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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歌行大隋-第29章

小说: 歌行大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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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纳入口中。

    暖风拂过朱贵儿的发梢,使得一缕秀发脱离原来的羁绊,随意的飘扬的脸侧。却完全不觉得凌乱,反而有一种随性的美感。

    她将这缕作怪的秀发挂在耳根,脸上的笑意却越发的浓重起来。也不知道这两张纸上究竟写的什么,朱贵儿已经观瞧了一刻钟,却还显得意犹未尽。

    终于,她在矮竹旁的桌案前坐下,雪白的纸上出现四个娟秀的字迹:此女很美!

    “很美?”

    常歌行如丈二的和尚般摸不着头脑,这个贵儿小姐难道有什么特异功能不成,从字迹中便能看出写字之人的美丑,难道这就是由字识人!不过,她说得倒没错,李秀宁也算得上少有的美女,只是性子烈了些,不是好骑手,是驾驭不了这匹胭脂马的!

    朱贵儿用镇纸将两张书信平放在桌案上,眼睛左右打量,像是在思索如何回信般。

    常歌行腆着一张脸,凑上去要看个究竟。秀宁丫头不给自己这个晋王殿下回信,偏偏让一个素未蒙面的女子亲启,这里面绝对透露着古怪,而且是大古怪!

    只是一眼,常歌行脸上也充满了古怪的笑意,不管是弧度还是幅度,都与朱贵儿有着惊人的相似。

    一张信纸上,毋庸赘言,是一种文字,两种字体。只是,一个婉约如静花初放,一个泼辣如烈火燃燃。两种字体出现在同一张纸上,大有平分秋色之意。

    另一张纸上却不是什么文字,而是一幅画,一副李秀宁自己的自画像。柔美中通着英姿飒爽,虽然没有彩绘与那几千万像素的相机,只是黑白交替间便勾勒出了一个英雄儿女的气质。

    嘴间浅笑,跃然纸上,似是在打招呼,也像是在挑衅。本姑娘的字在这儿,相貌也在这儿,你能拿我如何!

    自画像不大不小正好占了一张纸的一半,下一半则是留白。

    常歌行咂巴着嘴巴,李秀宁这个小丫头不愧是打仗的好料子,就连这回信都是夹枪带棒的,这哪里是什么回信,分明就是一封给朱贵儿的战书。你的字,我回了;我的画像,你可敢回?

    常歌行也是满脸期许的看着朱贵儿,虽然相处多日,这贵儿小姐的真容却一直未得见,隔着一层面纱,实在是朦胧了些。如朱贵儿这般聪颖之人,应该早已明了李秀宁的意思。

    朱贵儿提笔踌躇了良久,常公子与画中女子的关系肯定匪浅,不然也不会有如此回信。

    她微微侧着头,用眼睛瞥了一眼站在身后的常歌行,嘴角流露出一丝笑意。常歌行却是做贼心虚,急忙抬起头,想找上一片云彩好好欣赏一番,只是今天天气却晴朗的异常,万里无云,让常歌行好生尴尬。

    “今天的天空真蓝啊!”

    常歌行讪讪笑着,由衷赞叹着这蔚蓝的天空。

    朱贵儿终于落墨:一个规矩的正圆,两条八字眉,一抹小鼻子,一个弧度上翘的嘴。整个画风下来,构成了一个极似前世笑脸的表情。

    乖乖,这个朱贵儿该不会也是穿越过来的吧。

    笑脸,竟然是笑脸表情!

    一张白纸,上半部分是一个绝美的女子,下半部分却是一个简单的笑脸;上半部分如绘画大师精雕而成,而下半部分却如孩提涂鸦,只是圆画的规矩了些。

    一上一下形成鲜明的对比,独具喜感!

    李秀宁拼尽全力的一击,却打在了软绵绵的棉花上,无处着力。常歌行不仅赞叹,好一个聪颖的女子!

    若是朱贵儿果真奉上自己的画像,即便画工、长相胜了李秀宁半成,那又有何用处?两个女子就相貌论短长,颇有争风吃醋的味道,本就落了下成。

    清风拂过白纸,墨迹很快干涸。朱贵儿将信纸装进纸封,就要让人将信送出去。

    “慢着,本公子也要写上一写,正好一同送与我那调皮的妹妹!”

    朱贵儿脸上挂着浅浅的笑意,两弯月牙闪着狡黠的光芒,照进常歌行的瞳孔,使得他一阵心虚。

    李秀宁比本小爷小,当然就是妹妹,我又没说是同父同母的妹妹,是那异父异母的亲妹妹也是有可能的,常歌行如此安慰着自己。

    他顺手折下一支矮竹,除去叶片,做成笔状。蘸了几下墨汁,便在白纸上涂抹起来。竹子本就中空,能吸纳更多的墨汁,常歌行无心之举,倒是有了后世水笔的影子。

    朱贵儿看着被常歌行折伤的矮竹,面纱之下的嘴唇微微撅起,显示着主人心中的不快。绣楼前的矮竹本是她多年栽培,平日里宝贝的不得了,就连浇水之类的粗活,都是她亲力亲为。如今却被这个粗人随手折了去,心中不喜也是情有可原。

    她掏出一方白色丝巾,将矮竹折伤之处仔细的包扎好。若是这矮竹可张口吃饭,相信这位贵儿小姐定会给矮竹塞上几颗大补丸,一座疗伤之用。

    常歌行的书信已经写完,却不是什么蹩脚的文字,而是一副画,画中人谈不上面貌,皆是一团浓墨,只是手脚尚能分辨一二,颇似前世的火柴人。

    画上一个小人儿趴在地上,另一个小人儿则高举右手,一副作势要打的样子。趴在地上的小人儿左腿微微抬起,似有挣扎之意。

    常歌行很满意的看着自己的大作,没想到自己竟然这么有绘画的天赋。前世经商真的是白白糟蹋了如此璞玉,若是改行做了画家,活着的时候可能会落魄一些。但按照往常的惯例,自己这么一失踪,画价肯定会翻着番儿的往上长,只要买到,绝对是孤品!

    (本章完)

第65章 元宵节同游() 
透过长长的睫毛,朱贵儿很是好奇的看着那么一滩分不出四五六的“画”,还多亏她聪慧,将这些毫无协调感的墨线、墨滴在心中反复组合,终于看到了两个人形。

    顿时俏脸发红,这躺在地上的小人儿,象征着脑袋的墨点上有两个突起的“小角”,神似两条辫子,分明是一个女子。而站在旁边,作势要打的小人儿,墨点上却是光秃秃的,分明是一个男子。

    整幅画组合起来就是一个男子在打一个女子的屁股,这在常歌行看来只是玩笑之作罢了。但看在朱贵儿眼中,却是有伤风化的,不雅,实在是不雅!

    她匆忙将画纸折叠起来,慌张的塞进纸封。然后发觉拿在手中也是极不自在,便像丢弃烫手的山芋般,将纸封丢给了旁边的侍女。之后更是将两只白嫩的小手在一方丝帕上擦了又擦,像是刚在触碰到了什么不洁之物般。

    常歌行这个始作俑者却是完全不自知,抬眼正好瞧见被丝帕包扎得严严实实的矮竹。不禁心中发笑,果然是小女儿心思,这矮竹伤了也就伤了,不出数日便能结疤长好。

    “贵儿小姐,莫不是学过医术,这包扎技术果真了得!”

    朱贵儿美眸回转,知道常歌行在嘲笑自己,并没有提笔回话,只是稍带鄙夷的瞪了他一眼,似乎在说他不解风情。

    “节节高才是竹子,贵儿小姐这满园的青竹却被打理成了丛生的野草般,当真可惜!”

    侍立在旁边的侍女,看到常歌行借着牙尖嘴利欺负自家小姐,便不依了。

    “你懂什么,这些竹子本来就这样,长不高的!”

    常歌行在那方摇曳在枝头的丝帕上划过,触手丝滑,应该是上等的丝绸,果然是大户家的小姐,用这一方价值数两的方帕赠予这无痛觉的竹子。

    传出去虽然是一桩美事,甚至会被那些才子歌诗作赋,好生吹捧,传为一代佳话。但在常歌行眼中无疑是败家的行为,前世作为商人,虽然腰缠数亿亿贯,也曾大手笔花过钱,却未曾挥霍过。一分钱要起到一分钱的作用,这就是常歌行的信条。

    “燕雀尚有鸿鹄之志,这矮竹未尝没有壮志凌云之向啊!”

    朱贵儿听完常歌行的话,眸子中显出沉思。终于,她再次提起笔,想来是要和常歌行好好理论一番。

    “不管如何,你伤了竹子就是不对!”

    常歌行笑着拿起刚才那支用作笔的竹子,放在眼前仔细端详了一番,才开口。

    “我不是伤它,而是在成全它!”

    看到朱贵儿那双好奇宝宝般询问的眼神,常歌行顿觉自豪不已。前世信息发达程度远远超出这个时代,一件事情往往不能以对错来评判,因为不管是对是错都会有诸多论据作为支撑。所以前世,人们用利弊观取代了对错观,却也用到了老祖宗的智慧。

    “它本来是一株疯涨的竹子,就如刚才所言,它长不高,无法成就栋梁。而我,折取一支,作为书写、挥毫之用,反倒给了它随这纸墨青史留名的机会,岂不是成就了它!”

    朱贵儿愕然!

    就刚才那副抽象画,还青史留名?写历史的是你家亲戚吗?即便是亲妻都不行!那竹子若可开口说话,说不得已经开始哀嚎了,遇人不淑啊!下辈子绝对不再做竹子了!

    “你这方丝帕不如给了那穷苦之人,还能保他们数十日的温饱!”

    说道这里常歌行不仅想起那些随他一起入城的难民,几日过去,不知过得可好。还有那个攥着草根不放手的小女孩儿,可吃上了饱饭。想到这里,他思绪纷杂,再没了和朱贵儿论竹之长短的兴致了。

    转身就要离去,不禁想起前世的一首诗,便开口吟了出来。

    “一节复一节,千枝攒万叶;我自不开花,免撩蜂与蝶。”

    吟罢,常歌行迈步而去,留给朱贵儿一个潇洒的背影。

    朱贵儿看着常歌行离去的背影,久久伫立。忽而,双手拎起罗裙,小步跑到桌案前,伏案写下常歌行刚才吟出的诗句。

    此诗竟然无意间刺中了朱贵儿的心事。我自不开花,免撩蜂与蝶,正是她绣楼前矮竹成群,鲜花却无一朵,只有点点野花在夹缝中求生的缘故。

    。。。。。。

    。。。。。。

    这些天来,常歌行小日子过得也算滋润。只是晚饭没有一点儿改善,仍是小米粥加咸菜,俨然已经成了标配。唯一的一点儿变化就是,小米粥越来越稀了,稀的可以见到碗底,咸菜也越来越咸了,放得久些,便会有密密的盐粒析出。

    还好,匆匆喝完小米粥,他便很自觉的登上绣楼,走廊处早早就有一方小小的桌案摆放,桌案之上便是一小盘点心,和笔墨纸砚。点心这些天从来没有重样过,唯一不变的就是那支毛笔和那方砚台。

    和朱贵儿“互发”短信聊着天,吃上几块可口的点心,吹着丝丝缕缕的清风,听着矮竹枝叶交错的声音,也算惬意。

    这些天常歌行的毛笔字倒是精进不少,已然脱离孩童启蒙时代,彻底迈入小学生时期。

    一张白纸从小窗中递出,经由侍女的手交到常歌行手上。打开纸张,一股极淡的幽香便钻入他的鼻孔,不知是墨香还是女儿家的体香。这可比前世那些顶级的香水好闻多了,即便再名贵的香水也脱离不了造作。而这股香气,虽然清淡,但难得自然。

    “元宵佳节,同游可好?”

    八个娟秀的小字映入常歌行的眼帘,这是要“约”起来的意思吗?常歌行第一反应便是前世那些聊天软件,聊得开心便出来同游,寄情山水也好,激情酒店也罢,总之都是一个“约”字。

    这种纸条传信,不正是前世那些聊天软件的最原始版本吗?

    常歌行擦了一把嘴角的口水,端坐身子,用最正确的姿势执着毛笔。

    “好!元宵佳节客房定然紧张,不如小姐可有预定?”

    青纱帐内,朱贵儿看着常歌行的回话,陷入了长久的沉思。这位大才女即便想破脑袋,也想不出佳节同游与预订客房的关系吧!

    哎!这个时代还是太单纯!

    (本章完)

第66章 缺一顶韭菜色的帽子() 
农历正月十五,元宵佳节。

    大街上人流如织,各种各样的花灯装点着建康城的各大街道。

    有大红色的纱灯,麻纱为灯面,圆形或椭圆形皆有。在灯的上部和下部分别贴有金色的云纹装饰,底部配金色的穗边和流苏,显得喜庆异常。

    也有做工精细的影纱灯,麻纱被染成了各种颜色,上面绘着花鸟虫鱼、山水楼阁,在内里烛光的映衬下各种图案显得神采奕奕,颇具神光!

    也有观赏性极强的走马灯,转轮上贴着各种人物、鸟兽,在烛火热气的推动下,转轮转动,人物、鸟兽便也动了起来。灯面上影影绰绰,动感极强。

    花蓝灯、龙凤灯、棱角灯、树地灯、礼花灯、蘑菇灯,各种各样的灯遍布建康城各个角落,让人眼花缭乱,尤其是一些孩童,三五成群的聚在一起,吃着零食,围绕着一盏盏灯笼转着圈,跳着舞,好不热闹。

    方形的、柱形的、圆形的各种形状都有,只要你想得出来,总会找到适合你的一种形状。

    一顶绣花小轿,由两个仆人共同抬起,灵巧的在人群中穿梭。轿帘由一串串小粒珍珠制成,随着轿子摇摆,不时晃动,彼此交击在一起,发出珠玉之声,悦耳异常。

    外面自是看不到里面情况,而坐在里面的人儿却通过珍珠帐,好奇的看着周围的一切。烛光透过灯面,再穿过粒粒珍珠,映在轿中人的脸上,如一颗颗星辰缩小无数倍后,镶嵌成饰品般。

    说是映在脸上,倒不如说是映在轻纱上。轿中之人虽然身处轿中,亦带着轻纱遮面,倒是让人好生奇怪。

    轿子四角各站着一个侍女伺候着,不急不慢的随着轿子走动。步子竟和轿子的步调一致,不曾出现急追或赶不上的情况。

    轿子正后方是个男子,看穿戴不像是什么仆从,看待遇却又不想是什么大家少爷。

    此刻常歌行心中颇为不平,不是说好的“男女平等”嘛,但为什么那个小妞可以坐轿,本大爷却要腿儿着。

    “贵儿小姐,贵儿小姐,咱们商量个事儿行不行!”

    常歌行紧跑几步,跑到轿子侧面,掀开轿帘,正好和朱贵儿漆黑的眸子对上,看着那似有星光闪烁的双眸,常歌行竟然难得的老脸一红。

    “贵儿小姐,我看这轿子甚是宽敞,不如我俩共乘一轿,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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