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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铁火君王-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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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世策稍微清醒了点,忙着介绍道:“郑郎中是达鲁花赤大人请到袁州城,给赛罕大人的小少爷也种过的痘。”

    这句话比一切说郑晟“能”的语言都有用。

    老者眼看这一群站在十字路口说了半天话,眉头轻轻一弓,道:“聪儿,别闹了,你张世兄赶了三天的路,也疲乏了,回去再说吧。”

    “好的,爹,”女孩忽然回头,朝郑晟狡黠的一笑,陪在老者右手边往镇子里走去,

    自她出现,很自然的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郑晟夹在人群中,脑子里想着女孩最后对他那一笑,细长的眉舒展开,眼睛灵动,像是在表达歉意,让他生不出气来,……当然,他本来就没有生气。

    温汤镇比从外面看的更大,房屋建造呈一座小舟的形状,散落在山脚下,镇子里的道路全是用方方正正的青石板铺的,干净平整。于家的宅子在在镇子的后部,再往后就是连绵的群山,铁矿就藏在山里。

    路边的矮棚子里传来叮叮当当的声音,那是铁匠在煅炼铁器。郑晟估计这座镇子是因铁矿而繁荣,有点像后世的资源型城市。

    于家的大门近三米宽,暗红色的木门上方密布黄色的门钉,木门的脚下有滚轴和滑道,一眼看上去就知道是个豪强之家。难怪,以况天的傲气提及温汤镇的于家,语气也那么无奈。

    进了大门,张世策完全把郑晟给遗忘了,他站在老者的左侧,目光游离在女孩的闪亮的耳坠和发髻上。

    一行人走进中堂,老者吩咐仆从上座。郑晟坐在东边,张世策的下首。

    老者张口刚要说话,突然低头剧烈的咳嗽,脸庞充血涨红,许久不停。

    女孩焦急的起身走到他身边,老人摆左手让她离开,右手从衣袖中掏出一片白绢在嘴边抹过去,又迅速收回衣袖。他动作之快,让人想起武林高手藏在袖中暗器。

    张世策欠身关切的问:“世伯?”

    “没事的。”老者的声音低沉。

    女孩轻快的神情不见了,眉宇中仿佛压着重重阴云。

    老者朝屋子里的人笑了笑:“没事的,老毛病,三四年了。”

    郑晟心中一动,咳嗽三四年不好,那只能是肺结核。肺结核是传染病,即使在后世也不好治愈,在这个年代就是不治之症,他也没有办法。

    “郑郎中,”老者在招呼他,“在下温汤镇于永春,张世侄请你过来,一路辛苦了。”他指着那女孩道:“这是我的女儿于凤聪,从小娇惯,说话有不合适的地方,莫要见怪。”

    随后,他的视线飘向大门方向,道:“去年袁州各地天花流行,我这镇子里死了四十多人,郑郎中能妙手回春,防治天花,真是莫大的喜讯。”

    在袁州,凡是能与达鲁花赤赛罕扯上关系的人,都不容小觑。郑晟衣着朴素,但看行为举止气度不凡,身边的张世策也无法把他盖下去。于永春比在门口时对他客气多了。

    郑晟拱手道:“医者仁心,救治病难是我的份内之事。”他说话声音洪亮,配上怎么也掩不住的咄咄逼人的面孔,越看越不像郎中。

    于凤聪明亮的眼睛忽的转过来,直视郑晟期待问:“郑郎中能治天花,想必医术高超,能看看我爹的病吗?”

    这么多人面前说实情只怕是不妥,郑晟正不知该如何回答,于永春摆手道:“聪儿,不要为难郑郎中,我这个病你还不知道吗?”

    于凤聪急切道:“爹,天花从前也是不能治的,郑郎中也许有什么办法呢。”

    郑晟舔了舔嘴唇,最终还是决定当缩头乌龟。他就算把肺结核额病理说的再清楚,但无药可救,不如不说。

    张世策忍不住插言安抚道:“郑郎中医术高超,在袁州城内开了明净堂没几个月,来看病的人快踏破门槛了,等种痘闲时给世伯看看,也许有办法也未可知。”

    郑晟听张世策这么捧他,只好轻轻点头。

    简单寒暄几句后,于永春吩咐仆从为两人安排住处,给郑晟独僻一院,并安排两个小厮和两个侍女候命。

    据说本事大的人常常有怪毛病,医者秘术又不显于人,于永春花了不小的心思。好在郑晟年轻,没有半点高人的架子。

    自郑晟住进院子后,就也没见到张世策,用屁股也能猜到他干什么去了。不过以张家和于家的关系,张世策和于凤聪两人的年纪相仿,娶回家不就得了,还用得着这么单恋吗?

    郑晟随身携带了种痘的“水苗”,悠闲的等着于家把需要种痘的人挑出来便可以了。依他收取的价格,种痘的人数不会太多。

    一夜过去,次日他用完早膳后便回院子继续等。

    *点钟光景,门外传来一个女声:“郑郎中!”于凤聪正从圆拱门中走进来。她今日穿了红白相间的裙装,走起路来像一支欢快的小鹿。

    “半贯钱,太贵了!”她看见郑晟后,轻轻的蹙了蹙鼻子表示不满,随后脸上带笑伸出手指指着自己道:“加上我,一共十四个人种痘。”

    半贯钱的价格确实很贵,足矣把镇上九成的人家排除在外。

    郑晟不是不想降低价格,但他根本没机会试验用乳汁培育出来的“水苗”。他的名声在袁州传播开后,所有找他种痘的人都不能容忍失败。在找到新的人痘或者牛痘之前,他恨不得把价格提的更高。

    “你也要种痘?”郑晟走到于凤聪身前一米。

    女孩的睫毛很长,挡住了一点眼睛,乍一看雾气蒙蒙的,多看几眼便能发现她不是那种朦胧的女孩。

    一个穿着鹿皮靴子到处跑的小姐,于家挑选人种痘的事也是她来告诉郑晟。只要稍微用点脑子就能猜到,于凤聪不是在大元朝随处可见的那种待字闺中,等着嫁出去的女孩。郑晟避开她的眼光,他必须要承认,张世策很有眼光。

    于凤聪问:“我不能种痘吗?”

    郑晟突然想开个玩笑,板着脸说:“种痘是有意外的,据我所知,给成人种痘遭遇意外的可能性比孩子大。”

    “真的吗?”于凤聪犹豫了。

    “如果发生意外,我可以保证你不会死,但是……患过天花的人痊愈后的样子,你是知道的。”

    郑晟看上去一点也不像是在开玩笑,他不是个习惯开玩笑的人。

    “哦,能活下来吗,”于凤聪低头用右手轻轻敲脑门,说:“郑郎中,你不知道,去年冬天,我有多担心自己会染上天花……会死。镇子里染天花的人都被赶出去了,等他们死在荒野中,我再让人把他们的尸体焚烧成灰。”

    她声音低沉,回想过去那些残忍的事。

    这个年代,为了阻止天花蔓延,这是唯一的法子。

    郑晟道:“你们做的很好。”

    于凤聪抬起头,眼里的凌厉刺破了雾气:“我也这么觉得。”

    她静静的说:“依郑郎中所说,我就不种痘了,等我染上天花,再找你来救我吧,也许能保住性命。”

    郑晟第一次对这个女孩产生了好奇心。吸引他的不是于凤聪的眼神,而是她的决断和反应。

    当然,她长的也不赖,该凸的地方凸,该鼓的地方鼓,皮靴和束身裙装让她的两条长腿很显眼,那双长长睫毛——如果她愿意温柔,很容易让人沉醉其中。郑晟的视线在于凤聪身上游离,重新在心里评价这个女人。

    “一切凭小姐吩咐。”

    “有一个人,绝对不能出意外,我弟弟于少泽。”

    “不可能,”郑晟笑了,“你不是第一个跟我说这句话的,也不是最后一个,人命无贵贱,我只是郎中,不是神佛。”

    人命无贵贱!于凤聪目光骤然变冷,问:“你是明教弟子?”

    “大小姐太紧张了,佛说众生平等,何况是人,”郑晟很随意的耸耸肩膀,“并不是只有明教教众才会说人命无贵贱。”

    高人果然都有奇怪的观点,于凤聪算是领教到了。她的语调降下来,紧绷的面部变柔和,换了个自己更关心的问题:“郑郎中能看出来我爹患了什么病吗?”

    “痨病。”

    于凤聪眼里的雾气又回来了,问:“郑郎中能治吗,多少钱都行。”

    “不能。”两个字的答案,干脆而绝情。

    于凤聪心中惘然,她本没报多大希望,但听这位神秘的郎中亲口说出来,还免不了有些失落。

    她没有在失落中沉浸太久:“好吧,郑郎中准备什么时候种痘?”

    “明天吧,今天给准备种痘的孩子沐浴更衣,晚上随我祭祀天花娘娘。”

46。第46章 霸气的女人() 
人生而无贵贱……那是不可能的。

    在大元朝,这简直等同于痴人说梦。

    郑晟坐在宽大的窗户旁边,旁边的床上躺着一个少年。这些天,作为一个种痘的郎中,他的主顾几乎都是少年。

    眼前这个算是很特别的一个,他叫于少泽,于凤聪的弟弟,也是于家唯一的儿子,眉眼间与于凤聪有三成相似。

    于永春一共生了两个女儿和两个儿子,到目前为止活下来一半。另外两个,一个死于天花,另一个死于痢疾。对这个年代的卫生条件,你不能要求的更多。郑晟把蘸满水苗的棉球塞进他的鼻孔:“嘿,小孩,有什么感觉马上告诉我。”

    “我不是小孩。”于少泽斜着眼睛看他,但不凶横。有于凤聪那样的姐姐,注定他的童年是在被欺压和照顾中渡过,所以他的骄横早就被他更骄横的姐姐打磨的干干净净,但他一点也不怯弱。

    郑晟笑了笑:“好吧,小伙子。”

    镇子里有十三个种痘的孩子,他要用多半的时间来照顾于少泽。其实主人们不知道,他坐不坐在这里,和发生意外的几率没有半点关系。两个人坐在空旷的屋子里,如果不说话会把人急死。郑晟想起来时的路上张世策的介绍,“听说温汤镇的温泉很有名。”

    “是啊,”少年来了兴致,“在后山有许多能涌出温汤的泉眼,我们修建了一些用于沐浴的地方。”

    “真是很向往啊。”

    少年乐于向别人谈及自家的好处,“现在不是最好的时候,冬天时,天空中白雪像鹅毛飘落,那时候泡温泉才叫带劲。温泉上是朦胧的水雾,雪花在雾气中融化,也有一点落在肩膀上,冰冰的。”

    真美啊!于少泽躺着一动不动,描述着让郑晟垂涎三尺的画面。

    “如果有机会,我很想去试试。”

    于少泽很热情:“好啊,今年冬天,你来温泉镇,要在下雪之前来,要不出山的道路就被封住了。”

    与一个慷慨的人很容易交流,郑晟借着机会打听些消息:“冬天,我只怕是没空了。这次我是因为欠张兄一个人情,才来温汤镇种痘。嗯,就是张世策。”他露出会意的笑容,“他对你们于家的事情很上心,到了这里,我才知道他对你姐姐好像……”

    于少泽是个好病人,躺在床上纹丝不动,但并不表示脑子不动,“不是你想的那样的,我姐姐,哎!”少年人的叹气会让人觉得很奇怪,他觉得与郑晟还不够熟,后面话自然停下来。

    “我还以为张家和于家是亲家。”郑晟这句话有点口无遮拦了,如果对面不是一个少年,他是不敢说的。

    还好,于少泽没有激烈的反应,他眼睛盯着房顶,有些悲伤的说:“我姐姐以前订过亲,但那个人死了。如果不是爹得了病,姐姐也许会答应嫁给张世兄吧。姐姐嫁走了,家里就只有我和爹了。”

    听到这种有些悲情的话,最好的反应时保持沉默。于凤聪不会嫁给张世策吗?郑晟沉默着,这与他有什么关系,为何他心里像钻出一只蠢蠢欲动的小老鼠。

    在温汤镇安稳的过了四天。

    郑晟再没见到过张世策,觉得有点不正常,见到于少泽时,他忍不住问:“张世兄去哪了?”

    “他啊,今早回袁州去了。”

    “回袁州了?”郑晟不敢相信,张世策就这样走了,连个招呼也不打,当自己不存在吗。

    “他真的回袁州了?”

    “真的!”于少泽很肯定。

    郑晟匆匆出门而去,他要找于永春或者于凤聪证实一下。他不是不能独自返回袁州城,但眼下四处兵荒马乱,官兵还在各村抓捕弥勒教残党。张世策把他领过来,不应该就这么不声不响的走了,何况种痘很快就结束了。

    于家的仆人低头与郑晟迎面而过,自从他带着十几个孩子拜过那张天花娘娘的画像,再把十几个人种痘后严密看守在屋子里,于家的人看郑晟都带有惧意。去年冬天,天花给这座镇了带来的阴霾尚未完全散去。

    一个仆从擦身而过,郑晟叫住他:“你知道老爷在哪里吗?大小姐在哪里?”

    仆从指着五六十步外一片紫色琉璃瓦的屋脊道:“老爷在堂屋,大小姐刚过去了。”

    郑晟转个弯走过去,那是一个宽敞的堂屋。从他站的圆拱门到堂屋大门空旷无人。他走过去,门是虚掩的,阳光在正堂的阴影里切割出一道斜斜的亮条,里面有两个人在说话。

    “爹,你找我。”这是于凤聪的声音。

    于永春爆发出剧烈的咳嗽,嗓音含糊不清,“我让外面的人走了,今天叫你过来,是想好好问你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

    郑晟的脚步停在门缝正中,里面是一个宽敞的堂屋,一面画着鹊跃枝头的屏风挡在正前方,说话的声音从屏风后面传出来。他没有再动,不进里面,也不急于退出来,夹在门缝中偷偷的听。

    于永春的情绪有点激动,“张世策走了,他很失望,他是个很好的年青人,我不明白,你还想嫁给什么样的人?”

    “爹,你好好养身体,大夫说你的病需要静养。”

    “不用了,我的时日已经不多了,”于永春叹息,“也许是我年轻时做了那些错事的报应,让我临死见不到我的女人出嫁,见不到儿子成亲。”

    于凤聪的声音很平静:“爹,你别胡思乱想。是你创下了于家的家业,如果不是爹,为争这座铁矿死的人会更多。”

    临死之人,回想自己过去的风云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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