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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北雄-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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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不管老头怎么说教,李破还是每天雷打不动的进厨房忙活,用李破自己的话说,就是吃的不好,练的时间长了,是要损伤身体的。

    效果也确实不错,三个少年人的身体,是一日日的强壮了起来。

    郡太爷李靖巡视仓房,那是以月为单位的工作。

    所以不几日,马厩中那匹战马又被牵走了,三娘子李碧出行,去找父亲了。

    身为马夫的李破,也头一次见识到了人家出行的威风。

    十余骑环绕左右,一个个都是弓马娴熟的军中汉子,彪悍之气外露,却又训练有素,都是真正的军中劲卒。

    一问之下才知道,这个和自己岁数差不多的少女,身上还带着军职,是位女将军来的。

    这真的是人比人气死人,生的好就是占便宜。

    李碧走了,马厩里又回来两匹战马,是从雁门回转来的。

    如今这和李破也就没多大关系了。

    这一天,李破没再像往常一般,带着两个小的操练,而是将李春留下元朗领着,去寻程知节了。

    站稳了脚跟,也就能谢谢朋友了,虽说不太喜欢那个山东来的逃犯,但吃水不忘挖井人嘛,不然的话,路总会越走越窄,这点为人处事的道理,李破还是非常明白的。

    程知节在郡府里也算是有名声的人,很好找。

    在郡府东边的校场上,从一堆大汉中间,将正活动筋骨,嗷嗷直叫的程知节揪了出来。

    一串的大笑,亲热的和亲兄弟相仿,一成不变,好像这条山东大汉,从没有心事,也从不担心什么似的。。。。。。。

    接下来就是一连串的埋怨,说李破进了郡府,就没了声息,不将他当哥哥云云。

    不过一听李破要请他喝酒,半真半假的埋怨声,也就戛然而止,连着道了几句好兄弟,看样子这位真是个好饮之人。

    但李破知道,这位的注意力,一直在元朗身上,从没挪开过。

    根本不用问,他是认得元朗的。

    元老头声名在外,作为元老头的儿子,在郡府转上一圈,不定有多少人献媚呢。

    实际上,他能安安静静的在马厩那边过上这许多时日,也是拜元老头所赐,不然的话,以程知节这种好交游的心性,肯定早就找上门去了。

    相互引见一番,李破认识的人的名单里,多了七八个歪瓜裂枣。

    程知节也可以把着元朗的胳膊称兄道弟了。

    让李破比较欣慰的是,元朗平日里看着愣头愣脑的,出来之后,却不会见人就叫哥哥,身上自然而然便露出一种大门户人家出来的人特有的傲气。

    李破索性大手一挥,一头羊也是赶着,一群羊也是放着,腰包比较充足之下,豪气的宣布,都走着,吃肉喝酒去。

    这一句,比千言万语都强,李破立即便暂时得到了和程知节平起平坐的地位。

    近十个人,簇拥着李破和元朗浩浩荡荡涌出了郡府,行人侧目之下李破也正经威风了一次。

    这样的一群如狼似虎的汉子同行在一处,在马邑城内,差不多也就没多少人敢于招惹了。。。。。。。。

    之后又去城南军营,找到罗三,生拉硬拽的将尉迟以及几个手下都弄了出来,这一下,队伍顿时扩大到了十几个人。

    李破掂量了一下腰包,尼玛,这一次请下来,两个多月的马夫估计是白干了。

    李破摸了摸老头给的那块小银锭,心中稍定。

    银子这东西,很少见,如今主要流通的货币还是铜钱,金银两物,几乎也就成了身份的象征。

    能用金银者,必有来历,几乎是人们的共识。

    如果一个穿着,或者举止都不怎么样的人,却掏出一块银子来,必会有人报官捉拿。

    这样一来,也就表示,金银并非的流通货币,但商家却不敢不收,当然,收了到也不愁去处。

    从这里也可以看得出来,老头挺体贴,要是带着铜钱,天啊,这许多人的吃喝,李破估计得背上个大包裹,才能付的了账。

    没有纸币的年代,有钱也很痛苦呢。

    当然,这年头赊账的比比皆是,不过商家也不傻,只有那些熟客,才能赊账,李破显然其列。

    而带着一群人出去,赊账却要靠旁人的脸面,这顿饭估计也就白请了,会让人看轻不少。

第60章消息() 
人已经齐了,接下来就是找地方喝酒了。

    有元朗跟着,看上去不错,这会儿却又有些麻烦了。

    郡府出来的汉子们,都若有若无的敬着,俨然将其当大家少爷了,也就不好去寻一家破破烂烂的食肆。

    都打着客随主便的招牌往李破这里推。

    奶奶的,李破才在城里溜过几圈,能找到什么地方了?

    还是李破说,小弟囊中羞涩,还请诸位哥哥手下留情云云。

    大大方方一说,到比藏着掖着更让这些生猛汉子听着顺耳。

    最后还是尉迟,带着众人去了南城一家相熟的食肆。

    到了地方,十几个人一拥而入,直接把小店给包了。

    店家有点心惊胆战,但有尉迟在其中他们放心不少,招呼的殷勤备至。

    李破和尉迟,程知节,元朗,罗三几个凑了一桌,其他人都散着做了。

    等级这东西,几乎无处,也不用多说什么。

    酒肉陆续摆上来,李破端起大碗,当仁不让的站起来,大声道:“今天跟诸位结识,着实高兴,我李大郎先干为敬。”

    说完,咕嘟咕嘟,一碗酒下肚,看着着实豪爽。

    众人纷纷喝彩,举碗相应,一时间,店内都是牛饮之声。

    尉迟一边喝着,一边暗自打量着李破。

    心里也在嘀咕,都说关西人起家快,他娘的这次是亲眼见到了,才几个月的功夫,从流民到郡府。

    当日那个到处献殷勤的娃子,现在竟然能跟他平起平坐了,而且,呼朋唤友间,一点生涩的意思都没有。

    李破不管那么多,也不管旁人怎么想,他知道,和这些粗豪汉子相交,小心翼翼的可不成。

    所以,一碗酒下肚,接着又倒了一碗,先谢程知节保举他入郡府。

    程知节顿觉脸上有光,实际上,他心里也在嘀咕,马厩那个老家伙不好惹,在郡府中是人尽皆知。

    当初听说李破去了那处马厩,他心里还有点觉着对不住,这是将事情办的差了。

    结果是两个多月过去,他差不多忘了的时候,这位又钻了出来,还带着元朗,看元朗那样子就知道,这小子竟然在马厩那里厮混的不错,许是和那老头攀上亲戚了?

    所以他和尉迟一样,心里都有着惊讶。

    大笑着一大碗喝下去,见元朗殷勤的给李破倒酒,顿觉三观受到了冲击,这世界他都有点瞧不懂了。

    接着,李破又敬尉迟,谢他在城门口相帮。

    尉迟多少有点尴尬,喝酒也就分外的痛快,他和程知节完全是两种人,对不住就是对不住,不会给自己找什么理由,所以之后跟李破喝的最多的就是他。

    罗三就好对付了,这娃子有酒喝,有肉吃就行,根本不会想太多,管你是流民还是进了郡府,在他眼中都差不多。

    元朗嘛,直接省略,现在李破在马厩那边的地位,已经差不多和老头一样了,元朗彻底沦为小字辈人物。

    一圈酒敬下来,店中噪音大起。

    军汉们吆五喝六,娘爹乱飞,吵闹的声音,差不多能将房顶掀下来了。

    又喝了几轮,这一桌几个人脸就都红了起来。

    没办法,一个个过来敬酒,不喝还不成,和他娘的谁家结了亲似的,酒的度数再低,它也是酒,不一会儿功夫,李破觉着喝进嘴里的酒汤都带着苦味儿了。

    不过北方汉子就是这般,喝的越多,越好说话,酒至半酣,连尉迟的话也多了起来。

    “听说要打高句丽了,你们两个在郡府,听说什么没有?”

    程知节哈了一口酒气,“早就听说了,正在往那边调粮呢,没看郡太爷巡查仓房去了吗?俺还听说啊,这次挺多人要倒霉了,太爷一圈走下来,不定就有人要人头落地。”

    尉迟点了点头,“这没什么,既然要打,粮草自然就是重中之重,容不得别人乱来了。”

    程知节嘿嘿一笑,“乱来不乱来俺老程不知道,但俺听说,城里的大户人家可都在屯粮呢,哼,那边打起来,受苦的。。。。。。可就不止马邑一处了。”

    说着,转头看李破,“你在元老身边,就没听说些什么?什么时候开打?从咱马邑调人不?”

    李破双眼迷离,好像已经喝醉了,只是呵呵傻笑道:“打不打和俺干系也不大,怎么?两位哥哥想要去河北?”

    程知节哈哈大笑,“去河北就去河北,老子们早晚要用刀枪取个功名,还能顺便回山东老家看看老娘,可惜,就怕这次赶不上啊。”

    尉迟将酒碗一顿,道了一声,“贤弟好豪气,不过,就算呆在马邑,也不一定就是坏事。。。。。。”

    “大郎,你说是不是?”

    李破转着眼珠想了半天,才明白人家说的是什么,心中不由暗骂,你娘的,这是还惦记着老子的来历呢?

    沉吟一下,却是附和道:“尉迟哥哥是说,突厥许要趁机南下?”

    冷不丁,正在罗三较劲的元朗插了进来,大咧咧的道了一句,“突厥人来不了了,启民死了,新大汗正忙着呢,听说还上请,要续娶义成公主为妻,皇帝已经诏准。。。。。。”

    不等他说完,李破挥手就扇了他脑袋一下,斥道:“莫要乱说。”

    元朗左右瞅瞅,委屈的低头喝酒。

    李破耍了威风,转头就笑,“两位哥哥别听他胡吹,他能知道什么皇帝公主的事情?也请两位哥哥别要传出去,来来来,喝酒喝酒。”

    其实这几句也就足够了。

    程知节哈哈大笑,端起碗就跟李破碰了一碗。

    尉迟有点失望,随即笑眯眯的也加入战团,好像刚才没人听到那些话一般。

    而这些消息,差不多都发生在大业六年年末。

    登上汗位的始毕可汗,按照突厥习俗,立父亲启民可汗之妻大隋义成公主为可敦,换句话说,也就是娶了父亲的老婆。

    因隋帝欲征伐高句丽之故,隋帝杨广痛快的予以诏准。

    让突厥王庭,顺利的完成了权力的初步整合。

    随即,始毕可汗在大业六年的冬天,以及之后的几年间,陆续讨伐不臣,并逐渐开始挤压西突厥诸部的生存空间,将突厥汗国的触角,再次伸向了西域。

第61章房宅() 
兴尽而散。

    尉迟利落的告辞,带着罗三几个回军营了。

    程知节本想和李破一同回转郡府,但李破想到自家房子那瞅两眼,其实主要是想回去拿点钱出来。

    一顿饭吃下来,足足用了五贯钱,马邑这物价,已经让李破感到难以消受了。

    不过没办法,这根本就不是什么通货膨胀,而是因为货物短缺造成的物价虚高。

    还有在白巡市那里,应该也攒下了一些钱,也得找时间去要回来。

    现在李破甚至有点庆幸,从流民营地回来,就去了郡府,不然的话,两个人吃穿住行,就都得靠人市那家小店了,现在还能凑合,但过些日子,谁他娘的知道马邑的粮价会涨到什么样一个程度?

    而现在就不用太过担心了,饿着谁,也饿不着官啊。

    等郡府里的人也饿上了肚皮,大隋朝估计也就完蛋了。。。。。。

    程知节一听李破还要到别处转转,便将手下人等赶走,跟着李破和元朗一道,权当溜达上一圈了。

    这个时候,李破的朋友圈子也算初步成型了。

    里面有白巡市,张二这样的小吏,军营中有尉迟这样的低级军官,郡府里面有程知节一众护院家丁,还有老头,元朗这样的门阀亲眷。

    圈子也不算太小了,只是层次还是太低而已。

    三个人都喝的有点多,喷吐着满嘴的酒气,去到了李破的那间宅子。

    房子内外已经落上了不少灰尘,李破有点心疼。。。。。。。。。。。

    有这样一个落脚之处,他可没少费了心血,到手了,却只住了一晚。

    内内外外转了一圈,程知节和元朗两个都有些不耐。

    程知节是个信奉四海为家,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家伙,一身的匪性,对李破这拖拖拉拉,恋恋不舍的样子,很是看不过眼。。。。。。

    至于元朗,大门户见的多了,这么一间宅子,实在放不进他的眼里,甚至还比不上郡府里的马厩宽敞呢。

    两个人不约而同的开始催促本想着收拾收拾的李破,也没了那个心思。

    出院子的时候,碰到了人。

    也不认识,看穿着打扮,应该是附近人家的奴仆。

    见李破三人出来,惊奇的看了两眼,却是不管不顾,上来就笑着打问,可是这家的主人。

    也是天色渐黑的缘故,等这人凑近了,看到三个人的模样,又瞅见他们腰间都挎着刀,顿时就觉着,自己实在不该过来。

    尤其是程知节,一脸的大胡子,白天看着就挺吓人,何况这会天已经黑了。

    “怎么?可是有事?”李破问了一句。

    那人悄悄往后缩了缩,才硬着头皮道:“即是此间主人。。。。。。俺就是想告知一声,近日有两家要买您家的宅院,奈何遍寻您不着,两家却遇到了一起,在您家门前,还互殴了一场呢。。。。。。。。。”

    李破皱了皱眉头,吐出一口气,弄的鼻子里全是酒味,觉得很是不适。

    “是哪两家?”

    “。。。。。。。。。。。”

    不走也不说,李破和底层的小人物打交道最多,立马就从怀里摸出几个铜钱塞了过去。

    那人眉眼随即便生动了起来,“一家姓马,据说是郡府李功曹的亲戚,另外一家,呵呵,是兵曹王参军的亲眷。。。。。。您这可要小心些了。”

    冷不丁,领子已被人一把揪住,如雷般的咆哮响起在耳边。

    “小心个屁,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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