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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章

执宰大宋-第145章

小说: 执宰大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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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若想在京畿赚钱,还要赚大钱,就要在女人身上下手。

    妾身曾与夫君谈过此事,我们一致认为,可以从两个方面下手,一是衣衫,二十妆容。

    这衣衫,虽然我大宋物华天宝,无论是丝绸还是葛布,都是天地间最美的料子,但是我大宋的服装,承袭大唐,又略有改进,女子的服装,来来回回就那么几个款式,只要我们推陈出新,不断的进行变革,让女人穿上我们的衣服,在配上独有的配饰、包包等,成为独一无二的存在,人人羡慕,就自然而来了。

    其二便是妆容,粉底、胭脂、眉墨、香水,连醉翁都填词曰:好个人人,深点唇儿淡抹腮,又说:浅浅画双眉,取次梳妆也便宜,洒着胭脂红扑面。

    这香水,固然是天下集团的产业,而且产量极少,属于奢侈品,但是我们可以推陈出新,重新打造别的化妆品。

    比如面膜,比如粉底,比如口红等等。

    这些化妆品出来,必然能引起轰动,当然,若是能在化妆品上刻下娘娘的独有印记,必然风靡开封达官贵人府邸。”

    这些东西,其实未央只是跟蔓菁稍微提了那么几句,具体的制造方法,在蔓菁的软磨硬泡之下,终于才写给了他,就像是蔓菁说的一样,女为悦己者容,她本来只是想自己制作一些,自家用的,比如面膜,早就在未央的指导下,制造出了纯天然无污染的面膜,适合各种大姑娘小媳妇。

    如今蔓菁拿出来讨好皇后娘娘,自然是再好不过。

    曹皇后听得云山雾罩,但是却被忽悠的坚信不疑,女财神的话,能有错吗?

    “这样就行了?万一卖不掉可怎么办?卖不上价钱可怎么办?”曹皇后恍恍惚惚的说道。

    蔓菁淡淡的道:“真皮包包一个就是十块银元,最顶尖的面膜,也要一两银子一片,至于销路,以娘娘的影响力,自然不成问题。

    府中还有一些面膜,娘娘带回去几片,先试试效果,自然就知道神奇之处了。”

    曹皇后顿时急不可待,催促未央去给她拿面膜,她与蔓菁、苏八娘一起,三人大谈生意经。

    苏八娘的经商才能虽然不及蔓菁,但是却比曹皇后这个小白强了不知多少,两人一顿忽悠,忽悠的曹皇后眼中尽是金色小圈圈,觉得此事不做不行,要是不做,简直就是对不起天下百姓。

    未央取回面膜呈了上去,曹皇后看看天色还早,直接就在蔓菁的指导下先试试面膜的效果。

    未央暗喜,转身就走,逃也似的回到了开封府,把家留给了几个女人。

    面膜这东西,有补水保湿、美白、抗衰老、平衡油脂等功效,可令脸上的肌肤柔滑、娇嫩,保持青春的光彩。

    未家的面膜,采用的是珍珠、白玉、人参适量,研磨成细粉,用上等藕粉混合,调和成膏状,以极品的丝绸为面,在上面均匀调和,再佐以蜂蜜、乳酪、柠檬汁、蛋清等调和而成,绝对是不二佳品。

    曹皇后敷了面膜,觉得清香扑鼻,竟然还有安神的效果,三人就这么躺着,大约过了一刻钟,蔓菁起身,把面膜揭下,递给了曹皇后一面镜子。

    “娘娘请看。”

    或许是心理作用,曹皇后看到镜子里面的自己,觉得皮肤细腻了一些,白了一些,用手摸上去,还有丝滑的感觉,顿时兴奋的尖叫一声,“这生意本宫做了!”

    蔓菁与苏八娘相视一眼,两个女人如同偷了鸡的狐狸一般,笑眯眯的,要多开心有多开心。

    未家虽然拥有天下集团,生活倒是无碍,但是要说多有钱,当真是胡扯,这些年的挣的钱,除了供应书院科研的庞大消耗,还要做各种基建,满世界都是花钱的地方,未央身上的钱,从来没超过一个金币过。

    说起来都是钱闹的,未家比皇家还穷。

    苏八娘与蔓菁早想弄些产业,属于未家自己的产业,这样花钱,也方便些,但是未央一直不许,认为太过小家子气。

    这次曹皇后过来,本来主要目的是见一见未央,顺便给自己的孩子与他们的师父培养感情的机会,被蔓菁与苏八娘一顿忽悠,这就上套了。

    只要这生意做成了,以女财神的本事,还怕没钱?若是不把京城大姑娘小媳妇压箱底的钱都忽悠出来,女财神这个名号,算是白叫了。

    曹皇后带着儿女美滋滋的去了,打算变卖一些嫁妆,打算开店铺了。

    苏八娘与蔓菁送别了皇后,回转后院,苏八娘忍不住道:“姐姐,你没告诉皇后娘娘,店铺咱都准备好了?”

    蔓菁连忙看了一眼门口,这才输了口气,没好气的道:“我的傻妹妹啊!钱谁嫌多,咱家的店铺,也不是大风刮来的,这么些年,咱们攒些家当容易吗?可不能便宜了外人。”

    苏八娘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

    好嘛!皇后娘娘在未家也是外人,若是曹皇后知道了,不知道做何感想。

第313章 极光() 
人这个物种,是一个很奇怪的物种,他们急于成长,然后又哀叹失去的童年;他们以健康换取金钱,不久后又想用金钱恢复健康;他们对未来焦虑不已,却又无视现在的幸福。因此,他们既不活在当下,也不活在未来。他们活着,仿佛从来不会死亡;临死前,又仿佛从未活过。

    未央从来都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人,但是随着融入了大宋这个大染缸,越发的让人觉得,未央未二郎,是一个有人情味的人。

    有人情味,就代表着未央真正的融入了大宋,他的特别之处,在别人看来,就愈发的寻常,认为理所当然。

    未央从一个后世之人,慢慢的,成了一个真正的宋人,在他看来,大宋的百姓,远比后世的人可爱的多。

    最起码没有那么多利益计较,也没有那么多的尔虞我诈。

    当然,前提是未央能摆平那么些老狐狸。

    未央又做梦了,这一次,他的梦中有爷爷,有爸爸,也有妈妈。

    爷爷对他含笑招手,爸爸轻轻的抚摸着他的脑袋,妈妈抱着他,如同儿时一般,是那么的温暖。

    但是渐渐的,爷爷的笑容越来越模糊,爸爸妈妈的身影越走越远,直至消失不见。

    梦中的未央,轻轻哭泣着,泪流满面。

    他醒来时,发现蔓菁抱着自己的脑袋,正在轻声哼着一首歌谣。

    “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

    挂在天上放光明,好像许多小眼睛。

    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

    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

    挂在天上放光明,好像许多小眼睛。”

    未央轻轻的抱住了蔓菁的腰,喃喃道:“回不去了啊!”

    蔓菁虽然不知道未央说的是什么意思,但是她依旧是那个善解人意的蔓菁,轻轻的拍着未央的肩膀,轻声道:“夫君,既然回不去了,那就留在这人间,也挺好的。”

    未央微微一笑,说道:“我来到这世间,就是要享福的,但是天不遂人愿,这狗日的世道,宗室让人不得闲。”

    “即如此,就把这世道,变成夫君想要的样子。”

    “那是自然,蔓菁,今日就让你重新认识一下你的夫君,在你夫君面前,一切的阴谋诡计,都是过眼云烟。”

    未央哈哈大笑,极其猖狂,这些年那么多事情,早就把他的心填满了,今日一切仿佛豁然开朗,整个人都轻松了起来。

    在蔓菁的惊呼中,未央御箭而起,抱着蔓菁,冲入了高空之中。

    此时正是夜晚,一弯明月挂在天空中,仿佛触手可及。

    蔓菁捂着小嘴,满脸的不可置信。

    未央得意洋洋,纵横肆意,在空中急速奔驰,不大会,便来到了美洲大陆,这会这地方还艳阳高照呢。

    经过开始的震惊与慌乱,蔓菁也镇定了下来,好奇的看着白云从脚下飘过,看着成群的飞鸟在身边飞翔,看着波涛汹涌的大海,看着高不可攀的大山。

    对于她来说,一切都是那么的新鲜。

    未央嘬嘴长啸,啸声震碎了云层,响彻天地。

    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什么神仙,但是未央,在蔓菁看来,就是真正的神仙,若非神仙,怎么可能有这么多神奇的,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

    未央御箭,肆意发泄了许久,美人在畔,自然控制不住少年心性,高空敦伦这种事情,未央还真没尝过。

    待发泄完毕,未央神清气爽,感觉前所未有的好。

    “我就看看,这么广阔的天地,还有谁敢再蹦跶,惹火了小爷,一发送到这美洲大陆,让他们跟猴子玩去吧。”

    蔓菁是既羞涩又恼怒,自家夫君太不像话了,也不怕有人看到,不过想想也是,这大空中的,出了偶尔两只苍鹰飞过,还真没有别的生物出现过。

    一想到这次奇妙的旅程,神器的滋味,蔓菁心中异常的甜蜜。

    “夫君,你说这天下这么大,咱们大宋才这么一点点,就斗的这么厉害,也太没有格局了一点。”

    未央哼哼唧唧道:“谁说不是呢?这天下,能比得上大宋的国家,没有几个,如今咱们已经装备了火枪火炮,更有火车这玩意纵横往来,放眼四海无敌手。

    如今所虑者,依旧是国内的问题,若是不把国内的反对势力一举铲除,以后进行扩张,又是个麻烦。”

    蔓菁笑眯眯的道:“只怕不容易吧!野火烧不尽,吹风吹又生啊!”

    未央冷笑道:“必要的时候,强权也是变法的力量,我之所以不愿进入政事堂,就是想看看,还有哪些出头鸟要蹦跶出来,看看谁蹦的欢。

    算了不说这些了,这次带你出来,咱们就遍览一下这世间的大好风光。”

    两人来到了美洲,这时候的美洲,还是蛮荒世界,但是这里的土著印第安人,却已经发展出了极为丰满的文化。

    未央指着下面如同蚂蚁一般忙忙碌碌的人群,笑道:“这就是地球的另一面,也就是美洲,这个地方的人,叫做印第安人,也是黄皮肤黑眼睛黑头发,你看他们,与咱们多么相似。

    其实你不知道,历史上有传说,商末之时纣王派侯王喜带十余万精兵伐东夷时,周武王乘纣王兵力分散成功打败纣王,纣王也自焚而死。可已达山东半岛的殷商大军,已无国可回!大军却全部失踪,下落不明。大军当时西归无望,伐涕竹作舟出海,故有部分涕竹舟被黑潮或季风送至中美州之传闻。

    他们与华夏子民同根同源,是我们的分支。”

    蔓菁满脸的不信,这一路上,光是大海就让人望尘莫及,古代的人,如何伐涕竹作舟出海,她认为未央是胡扯。

    未央也不解释,两人来到了南极洲,落在了一处冰山上,一群企鹅正在晒太阳,憨态可掬。

    “这里是南极大陆,是咱们世界的最南端,95%以上的面积为厚度极高的冰雪所覆盖,号称“白色大陆”,这里有极夜与极昼之分,极夜之时,几乎没有阳光,只有极光,最是瑰丽,至于极昼,那就是整日里都是白天,没有黑夜。

    这里几乎是一片不毛之地,仅有的生物就是一些简单的植物和一两种昆虫。但是,海洋里却充满了生机,那里有海藻、珊瑚、海星和海绵,大海里还有许许多多叫做磷虾的微小生物,磷虾为南极洲众多的鱼类、海鸟、海豹、企鹅以及鲸提供了食物来源。

    你看,那些黑白相间的萌物,就是企鹅,你看它们走起路来,一摇一摆,遇到危险,连跌带爬,狼狈不堪。

    咱们看到的这一群,叫做帝企鹅,南极是地球尽头,都是冰冻大陆,由于气候极端恶劣,只有最耐寒的动植物能在那儿生存,帝企鹅居住在横贯南极的山脉,罗斯海、罗斯冰棚的交接处,那里是饱受寒风摧残的科兹岬。帝企鹅是企鹅家族中个体最大的物种,一般身高在90厘米以上,最大可达到120厘米,体重可达50公斤。其形态特征是脖子底下有一片橙黄色羽毛,向下逐渐变淡,耳朵后部最深。全身色泽协调。颈部为淡黄色,耳朵的羽毛鲜黄橘色,腹部乳白色,背部及鳍状肢则是黑色,鸟喙的下方是鲜桔色。

    走!夫君带你去看看极光!”

    未央兴致勃勃的,这会是四月份,北极正在渡过极昼,南极正从是极夜的最后时刻,未央飞了一圈,才找到了一束极光,挂在天空中,美的令人窒息。

    璀璨壮丽、千变万化的美丽光带滑过夜空,极光神秘、梦幻,偶尔也会呈现艳丽的洪紫色,曼妙多姿又神秘难测,这里无边无际,是海角,也是天涯。

    仿佛时间一切最好好的词汇,都不足以相容极光的美丽。

    蔓菁尖叫连连,在空旷的南极大陆上,兴奋的不可自已。

    未央笑呵呵的,一点都不意外,无论是再伟大的诗人,描写极光时往往显得语竭词穷,只好说些“无法以言语形容”,“再也找不出合适的词句加以描绘”之类的话作为遁辞。是的,普通的美丽、壮观、奇妙等字眼在极光面前均显得异常的苍白无力,可以说,即使有生花妙笔也难述说极光的神采、气势、秉性脾气于万一。

    再也没有什么东西,能及得上大自然之壮美,这是未央深有体会的。

    后世的时候,南极北极,就是旅游胜地,很多人为了一览极光美妙,甚至驾驭飞剑,不眠不休的寻找一缕极光,这事因为后世环境虽然改善了,但是南极北极被破坏的冰山与特殊的电磁场,已经难以恢复,需要不知多少年才能恢复过来,所以极光很难见到。

    未央也是第一次见到这玩意,也是震惊的无以复加,更何况蔓菁这个古人,有此表现,一点都不意外。

    极光过后,未央亲自动手,捕捉了好大一对磷虾,这玩意可是难得的美味,堪称世间绝味,尤其是在这个没有污染的世界,竟然比后世还大了不少,弄一些回去,正好给夫人们补补身体。

第314章 神剑将来() 
感性过后,自然要回归理性。

    未央仿佛换了个人似的,整个人都散发着一种不一样的神采,如果以前是懒散随性,现在则是斗志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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