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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5章

司礼监-第17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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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最讨厌被人当太监了,哪怕那毛是歪曲的也行。

    正想开口解释他不是宫里人,而是文华殿舍人时,却看到有些格格不入的东西。

    毛!

    良臣咯噔一下,定了定神,仔细又持了眼,终是确认,眼前这个他刚才叫公公的年轻人,嘴上是有胡茬的,只是不太长,看着稀疏而矣。

    做公公能做到长胡子,不奇怪。

    宫里的太监有很多是成年之后净的身,只下面没势,上面还是有势的,所以十个里面倒真有一个会长胡子。就前几个月良臣在通州撞见的高起潜,就是个有胡子的公公。

    不过显然良臣不会当对方是长胡子的太监,因为他没有从对方身上闻到香囊味。

    托王体乾的福,告诉良臣一件秘事。

    那就是宫里的太监们,只要是有职事的,无论如何都会给自己置办一件香囊配在身上。原因不是跟女人一样爱美,而是用来遮挡气味。

    那气味便是当日在积水潭马场,良臣在二叔他们住的房子里闻到的味道。

    因为净身的原因,太监小解时有诸多不便和后遗症,其中最麻烦的就是尿不尽。故而,裆中肯定会有味。

    这味道冬天还罢了,其余三季却是很重,尤其是夏天。所以宫里有地位的太监,除了置办香囊遮味,有条件的基本上要天天洗把澡。

    当然,如二叔这种人,就没那个讲究了。因为,他们和嫔妃、帝后接触的时间不长。一没有经济能力,二没有前提条件,自然不舍得花这个冤枉钱了。

    长胡子,身上又没香囊味,良臣现在很想伸手把对方的红包讨回来,因为他肯定,这人多半是侍卫,亦或是锦衣卫的大汉将军一流。要不然,也不会多事指责自己没规矩。而他精心备下的红包,那是要用来结交有价值的人物的,这普通侍卫、大汉将军么,实在是不值这般浪费。

    他魏二爷的钱也不是天上掉下来的,那都是费了好多精血得来的,能这般挥霍么?

    “你在看什么?”

    微胖年轻人见魏良臣盯着自己的脸看,却不答他的话,不禁也是有些奇怪。他现在心情可好着呢,因为长这么大,可没人给他送过红包,还是直接硬塞在自己手中的。虽说钱不多,但总是心意不是。至于对方误让自己是公公,听着是恼,但伸手不打笑脸人,自个收了人家红包,总不能再跟人家计较不是。

    “没,没什么。那个…我不是宫里人,我只是…”

    良臣正要表明身份,几个侍卫却巡视回来,见到那微胖年轻人,忙上前恭声道:“福王殿下!”

    这一声喊可把良臣惊住了,张大嘴巴看着眼前这个只是微胖,看着还是很英俊的福王殿下朱常洵。

    不管是朱常洛还是朱常洵,相貌都算堂堂正正,老朱家打开国到现在,历经两百多年,就算祖宗长得再丑,也架不住那么多美女嫔妃进行基因改造,搁现在,皇室还真没什么丑人。

    这一点和后来的伪清是大大不同的,前世良臣看过的伪清皇室照片,包括嫔妃的,可以说一个比一个丑。

    原因何在?

    不通婚。

    朱明是纳天下平民贤美之女为妃,觉罗家则是坚持满汉不通婚,所纳嫔妃都是满州、蒙古、汉军三旗女子。

    范围小了,并且满蒙女人本就称不得漂亮,自然而然,一代更比一代丑了。

    劣币淘汰良币,搁觉罗家,最是恰当不过了。

第三百五十九章 亡其国,篡其史() 
    从眉眼细瞧,朱常洵长的跟他娘郑贵妃还真是有点像。

    以良臣的审美来看,年近四十的郑贵妃因为保养得体,不比前世那些在荧屏上活跃的四十多岁女明星们差。

    并且,那些女明星们再怎么饰演,再怎么扮得像,哪怕是扮皇后、太后,她们始终都演不出那种真正的皇家气质。

    郑贵妃不用演,站哪就有。

    “是”与“像”,看着不过一条小河之宽,实则是奔腾之长江。

    母亲如此,儿子也是如此。

    先前误会了没察觉,现在一看,朱常洵身上还真有王者之风。

    良臣觉得这位福王殿下,眼面前和他应该算是自家人。

    因为,是他娘要见良臣,他舅和良臣也是称兄道弟的。

    所以要论辈份的话,良臣年纪是小朱常洵几岁,可却能称他一声“贤侄”啊。

    只是,这贤侄,良臣可不敢叫。

    人家是亲王,他是什么?

    不过,岁月真是一把杀猪刀啊,谁能想到眼前微胖的朱常洵,三十多年却成了一个巨胖呢。

    良臣前世看过很多史料,上面都说这位重达三百斤的王爷,终日闭门畅饮,遍**娼,花天酒地。河南连年遭受旱蝗大灾,饥民相食,朱常洵却不闻不问,仍照旧收敛赋税。以致洛阳军民纷纷怒言:“洛阳王府富于皇宫,神宗耗天下之财以肥福王,却让我们空肚子去打仗,命死贼手,何其不公!”

    当时退养在家的明朝前兵部尚书吕维祺多次前往福王府,劝朱常洵开府库赈济饥民。朱常洵却根本不听。

    到了崇祯十四年,李自成率农民军进攻洛阳。因洛阳城极其坚固,农民军攻了整整一个白天也未攻下。这时,明朝守城士兵看洛阳终久难保,再加平时因怨生恨,突然把正指挥守城的王胤昌绑在城上,准备献城投降。

    总兵王绍禹闻讯,急忙赶来安抚。哗变士兵大叫:“义军已在城下,王总兵您又能把我们怎样!”一时间众人动手,杀掉守城明军数人,不少人因惊堕城。城外农民军见状,趁乱蚁附攀城,哗变的明军伸手引梯,洛阳即时攻下。王胤昌见势不妙,掉转马头逃之夭夭。

    朱常洵得知城破后,吓得与女眷躲入郊外僻静的迎恩寺。其世子朱由崧弃城逃走,朱常洵被农民军寻迹逮捕,押回城内。半路,正遇被抓的兵部尚书吕维祺。吕维祺激励道:“名义甚重,王爷切毋自辱!”

    朱常洵却真是熊包一个,见了李自成,立刻趴在地上,叩头如捣蒜,把脑袋磕得青紫,哀乞饶命。可惜,李自成没有饶过他。

    关于朱常洵的死,很多伪清时期的笔记史料上都说,他是被李自成活活煮了的。

    有一篇写的活灵活现的,良臣至今都还记得。

    说在宏伟壮丽的福王府中堂前,人声鼎沸,烈焰腾腾。成堆的柴木,烘烧着一口从洛阳郊外迎恩寺抬来的“千人锅”。巨大的铁锅内,撒满姜、葱、蒜、桂皮、花椒以及无数高汤炖煮用料。在烟雾缭绕的蒸汽中,散发着扑鼻香气。

    巨锅之中,除七、八只剥皮去角的整只梅花鹿以外,还有一个三百多斤重的巨胖活人,他像盲人游泳一样在大锅里瞎扑腾。时而窜上水面,时而沉入水底,嚎叫声撕心裂肺,好不凄惨。

    其间,这个连毛都被剃光的大胖子刚刚抓住一只浮起的梅花鹿尸体喘息,大锅周围两三千围观的农民军士兵立刻用长矛戮刺其胳膊,使其不得不惨叫着放开手,重新在慢慢烧开的热水中“游泳”。

    农民军中各行各业能手应有尽有。几个昔日大厨出身的兵卒,闻言踊跃,持刀上前,轻刮细剃,先把大胖子朱常洵身上的毛发尽数刮干净,然后拨去指甲,以药水灌肠排去粪便,里里外外弄干净后,像大闸蟹一样把他放入大锅中慢炖。笑看他在白汤佐料间上下翻滚,肥肉与鹿肉齐飞,汤水共作料一色,终成一顿美餐。

    “福禄宴”毕,李自成命手下搬运福王府中金银财宝以及粮食,数千士兵人拉车载,数日不绝。并命打开粮仓,赈济饥民,河南饥民纷纷加入农民军。

    这些描写如当时在场之人亲眼目睹后所写,活灵活现,以致后世无数人都以为朱常洵这位福王真是被李自成下令煮吃了的。

    一开始,良臣也以为如此,只到后来他看到了考古工作者的劳动成果。

    事实上,朱常洵不是被李自成煮杀,而是处死后掩埋的。他死前也没有向李自成哀求乞饶,而是散尽藩库,招募义勇,挺身抗节,最后城破被俘,仍指贼大骂,慷慨激烈,堪称与城俱亡,所谓刚肠浩气,虽死犹生。

    证据是1924年,考古工作者在河南孟津县麻屯乡庙槐村南发现的福王墓。

    据墓志记述,洛阳城破后,李自成在城西周公庙内,主持处死福王,同时处决的还有前南京兵部尚书吕维祺、河南知府亢孟桧等。

    墓中圹志表明,福王墓祭葬从优,一切丧礼视诸藩倍,内中棺墓同时发现了福王尸骨。

    如果朱常洵真是被煮吃了的,他就根本不会有尸骨掩埋。

    那么为何会有朱常洵被李自成煮杀的记载流传于世呢?

    实际上,这不过和伪清篡改史书,抹黑明朝及反清汉人英雄如出一辙,全是编造出来的。

    这个编造好处大大的,一石二鸟,把李自成和朱常洵都给污蔑抹黑了。

    谣言流传了整整两百多年,甚至还在流传下去,不少人深信不疑。

    便和朱常洵的儿子弘光帝朱由崧是昏君一样,国难当头还沉迷女色,到处选妃,不问国政,只知信任奸臣一样。

    事实的真相却又恰恰相反,朱由崧没那么草包。他和他信用的“奸臣”都殉了国,而“忠臣”们,却留起了辫子。

    为何会这样?

    欲亡其国,亡其种,必先灭其史!

    历史,不是枯燥的文字,而是一个又一个活生生的人构成。

    否认了这些人,就是否定了史。

    看着眼前的微胖福王朱常洵,良臣唏嘘其命运之后,又生出感慨,相对于两千两买一个未来国丈和皇后的友谊,三十两红包换福王殿下的“欣赏”,怎么算都是一桩划算的买卖。

    ………

    本章可能会有读者认为注水,但骨头特意如此写法,不喜勿怪。

第三百六十章 母舅提过你() 
    当然,朱常洵是贪财的,这位福王爷的确对金钱有着极度的渴望。

    或许,这是继承的他爹血脉。

    可惜,当爹的贪财,不惜“与民争利”是为国事,要不然国家那么大一个摊子,没钱周转怎么行。

    做儿子的贪财却是为自个了。

    这也难怪,毕竟国本没争着,朱常洵没法当家作主,不知油盐柴米贵,只能窝在洛阳享他的亲藩福,顺便跟历代藩王一样,继续替洪武爷广散子孙了。

    出于对儿子的愧疚之情,万历和郑贵妃也是舍命的把好东西往洛阳运,这种情况下,朱常洵还能养成个贤王来,也他娘的见鬼了。

    不过话说回来,朱常洵要不这么干,他这藩王怕也坐不安稳。

    国本争了几十年,朱常洛吃了那么多苦,就算这做哥哥的不找弟弟麻烦,做侄儿的就肯罢休了?

    血仇,有的!

    人两皇帝的亲奶奶可是叫活活困死在冷宫的。

    天启还好,这侄儿忠厚,崇祯那侄儿,可就难说了。

    朱常洵要不把自己变成猪,唐王朱聿键的下场摆在那呢,要不是崇祯完蛋,这位隆武帝不是被活活饿死,就是被活活憋死了。那样一来,世上就要少一个叫“成功”的国姓爷了。

    说起来,朱常洵也算是良臣进京的主因。

    当日,县里到梨树村给是给他福王爷征地做的。

    要不是这茬,再受了张家老幺衣锦还乡的剌激,老爹能把二叔也做老公的事情说出来么。

    老爹要不说,良臣即便后来也能知道,但总归信息落后了。

    指不定那时他是不是已经去找才几岁的李自成或者张献忠,要不给人家当干爹,要不给人家当大哥,忙着投机倒把,传授三国演义,以便这哥俩将来能够和同样师承的满八旗们战一场。

    再打不过,算球,自个抹脖子去。

    今老实亦死,铤而走险亦死,不如弄票大的乎!

    善也!

    对朱常洵,良臣不以后世目光看他,当下是当下,还没发生的事情,他不会主观代入。

    这位福王殿下大智若愚也好,本性如此也好,享了一辈子福,最后还算对得起他老朱家,可不是如鞑子污蔑那般,死到临头还抱着钱不放。

    大兵都压境了,起码的危机感,朱常洵还是有的。

    城破了,他这福王会有好下场么。

    只可惜,临死前雄了一把,死后,却被形容为一头连猪都不如的猪。

    满大爷们也真是能摸着良心说话,朱家的子孙落在他们手中,没一个能活命的,管你是被俘的还是阵杀的。倒是落在李自成、张献忠他们手里的,除了亲藩外,大多能活,且几乎都参与了南明十七年风云抗争。

    等到了天下一统,还不放心,可劲的下榜宣告全国,要朱家子孙主动到官府报备,“大清”一律优待。然后,等人上钩了,要么就地阵法,要么解到北京再剐。上到七八十岁老朽,下到一两岁婴童,反正只要你是朱明后人,那就不得好死。

    这他娘的才叫斩草除根。

    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的道理,觉罗家比谁都明白。

    得亏人类进步了,两百多年后,大总统没有让觉罗家的人也报备一下。

    每每想到此处,良臣真是痛心疾首。

    生平最恨之事不是满鞑子在明末及至此后对汉人造下的罪孽,而是武昌城头那一声枪响后,袁大头竟然给觉罗家来了个退位善待。

    中国人讲困果循环,善恶有报。

    袁大头,非窃国大盗,实乃国之大贼,民族之罪人!

    不过,天道昭昭,跳梁小丑,犹不自觉,总有霹雳,施展菩萨心肠。

    “殿下!”

    良臣深深的给朱常洵鞠了一躬,行了顿首礼。

    这是大明官场下级见上级的礼仪,动不动就下跪的,大明朝没这规矩。只有见皇帝才五拜三叩首,但必须是正式场合,如官员三年一次的入就朝见,贡士在殿试、传胪时行礼。其它场合,只需顿首便行。

    朱常洵朝那几个侍卫摆了摆手,侍卫们忙躬身退下,然后一脸奇怪的看着魏良臣,问道:“你不是宫里的?”

    宫里小太监见着福王殿下可不行顿首礼,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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