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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北雄-第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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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师傅说的好,欠人情义,最难报偿,若是欠了别人一条命,乖乖,便要以死相报。”

    “这规矩太坏了,你说说,你有什么仇家没有,俺去替你宰了,官儿最好大点,不然份量不重……”

    李破翻了个身,想堵住耳朵,前几天就知道了,自己捡回来的不是什么宝贝,而是个冤家。

    一有了精神,李破这耳边就再没清净过了。

    之前杀人如草,笑对生死的豪杰形象,迅速就崩塌了下来,他和黄友可大不一样,黄友最多最多,就是嘴碎一些你时常忍不住,将揍他一顿。

    但这位,是真像个老太太那么唠叨,如今程知节已经不愿靠近这位老乡了,打你打不过,听着他说话,又特烦人,只能躲着走了。

    李破的威风,在这位面前,也失去了作用。

    不过,这位忧郁而又唠叨的山东刀客,嗯暂且叫他刀客吧,因为据他自己说,使剑更好一些,可惜,军中带剑的,都是些文绉绉的家伙,显然他不成,所以就把军刀当剑来用了。

    所以,应该称呼他一声剑客。

    大隋游侠儿中,最具传奇色彩的一个群体。

    这人开始说,家里没什么人了,不过太过唠叨的人,嘴一般都不严,很快李破就从他说话中知道,也不是家里没人,亲族还是有不少的,只是没人愿意搭理他了。

    这人自小不事产业,以技击为戏,据说家乡方圆百里之内,没一个人是他的对手,名声还挺响亮的。

    说到这儿,也就大概能明白了,这人好勇斗狠,为家族所厌,再进一步,沦为黑社会打手,那是早晚的事情。

    如果他现在还在山东,说不定就干脆入了匪伙了。

    不过,大业七年的时候,因名声为郡尉所知,于是,招他到身边,当了侍从护卫。

    随军来到辽东这等不归老天爷管的地方,这家伙是一发而不可收拾,至今死在他刀下的人,他自己也都数不清楚有多少了。

    他只会杀人,不会别的什么,一个有着天赋,却又专注的人,是非常可怕的。

    所以,总的来说,这是个非常招人烦,却又非常非常危险的家伙。

    “要不,你看看我们将军,挺不错的吧,给她当个护卫吧,就算是报恩了如何?”李破无奈的闷声道。

    这人干脆的摇了摇头,哼哼了两声道:“一个女人……嗯,俺就没欠她的,欠的是你的。”

    好吧,救人一命,会救到让李破都想重新穿越回去这个家伙死在自己面前算了,这也算是一桩奇事了。

    不过灵光一闪间,李破坐了起来,语气也不再敷衍,“要说报恩吧……嗯,我有个妹子……”

    这位一听,脑袋摇的更快了,不等李破说完,就急急道:“别想把你妹子嫁给俺,俺仇家不少,不想有家室之累,换一个,换一个,这个俺肯定不答应。”

    李破一脑门的黑线,你他娘的自我感觉也太好了,就你这样有今天没明天的,谁给你做老婆最后都得跪了。

    挥手就想给这人一巴掌,但还是和以前一样,这人手掌一抬,也不见有多快,就准确的抓住了李破的腕子。

    这人随即就缩了手,讪讪道着,“你可别气恼,俺这不是为你妹子着想吗?”

    李破毫不犹豫的顺势在他脑袋上扇了一下,顺便打断了他的话头,“我妹子才十二,你到是想娶呢……这样,跟我回去马邑郡,教我妹子用刀之术,咱们就算两清了,如何?”(。)

第145章遇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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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月初,辽东大地上北风渐烈,气温猛然间便降了下来。

    李破领着十几个人,艰难的跋涉前行。

    好在,在高句丽腹地的山林间,他们可不只抢了很多的食物,他们还弄了很多的衣物,现在穿上,虽然臃肿了些,但还能够起到御寒的作用。

    他们勉强算是这支隋军的斥候,但没有战马,在这样一个环境当中,斥候的作用,其实已经被降到了最低。

    一边走着,李破一边在想,十月之前,一定要回到辽东城下,不然的话,十月一过,没有棉衣御寒,辽东这鬼天气谁也顶不住。

    李破觉着有点冤,大业七年回到隋地,冬天里被冻了个半死,万万没想到的是,大业八年就能跨越千山万水,跑到辽东来挨冻。

    这种倒霉属性,还真不好比喻。

    不过,到也不用太过担心,都说东北有三宝,人参貂皮乌拉草,貂儿咱们打不着,但乌拉草可是遍地都是。

    这东西可是御寒佳物,垫在鞋里,脚就没事儿,夹在衣服里,身上也能保暖。

    正乱七八糟的想着,他耳朵突然动了动。

    “都停下,都停下。”

    随即李破便吼了一嗓子,十几个人立即停下,慢慢靠拢了过来。

    现在,在这些马邑猎户,军中士卒中间,李破俨然就是神仙一样的人物了。

    要不是大家一路逃亡,没心情编故事,不然的话,李破一定已经是顺风耳千里眼一样的人物了。

    造神这种事情,如今的人们最喜欢干了。有的人甚至不用死后享受香火,活着的时候,就有了牌位。

    随即李破就趴倒在了地上,明白的人。都知道这是在伏地听音,不算太稀奇,北边突厥人会这个的可不少。

    大隋嘛,这样的人才,都在边地。因为只有常年与战马相伴,纵横来去,才能练出这样的本事来。

    马蹄声清晰的传入李破的耳朵,人不多,但来的很快,经过这一路的打磨,不但身体越发强韧,他的感官好像也确实灵敏了许多。

    骑兵?隋军?还是高句丽人?

    直起身子,李破有点犹豫了,是散开还是聚拢?

    他还真就没有什么步兵对抗骑兵的经验。而且,现在还没有盾牌和长矛,要是敌人,该怎么应付?

    “散开,散开,准备弓箭,骑马的,不多,从西北过来的,准备迎敌。准备迎敌。”

    犹豫只是一刹那的事情,随即他就做出了自己的判断,一旦遇到危险,他从来不会想太多。

    往后跑跟大队人马汇合肯定是不成了。他们驱前了十数里,与其说是斥候,其实不如说是探路的。

    如今辽东的一些沼泽,已经覆上冰层,但你一脚下去,很可能掉到泥水里去。三十万大军,并没有踩出一条安全的道路来,还得靠自己。

    不过,没想到的是,在这里能遇到骑马奔驰的人。

    当然,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地方,现在他们就是处于敌境之内,遇到什么样的袭击,都有可能。

    一个,两个,三个,三个黑点,在远方出现,等到相互都能看见的时候,对方的战马明显的缓了缓,然后,三骑奔驰的方向,一下就变了一些。

    三个骑士,肯定不能说多,但骑兵和步卒没办法相比,上百个骑兵,击破几千几万步卒,都不稀奇。

    李破死死盯着几个黑点,手中已经拿下了弓箭,半支着身子,将箭矢搭上弓弦。

    一边嘴里还吼着,“陈三,带两个人去左边儿,史大,守住右边,严三郎,老程,罗三,人要是冲过来,你们三个给我顶上去。”

    “不要动,不要动。”

    持续的吼叫声人都紧张了起来,但有这样的吼叫声响起在耳边,却让他们感到分外安心。

    “敌人,敌人。”

    终于看清了,三个骑士,秃着前额,脑后结着辫子,身上裹着肮脏的破皮袄,都长着浓重的胡须,手里已经拿了长的有些吓人的弓箭。

    这几个好像从蛮荒走出来的野人,看清楚一群人散落在这里,不由欢呼了一声。

    嗯,应该是欢呼吧,因为骑着战马的他们,都露出了一排的大白牙,他们呼啸连连,从队伍旁边疾驰而过。

    既然这么不友好,那还客气什么?

    “射他们下来,射他们下来。”

    几个野人明显是根据自己所持有的弓箭做出的距离判断,离着队伍过于近了,他们还没有见识过大隋的弓箭的射程会有多远,与他们手中粗糙原始的弓箭又有着怎样的区别。

    弓弦震动,左右两人几乎同时被射落马下,马邑猎户们的弓箭之精准,可并不下于草原部族中的勇士。

    最后一人,怪叫着,拨打着射来的箭矢,还欲远逃,战马却哀鸣一声,一个趔趄,翻滚在地的同时,将他摔落在了地上。

    不过他没怎么受伤,在地上翻滚了几圈,便一跃而起,调头就跑。

    “严三郎,捉他回来。”

    “去两个人,追马,追不回来,你们直接去给将军报信,咱们遇到靺鞨人了将军带人赶紧赶上来,后面可能还有一些呢。”

    靺鞨人,是大隋,突厥,以及高句丽人对游牧于辽东北方和西北方向的野人部落的统称。

    他们的统辖关系很混乱,不用细说。

    李破第一次听到靺鞨人这个稀奇古怪的名字,还是在辽东城下。

    臣服于大隋威严之下的契丹人,和靺鞨人部落,派了一些人参战。

    皇帝明显对这些人欣赏有加,并没有将他们当做炮灰来使用,甚至屡屡厚赐带兵而来的贵族们。

    这并不稀奇,皇帝对外来之人的好奇,从他登位的那一天,就开始了。

    西域诸国,甚至是后来被他攻伐的吐谷浑,都曾受到他的恩赏,尤其是西域诸国国王,在皇帝杨广西巡张掖时,前来拜见,受到了皇帝的热情款待,据说声势极其盛大。

    当然,这只是一种好奇,加之远人来朝所带来的荣耀,所产生的附加效果而已。

    而靺鞨人,并不是只出现在隋军的阵列当中,他们的很多“亲戚”,都出现在了辽东城头上,那是为高句丽人效力的靺鞨人。

    而更多的靺鞨部落,在突厥人统治之下,显然,和契丹人差不多,这也是个七零八落的族群。

    当然,也有很多不服管的,高句丽人就深受其苦,每年秋天,这些茹毛饮血的部族,就会南下,到高句丽人这里来掳掠一番。

    显然,这个时候,李破已经明白,自己等人碰上什么样的麻烦了。

    除了北方的靺鞨诸部之外,应该没人穿的这么古怪,秃发,结辫,嗯,这到不是什么有用的特征。

    契丹人也差不多就是这么个发型,草原的部族,也有许多有这样古怪的嗜好。

    前一阵,他对能够参加隋军远征的契丹人和靺鞨人也挺好奇的,还和李碧打问过一番,补充了一下自己知识的不足之处。

    如果不是这些家伙后来就见不到人影了,他还想上去跟人家说上两句,学上一两句契丹话啊什么的呢。

    因为他很明白,语言是沟通的桥梁,不知什么时候,就能救你一命。

    像现在,要是他能喊上几句靺鞨土语,说不定,还能被请到对方的帐篷里,有酒有肉的吃上一顿,并在那里渡过这个冬天呢。

    但现在嘛,就不用说那么多废话了,只能是个刀枪相见的结果。

    因为一旦让骑兵拉开距离,那就很麻烦了。

    严闾人很听话的追了出去,在军中呆的久了,虽说这人还有些天不怕地不怕的劲头,但军人的痕迹,已经刻在了他的身上。

    至于追的上追不上,那根本不用担心,从白石山能一路跑出来,那都是后来长跑冠军级别的人物,如果不是饿的实在走不动了。

    按照他自己的话来说,那就自己只要走起来,前面便没人能拦得住他。

    这话自然是自吹自擂,但他确实比旁人更有资格吹嘘。

    等分派了几个人出去,李破毫不犹豫的一指不远处的一个山丘,“走,咱们去那边儿。”

    当然,他也没忘带人跑过去,将一死一伤的两个家伙都变成死人,然后背着尸体,来个毁尸灭迹。

    “都给我藏好了,不管出什么事儿,都别出声,躲过去最好,躲不过去,咱们也没什么可怕的……”

    那是,已经颇为习惯李破作风的这些人,都是大点其头,当然,他们也都清楚的很,十几个人碰到大群的骑兵,会是什么下场。

    不大工夫,严闾人便回来了,背上背着一个人,还是跑的飞快,吃饱喝足的这位,确实妖的很。

    不过,捕获敌人的本事,还得连连,你看看,把人家的腿捅的血糊淋拉的,把人弄晕的时候,也很不利落,你看看这一脸的血,你真确定不是想把人弄死,而是捉回来?

    不过,李破自己也没好到哪儿去,既没给人人工呼吸,也没掐人中什么的,只是噼里啪啦的一顿耳光,将人直接扇醒了过来。

    醒过来的家伙,确实比较像野兽,挣扎的很激烈,叽里咕噜的往外冒外语。

    这让李破存着的一点念想,都搞没了,于是,他马上就教导了一下这个家伙,懂一门通用语言是多么的。

    直接一刀抹断了这人的脖子。(。)

第146章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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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人惊了惊,不过随即就将尸体抬到了一边儿,只严闾人颇为幽怨的看了李破两眼,他离的最近,被溅了些血在身上。

    虽说之前他杀的血葫芦死的,但并不证明,他是个喜欢这种黏糊糊,沾在身上就掉不下去的东西的变态,相反,他还是很爱干净的人。

    谁也没把这当回事,经过辽东一战,这里的人,个顶个的都是活阎王,除了严闾人,其他人杀的人到不算多,但成群成群奇形怪状的死人却是看的有些麻木了。

    十几个人,躲在山丘后面,探头探脑的往外张望着。

    没过多少时候,李破贴着地听了听,挥手让大家噤声。

    马蹄声,人很多。

    远方出现了一些黑点,纵马如飞间,很快就来到了近前。

    和之前几个家伙几乎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凶野彪悍,老远就能察觉出他们身上那种原始粗犷的气息。

    他们没有什么队形,分散着纵马而过,李破眯着眼睛瞅着,大略一数,不到百人,有的人马上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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