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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北雄-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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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此,少年成名,春风得意,名望渐起的李靖,遭遇到第一次沉重的打击,对他来说,几乎之后二十年的碌碌无为,皆都兆因于此。

    之后他也再未得踏入长安一步,多年过去,才勉强升任郡丞之职。

    李破自然不会知道其中的恩怨牵连,但从元朗谈起李功曹父子的语气中,还是能察觉的出来,恐怕李靖两兄弟关系并不是那么融洽。

    当然,这些事跟李破一毛钱的关系都没有,很快就被他扔去了九霄云外。

    他只是从这些叙说中,很清楚的体会到,大隋裙带关系的强大,换个更的说法就是,荐举制度对大隋根深蒂固的影响。

    可不是嘛,城门口的税官,是人家李靖的妻侄,诸曹之首的功曹,是李靖的侄儿,连个马夫头儿,都是人家李靖的表姐夫。

    这还只是他碰到的,没碰到的不定有多少呢。

    而这也只不过是管中窥豹罢了,如果他一直是现在这样卑微的身份,也许一辈子也无法体会到大隋真正的门阀世族的底蕴到底是如何的深厚。

    可以说大业七年的春天,李破过的很悠闲。

    远离了饥饿和寒冷,每天都吃的很饱。】

    而且,跟元朗也混的熟了,只是老头还那么难伺候,动不动就要吼上几句,好像不如此,嗓子就不舒服,念头就不通达一样。

    马厩里的马也陆续被人骑走了,不是去了雁门,就是去了晋阳,这显然有点不同寻常,但对于专职马夫李破来说,他能敏锐的感觉到,战争脚步的临近,但好像跟他也没多大的关系。

    高丽应该是高句丽,和后来的高丽王朝没什么关系,但大家都熟悉,所以就这么称呼了这个名词,渐渐的开始挂在了人们的嘴边上。

    李破也没兴趣多听,更没兴趣去为大隋打生打死,顺便给自己建功立业什么的,因为打仗这种事,李破太熟悉了,死的都是炮灰,就像他这种,去了绝对是炮灰中的火山灰,到了两军阵前,死上几遍都不稀奇。

    因为马厩里的战马少了,马夫的工作差不多也陷于停滞。

    经过开始的繁忙,李破反而在马夫的位置上干的很带劲儿了。

    一边教着李春养马,一边还能在老头那里学到不少东西。

    老头的绝活儿其实就在调制配料上面,能让马吃的香,又不坏了肠胃,瘦不下来,也不长什么肥膘,这就是老头的本事。

    听上去挺简单,真要做起来,却没几个人能做得到,而调制配料,也确实是马夫们最为的工作之一。

    让李破颇为不爽的是,老头儿不但脾气不好,也有着这个时代的人特有的陋习,将本事藏的严实,当做了家中秘传,一点没有开放交流的度量,防别人和防贼一样。

    但所谓家贼难防啊,和元朗混熟了,时不时打问几句,再研究一下成料的配比和种类,一多月下来,李破自己也就能配出上好的精料了,至于粗料,那还用费心吗?

    什么秘传,在李破看来,那就是狗屁,这年头,很多事都是熟能生巧所致,大多也架不住使劲琢磨。

    所以,对于老头那点私心,李破很是不屑。

    尤其是,李破自己也不是一无是处,在驯养战马方面,他的本事在驯上。

    只几天,他就能轻松的获得这些战马的信任,再过上几天,每匹马见了他,就都很亲热了。

    甚至于,郡太爷那两匹坐骑,不管放多远,只要他一声呼哨,两匹颇为神骏的战马就颠颠的跑回来了。

    这样的本事不说绝技吧,也差不多了,因为想让战马养成这种习惯,可不太容易,往往需要常年累月的相处,才能得到战马的回应。

    当然,李破是有天赋加成的人,做到这一点真的不算太难。

    在草原上,他都玩的腻了。。。。。。。

    不过还是让李春双眼冒出了小星星,元朗羡慕的眼睛发蓝,即便是老头第一次见到,也愣神了许久。

    李破和老头自然不一样,本事这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没必要那么看重,只有让别人学会了,却怎么也达不到你那种高度,那才叫真本事。

    你藏着掖着的,反而落了下乘。

    所以,对李春和元朗,他是一视同仁,从马的习性开始,再到各种小窍门,讲的条理分明,清清楚楚。

    讲清楚了,其实也就没什么神奇可言了。

    之所以能创造出神奇的效果,只在于他对马的听觉,视觉,味觉,以及触摸什么地方,马会舒服等等上面,太过了解而已。

    就像一个人,你掌握了他爱吃什么,爱听什么,爱看什么,爱玩什么,那么你想得到他的好感,真的是轻而易举。

    效果挺好,李春和元朗两个玩的不亦乐乎,差点将郡太爷两匹好马给弄的精神错乱了,才在老头的咆哮声中罢手。

    李破的待遇也立马有了提升,老头看他的眼神依旧很凶,但再未骂过他一句,就更别说动手动脚了。

    元朗终于心甘情愿的叫起了哥哥,于是,李破光荣的成马厩里的第二马夫,位在一人之下,两人之上了。

    而李破的本事可不止这一点,不用多少日子,他就争取到了和元老头平起平坐的待遇,顺便给自己弄了个小官儿当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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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马术() 
这天李破带着李春,元朗遛马。

    马厩后面就有专门的遛马场地,很是不小。

    遛马也是有讲究的,追求最好的效果,先是让马自己散散步子,但不能让它停下来,一般来说,弄跟长长的绳子它一圈圈的慢跑就行。

    等热了身,骑上去,再跑上几圈,快慢都由马夫掌握,训好了的战马,还要有跨越障碍等项目。

    可以说,要想得到一匹合格的战马,需要做的真的是太多太多。

    李靖的坐骑自然不用费那么多的功夫了,都可谓是久经操练。

    别看两匹马都很温驯,跑起来不紧不慢的,分外的平稳,但两匹马无疑是战马中的佼佼者,遇到虎豹豺狼,都敢斗上一斗的大家伙。

    这样的战马,和猛兽的区别其实只在于不吃肉而已。

    李破几个人的任务就是让它们把筋骨活动开,熟悉奔跑的节奏。

    这就好像后来的运动员一样,每天都要训练,一天不练,就生疏一天。

    马蹄声渐渐急促了起来,并传来李春和元朗两个的大呼小叫声。

    显然,这是两个家伙一天中最为快乐的时节,能骑上骏马,飞奔来去,自然畅快无比。。。。。。。

    李破抱着李春,策马疾驰,手里拿着个粗糙的棍子,跟跑在旁边的元朗不停相互击打,发出金铁之声,口中更是呼啸连连。

    这不是好玩儿,上好的战马,最独特之处就在于此,必须让他熟悉这些噪音,并在疾驰中保持镇定,也就是说,这只是它们的日常功课。

    只不过李春和元朗将之当做了不错的游戏罢了。

    不知是第几次跨上这匹神骏的河西健马的马背了,但李破还是觉得,骑着分外的舒服。

    坐在前面的李春,也不停的像他们一样,发出或短或长的呼啸声,也许过不了多久,她也就能自己驾驭战马了。

    孩子的学习能力总是很快,尤其是榜样的作用也很。

    跟在李破身边,她干起活来很卖力,现在已经能独立清理一间厩房,和战马平安相处,喂马,给战马洗刷身体,有板有眼的,有点马夫的模样了。

    只是年龄太小,还干不了什么重活儿。

    感觉到坐下战马微微潮热,行有余力,却呼吸渐重,李破和元朗不约而同的放慢了马速,他们都清楚,遛马遛到这种程度,也就差不多了。

    眼角黄影一闪李破一勒马缰。

    一条黄狗出现在不远处,发出呼噜噜的警告声,看着挺凶。

    “李院公家的黄狗,怎么跑这儿来了?”

    狗不认识元朗,元朗却见过这狗。

    李破看见黄狗,眼睛顿时一亮,顺手一拎李春的脖领子,一用力,就将她拎了起来,放在马下。

    随即一夹马腹,顺手抽出了腰间长刀。

    如今他身上带的腰刀,已经不是进人市行凶的那把短刀了,而是隋军制式兵刃,环首刀。

    这刀差不多和剑一样平直,但单面开锋,厚脊,窄身,因柄带铁环而得名。

    这种长刀,已经有几百年的历史了,也正是它,全面的取代了剑在军队中的地位,刀轻而劲急,刃强而锋锐,利于劈斩而不妨直刺,这些就是它最大的优点。

    这把刀是驾曹派人送过来的,因为作为郡府私厩的马夫,李破已经算是身在军籍,而且,属于郡尊李靖亲军部从之列。

    这么说吧,一旦有了战事,李破差不多就是给李靖牵马的角色。

    这把刀算不得什么好刀,但却被李春磨的异常锋利,擦的也是雪亮,看上去卖相着实不错。

    没等元朗两个回过神来,李破已经纵马向前。

    那条黄狗看上去很得主人喜爱,皮光肉滑,比城门口那条整整大了一圈,很有点威猛的架势。

    不怕人,也不叫唤,只能说明这只狗真的很凶。

    李破几乎是滴着口水纵马冲了过去,黄狗显然意识到了危险,挺聪明,调头就跑。

    李破熟练的轻轻扯着马缰,控制着战马冲刺的方向,身子倾斜挂在马的一侧,举刀,刀光一闪,黄狗哀鸣翻滚于地,收刀腰腹用力,重新在马背上坐直,收缰,调转马头。

    一连串的动作,行云流水一般,毫不掩饰的显示出了高超的马战技巧。

    元朗看的是目眩神迷,和旁边拍手叫好,又蹦又跳的李春不一样,他非常明白,方才那几个看似简单却精准非常的动作,在疾奔的马上做出来,有着怎样的难度。

    他知道李破的马术很不错,但没想到,会到这样的程度,他几乎从小就与战马为伍,但直到现在,他还是不能很好的拖蹬疾斩,因为那样的动作,稍一不慎,就会将战马带偏或带倒。

    那需要战马的配合,以及非常精确的力道。

    愣神儿了半天,直到李破跳下战马,乐呵呵的将已经被他切断脖颈,咽了气的黄狗拎起来,他才憋出一句话,“那是李院公家的黄狗。”

    李破斜了斜眼睛,这小子肯定不知道炖狗肉的诸多妙处。

    随即便收拢笑容,大义凛然道:“饲马重地,有犬只出现,一旦惊了马,咱们去找谁说理?”

    说罢,一招手,唤过李春,吩咐着,“赶紧,擦干血迹,若有人来问,就说从没见过什么李院公家的黄狗。”

    “哈哈,今晚咱们可有口福了。”

    一边说着,还一边将马赶开,嘟囔了两句,“你看它,闻见血腥味还来劲了,你个吃草的,走开走开,凑什么热闹嘛。”

    这一高兴,说话都开始不着调了起来。

    他牵着马径自回去了马厩,留下元朗和李春两个,贼头贼脑的将痕迹消除了个干净。

    到了晌午时,真还就有人寻了过来,不过老头名声在外,却没人敢来马厩打问。

    这天下午,李破支使着元朗和李春去干活,自己则躲在屋内,扒皮拆骨,忙了半个多时辰,才将锅支起来。

    过不多时,老头气咻咻的找了过来,不过再就没离屋儿,到了太阳西斜的时候,一老三小就都聚拢在了屋里,闻着渐渐浓郁的香味,咽起了口水。

第52章狗肉() 
好吧,高句丽就高句丽,听着有点别扭,古代汉人喜欢用两个字来命名王朝,比如说,大秦,大汉,南晋北晋,北魏,东魏,西魏,北汉,北周,匈奴,柔然,突厥等等,都是如此,如果变成一个字或者三个字的话,会很别扭,影响大家的。

    这不是阿草瞎说的,喜欢读历史的,一般都会有这种感觉,比如写到攻伐辽东的时候,一口一个高句丽王,那和听到高丽王的感觉会分外不同。

    阿草考虑的也主要是这个,翻了翻资料,看了看度娘,有资料上说,在隋唐时高句丽的称谓已经逐渐变为高丽,度娘上也是隋炀帝三征高丽的说法居多,阿草也就没较这个真。

    但既然有人很计较这个,阿草会在之后改为高句丽,但请勿给阿草上纲,阿草特烦这个,见了会立即删帖见谅。

    “您看,咱们这儿是不是该弄个伙房了?”

    “男子汉大丈夫,操弄厨事,也不嫌丢人?”

    “话不能这么说,能自己吃上饭的才叫好汉,您看咱们三个,俺和三郎都十五。。。。。。小春才十二,都还是长身子的时候,现在吃的好了,将来就有受用不尽的好处,咱们养马,也不能把自己丢下,您说是不是?”

    “弄个伙房,俺来掌厨,您放心,一年下来,肯定让三郎的个子比您还高。”

    “厨房的伙食怎么的?养不了人?”

    “他们那不是在养人,是在养牲口,也就您吃的香。”

    老头眼睛一瞪,好像毛都炸了起来,“小崽子,干活不成,就知道吃,把人家李大郎的狗都给炖了,你怎么不说把马腿也给卸下几条来?”

    李破一耷拉脑袋,得,跟这老头没法说人话。

    那边两个小的可不管他们说什么,坐在炉火旁边就不动地方了。

    元朗小声嘀咕,“你说,能好吃的了吗,味道到是挺香的。”说着说着,就又要伸手去掀盖子。

    和前几次一样,啪的一声,被李春打开。

    “不要吃你别吃啊。。。。。。叫你别动,急什么?大哥说了,炖肉都得焖着,这样省火不说,还能入味儿,没到火候的时候,你一掀盖子,味道先就跑了三分,吃起来就不那么香了,知道不知道?”

    “李大本事还真不少,瞅这手艺,俺以后可是有口福了,嘎嘎。”

    “那是,我大哥会的东西可多了,你才知道?大哥最得意的就是下厨的本事,他说会做饭做菜不算什么,做出来的东西吃着香,又合多数人的口味,那才算真本事。”

    “干嘛呢你,又往里面加柴。”

    “俺不是想烧的旺些吗,也能快点。。。。。”

    “一边去,尽添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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