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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6章

大明天启-第1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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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加入农业,医药,戏曲,文史几个方面的内容。另外兵器局的大明科学报交于研究院来发行,兵器局和经济调查局联合发行一种内部参考,这是保密的报纸,主要是国内兵器制造方面的技术,各地地方上的大事,对某些事情的分析。只能发到兵器局、研究院、军校及四品以上官员,而且不能扩散给其他人。”

    叶向高道:“陛下,老臣负责的各种书籍的印刷工作已经完成得差不多了。所有的儒家经典都是按陛下所说,去掉了那些排斥奇技淫巧的,去掉了鼓吹以德报怨的,去掉了提倡愚孝的。这些书都经过了出版局的审查,现在已经运输到了全国各地,正在销售。这次印刷的书籍无论是在纸张质量上还是印字的清晰程度上都远远胜过以前的书籍,而且我们卖的价格稍稍低于其它以前的版本,相信很快就可以占据市场的大部分。”

    出版局是由王承恩负责的新闻审查局扩充而来,所有的出版物,都必须在出版局进行登记,通过审查,才能发行。叶向高负责的事是对儒家学说中的一些不再适合现实的东西无情地删除,相当于是洁本。朱由校明白宣传工作的重要性,这样下去,人们将只能接触到新的儒家经典,那些有负面影响的词句文章将不会被人看到,潜移默化之下,人心的改变也就可以预期了。

    阁臣们退出去后,魏忠贤道:“圣上,陈德丧心病狂,竟然敢勾结外官,谋害圣上。奴婢以为,应该加强内宫人数,以防止再有这种情况发生。”

    朱由校笑道:“厂臣,你是不是觉得以后宫中没有了内监,心里不舒服呀。”

    魏忠贤忙道:“陛下下旨不准自阉,只能是极少数情况下的犯人可以转为宫刑。奴婢担心这样会导致宫中防卫力量不足。”

    朱由校心中闪过两个字“内操”,原来的历史上,内操是从天启二年开始的,最多时达到了近两万人,是一支不可忽略的武装力量。但朱由校心中并不想要发展太监武装,他是要消灭在中国延续了几千年的太监。

    他笑了笑道:“厂臣,这个不用担心,皇宫的防卫已经足够严密了,皇城有锦衣卫把守,自然是可以放心的。现在宫中内监不是太少而是太多,除了农业合作社,我们的各种工厂和店铺也都是由内监掌管的。这样我们都还有一万多内监,其中必须要有的能够有多少呢?现在再放一万内监出宫,宫里也不会缺人吧?”

    魏忠贤道:“宫里皇后与两位贵妃娘娘处所用内监极少,如果真如圣上所言,放一万人出宫,也不会少了伺候的人。奴婢想把内监依照军队来编成一队队的,这样可以加强他们的纪律性,而且大家互相监督,可以防止象陈德忠这种情况再发生。”

    朱由校点头道:“那发不发武器呢?”

    魏忠贤道:“武器就算了吧,最多拿棍棒就行了,又不指望他们如军队一样善战,只是组织好了,一起行动时会有效率一些,也让一些人不能躲开别人实施阴谋。”

    朱由校道:“这个办法好,就算只是锻炼身体也是好的。厂臣把多余无职司的内监组织起来,先操练着,顺便学一些简单的字和计算方法。农业合作社还只在北方各省铺开,如果开到全国,朕还需要大量的人去管各种事情,不识字不会算数是不行的。跟他们说,在外面去做事,只要尽心不要贪心,报酬绝对胜过宫内,做得好的,可以将自己的亲戚收为养子,以后可以为自己养老送终。”

    魏忠贤叩头道:“奴婢代宫中的可怜人谢谢圣上厚恩。这样他们就不用担心自己死后无人祭拜了,大家一定会尽心做事的。”

    朱由校道:“太监宫女在宫中操劳,朕当然也要为他们考虑。太监可以收取养子,那些家中不接回去的宫女也可以与人婚配,她们不是都在各个店铺里有份子吗,相信凭她们的相貌和积蓄,应该会有很多人愿意娶她们的,不过有一点,只能做妻不能为妾。”

    魏忠贤道:“圣上,皇后娘娘和贵妃娘娘都曾经和她们说过,甚至愿意为他们择婿。可是只有极少数人愿意出宫嫁人,大多数人都不愿意,因为害怕自己不熟悉的宫外。”

    朱由校道:“是呀,所以以后选宫女必须先规定好时间,到了时间就要让她们出宫,这样才能不耽误她们的婚嫁。对了,近卫军中品行好的未婚大龄军官,倒是很适合宫女的,这事我去交给奶妈,她应该很有兴趣做这种事。”

    魏忠贤眼睛转了两转说道:“奉圣夫人心地仁慈,自然会愿意成人之美。只是圣上,现在宫中差钱已经大为增加,只怕有些宫女心气也高了,建奴已灭,她们未必会看得上没有什么机会立功的军官们。”

    朱由校笑道:“这就要看你们会不会说了。这些军官们还有大量的仗要打呢。朕要把东南亚全部收服,即便不直接变成大明国土,也要把它们变成羁靡之地,移民之所。这些地方又不可能自动归于大明,不打仗如何能成功。”

    魏忠贤不明白东南亚是什么意思,但至少知道了近卫军军官还会有大量的立功机会就行了。自己只要和奉圣夫人把这里面的道理摆说摆说,那奉圣夫人还不是对自己崇拜有加。

第385章 稳定军心() 
西苑里发生的未成功的刺杀,使得朱由校认识到,自己还是小看了国内的反对力量,而且自己的想法太过于简单,以为对这个时代有用的大家就会接受,却没有想到根深蒂固的思想已经影响了中华民族几千年,并不是所有人都有叶向高他们的睿智,自己的每一步都有可能会受到各种势力的反对。

    不过这次刺杀案,倒也有两个好处。一是借机清理了一批与自己的看法大相径庭的顽固守旧派官员,二是张惟贤的下场给勋贵们敲响了警钟。让大家知道,平日里很好说话的皇帝终究是皇帝,天子一怒,虽然不至于流血漂杵,但让很多人头落地还是很容易的。

    魏忠贤将宫中暂时没有职司的年轻太监集中起来,请来了晦明的师兄进行训练,同时请了十几个师范学院的学生在内书堂兼职。宫里便时常可以听到一二三四的操练声和一一得一,一二得二的读书声。

    而客氏接到了给宫女做媒的重任后,立即投身到媒婆这个极有前途的事业中。在朱由校的指点下,她让人搜集了近卫军局长以上的军官婚姻情况,从未婚者中挑出了有婚配宫女意向的,然后让他们一个个将择偶条件写了出来,同时将自已的情况也写了出来,编成了档案。

    她将宫中到了年龄而未能出宫的宫女召集起来,先进行了一番动员,将这些未婚军官的仕途夸到了天上,然后收集了宫女的自身情况和择偶标准。

    两份资料到手,她将资料交给魏忠贤,魏忠贤召集了东厂中的识字番子,开始进行纸上配对。几天之后,终于得到了一份初步配对意向。

    这些军官基本上都在军校中,客氏大手笔,在皇城的一角专门开了一个现场婚配会,当然和现代的不同,是一个小房间,由一个宫中的老嬷嬷带着有婚嫁要求的宫女在房间内,根据以前的配对资料适合的军官在房间外,双方不见面,而是由嬷嬷进行传话,两方就各种问题进行相互了解。如果双方都满意,那就见一面,真的只是一面,而且是在嬷嬷的监督下,到这一步如果还是满意,那军官就可以回去准备结婚了。

    军官不是回老家,而是回到王恭厂新建的军官新村里,这是朱由校专门给军官们修的房子。上下两层,前后两进,左右两间,后面还有厨房厕所,家具齐全,足够一家十来口人居住。

    军官新村的房子并不是免费发给军官们的,而是要出钱买的,不过很便宜,一幢楼房首付五百元,可以居住十年,然后从第十一年起,每年是五十元。但你从军中退役后,就不能再住这里了。

    对于局长以上的军官,想要拿五百元出来也是不容易的,但是没有关系,可以找大明皇家银行贷款呀。只要付一百元,就可以住入,然后每年还给银行五十元,十年还完就行了。当然如果你立功受赏了,想一次性还完也可以,反正有利率在那里,算一下就知道要出多少钱了。

    现在近卫军军官的薪水并不高,象局长的话,和平时期是一个月十五元,但如果是战时,各种津贴加起来可以达到三十元,如果立个功劳,说不定就是几百元到手,所以虽然房子确实有些小贵,但真要是住,还是住得起的。

    有了结婚对象的军官们,回到军官新村后,就只需要给家里人写信报告喜讯了。因为这次是皇帝赐婚,父母之命都不用要了,媒妁之言是宫里的奉圣夫人,这样的排场,家里人喜欢都来不及,自然不会有人来触皇帝的霉头反对。

    宫里的老嬷嬷可算是大发了一笔利是,相亲时双方都会给喜钱,后面的婚事准备又收了男方的喜钱,每天忙得脚不沾地,帮着布置婚房,传授礼仪。

    六月初一,大吉,利嫁娶。皇帝赐婚的两百三十二名军官和宫女在这一天同时举行婚礼。朱由校本来想办个集体婚礼的,但是在客氏和皇后她们的反对下才作罢。

    这样的大事,在国朝也算是头一遭。周报专门为这次的婚礼出了一个专刊,详细地记述了整个过程。特别指出,每一对新人在婚前都是见过一面的,当然是在老嬷嬷的陪同下。结婚时每一对新人都得到了皇帝送的贺礼:一对同心结。而且新人们都在拜天地时加了一个拜皇帝的程序,对着皇宫的方向拜了三拜。

    而最劲爆的新闻则是,每个结婚的军官都自愿签订了一个婚前协议:新婚五年内,除非无子嗣,不得纳妾。五年后如果纳妾,不得超过两人。婚后所生女子,不可以出现抛弃,溺毙等行为。

    这个协议确实比较奇怪,在大明朝对于男人的限制是极少的,纳妾买婢都是很寻常的事。现在竟然会出现这样对男方不利的协议,当然引起了很多人的不满。大家都觉得,所谓的自愿显然是不可能的,这种干涉人家私事的作法很不好。

    但是在下一期的周报中,专门就此事做了说明。军官签署协议确实是自愿的,在最早的时候,宫中就已经说明了必须签署这样的协议才能进行后续的征婚过程,并不是在后面强迫的。而且皇帝陛下现在都只有一后二妃,所以军官们都觉得签署这样的协议很正常。甚至有人还主动提出不纳妾。

    而在编者按中,特意对有些地方,有些人在生了女孩子后,就将其抛弃,转卖,甚至直接杀死的情形进行了严厉谴责,认为这是禽兽不如的作法。

    这件事是朱由校早就想要做的,大明的人口增长是他最喜欢的一件事,他不认为现在有搞计划生育的必要,而应该是人口越多越好。这世界还有大量的地方渺无人烟,等待着大明人去开垦,而大量杀害女婴的现象制约了人口的增长,而且还极不人道,必须要用律法来限制这种行为。

第386章 《妇女儿童保护法》() 
下一期的周报上,刊登了一封圣旨,宣布在全国实现妇女儿童保护法。并且将妇女儿童保护法全文都登载在周报上,并且在全国各地的露布上公布。

    妇女儿童保护法是一条全新的法律。在法律的总则中明确指出,任何个人及宗族都没有权力杀害大明的子民。而大明的子民包括刚出生的婴孩。

    法律的第一条中,规定了对拐卖妇女儿童的拐子的量刑标准,主犯一律是绞刑,参与者均为充军,接收被拐的妇女儿童的则一律罚款一千元,并处以充军三千里。

    法律的第二条规定,父母卖孩子的行为也被视为拐卖。若因为灾荒或者其它原因,导致父母无能力抚养小孩子时,可以向大明皇家银行申请儿童抚养贷款,若还是不能抚养,可以将小孩子送到养济院,由国家代你抚养至成年(十六周岁),成年后如果父母可以支付小孩在养济院的花费,则可以将孩子领回。如果不能支付,则父母要放弃对孩子的所有权力,包括命名权。朝廷将对孩子命名,然后将其移民到远离家乡的新移民点。

    这一条似乎有些不尽人情,但在朱由校看来,如果不能抚养自己的孩子长大,那你最好就是不生。生而不养,那便是禽兽不如。禽兽不如的人,怎么对待都是没有问题的。

    而且在现在的大明,你没有土地可以移民,你没有钱投入生产可以贷款,你没有生产技术,可以在各种修路,开荒,开矿,造纸,纺织,搬运码头,捕鱼船上卖力气,也就是说,只要你不是太懒,那么你完全可以凭借着劳动使得自己及家人过上虽然不是太富裕,但绝对能吃饱穿暧的日子。

    法律的第三条规定,父母或者宗族杀死子女的行为视同为杀人,凶手都将会被判处绞刑,帮凶流放三千里。

    法律的第四条规定,任何虐待妇女儿童的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任何未成年女子(十六周岁以下)均不准缠足,否则其父母会被流放三千里,已经缠足的未成年女子必须放足,成年女子则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是否放足。

    法律的第五条规定,任何工场均不得招收低于十四岁(周岁)的未成年人,而招收十四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时,其报酬必须与成年人相同。

    法律还规定,在家庭或者宗族中出现虐待导致受伤甚至致残的,不需首告,就要追究施暴者的法律责任,最高可以判处流放三千里。

    而妇女的财产权也有明确规定,女子的婚前财产,可以按其意愿给予后代,夫家和宗族不得掠夺。女子和离后(离婚),其婚前财产必须还与女方。而家中的妾被赶离出家门时,男方必须予以其五年生活之资。

    在这条法律的编者按指出:大明国内的任何未成年人,都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大明国提倡孝,但不提倡愚孝,圣人有云:“小杖则受,大杖则走。”父慈方能子孝,兄友才有弟悌。禽兽都知道要抚育好后代,希望在大明这个礼仪之国中,不要出现弃子不养,父母不赡的人伦悲剧。

    这条新法律自然会引起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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