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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7章

乱清-第5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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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大寺”都拥有大面积的直辖领地,“堪布”可直接向所辖地区派遣各级官吏,权力等同噶厦政府所派同级官吏。

    非但如此,法条明确规定,寺庙和百姓发生纠纷,由寺庙自理;寺庙判决的案件,和政府判决的案件,有同等法律效力。

    就是说,寺庙拥有超越和凌驾政府的“治外法权”。

    除此之外,地方政府许多官员其实都是僧人出身,或者取得了僧籍,或者毕业于僧官学校。

    许多黄教寺院的高僧,在政府中“挂职”或拥有名誉职位。

    更不必说,达赖喇嘛在藏人心目中的地位,与日俱增,直至与神祗无异。

    当时的朝廷,并不能充分意识到政教合一的危害性,利用密宗统治藏、蒙,本来就是国策,清朝的皇室自身,和密宗也有密切联系。后宫普遍崇佛就不说了,就是皇帝,也多有同密宗瓜葛甚深的。

    世宗信佛,高宗有自己的“上师”,事实上,这位名叫章嘉若必多吉的“上师”,是说动高宗准许达赖参政的重要幕后推手。

    但政教合一的危害性,来自于二十一世纪的关卓凡,是清清楚楚的。

    好吧,面对西藏官制现状,我该如何着手改造呢?

    *(未完待续。)

第十章 新官制,新王爷() 
朝廷对于西藏的治理,是通过驻藏大臣完成的。驻藏大臣拥有西藏一切重要事务的最后决定权,但并不直接管理藏政,说到底,朝廷对西藏的治理,是一种间接的治理。

    这是一种低水平的治理,西藏出现了什么问题、矛盾,必须累计到将近爆发的时候,甚至到爆发之后,才能被发现,并着手解决。就算问题最终得到解决,损失也已经造成,事倍功半,代价过重。

    还有,如果西藏内部出现了对朝廷的离心力,也不能及时发现,未雨绸缪,预为之备。

    改革西藏官制,关卓凡定下两个原则:一,改间接治理为间接治理、直接治理并举;二,削弱黄教寺院集团在政府中的影响力。

    先说第一个。

    仿朝廷的六部,改革噶夏政府。四噶伦增加到六噶伦,犹如六部堂官,两正四副,其中,一正二副为藏人,正噶伦为僧噶伦,副噶伦为俗噶伦;另一正二副,则或汉或满,由朝廷委派。这个情形,被称为“半朝半藏”,亦仿佛六部堂官的满、汉各半。

    朝廷一伸手,就拿走了噶夏政府一半的行政权,藏人“自治”的权力,自然是被大幅度削减了。不过,僧噶伦名正言顺变成正噶伦,又似乎巩固了寺院集团的势力,一班藏人上层,面对新官制,面面相觑,五味具陈。

    新噶夏政府,名义上,一如其旧,位居摄政之下;副噶伦亦位居正噶伦之下。可是,即便黄口小儿,也晓得,摄政如何支使得动“朝噶伦”?正职的“藏噶伦”又如何支使得动副职的“朝噶伦”?副职的“朝噶伦”,只有正职的“朝噶伦”才支使得动,而正职的“朝噶伦”,自然是越过摄政,直接对驻藏大臣负责的。

    则新官制之下,摄政的权力,也被间接地削弱了。

    噶厦下面,有两个最重要的机构,一个叫“译仓”,相当于秘书处,主事者为两名四品僧官;一个叫“孜康”,相当于审计处,主事者为三名四品俗官。同时,这两个机构也兼组织处的功能,“译仓”管理僧官,“孜康”管理俗官。

    新官制中,“译仓”和“孜康”的主事官员,统统增加到四名,各为“二朝二藏”。这样一来,噶厦政府三项最重要的办事权——文秘机要、财政赋税、人事管理,每一项,朝廷都拿走了一半。

    至于“黄教寺院集团在政府中的影响力”这个问题嘛……

    嗯,这样吧,咱们以后就不召开什么“噶伦扩大会议”了,名不正言不顺的,对与会的“三大寺”不够尊重嘛!

    嗯,为隆重其事,咱们成立一个“大参事会议”,请帮办大臣和摄政做“名誉主任委员”,请一僧一朝的两位正噶伦做“主任委员”,请四位副噶伦和“三大寺”的“堪布”做“副主任委员”。

    看,“三大寺”的“堪布”,同噶厦政府的噶伦,名正言顺地平起平坐,这,才是尊重各位活佛的道理嘛!

    你问“委员”都是些什么人?哦,这个“大参事会议”的“委员”,包括前藏其余所有黄教寺庙的“堪布”,也包括重要的官员、头人,等等等等,总之——“各界贤达”。

    你想一想,“大参事会议”召开,前藏朝野要人全部与会,帮办大臣和摄政,既为“名誉主任委员”,自然也要莅会的,也会带来驻藏大臣和达赖喇嘛的训谕。这个“大参事会议”,群贤毕集,济济一堂,何等气魄,何等热闹?委员们畅所欲言,共商藏是,有所得的,便可上书,“大参事会议”的“译仓”整理之后,即上呈驻藏大臣和达赖喇嘛审阅,说的有理的,自然就会发下来,噶厦自然照章执行。

    呃,请问,这个“大参事会议”,多久召开一次啊?

    这个嘛,开得太频繁,就显不出“隆重其事”来了,再者说了,前藏地方这么大,拉萨之外的堪布、官员、头人,来会议一次也不容易,这样吧,一年一次如何?

    啊?

    还是太频繁了?那就两年一次吧!

    呃……

    千万只草泥马在心头奔腾而过……

    改了政府,改了寺庙参政议政的形式,还有一样要紧物事,也是要改的——藏军。

    国初的时候,西藏并没有正式的军队,平时就是耕作、放牧的普通百姓,既不进行军事训练,更没有固定的编制,遇有战事,当政者按各部落大小,征调“差兵”,并由服役者自备马匹、粮草、武器。

    这样的军队,能有什么战斗力?敌人稍稍强悍一些,便一触即溃。所以,西藏碰到蒙古,一点法子也没有,先后受制于和硕特、准噶尔,全然动弹不得。同廓尔喀见仗,也是一败涂地。

    有鉴于此,平定廓尔喀之乱后,高宗命西藏组建了一只三千人的正规部队,额设“代本”六员,四品官,每人辖五百人,一切军需物资皆由噶夏政府发给。

    这支所谓的“正规部队”,战斗力也十分可疑,平日纪律松懈,训练水平低下,基本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状态,且一直缺额严重,不过聊胜于无罢了。

    这个情况,噶夏政府和驻藏大臣都是心知肚明的,可是,噶夏政府的噶伦们,忙着争权夺利,根本顾不上这些;驻藏大臣呢,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当没看见——在这个问题上,朝廷是精神分裂的:既希望外敌入侵西藏的时候,当地政府可以分担朝廷的压力,又不愿意西藏真正拥有自己的战力强悍的军队。

    不过,实话实说,密宗深入人心之后,藏人的民族特性便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藏人已经打不了仗了。那个曾经压得盛唐时候的中国喘不过气来的吐蕃,早已烟消云散,永远不可能复现了。

    因此,瞻对之乱时,西藏举全藏之力,还是拿不下贡布朗杰,最后还是由汉员带队,才勉强把瞻对兵赶出了理塘。

    关卓凡改革藏军,亦非为了增加藏军的战斗力,而是要把这支军队的指挥权,抓在朝廷手里,不过,用的名义,还是藏军战力低下,不能不大加整顿。

    怎么整顿呢?嗯,仿绿营例,由轩军负责对藏军进行“整编”——这个,全国上下一盘棋,西藏也不例外嘛。

    这样一来,藏军的改制,并没有像噶伦、译仓、孜康改制那样,直接祭以“朝廷”的名义,改制的结果,却比噶伦、译仓、孜康更加彻底,藏军的指挥权,完整地转移到了轩军的手里,也即转移到了“朝廷”的手里。

    从此以后,未经驻藏大臣和管带藏军的轩军将领,藏人首脑,不论噶伦还是摄政,乃至达赖喇嘛,都无法再调动藏军的一兵一卒了。

    需要指出的是,以上所有改制,都是前藏地区的——即达赖喇嘛统治地区;后藏为班禅额尔德尼统治,班禅一向乖觉,对朝廷从无二心,暂时不必去动他。

    由瞻对之乱衍生而来的川地藏区的“改土归流”,以及西藏前藏地区的“改革官制”,至此落下帷幕,结果十分圆满,可以说远超预期,且由始至终,朝廷未发一枪,未开一炮。

    上谕明发,轩郡王关卓凡以“安定川藏之功”,由亲王衔郡王爵,进亲王爵,是为轩亲王。

    关卓凡固辞不准,只能谢恩领受。

    对关卓凡进亲王,自然是有人有想法的,但“安定川藏”,是永固金瓯、泽及后世的大功勋,没有人能够不服气。

    关卓凡从“安定川藏”中捞到的好处,并不止于一个亲王。

    瞻对之乱时,朝廷里生出的一个小小枝节,被关卓凡大肆借题发挥,结果收益奇钜。

    *(未完待续。)

第十一章 破口大骂() 
当初,贡布朗杰横行理塘,阻断西藏和内地的联通,西藏派兵平乱,领兵的宗堆,领受贝丹顿珠之命,同贡布朗杰暗通款曲,致使藏军连连失利。川督和噶夏责问,宗堆说什么“皇帝不差饿兵”,伸出手来,向朝廷索要军饷。

    这个事儿传到北京,有一个礼科给事中,叫做刘云溪的,忽发奇想,上了个折子,说瞻对乃化外之地,又跟西藏接壤,不如赐给藏王,折抵军饷,这样,朝廷省下一大笔钱,又能够平瞻对之乱,两全其美,多好的事儿呀!

    看到这个折子,从两宫皇太后,到关卓凡,到军机全班,无不气得发昏二十一章。

    刘云溪的奏折,荒唐得太过分了。

    首先,目下之西藏,根本没有什么“藏王”,刘云溪一张嘴,就把西藏推回到颇罗鼐乃至固始汗甚至更早的白教当道的时代了。

    其次,瞻对虽然算“川边”,却不和西藏接壤,如果真的赐给西藏,瞻对就成了西藏在四川的“飞地”了。

    最后,也是最紧要的,彼时朝廷的既定政策——虽未公之于众,是要拿川地藏区“改土归流”,并进一步向西藏收权的,你倒好,跳出来说什么“瞻对乃化外之地”,还要将瞻对向西藏那边儿推?

    荒唐虽然荒唐,但本朝素有不以言罪言官的传统,不好给予降级、免职一类实质性的处分——不然就是“阻塞言路”了,于是传旨“痛加申斥”,就像当年詹事府右庶子孙东谋反对为小皇帝开“洋务、兵事”的功课,翰林院侍讲徐应祥反对修筑铁路,朝廷也是下旨申斥,并没有给予任何具体的处分。

    至于徐应祥顶不住了,主动求去,那是他自己的事情。

    不过,因为不想扩大这件事情的影响,以免被西藏方面抓到口实,负责传旨的,不是朝臣,只派了太监。

    结果就出事儿了。

    如果负责传旨的是朝臣,念完上谕,“钦此”之后,被申斥人“领旨谢恩”,就算完了,多难听的话都在上谕里面了,因为见诸煌煌上谕,话说的再难听也是有限的,无论如何,不会损及被申斥人的人格。

    最多,接了旨之后,还有“问你的话”,这些话,都是皇帝本人的原话,虽然不少是“诛心之论”,但皇帝再生臣子的气,哪怕要杀臣子的头了,也不至于问候臣子的女性亲属。

    所以,无论如何,被申斥人人格无虞。

    可如果传旨的人是太监,就大不一样了。

    不晓得从什么时候起,宫里的敬事房有了这么一条不成文的规矩:凡“奉旨申斥”,念过上谕之后,负责传旨的太监还要对被申斥人“另行责备”。

    “责备”?什么是“责备”?嘿嘿,就是骂人了。

    太监的性格,因为身体残缺和所操劳役的特殊性,大多乖戾阴贼,除了银子之外,骂人是他们最感兴趣的物事,而论到骂人的花样翻新、刻毒入骨,大约天底下也没有人比得上他们。

    既然有“奉旨骂人”这等好事,那还不骂个畅快淋漓?且詈骂的是平日里太监们一见到就要打千儿行礼陪笑脸的朝廷大臣,看到平日高高在上的大人老爷们跪在面前,在自己的唾沫星子中抖若筛糠,骂人的太监,内心会得到变态的满足。

    如果“奉旨申斥”的对象,是一向视他们为卑贱之人、甚至不把他们当成人的“读书人”,那这份痛快,就更是无可言喻了!

    擅骂又不肯与人为善的太监,可以将被申斥人骂的泪流满面、泣不成声,接下来好几天都缓不过劲儿来。

    有没有免于受辱的法子呢?

    当然有,奉上太监第一感兴趣的物事——银子,骂人,这太监第二感兴趣的物事,自然就免了。

    这个价码不便宜,至少五百两银子起跳,官位愈高,太监的要价愈高,且得事先通过敬事房疏通——传旨的太监是敬事房派出来的,事先,被申斥人根本不知道派到自己家里来的是哪个太监。等到传旨的太监到了,再想“疏通”,就已经晚了——没有谁敢在开中门、摆香案的时候行贿、受贿的。

    自然,不管贿银多寡,敬事房的总管太监自个儿先落下一半。

    刘云溪上这个折子,并未受任何人的指使,纯粹一时突发奇想,自以为是张良、陈平之计,本意倒真是为朝廷省钱,只是无知之尤,闯下了这场祸事。他这个人,秉性孤介,傲岸不群,从来不做“卖参”的事情,穷京官一枚,又不认识什么有钱的朋友,五百两银子,如何拿得出来?

    向“放京债”的借吧,刘云溪的人缘儿太差,从来没有接过什么有油水的差使,还款能力相当可疑,没有哪个“放京债”的,愿意放给他这么一笔数目不菲的款子。

    再说,他自个儿对“行情”也是糊里糊涂,拖拖拉拉的,宫里边儿等不到刘家的信儿,旨意却是一刻钟也不能拖的,传旨的太监按时上门了。

    开中门,摆香案,跪聆圣谕。

    传旨的太监也姓刘,念圣旨的时候,刘太监的声音倒是颇为平和,但刘云溪已是听得满面通红,浑身冒汗,手足也不自禁地微微发抖。不过,因为事先得到些风声,多少有了心理准备,勉强还自持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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