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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民国之我不是文豪-第14章

小说: 民国之我不是文豪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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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煮了菜饭,你赶紧吃吧,我弄点菜叶喂喂这只鸡。”

    冬瓜看着黑白发参半的老母亲忙前忙后的,然后将昨天捡回来的菜叶子分了一点给鸡吃,于是连忙上前,将母亲手中的菜叶全部夺下,扔到一旁,不管老母亲的惊呼声,冷声道:“阿妈,以后不要去捡菜吃了,我们今天就吃鸡,你去烧点水,我把它宰了,今后我们顿顿吃肉,顿顿有白米饭。”

    老母亲看到冬瓜严肃的表情,一阵苦笑:“哪有这么多钱?”接着弯腰准备将菜叶捡起来:“这几天我种的菜也快能吃了,再等几天,就不用去菜场捡了。”

    “这是两元钱,您先拿着,明天上午换个地方买菜吃,今天没菜,我们就吃鸡。”冬瓜将母亲扶起来,将两元钱塞到她干枯的如枯木的手里,然后笑道:“阿妈,现在我有钱了,不用吃这些黄叶菜了。”

    老阿妈热泪盈眶。

    ……

    从昨天开始,小蓉就按照陈先生的吩咐给家里添点菜,准备鸡鸭鹅鱼。菜一般是昨天晚上就洗好了,然后鸡鸭鹅被关在笼子里,还有两条鱼放在水缸里,严不闻昨天早上跟小蓉出去逛了半天,将一些菜全部买好,今天大早上就开始准备杀鸡鸭鹅,还有鱼,因为今天是传统四大节日之一,清明!

    今天报社,银行都放假,陈先生和陈太太难得有时间休息,于是大早上就出去和好友喝茶聊天,准备中饭的事情就交给了小蓉和严不闻,之后等吃完中饭再相约去郊外教堂的万国墓园扫墓,那里长眠着陈小姐。

    因为陈先生老家在江浙一带,现在因为战乱回不去,只能在这边意思上面祭拜一下,真回去没这个必要。

    因为严不闻昨天答应小蓉,今天陪着她张罗着中饭,所以一大早,还没到七点,就喊严不闻起来,因为清明要祭祀祖先,所以饭桌上的菜千万不能马虎,有鱼有肉,满满一桌,让祖先先享用,之后自己吃不吃的掉不问,反正让祖先先吃。

    而且还得给祖先烧点纸钱,因为严不闻父母早死,所以今天严不闻也特地多买了点纸钱,金纸做的金元宝,和银纸做的银元宝,路过一些小摊子的时候,小蓉还欢喜的拿起一个纸做的马和小轿车,说着一并给老祖宗烧过去,并且还给陈小姐挑了几件漂亮的纸衣裳。

第二十章 清明和之后的新野茶会() 
先烧开水,烧了满满一锅,之后笑容就从笼子里把“咕咕”叫的母鸡给抓了起来:“咕咕咕,姑爷你帮我抓着它的翅膀。”

    小蓉学着母鸡的叫声,然后摸了摸母鸡的头,等严不闻将母鸡的两个翅膀和双腿抓住的时候,母鸡动弹不得,被严不闻倒立起来,小蓉放了个碗在下面,一刀割开母鸡的咽喉,血液哗哗的从鸡脖子里面流到碗里,鸡挣扎了两下,腿一蹬,一命呜呼,放干血后,找了个盛满热水的盆,把鸡丢了进去。

    依法炮制,将鸭,鹅,一并解决了,各自把血放到碗里,这血还能做成一道菜。如果是过年的话,倒是可以前一天就将鸡鸭鹅斩杀,但因为现在是清明节,天气暖和,前天杀的话,今天就可能有点味道了,现在没有冰箱,只能用木桶吊井里保鲜,但总归没有现杀现做味道好。

    一个大盆,里面放满热水,严不闻和小蓉开始拔毛,这鸡鸭鹅很快变成了光毛司令,之后小蓉道:“姑爷,你先把它们身上的细碎的小毛给拔掉,我来杀鱼。”

    严不闻鸡鸭鹅用开水泡着,挨个清毛,突然那只鸭扑腾了一下,溅的水花四飞,把严不闻衣服都给弄湿了,鸭子扑腾了一下终于接受了自己已经死亡的现实,倒在盆里移动不动了。小蓉看到后笑道:“没想到姑爷你还有起死回生的本领,别让拔了毛的鸭子给飞喽。”

    严不闻道:“你过来。”

    小蓉奇怪的走过来:“怎么了?”

    “你看这是什么?”严不闻指着盆里,然后趁小蓉不注意,手沾了点水,撒到她脸上。

    “好啊,你期负我。”小蓉也将手沾了点水洒向严不闻,两个人就这么打起了水战。

    过了一会,小蓉身上洒满了星星点点的水渍,笑着:“好了,好了,我不行了,我要忙了。”

    严不闻也好不到哪里去,身上水渍也不比小蓉少,小蓉进了厨房之后想到了什么,然后从里面拿出来一个围裙:“你穿上这个,不然衣服好难洗的。”

    烧鸡烧鸭烧鹅烧鱼,猪肉,青菜芹菜莴苣都有,满满一桌,严不闻看着整整一大桌的菜,夸赞道:“你的手艺可以媲美五星级大厨了。”

    没有任何特殊的佐料辅助,只靠一些寻常家里面的盐这些佐料,能把这些菜做到色香味俱全也是很不容易,所以严不闻评价她是五星级酒店大厨还有点保守了。

    小蓉将碗,餐具,都放到桌上,然后还从后屋里拿出一坛酒,去年才酿的黄酒,请老祖宗品尝一下。

    等陈先生和陈太太回来后,陈先生恭敬的给祖宗上了一炷香,祈求生意顺利,全家平安,之后大家都拜了拜,而小蓉也给老祖宗们倒了酒,将买的纸钱,元宝烧掉,然后小蓉也把给陈小姐买的纸衣服烧过去,还有洋车和马,一块烧了过去。

    小蓉嘴中念叨着:“小姐挺喜欢漂亮的,给她多准备点。”

    老丈人吃饭的时候跟严不闻说道:“待会下午的时候一块去万国墓园扫扫墓,还有去教堂坐坐,听听那些老和尚念念经,超度超度。”

    陈国维笑道,外来的和尚会念经这肯定不会错,而且因为上海这边多了很多教堂,倒是抢了本土的和尚不少生意,甚至有几次去教堂的时候看到和尚前去闹事。和尚不敢去租界里面的教堂闹,只敢找外面的野教堂,逞点口舌之威。

    陈先生则不管,以前让本土和尚舒服惯了,整天唧唧歪歪说的不知道什么玩意,等真有点事的时候,就空谈什么佛祖,菩萨。就好比上次本来陈先生打算把陈小姐葬在龙华寺后山上,蒙受佛荫,于是捐了一百块,但那些和尚叽里呱啦说了一通,最后陈先生是明白了,这后山不准葬人,气的陈先生当场翻脸,差点把龙华寺里面供奉的佛祖塑像给砸了。

    之后就去问问蒲西路那边的天主教堂能不能葬人,那边老和尚(主教)告诉陈先生可以,只需要捐十块钱就可以,于是从此以后陈先生就宁愿去天主教堂听FATHER讲那不懂的英文,也不愿意去听寺庙和尚神神叨叨。

    严不闻道:“下午的时候,我去买点花去看看她。”

    严不闻此前去看过陈小姐一次,这次是第二次。

    吃完饭,菜还剩下很多,于是陈先生吩咐把这些菜给旧城区的穷人们送过去,留下一点当晚饭就行了。等到下午一点钟左右,陈先生的司机过来,开车带着一行人前往天主教堂。

    下车后,严不闻在教堂后面买了一束白色的菊花,送给陈小姐,跟着小蓉来到教堂后面,这里面已经葬了好几百人,小蓉带着严不闻过去,将花给小姐放下。严不闻看到墓碑上陈小姐的照片,小巧玲珑,挺可爱的一个小姑娘,今年才19岁。

    “小姐,姑爷来看你了,给你寄过去很多衣裳,都是你喜欢的,还有小车子,无聊了就开着玩,小马驹也有,你给姑爷做的衣裳这几天我就能帮你做完了,到时候让姑爷穿着这件衣裳来看你……”小蓉眼眶中噙着泪水,之后旁边的陈太太也忍不住嘤嘤啼啼,和小蓉抱在一块。

    ……

    头顶的太阳,艳而不骄,此时“烟花错”湖边聚集了一大帮的青年才子佳人,站在湖边赏花赏湖赏春风,时不时的还看看美人,因为大家都不再是学生了,所以穿着社会人的衣服,男青年们衣装革履,女青年们都是无袖的旗袍,衬托出婀娜的身材。

    女青年们已经会打扮,脸上或多或少擦着淡妆,如果以自己本来面目出来见人,估计没多少男青年愿意过来搭讪,谁会对着一个皮肤蜡黄的女人感兴趣?而这些男青年也觉得,怎么当初在留学的时候没发现这群女青年的美来,一回来,各个好像都变漂亮了,这让很多男青年开始怀疑人生。

    这场聚会名叫“新野茶会”,也可以说成是“新野诗会”,举办人借着喝茶的名义拉着一众男女青年来到这“烟花错”湖边春游,茶水有专人负责在一旁的凉亭中,渴了就可以喝,而且还有些点心,吃吃喝喝好不自在。但大家的重点显然不在吃喝上面,更多的是这场茶会的主题,喝茶谈诗或者谈文学,要是有人在茶会上公布了一首诗,这诗得到一位女青年的赏识,男青年也看上了这位女青年,说不准今天就可以把这女青年带走。

    说的好听是茶会,其实本质上是泡妞大会,男青年借着机会和看上眼的女青年搭讪,女青年也借着机会挑一挑有文采长得还不赖的男青年当自己的另一半,在这温暖的春风下,躁动着的是他们的小心脏。

    乱花渐欲迷人眼,这春风也似乎变成桃红色的了。

    举办这场茶会的是野火派代表诗人叶进,从欧洲留学回来,在一所大学里面当教授,也是学有所用,教书育人,而且看人来的差不多了,于是就很有情调的做了首诗然后还特地改编成歌曲,唱给大家听,惹得一众女青年欢呼,逞足了风头。

    这时候不远处一个相貌清秀的人走过来,跟叶进握手道:“叶兄大才,现场作诗,现场谱曲,真是了不起啊。”

    来人正是曹凌渊,今天曹凌渊特地穿了身淡青色的长袍,文人风气尽显。民国这段时间,男性知识分子如果洋气点穿西装,中气点穿长袍,或者五四装都正常,曹凌渊这身长袍也不算另类,让他显得温文尔雅,气宇不凡。

    曹凌渊今天穿长袍也是为了一人而来,希望能通过自己儒雅的气质,超凡的才华服得她的芳心。

    被同样是留学生的曹凌渊夸奖,叶进也很是自傲,但表面功夫还是得做,谦虚了一番,问道:“曹兄,今天有什么打算?”

    曹凌渊笑道:“趁着天气暖和,脑细胞活络,就做点诗,要么就谈谈文学,你也知道我是文学系的博士,最近因为工作方面原因,有些文学方面的知识还需要请教你们一下。”

    “哦?工作方面,敢问曹兄现在在哪做事?”叶进问道,看曹凌渊这样子,今天也是准备大显身手一番了。

    曹凌渊虚心道:“在《沪报》做事,当一个主编,不及叶兄能混上教授的职位。”

    “哈哈,不愧是曹兄,《沪报》也算是个好单位了,那我混的可是不如你了。”叶进笑道。

    “谦虚。”曹凌渊跟茶会主人打过招呼后,也不多留,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曹凌渊也不能忘了今天是来干什么的。

    “文瑾,坐这边。”曹凌渊出了“烟花错”湖,然后左顾右盼,终于看到前面有人从汽车上走下来,这汽车是苏府的车,所以曹凌渊知道,她来了。曹凌渊连忙过去,将下了车戴着个太阳眼镜,撑了把伞的苏文瑾接到了凉亭坐下。

    苏文瑾道:“早知道这么远,我就不来了,这里让我好找,还好刘叔认得路。”

    曹凌渊挽起长袍,坐到苏文瑾旁边,连忙自己责备:“怪我,当初送请帖的时候没有写明路线。”

    苏文瑾将太阳眼镜摘下,看了曹凌渊一眼,道:“你能坐对面吗?我嫌热。”

    曹凌渊尴尬的笑了笑,坐到了苏文瑾对面。

第二十一章 不过如此() 
苏文瑾的到来让周围人一阵惊喜,尤其是男青年们,看到苏文瑾眼睛都直了,这可是难得一见的才女啊,法国里昂大学毕业,这可是全世界都知名的大学,而且和朦胧派扛鼎之人戴望瑜私交甚好,和上海的各大高校都有往来,国立交通大学都邀请她去挂一个教授头衔。

    并且和苏文瑾才学相媲美的是她的容貌,一件白色的衬衫,搭配素雅的长裙,加之她白若雪的皮肤,眼神中透露出的骄傲,将一众男青年的目光都吸引了过去,一个女人可以不是顶尖漂亮,但骨子里透露出的气质却能为她的容貌加分。而且茶会的知识分子眼光不比常人,或许能抵挡美貌,可对这种气质型的美女没有任何抵抗力。

    “你看,那是苏文瑾。”

    “那可是从里昂大学毕业的才女,据说在大学里面研究欧洲历史,而且父亲是有名的富商。不过听说她眼光可高着呢,怎么今天到我们这来,而且还跟着曹凌渊一起。”

    “也许是死缠烂打邀请过来的,你没看到苏文瑾都不鸟他吗?我们的机会来了。”

    众位男青年笑着朝凉亭内的苏文瑾看过去,但苏文瑾也只拿着一本小书看着,对这些眼神根本不关心。

    “苏文瑾是谁?”其余女青年们用手当扇子摇掉脸上的热气,也摇掉心中的闷气,让这股气不至于从脸上冒出来,这些男青年一会一个样,刚才还在她们面前得瑟才写的文章,现在又对才来的那个美女浮想联翩。

    “嘿,我来给你们介绍一下。”一个男青年不识趣的跳到那个假意询问,实则生闷气的女青年旁边,“她也是今年回国的留学生,估计要不了不少时间就会是交通大学的教授了,而且还是朦胧诗派的代表人,你这都不知道,是有多么孤陋寡闻。”

    “哼,要你管。”这位女青年瞪了男青年一眼,就走到一旁。

    相比较男青年的推崇,女青年们内心则是多了一分嫉妒。

    各位男青年逐渐将交流的阵地转移到凉亭周围,等待着举办人叶进搞点互动的小活动,然后趁机跟苏文瑾攀谈几句,要是聊的开心,说不准苏文瑾就看上他了,到时候靠着苏文瑾父亲的关系,可就少奋斗几十年。

    苏文瑾翻看着手中的小书,就是一本薄薄的小册子,不过翻来翻去还是在第一页翻着,实际上根本就没有看接下来的内容。曹凌渊看到苏文瑾手中的小书,问道:“文瑾,最近有什么文章或者诗作出世,”

    “没有,有兴趣就写两句,没有兴趣就不写,而且这段时间我要研究中欧的历史,也没有时间写。”苏文瑾道,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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