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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洪荒生存指南-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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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水峰慢慢的吞食一口灵气,感应着灵气在体内被吸收掉道;果然是好东西,现在我比以前修炼的速度可以说是快一倍。突然严肃的望着蝶衣道;除了这两个你就没有其他东西给我吗?

    没有了。蝶衣将头扭开小声说道。

    什么?没有啦,那些神兽肉呢?怎么说也该分我一部分?怎么会没有。张水峰抓住蝶衣的手臂将整个几乎脸贴到蝶衣脸上质问道。

    蝶衣一个头槌砸在大蚯蚓头上,让大蚯蚓整个翻到在地毫无节操的道;那些肉放的太久会坏掉的,我就勉为其难帮你吃掉了。

    就勉为其难帮你吃掉了,吃掉了,掉了。蝶衣的话不断的在大蚯蚓脑中回荡着,那只穷奇少说也有五千斤重,怎么说两人也会分个上百斤肉,整整上百斤天仙境界的神兽肉啊。只要吃下去张水峰可以百分百进入散仙巅峰,就这样没有了,你是说多么伤心。

    大蚯蚓万念俱灰的扒在地上,一头绣丽分长发披散在地上,一只洁白的小手不断的捶着地面,显得我见犹怜,让人生不足的怜惜。

    好了。别装可怜了。那个用柳树枝编成的手镯可是个宝物,那个柳树条是混沌中孕育的先天灵根白柳树的分支的一部分,里面自成一个小空间,是一个不错的空间宝物,如果不是我们帮助他们打败穷奇,使他们避免了灭族之灾,露珠恐怕还不会给我们,现在有了这个空间宝物,以后带东西就方便多了,蝶衣亮出手上缠着的柳树条得意道。

    混沌灵根先天杨柳,生于混沌中,柳树中自成一片空间,被盘古开天时毁成无数段,其中主干在开天后化成了杨柳大仙,一手空间神通,可收天下万宝,而其它的枝条散落在洪荒世界中,在一次机缘巧合下露珠得到了一条,现在这一条一分为三段作为谢礼送给了张水峰和蝶衣个一段。

第二十四章 推动() 
空间宝物,听到蝶衣的话大蚯蚓连忙将扔在地上的柳条手镯捡起来,整个手镯并不是全部用柳树枝编成,确切的说是几根普通的百年灵草缠在一起。中间打个弯将一个指甲大小的柳树枝包裹在其中,整个手镯看似粗造,仔细看上面有一股灵珑之气缠绕。

    用神识探知手镯中有一个大学教室一样大小的空间,空间的四周被绿色的墙壁挡住,空间中还有一丝灵气飘荡。收回神识大蚯蚓笑眯眯的将身边的东西不断的收起来,拿出。一张红彤彤的小脸上布满了笑容,显得格外动人。

    望着那张格外迷人的脸蛋一时间竟然让蝶衣也心神一荡微微一愣,发现在自己失态后蝶衣连忙稳定心神,心中从满了惊讶。

    张水柔(看到那迷人的笑脸,蝶衣下意识的修改了张水峰的名字)的长相并不算是绝色无双,要按美色来说张水柔的长相在蝶衣认识的女修中可以说是倒数,即使露珠也比她要美上三分,而现在发至内心欢笑的张水柔格外的吸引人,让人情不自禁的想多看几眼。

    蝶衣收起失态的心神后心中想了一下,也不说话转身离去,独自留下一个不断收东西取东西的大蚯蚓。

    空间宝物在后世或许不算什么好东西,但是在第一量劫前,没有人会炼制法宝的情况下就显得极为珍贵,整个洪荒世界除了会空间神通的修士,其他人不管是先天灵宝还是一根野草都只能带在身上,想那鸿钧讲道前无数大能都将先天灵宝挂在身上拿在手中的比比皆是,就可以想象空间宝物的珍贵,并不是他们不想把灵宝收起在关键时候用,而是没有地方放只能挂在身上,突然间一觉醒来得到如此珍贵的礼物难怪大蚯蚓会笑的合不拢嘴。

    突然一阵大风刮过将张水峰漂亮的长发吹起,也将正在傻笑的大蚯蚓吹醒,望着四周透风的像亭子多过房子的住处大蚯蚓霍的一声站了起来,大步向外走去。

    一股从为有过的香味飘散在整个部落中,让闻到的人忍不住吞了口口水,下意识的向香味处走去。

    一口完全由石头做成的大锅被几根树枝架在空地上,锅中的沸水不断的翻滚着,一股浓浓的香味飘散在空中。顺着风向整个部落里飘散,张水峰整毫无形象的坐在地上,不断的将身边的木头扔在石锅下的火堆中,见周围聚满了人,露出一股邪邪的笑容,一对小虎牙随着笑容露出犹如小恶魔一般迷人。

    见周围的人越来越多张水峰拿出一块洗干净是石头轻轻的放在石锅中,那根树枝轻轻的搅拌着,将沉在锅底的骨肉搅拌出来,说也奇怪随着石头的加入肉味更加浓厚,就连远处不想过来的蝶衣也被吸引了过来。

    被大蚯蚓放在石锅中的石头并不是普通的石头,而是一块盐石,这块盐石是张水峰在湖边发现的,部落的湖水中有很多这样的盐石,至于为什么只放盐而不放其它调味料,那是以为张水峰根本不认识其他调味材料,如果乱放不认识的材料的话?呵呵,这里是洪荒世界说不定几中不同的材料加在一起就可以要了一股天仙的命,为了不出现吃死人的情况,张水峰只能将认识的盐石加在里面,就算是盐石张水峰也是再三确认没有毒才敢加入石锅中。

    想不想吃?大蚯蚓露出一个大灰狼骗小白兔的笑容,双手用力的搅拌着,让锅中的香味散发的更加浓厚。

    听到大蚯蚓的话,所有人下意识的咽了口口水,可怜巴巴的望着张水峰,却没有人说话,毕竟鬼知道吃完后鬼付出什么代价,自然没有人敢回答。

    你们只要,,,,哎呀,我的屁股啊。刚刚说道一半的张水峰被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身后的蝶衣挥手扔到半空中,然后以平沙落雁式的姿势以一屁股坐在地上,望着已经开吃的蝶衣等人,大蚯蚓发出凄惨的叫声;你们不能这样没有节操,那是我的食物。

    一跟骨头飞来将大蚯蚓打翻在地,蝶衣一手拿着一块肉,也不怕烫边吃边道;在洪荒世界中抢东西有错么?

    在洪荒世界中抢东西有错吗?答案当然是没有,整个洪荒世界完全演绎了什么是强者为尊,强者碰到弱者叫你一声名字放你走是看得起你,抓回去当晚餐是常有的事,至于抢张水峰一锅肉那是完全没有问题,所以说是失策啊失策。

    至于张水峰一锅熟肉为什么会引起这么大的骚动,主要是从来没有人用过火来做饭,洪荒世界中杀死猎物后都是生吞虎咽,而整个巫族部落也是如此,刚开始张水峰还以为生吃可以更好的保存肉里的灵气,在做过几次秘密的实验后,结果显示事实正好相反,煮熟的肉里面的灵气比生肉中的更好吸收,至于为什么没有人想过用火加热,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在将锅底的汤分食干净后,蝶衣和露珠露出满意的笑容,蝶衣对着正在垂头丧气的大蚯蚓道;看在你让我美美的吃了一顿,有什么事就说出来吧,只要不是太难我就勉为其难的帮个忙。

    是啊。你也别生气,大不了我让部落的人也帮忙。露珠在边上接道。

    喂喂,这就直接把整个部落的人给坑了真的好吗?说好的一家人呢?说好的生死与共呢?在大蚯蚓狠狠的吐槽中。露珠整个头都低到了胸峰上,就差压在上面了。

    那这么多废话。蝶衣不耐烦的道;你到底要我们帮忙做什么?快点说,再不说我们就走了。

    别,别,我说,我说。大蚯蚓一个纵身扑了过来抱着蝶衣的大腿连忙说道;我就是想完成刚来部落时要做的的事,就是我一个人忙不过来,想让你们一起帮忙。

    什么一个人忙不过来,不就一间房子吗?还要动用这么多人。蝶衣一脸鄙视道;你到底多么的懒啊。

    不是一间,是整个部落所有的房子,依然抱着蝶衣大腿的张水峰用夜莺般的声音解锁道。

    什么?整个部落的房子?在边上的露珠惊呼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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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改变() 
蝶衣和张水峰刚来到部落时,露珠一直认为大蚯蚓是蝶衣的手下,经过几天的仔细观察两人的关系尽然进是乎平等,这让人看起来不可思议,在洪荒世界里强者让弱者当当手下比比皆是,而和比自己弱一个境界多几乎相当于两个境界(散仙初期和地仙巅峰)人交朋友也不是没有,但那都是在金仙以上的修为,整个洪荒世界地仙和散仙交朋友简直是闻所未闻,如果不是蝶衣偶尔欺负一下张水峰几乎就让人感觉两人是同一个境界的修士。

    平常的时候蝶衣给人的感觉就像是一个不怎么聪明的小女人,一旦关于到修为的事比谁都执着,就拿穷奇肉来说,蝶衣坚持要得到一半,无论如何都不肯退让,最后还是露珠拿出当年偶得的宝物才让蝶衣只拿了五百斤,而五百斤穷奇肉蝶衣竟然没给张水峰留下一丁点全部自己吃下,而对于更加珍贵的空间宝物竟然折成两断亲手用灵草编成两个手镯分给对方。这一点让露珠更看不清两人的关系。

    对于张水峰要盖的房子露珠也有些了解,刚刚来到部落时张水峰和蝶衣的表现完全不同,蝶衣每天都消失的无影无踪根本让人猜不透她在做些什么。而张水峰则完全相反,大张旗鼓的要修改住处,甚至用食物雇佣了一群孩子帮其打下手,也不知道他想做什么竟然将住处四面完全堵住,难道要挖个地洞进去吗。

    难怪听说张水峰要将整个部落的房子全部盖一遍露珠会惊讶起来,要知道如果全部盖成四面密封的房子。

    这可让人怎么住,难道真的要挖地洞钻进去不成,想到以后族人回家都要像老鼠一样钻进去,一股深深的寒意在露珠心中升起。

    不行必须阻止他,心中暗暗打定注意的露珠反对道;不行,如果要修改全部的房子会花很长的时间,这回影响到部落里的正常。

    我真是机智,竟然能在这么短的时间想出这样秒的借口,露珠在心中偷偷的为自己点了个赞。

    这样啊,那我就先修一半,剩下的一半在完成以后再修,就这样了,我先去召集人手了,你们聊。大蚯蚓不给露珠辩解的机会留下两人蹦蹦跳跳的跑掉。

    留下的两人大眼瞪小眼谁也不说话,最后蝶衣道;放心吧,我会帮你看着他,不让他乱本来的,就这样我去找他。

    难道以后真的要钻洞吗。留下的露珠无语问苍天。

    对于露珠同不同意大蚯蚓一点也不在乎,只要蝶衣不反对就行,蝶衣在吃下大量的穷奇肉后隐隐约约有突破地仙成为天仙的架势,其实力明显又进了一步,整个部落里现在明显没有人能够跟蝶衣抗横,要的蝶衣进入天仙之境,哼哼,到时候只要蝶衣支持大蚯蚓还不是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这里是洪荒世界根本没有什么法律,强者就是法律,之所以问下露珠也不过是张水峰按照心中想法下意识的行动,不想让双方过于尴尬,露珠也是明白这一点才会如此轻而易举的答应下来。

    狐假虎威的大蚯蚓开始大规模的修改整个部落的房屋,首先将几间碍事的房子拆掉,在整个部落里修两条交叉的大路,并且明确规定不许任何人在这两条路上间房子,再将几个不听话的家伙狠狠的揍了一顿后,再也没有人敢反对某个狐假虎威的大蚯蚓。

    时间不知不觉中过去,大蚯蚓的修为还是散仙初期,让修为已经达到地仙境界的大树每次看到大蚯蚓都会叹气摇头,气的大蚯蚓几乎抓狂却也无可奈何。

    整个部落在穷奇肉的帮助下算上露珠地仙境界的已达到五人,散仙的更是有三十二人,如果不是中途有人渡劫失败散仙可能更多,而露珠更是达到了地仙后期,作为代价当年的穷奇肉也消耗殆尽,可以说这个部落在方圆十万里是一个霸主的存在,即使来个天仙也不惧,当然这里是极西方,远离不周山,除了有特殊情况别说天仙,就是地仙也很少见,比如像蝶衣和穷奇,这样一想这个部落也真够倒霉的,几乎很少出现的天仙和地仙都让其碰上了。

    真正让人感到惊讶的是蝶衣,在这段时间里修为就像是坐火箭一样快速提升,进入天仙境界后修为快速提升一直达到天仙巅峰才稍微停下来,即使如此修为还在每天进步中,随时都有可能凝结道果成为金仙,应该说果然不愧是天妒资质吗,修为根本就没有瓶灌,想停都停不下来。

    整个部落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以前像亭子多过房子的住处全部消失不见,全部变成了黄泥房,也就是用黄土加干草砌成的墙面,上面架好房梁,在铺上树枝和大量的干草混合一些黄土搭成的房顶,房子三面个留下一个窗户用来照明,对,最最重要的是这次张水峰留了一面墙做门,整个房子虽然很不好看,至少比起以前住的要强上很多,将风雨全部挡在外面全部没有问题。

    经过张水峰几年的教导,整个部落中不管男女老少人人都拿起了简单的武器,当然最受欢迎的还是用弓,整个部落里几乎有三分之二的人在用弓,这应该是当初用弓箭杀死穷奇有关,毕竟其它武器的威力怎么样全然不知,但是弓箭的威力可是全部看到了。

    也不知道当初露珠是怎么想的,杀死穷奇后竟然命人将剩下的巨弓和十根巨箭带回了部落,让人每天灌输灵气到巨箭里,这些年过去使得弓箭更加强横,尤其是那十支箭,隔的很远就能让人感到阵阵的杀孽之气,大蚯蚓有次好奇摸了一下弓箭愣是被弓箭上的杀孽之气吓出一身冷汗,大蚯蚓暗暗推测这十根箭和弓在不断的进化着,不知道最后会变成什么级别的灵宝。

    看过弓箭后也给张水峰一个启发,每天都会用体内的灵气温养手上的柳树枝,渐渐的了扩大柳树枝内部的空间,将这个发现告诉蝶衣后,让大蚯蚓在蝶衣面前得意了很久,要不是蝶衣一脚将其踹出去,估计现在还每天到蝶衣的住处炫耀一次呢。

    望着在空地上用火烧烤着不知名动物大腿的几个巫族人,张水峰心神飘扬满脸惆怅着轻声道;是时候该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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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闻事() 
啊呵呵,知道本女王的厉害了吧,其他的渣渣们还快不拜倒在本女王的脚下。张水峰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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