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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执宰大宋-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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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祯面色红润,闻言笑道:“想来是给朕报喜的,既然来了,那就放进来吧!”

    不大会,宋行古等人满面春风志得意满的走进了文德殿。

    未央不知道因为自己的原因,引起了大宋的狂潮,这其中有多少人骤然而贵,有多少人喜极而泣,此刻的他,速度极快的来到了美洲大陆。

    美洲大陆正是白天,这里几乎还处于蛮荒状态,是一块未曾开发的处女地,到处都是珍宝。

    他此来的目的,就是那几样高产作物。

    红薯、玉米!顺带着还有辣椒!

    一旦这几种作物传入大宋,将为大宋带来数不尽的好处。

    有人曾经做过统计,历来王朝兴衰,原因都是老百姓过不下去,过不下去的原因很简单,吃不饱饭,但凡有一口饭吃,以中华民族的勤劳,是不会造反的。

    吃不饱饭的原因很简单,土地兼并成风,大多数土地都在豪强的手中,老百姓手中只有少量的土地,一旦遇到灾年,难以果腹,那就出现流民,一个处置不当,流民造反,反反复复下去,早晚会推翻王朝。

    国朝之初,人口锐减,君王开明,自然人人都有土地耕种,但是随着人口的增加与土地兼并,人均土地越来越少,再加上历朝历代钱荒的问题,王朝更替已经是必然。

    尤其是自唐以后,中华的母亲河黄河,几乎每年都在泛滥,年年修,年年洪水,大宋继承了大唐的烂摊子,却没有大唐的魄力,被邻居欺负的死去活来,就更加的困窘。

    未央想改变这种畸形的王朝,想改变未来不被野猪皮把整个中华糟蹋的不成样子,必然要从民生入手。

    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当先还是搞定当前的事。

    所以他来到了美洲,第一件事,便是寻找红薯与玉米。

    不得不说,美洲大陆确实物产丰富,各种植物如同野草一般生长,各种动物遍地都是,未央自忖在这种地方,没有羽箭的保护,他连一个小时都活不下去。

    他驾驭羽箭飞行,双目连眨都不眨的从地面掠过,短短时间内,就遇到了狼虫虎豹若干,还有几条长达十几丈的大蛇,张口想要吞下他,都被他一一解决。

    终于,他看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眼前一片片红薯秧子,都已经枯黄了,想来地下,应该生长了不知多少红薯。

第33章 红薯玉米滚滚来() 
未央没有急着挖红薯,他举目四望,果然发现不远处就是一片连绵数里的玉米地,玉米也已经叶子枯黄,可以收获了,六月份本就是这两种作物成熟的日子。

    只是这两片土地,显然是经过精心耕作的,是别人种植的,美洲大陆如今还是蛮荒时代,处于刀耕火种的年代,竟然有人精耕细作,这太不合常理。

    他细细的观察,没有发现附近有人烟的痕迹,当即也不客气,羽箭猛然放大,化作十丈长短,轰然钻入地底。

    呼啦啦,不一会,便有足足十余亩的红薯被他挖起,羽箭抖动,泥土随之而落,堆在羽箭上之上。

    这些红薯个头极大,最大的竟然有一尺长,半尺宽,足足有十余斤,一亩地的产量,甚至高于五千斤,这十亩地,羽箭上足足承载了五、六万斤的红薯。

    未央毫不客气的指挥羽箭横空穿过,玉米同样被他拦腰斩断,玉米穗全都落在了羽箭之上,同样收割了四五万斤,未央这才满意的收手。

    玉米产量不高,但是一亩也有八九百斤,这两种作物虽然不可用作寻常主粮,但是胜在亩产高,对于大宋来说,绝对是祥瑞,不知能救活多少大宋百姓,至于美洲土著,管他去死!

    未央的羽箭虽然厉害,但是最多承重十万斤,所以满载之后,便停手了,反正自己有羽箭之便,想要多少,过来取就是,还有人能把自己怎地?

    驮着收获,未央有转了一圈,终于发现了旁边如同野草一般的辣椒,不由心中欢喜无限,娘蛋,对于一个现代人来说,没有辣椒的日子,那叫日子吗?那叫寡淡无味!

    找到了辣椒,未央更加确信这片地是人刻意耕种的,不然不会如此齐全。

    不过又有什么问题呢?你还能跑到大宋找小爷的麻烦不成?

    未央暗暗记下此地,方便下次前来取种,毕竟方便,省了自己寻找。

    要知道天下高产作物,能超过玉米红薯的,而且能当作粮食的,那可真是凤毛麟角,所以未央也不在意别的东西,有了这两种作物,自己的大计,也有了运作的资本。

    羽箭腾空而起,速度比来时慢了一些,但是想来回到大宋,也未天亮,对于时间上的把握,未央一向很准。

    此行往来一起用了近八个小时,离天亮也差不了多久了。

    不过回去的时候,未央收敛了羽箭的锋芒,没有骚包的亮起光焰朱雀,不然又有不知道多少人彻夜难眠了。

    回到农庄,农庄里的人依旧在香甜的睡觉,如何把这些东西放起来,让未央挠头了,他跟柳羽说在天上,总不能跟人家说是从天上落下来的吧?

    好在这农庄足够大,占地十余亩,院子也打,未央把红薯与玉米堆在院子里,便坐在如同一座山一般的粮食堆上,想了许久,才蹑手蹑脚的敲了敲未洵的门。

    屋子里传来大嫂杜氏警惕的声音:“谁!是谁在外面!”

    旋即,一声铿锵之声传出,片刻后,杜氏手持宝剑,威风凛凛的开门而出。

    杜氏出门,看见一个鬼鬼祟祟的黑影,双眉一竖,手中宝剑挽了个剑花,一剑就向那毛贼刺去。

    “大嫂,是我!”未央惊呼一声,宝剑虽然伤不了他,但是却不能暴露自己的秘密,至于红薯与玉米的来历,未央早就想好了说辞。

    杜氏剑光一扫,偏移开来,细细看去,果然是未央,不由怒道:“臭小子,半夜三更的,你是做什么,刀剑无眼,万一伤了你该如何是好!”

    未央尴尬的不行,只得一个劲地陪着笑脸。

    终于,大哥未洵的脑袋从杜氏背后探了出来,看见未央,差点没暴走。

    “大半夜的你不在房里睡觉,跑这里干什么?小小年纪竟然学会听墙角了,跟随学的坏毛病?看来是国舅爷他们带坏的,从今往后,不许与他们交往。”

    这话当然是气话,未洵也是气急了,自家兄弟短短时间就学坏了,这可如何是好。

    未央挠挠头,装作一副天真的样子道:“大哥大嫂,我来是有事的,你看!”

    未央伸手一指,指向了院子中小山一般的东西,小山底层是黑黝黝的,上层是黄橙橙的,很是漂亮。

    未洵与杜氏同时倒吸一口凉气,真是自家门前坐,祸从天上来!这玩意无声无息间出现在自家院子里,绝非什么好东西。

    杜氏一把拽过未央,拉入自己背后,仗剑在前,双目放出一道道光华,直勾勾的看着那座诡异的小山。

    未央尴尬的道:“大哥大嫂不用紧张,这是别人送我的礼物,我特意让他们轻声,不至于惊动了家里。”

    杜氏依旧护犊子一般护住哥俩,这让未央很是无奈,没想到自家里自己的大嫂才是最厉害的那个,怪不得自家这么些年,连个上门闹事的地痞都没有,而且大嫂那么怕老婆,这都是有原因的啊。

    杜氏让未洵前去取油灯,此刻天已经蒙蒙亮,启明星高高悬起,借着灯光,依稀等看清园中的东西。

    小山底下,是一块块紫色的椭圆形物事,一股股泥腥味还很新鲜,小山上层,则是一根根黄橙橙的物事,包裹着里面的东西,不知道是什么,一喜能问道一丝甘甜。

    杜氏收起宝剑,疑惑的看向未央道:“这是什么东西?”

    未央这才走上前去,张开双臂,极其张狂的大喊道:“此乃天降祥瑞,亩产三千斤的粮食,有此粮食,我大宋再无饥饿之虞,从此以后,大宋江山永固,万世永传。”

    变声期的少年,如同公鸭嗓子一般的喊叫,顿时惊动了整个农庄,小贺、小郑,还有未家老三未烟,都睡意朦胧的打开门,借着星光,看着那个张狂的少年。

    未洵一脸呆滞,杜氏一脸呆滞。

    旋即,未洵一巴掌就拍了下来。

    “我打死你个未家不孝儿孙,撒谎撒到家里来了!夫人,去取鸡毛掸子来,今日就打死这个小子,也省的给我未家丢人。”

第34章 感情丰富滕子京() 
杜氏没有去取鸡毛掸子,冷眼旁观看着自家夫君满世界追着二弟暴打。

    未央抱头鼠窜,边跑边大喊大叫道:“你们怎么不相信我,这可是真的。”

    未洵不搭理他,旁边的小贺善意的提醒道:“二少爷,亩产三千斤,从古自今就没听说过,你莫不是被人骗了吧。”

    小贺与小郑都是农家子弟,是那一批侍者里面淘汰出来的,被未央收留作为家里的仆役,自然熟知农事,一点都不相信自家二少爷的鬼话。

    未央悲愤的道:“你们没见过,不代表没有,真是每见识,既然不信,为何不试一试,反倒是打我,算什么本事。”

    未洵停了下来,原地思考了一下,旋即道:“好像也是这个道理。”

    不过随即未洵冷笑一声道:“不说亩产三千斤,就算是一千斤,大哥就给你赔罪。”

    说完,他豪气的道:“咱们明日就种下,看看这小子这顿打冤不冤枉。”

    未央觉得自己都快气炸了,他幽怨无比的道:“大哥,你有地吗?”

    未洵顿时表情一滞,他们未家数代清贫,哪来的土地?这农庄还是李尚慕赠送的。

    不过随即未洵精神一振,笑眯眯的道:“二弟既然弄来这等作物,大哥也不追究你是怎么无声无息弄到家里的,但是想来二弟已经有了计较吧?”

    未央抬头看天,经过一番打闹,天已经蒙蒙亮,红日初升,万彩千条,朝霞随风而动,正是一天最好的时候。

    “小贺,去城里知会曹佾几个,还有滕子京滕大人,让他们来一趟农庄,对了,顺便把知县贾章也叫过来,这事还得有知县的支持才行。”

    小贺点头应下,未央看了看他,发现这小子竟然还没动,抬脚就是一脚,怒骂道:“这等大事,还磨蹭个什么劲!套上马车,你与小郑一起去。”

    小贺委屈的揉了揉屁股,这才天刚亮,人家都在睡觉呢,都是富贵人家和官老爷,贸贸然上门,不被人打一顿才怪。

    不过二少爷发火了,他们也不敢怠慢,带着满腹的悲愤和挨打的准备,套好了马车。

    “先去柳羽那里,告诉他,我答应他的事情,已经做到了,这样才不会被人打。”未央的声音悠悠传来,小贺与小郑大喜过望,还是二少爷知道疼人。

    半个时辰后,六匹快马从蓬莱鱼贯而出,马上的人一个个兴奋的不能自已。

    “子临,真的有亩产三千斤的粮食?”滕子京双目一片血红,恨不得亲眼见到那,亩产三千斤的粮食,虽然是未央亲自所说,但是他依旧不信,这等事情,信才有鬼,不信才是正常,那可是三千斤啊!三千斤是什么概念?如今的大宋,亩产粮食两石到三石之间,至于个别良田,亩产四、五石,那只是特例,这时候一石不到两百斤,一亩地不过四五百斤的产量,缴纳了赋税,百姓家能剩下的粮食,也只够饿不死,若说富裕,那真是差远了。

    亩产三千斤,那是什么概念,那就是十五石啊!尼玛全家种一两亩地,足够获得滋润无比了,这是什么概念啊,想一想滕子京都激动不已。

    柳羽郁闷的骑着马,闷声道:“前些日子二郎与我打过赌,我是不信的,二郎言之凿凿,说确实有,不过二郎说是在天上,也不知是不是真的,你们自己琢磨去吧,我还糊涂着呢!”

    几人使尽的抽打着座下的马匹,恨不得插翅飞过去。

    说实话,他们信的还真不多,都不是腐儒,滕子京虽然期待,但是也不敢信,这事太大了,若是真能亩产三千斤,那可是功在千秋的大事,封侯封王都不为过,自己这些人身为第一批的见证人,那当真是飞黄腾达了。

    几人闷头赶路,寻常十里之地,需要一炷香的功夫,他们不惜马力,半炷香便赶到了农庄。

    此刻天已大亮,几人毫不客气的对开大门,迎面而来的便是满目金黄,如同一座金山一般耀眼,未家几口子在一边一人抱着一根玉米或者红薯,正在啃得香甜。

    “几位来了!”未央难得吃一回红薯,头也不抬的一指旁边的大锅道:“煮的多了一些,几位试试。”

    其他人没有啥概念,都是富贵惯了的,毫不客气的就动手了,只有滕子京气的青筋暴突,左手一根熟玉米,右手一块熟红薯,真想抓住这些败家子痛打一顿,这可是种粮啊!

    宁饿死爹娘也不食种粮!

    这可是放之四海皆准的道理,怎么就不知道珍惜呢?

    不过生气也没用,反正已经熟了,不能当种子了,滕子京狠狠的咬了一口红薯,顿时满嘴香甜,如同吃了蜜一般,老泪顿时就流了下来。

    未央惊讶的放下手中的红薯道:“老大人何故如此?莫非这红薯不好吃?”

    滕子京狠狠的大嚼了几口,咽了下去,哽咽道:“二郎啊!这可是种粮啊!就算亩产没有三千斤,只要亩产有千斤,我们吃的这一块红薯,就能繁衍出不知多少,我心中难受啊!”

    哦!感情忧国忧民的心思作怪!无知的人啊!只要有羽箭在手,这玩意我想有多少就有多少。

    不过未央也没准备真的这样做,人不能懒惰,一懒惰就会百病丛生,还是自己亲手种出来的东西吃着香甜不是吗?

    “老大人,此次请你们来,就是这个问题,眼看夏收已经过去了,这里有近六万斤红薯,还有近四万斤玉米,都是亦粮亦菜的好东西,所以我觉得咱们还是先在登州找个地方试种一下,万一没有那些产量,岂不是我撒谎吗?”

    说完,还郁闷的看了自己的大哥一眼,这位大哥吃红薯玉米的时候,可是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

    滕子京三下五除二吃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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