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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歌行大隋-第2章

小说: 歌行大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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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句话就像是一点火星,引燃了整个火药库,万余人口中呐喊着:“晋王千岁千岁千千岁!晋王千岁千岁千千岁。。。。。。”

    声音震动了山谷,惊起了飞鸟,喝退了走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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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第3章 不靠谱的老爹,不着调的大哥() 
李渊神色复杂的看着常歌行,这还是原来的杨广吗?怎么感觉有些奇怪呢?

    万余人行进井然有序,完全看不到任何嘈杂的情况,甚至可以用肃穆来形容。刀未出鞘、箭未离弦,肃杀之气引而不发,只要一声令下他们可以把任何敌人撕成碎片。

    只有土地上溅起的微尘和偶尔马的响鼻声才能证明这支队伍正在前进,而且是在急行军状态。他们此行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保护晋王殿下尽快回到六合县大本营。

    常歌行闲来无聊,有一搭没一搭的和李渊聊着天,从他口中知道此次出兵是为了攻打陈叔宝,杨广也就是自己为兵马大元帅,杨素为兵马副元帅,高颍为元帅府长史,李渊为元帅府司马。

    更有韩擒虎、贺若弼为大将,阵容可谓豪华之极。常歌行还了解到,自己的便宜老爹隋文帝似乎和历史上有些不太一样。

    他已经开通了大运河,并且乘坐龙舟三次巡游江东,使百姓哀声载道,起义烟尘渐起,愁云惨淡之色慢慢笼罩着大隋帝国。

    此次征伐陈叔宝也是隋文帝一力促成,平北周,灭后梁后隋文帝为了转移国内矛盾,发动了对隔江而治陈的统一战争。

    大隋朝需要一场胜仗给全国上下打上一针兴奋剂,也警告暗中蠢蠢欲动的人量力而行,即便隋朝国力有损,也不是随便谁就能拿捏的。

    常歌行扶额而叹,这个老爹实在是太够意思了,怎么把本来是我应该做的事情给做了呢?

    乘坐百丈龙舟巡游江东,游玩江南,随行的各种船只数千艘,沿路州县还要提供各类物资。这简直就是超豪华自驾游,而且还是公费。不说三次,就是如此阵仗去上一次,也不枉自己来到隋朝一回。

    老爹啊,你老人家实在是太不够意思了,怎么能抢自己儿子的买卖呢,虽然这个儿子是个冒牌货吧,那也不应该啊!

    虽然出游奢华之极,但有一点却是值得称道的,随行伴游之人只有一个女的,就是自己便宜老妈,独孤氏。

    在这方面,隋文帝绝对是男人的楷模,众多女性的梦中情人。作为一个皇帝,大隋朝的一把手,不说三宫六院,就连一个小三都没有,中华上下五千年绝对找不出第二个来。

    作为一个资深的妻管严,隋文帝在女色方面绝对自律,看来自己便宜老妈的御夫技能已经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常歌行思考着自己的未来,时空穿梭机出了问题,自己一时半会儿肯定是回不去了,好在自己是一个王爷,标准的官二代兼富二代,想来即便在大隋王朝横着走,也不会有人说个不字。

    安安心心做个太平王爷貌似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自己不争气的老爹把大好的江山搞的一团糟,一副快要破产的样子。要是大隋帝国倒闭了,自己这个王爷很可能就要加入丐帮了。

    远在长安,自己的便宜大哥杨勇,对自己的态度貌似不是很好,根据自己模糊的记忆,这个杨勇暗中可是对自己下过几次黑手,自己也做过几次还击,兄弟俩有来有往玩的不亦乐乎。

    论朝中实力,作为太子的杨勇占有明显的优势。一是因为杨勇占有大义;二是杨广的一些黑历史实在是不光彩,现在这锅只能由常歌行来背了。

    常歌行坐在马车中,揉着自己疼痛的脑仁儿,安安心心做个太平王爷,娶上几房娇妻美妾,过着不要脸的酒色奢靡生活,这就是他“宏伟”的理想了。只是照现在的情况看,理想很丰满,但现实就剩下骨头了。

    姑且不论时刻想把自己踩在脚下的大哥,这飘摇的江山万一有一天塌了,被砸死的人中肯定有自己。

    常歌行下定决心,等捉了陈叔宝,回到长安。自己一定要和便宜老爹谈谈,想要做个好皇帝光顾着旅游是不好的,你倒是逍遥快活了,可你也得为子孙后代考虑考虑啊。

    你把大隋帝国这点儿家业败光了,让我这个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王爷去喝西北风啊。

    还有那个小家子气的杨勇,不要光想着对付自己,也想想大隋朝如今的形式。****、西突环伺,契丹作怪,高丽也不安分,吐谷浑跃跃欲试。要是大隋朝玩完儿了,还争个屁啊!

    常歌行从有限的记忆来分析,这个杨勇还真不是做皇帝的料。有朝一日他要是当了隋朝的皇帝,晋王爷的这个金饭碗恐怕要朝不保夕,自己温香暖玉的理想生活岂不是成了泡影?

    是不是怂恿老爹、老妈再要个三胎?相信有自己的谆谆教导,小三儿一定会成为千古一帝的。什么秦皇汉武,什么刘邦、赵匡胤,什么成吉思汗统统都不是事儿。

    马车一个急停,打断了常歌行的思绪,他掀开车帘,入目的是个穿着白色囚服的女子。眼角泪光尚未干涸,一双倔强的眼睛愤愤的看着他,一副柳叶眉英气异常,两片樱桃小嘴却透着无限的委屈。满头青丝随意披散着,在清风的吹拂下显得有几分杂乱,却多出了一种别样的美,再看那张些许苍白的小脸,很容易激起男儿的怜香之感。

    常歌行还在诧异,李渊卸下头盔,双膝跪倒在地,朝着他行了三拜九叩之理后便以头触地不再起身。

    “国公这是做什么啊,快快起身。”

    “小女秀宁懵懂无知,险些伤了殿下性命,闯下滔天巨祸,还请殿下责罚!”

    听闻“秀宁”二字,常歌行似乎想到了什么。都是那倒霉的杨广惹的祸,看人家小姑娘生的漂亮,便以狩猎为名将人家约了出去。

    男女约会也要讲究个过程是不?最起码要甜言蜜语话话家常,给人家买点儿小礼物,请人家搓一顿。可杨广很个性,想要直接霸王硬上弓,最要命的是武功偏偏不如杨秀宁,被一记秀腿踹下了山崖。

    真真是风流未成,直接做了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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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第4章 奢华大帐() 
知晓了来龙去脉,常歌行赶紧下车,双手扶起李渊,亲手将头盔给他戴上。

    李渊满脸惊色,他命人将李秀宁押到六合县城前,任由晋王处置。他想到过数种可能,押回长安、秋后问斩、直接杀头、受尽百般凌辱折磨,甚至自己都要受到牵连。可是观如今情况,完全没有按照套路来。

    李渊刚想解释些什么,常歌行拍拍他的肩头,示意让他放心。

    “秀宁这是做什么,不要和为兄开玩笑,快点儿起来,都长成大姑娘了,还这么调皮。”

    李秀宁满头雾水,糊里糊涂的被常歌行扶起来,不知所措的站在原地,刚才那股子天不怕地不怕的劲儿消失的无影无踪,表现出一个十四五岁女孩应有的怯懦。

    知自己必死,才会无惧;凡有一线生机,怯惧便会蔓延。

    “适才本王与秀宁狩猎,不想遇到那陈叔宝派来的行刺之人,秀宁只身犯险,本王才得以全身而退,如此有功之臣,谁人胆敢给本王的救命恩人穿囚服,还不跪下请罪!”

    常歌行尽情的释放着自己的气场,大有虎躯一震,万人臣服之感。李渊三番五次的想要跪倒在地,都被常歌行半路搀扶起来。

    “国公这是做什么,我都说了,秀宁有功无过!”

    李渊苦着一张脸,下颌处的胡须轻微颤抖着。

    “臣就是那给秀宁下牢狱的人!”

    常歌行“哈哈”干笑几声缓解着尴尬,这个世界实在是奇妙,搬起左脚的石头,岂料砸了右脚,到头来双脚都疼。

    “唐国公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当奖!”

    女儿救驾有功,父亲不徇私情,这件事就在如此诡异的气氛中结束了。

    常歌行心中却是将那杨广诅咒了千万遍,如此祖国的小花骨朵,竟然忍心糟蹋,真是禽兽。关键是,还得要你常爷我给你收拾烂摊子,死的太不负责任了。

    。。。。。。

    。。。。。。

    六合县城,虽说是以“县”为名,但却是大隋帝国直面陈氏王朝的一处要塞,也是距离长江天堑最近的一处城池。

    六合县城方圆数百里范围内都有大隋朝兵士巡逻,明岗暗哨不计其处,在距离县城二十里处更有一座大型兵营,韩擒虎所属的二十万大军便驻扎在此处。

    晋王所属二十万人本部人马驻扎在城内,更有杨素所属二十万人从永安出兵,顺长江而下,不日便可与之汇合。

    此次伐陈共计六十万兵马,虽主帅不同,但都受晋王节制。大隋帝国对于长江对面的陈叔宝志在必得,说起陈国,国力并非孱弱不堪,甚至在某些方面可以与隋朝角力。

    好在陈国国主陈叔宝,生在南朝,沿袭了文弱艳丽的气习,故此好作诗赋,更宠幸宦官江总与孔范,升江总为仆射,用孔范作都官尚书。

    更有龚、孔二贵嫔,玉、李二美人,张、薛二淑媛,袁昭仪、何婕妤、江修容等美人环伺。

    每逢百官奏章,陈主将美人张丽华放于膝盖上,二人共同商议决断,好一幅奢靡春画。

    常歌行不禁在心中臆想,自己便宜老爹是不是对陈主如此艳福,有些羡慕、嫉妒、恨呢,所以才非要兴师动众攻打陈国。

    常歌行在一众兵士拥护下,走进六合县城,边走边想,越发觉得是这么回事。这次拿下陈主,要是把陈丽华献给便宜老爹,自己岂不是大功一件,到时候便宜老妈表情肯定精彩绝伦。

    常歌行来到县城内一处营帐,与其说是营帐,倒不如说是一座迷你版的宫殿。

    营帐前面数十盏巨大的灯笼分两旁摆放,在日渐西沉中散发着点点华贵的光芒。整座大帐镶满了金色琉璃,缀以朵朵祥云,在落日余晖下,闪着点点金光,与天边的一处火烧云交相辉映,不知哪个是天上哪个是地下,真的如同天上宫阙般。

    整座大帐长宽各有数十丈,高达七八丈,自中央最高点逐步降低,边沿处也有三丈多高,整体看上去气势恢宏,奢华之极。

    有军士打开门帘,躬身将常歌行迎了进去。一步迈进去,有一种柔柔的舒服感,比前世的地毯不知要好上多少倍。

    想来定是一些珍惜走兽的皮毛组成了如此华美的地毯,更难得可贵的是这些皮毛的自然纹理在军帐的中央处组成了一只威武的饕餮,龙生九子,九子不同,用饕餮装点一个王爷的军帐,可见布置之人却是花了许多心思。

    在燃燃红烛的映衬下,饕餮巨兽的纹理忽明忽暗,平添了不少生气,仿佛这只巨兽真的有了生命般。

    整座大帐一分为二,五分之四的面积作为主帅议军事之用,剩下的部分被厚厚的幔帘遮住,想来别有洞天。

    常歌行来到一处巨大的桌案前坐下,桌案四脚虽是木质,却闪烁着金属的光泽,一股淡淡的幽香沁人心脾。整个桌面却是一整块长达丈许的玉石雕琢而成,触之温润,犹如少女的肌肤。

    巨大桌案的下手座,摆放着十几个稍微小一些的茶几,虽不如它来的华美,但任何一件拿出去都会是世人争抢的宝物。

    茶几后面是一排兵器架,上面摆放着各种兵器,虽然没有半点儿血腥味,作为装饰的作用大些,但也是难得的上好兵刃,在红烛的柔光下闪烁着丝丝寒意,仿佛是一个跃跃而试的战士,想要在尸山血海中走上一番。

    常歌行终于对自己后世的那一串数字不那么自信了,这仅仅是一个营帐,陈主的健康城又会是怎样的奢华,大隋朝的长安城又会是怎么样的繁华。在那权利的最高处,会是怎么样的一番光景,是高处不胜寒,还是美人在怀指点江山。

    常歌行饮了一口军士奉上的香茗,清冽甘醇。他挥手让侍候的几人退去,门帘轻挑,整座大帐就剩下了常歌行一人。

    他四仰八叉的躺在地毯上,一股若有若无的麝香萦绕鼻尖,这难道是麋鹿的皮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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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第5章 美女刺客熏出来() 
常歌行解下腰带,褪下笼罩在外面的华府,露出里面白色寝衣,浑身顿时轻松起来,这一天发生了太多的事情,要说一点儿不累那是假的。

    最后索性把脚下的靴子也脱了下来,随意的仍在了一边。

    一股酸爽的味道就这样在大帐内逐渐蔓延开来,绕过桌案,绕过兵器架,绕过红烛。然后随着烛火的热气升腾,向着大帐的穹顶飘去。

    常歌行并未觉得什么不妥,天生的汉脚,即便是糊里糊涂的成了杨广,这点还是一点没变,还是那熟悉的味道。

    他双手抱头躺在地毯上,发现穹顶上竟然有着点点烛光,就像镶满夜空的繁星。摇曳、生姿,晦明间不断变化,显得静谧异常。

    放松着身体,天为被、地为席,饮得平生半日醉,跨马上阵不留行。

    常歌行忽然发现一道流星从苍穹之上滑下,正在考虑是不是要许个心愿,祝福那个老唐吃饭被噎死、喝水被呛死时。

    流星逐渐变大,点点寒星已经清晰可见。一道火红的影子犹如天外飞仙般从天而降,裙摆飘飘、衣袖荡荡,比那最高明的宫廷舞者还要飘逸、洒脱。一抹丝巾遮住无限芳华,只有眉眼间一个菱形朱红印记在烛光下,诉说着媚惑。

    正当常歌行在欣赏这一出举世无双的表演时,一柄散发着寒光的长剑已经架在了他柔嫩的脖子上。

    “你的脚真臭!”一个清冷的声音响起。

    “纯天然,保证品质,绝对没有任何添加剂!”

    “贫嘴!你是杨广?”

    “不,不,不。。。。。。我怎么能是杨广那个狗东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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