大汗,他不愿意相信未央的话,但是他多年在民间行走,怎能不知民间疾苦?有的百姓揭不开锅,卖儿卖女亦是常事,最多的还是把家中的土地买了。

    贫者愈贫,富者愈富!这就是天下大势!他们曾家身为既得利益者,会愿意放弃手中的良田与财富吗?

第72章 又升官了() 
无数的事实证明,既得利益者从来不会放弃自己的利益,无论他们嘴上说的多好,那前提是要保证他们的利益,一旦他们的利益蛋糕被动了,那么本来一副纤纤君子样子的他们,立刻就会翻脸,直接把你打下神坛。

    范仲淹如此、王安石如此,往前往后的历史,莫不如斯。

    历史上变法成功的,只有一人,那边是商鞅,可惜商鞅作法自缚,一手打造出来一个强大的帝国,这个帝国却把这个最大的功臣干掉了,可以说是自己把自己玩死了。

    爽不爽!牛不牛!

    曾巩从来都不怀疑自己的操守,或者说所有的士人都认为自己的操守贞洁无比,宛如纯洁的少女一般,那是因为他们还没有真正的接触帝国的心脏。

    不信抬头看!贾昌朝、文彦博、富弼、韩琦这些位列宰执的相公,哪一个是干净的?

    “我不信!君王修德敬天,士人奋勇为民,重整吏治,厚农桑,轻徭役等等善政,这些难道是错的,不能利国利民?哪一项”

    曾巩如同好斗的公鸡,寸土不让。

    未央笑眯眯的道:“劝客农桑,自然是好的,但是前提是百姓有地可种,自古身为世家子弟,不会不知道,土地兼并成风,百姓无地可种,只能租赁田地,成为豪强附庸。

    我大宋固然民风淳朴,但是自太祖以来,未尝没有尝试变法,但是大宋还是那个样子,依旧没有丝毫变化,莫不是子固以为,范大人成为相公,宰执天下,就能真的推行下去变法事宜?”

    “这。。。。。。”曾巩自然对范仲淹心存仰慕,但是经过未央一番话,他也不敢打包票,说范仲淹能救黎民于水火,他是实干家,自然知道低下的小吏与豪强,是何等的钻营,只怕就是善法到了他们手中,也会成为鱼肉乡间的恶法,因为在寻常百姓看来,他们就是朝廷,他们就是天!

    未央悠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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