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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我的魔物娘军团-第7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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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路行军赛博坦才知道了珍惜和可贵,原来卡那封真的是一座天降大城!城市,多么的可贵,自己一路上经过,大军所驻扎的“大城”不过就是一些小城堡,周围有一些小乡村,完全处于中古世纪,没有多少商业往来大军所过之处酒水一扫而空,妓女合不拢腿!这些小城堡的贵族爵位却都不低,一个个都是伯爵国、子爵国甚至还有个侯爵国!匪夷所思一般。侯爵大人领着二百多个兵舔着脸举着自己的家族族徽就过来了这还是正常的出兵数目。现在赛博坦可算是知道了为什么爱丽斯菲尔当初以一介区区子爵身份进入岚盾,痴女王后、疯子国王的权臣老丈人,变态王子却一个个扫榻相迎,戴若上宾。爵位如同火箭一般往上升,一旁正版(老版本)贵族老爷们一个个看着就跟看仇人一样,看着爱丽斯菲尔这位新贵族搞了半天是羡慕嫉妒恨啊。

    第二,这世界的确有些小。从岚盾抵达南约克,直线距离不过二百八十多公里,行军路线也顶多三百三十公里出头。三万人每天行军十五异界里……其实换算一下就是25公里。十三天就走完了全程还不算急行军。

    今天就在即将抵达南约克的前一天,召开全体的贵族军议。赛博坦和爱丽斯菲尔这种级别的贵族各自允许被携带一名跟班秘书,于是无头骑士娘和迪妮莎也一起来了。

    赛博坦入座之后就明显感觉到了数日以来大家那种零零散散的诡异气氛,在小小的军帐里在自己进入的瞬间,视线便都集中在了自己的身上。搞得自己好不自在,就好像被一群痴汉视奸似的也不知道谁发明的视奸这个词,简直tm丧心病狂!当然了,他身后站着的潘达拉贡也许也是原因之一,在别人眼里他和王后真的很相配,都是一路兄妹缘之空(乱亻仑)的货色。

    当然,更多的原因是他就好像三国演义里突然不知道从哪儿蹦出来的【我有上将潘凤,可斩华雄】似的。瞬间被大家所敬仰、依靠了起来。有这么一员勇敢的贵族,我们的脸上也有光啊。

    “爱丽斯菲尔夫人,赛博坦大人你们两位终于来了?”军议的议长当然也是跟着症痣走,托拉斯公爵微笑着向给自己家族露脸的爱丽斯菲尔和赛博坦点头致意,然后指着最末尾的席位说道:“请坐吧我们还没有开始”

    “是啊,女人磨蹭一点也有情可原。”雷纳德兢兢业业的履行自己反面角色的出场次数,什么事儿都要嘟囔一嘴以显示自己反派的职责所在。

    爱丽斯菲尔没理他,微笑着和众人以及单个熟人打了招呼。赛博坦将自己夫人的椅子往后拉了拉,这年头不流行绅士风度,所以这种帮女士拉椅子的行为不能说是不流行,而是压根没有。赛博坦这位卖相极佳的少年,以这种和爱丽斯菲尔相敬若宾的模样出现在诸位贵族老爷面前,瞬间晒下一堆人的狗眼。

    爱丽斯菲尔却很享受这种先生带给自己的贴心感,以昵称叫了赛博坦一声“赛博,你也坐下吧。”

    “咳,那么”托拉斯公爵指着一张和幼儿园大班绘画差不多的地图,说着赛博坦听不懂的话:“既然晒恩爱的成功晒瞎了我们的眼睛,就请大家把眼睛睁大一点:我军的作战方案,大方向就是前往约克行省,击退合围南新约克的敌军。进而包围北约克…亨伯城。顺利的话,逼迫敌军出城与我军进行野战!大家有什么想法么?”

    “应该立刻攻城,我们没有多余的时间了!!”雷纳德公爵拍着面前的桌子大喊了一声:“率领所有军队,解围南新约克之后,立刻进攻北约克…亨伯城,强攻下来否则的话我们会腹背受敌”

    “以我们家族和珐国佬打过一百年的烂账,我们深刻的知道那群喜欢涂脂抹粉的珐国佬没那么大的行动能力。珐王的宫廷里现在肯定有一群太监反对打仗,一群文臣贪污说国库没钱,一群武将说跨海要打仗”道格特?库伯侯爵虽然平时看起来像是个精神病,不过才思敏捷倒是真的:“我们的海军会解决他们,我们最优秀最赖以生存的鹰海也会保佑我们。而且……敌军围困南约克,听说打了不少胜仗士气正盛。他们的魔物军队众多,但是粮草却不如我们爱丽斯菲尔夫人提供给我们充足的金币和粮食,拖延对于他们也是痛苦的。”

    “胡说八道,那才正是展现我们实力,搬回士气的时候!”

    “但是攻城的话……会不会太拖延时间?”这个伯爵怀疑。

    “我觉得还是应该等待!等待我们的海军彻底战胜珐国佬,或者珐国佬确定不会发兵之后,再集合守卫海峡的两万大军,彻底碾碎北方佬!!”这个男爵提议。

    “……那么,放弃北约克,我们直攻空虚的艾丁城堡,如何?”

    “敌人最少也有两万人!那样的话会腹背受敌,到时候有家难回,有国难归!切断我们的粮草供给怎么办?”

    “嗯……哦?爱丽斯菲尔太太,你一直没有说话,你有什么看法么?”看在场几十名贵族这个要打仗,那个要投降。也是一方大佬的爱丽斯菲尔却没有说话,这让同样是艾因兹贝伦家族,急需外援的托拉斯公爵很是为难,于是他点名让三千军队执掌者的爱丽斯菲尔发话。

第132章 131 自卖自夸的保命绝学() 
“上古时代的意呆利之王大家是知道的,而同一时代的魔物王不是他的对手,大家也是知道的。军力对比上意呆利之王只有智力比魔物之王强,虽然魔物之王武力强大。最终还是被意呆利之王逼的在莱茵河畔自杀身亡。现在,北方叛军有总共十大败笔,而我军则是有十种胜利之法……第一:北方军队谋逆,而我军率王师以顺(合法理由)讨伐,这是我们在布列颠人民口中的胜利!”

    赛博坦昨天刚刚跟爱丽斯菲尔讲完三国,当然他是以一种上古时代的骑士会战方式讲述的。一种【忠义】概念的骑士故事,对于这个时代的人们甚至可以说没有什么太大的感触。然而,赛博坦的一番话却让爱丽斯菲尔听到了故事背后的智慧。比方说……

    先谢郭嘉郭嘉大人的十胜十败论,被爱丽斯菲尔改了改扔了上来。

    赛博坦在一旁愣愣的,最后心中蹦出了一句:拿来主义,顺手就抄,不愧是我老婆,连羞耻度都差不多!

    当然赛博坦一愣一愣的无所谓,整个军事会议被爱丽斯菲尔(以郭嘉)智慧的言语主要是侃大山说的也一愣一愣的。最后还是托拉斯公爵老成持重,虽然不知道怎么回事但是好像很厉害的样子。为了表现自己有文化,所有人也都一副【嗯,跟我想的一样,我们很正义很厉害!】的模样。

    谁反对谁就是反革命,谁就是或坏分子,谁就是贵族公敌!于是托拉斯当即拍板

    “找间谍放出话去,我们要绕过北约克郡,直接取道艾尔岚沿岸,进攻艾丁城堡!逼迫敌军与我军进行野战!”

    再议

    会议的议题其实还是老调长谈:再商量商量,再讨论讨论,再说道说道,再商量商量。不过主基调算是定下来了,最好在野战中与敌军决战!

    ……也就那么回事吧,赛博坦没把这个当回事。自打从野蛮的部落来到文明的城市,他对于文明两个字就彻底绝望了。想拿本看都tm只能看意淫文……不过必须值得一提的是:这些骑士真的有早期意淫文的潜质,而且还都是爽文的地方,一点都不拖稿。这可能和载体纸张的珍惜有关系。

    比方说赛博坦手里的这一本,就有着充分的展示着人类的共同点:初期的体现形式不朽之王历3065年,以及公元2000年左右。一个骑士,一个网络。在雏形时期都很明确的显示出了其自娱自乐性,只不过骑士还靠点谱需要喝下圣水,一个则是随便吃点土豆就能获得战神般的能力。骑士大多数都是一夫一妻制,不过女性都是女神或者公主什么的,而网络则是充分体现了父系社会是个什么样。

    赛博坦已经闲得无聊必须在旅途中看这种打发时间了,后来他终于有了很多作者干这一行的最初想法:你们都不行,靠边站让专业的爷来。

    看不下去了,一本都看不下去!于是自己跳出来写。

    提笔就不知道该怎么写了。

    他上辈子是专门把现成的知识传递给学生的,创新不是他的本行。写作这种事情不是说读到博士后就肯定好看的……于是,鲁迅先生说过:一切好的东西都是人类的共同财富……这应该是拿来主义的真实意思。

    于是在某个夜晚军营中啪啪啪是十分忌讳的事情,毕竟旁边一群光棍瞪着眼睛,竖着耳朵听着呢。闲极无聊大家也不都是发情动物也许男性是吧。赛博坦拿起了鹅毛笔,在纸张上写下了这么一行字: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这生命属于每个人只有一次。不论是人还是魔物,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应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以碌碌无为而羞耻。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整个的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献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所有生命的解放而斗争。”

    毫不客气的在后面填了一行大字赛博坦?地狱咆哮?布尔凯索。

    好险,救了他一命。

    第一章他十分的想要写【丛林遇美】、【初到异界】或者【神功初成】什么的。不过估计这样写……不,想一想都会有生命危险!迪妮莎可是懂得通用语的,她不懂还有两外两个呢!

    歪歪扭扭的在书上写了: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是漠然忍受命运暴虐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无涯之苦难?这两种抉择,究竟哪一个更为高贵?

    然后从他的童年开始写,刨去他妈揍他的那一段基本也就够写个三十万字,开个头。好歹也是做老师的,他描述出了一副真实的丛林部落生活画面。但是野蛮气息被描述成了豪爽与质朴,这让日后绝大多数人认识了一个不一样的布尔凯索族群。

    通篇他加入了太多的议论,他就好像一个学者一样。描述了他第一次见到熊人族时他所说的,他所做的。然后加上了自己的评注,确切的来讲是对于魔物的评注。

    顺道给自己戴上一顶光环,确切的来说是讨好自己魔物老婆。

    “我从小生长在贫困的环境中,家里所有的财产便是荣耀、力量、武器与战斗!还有少量的酒、蜂蜜、盐和肉因此不是维持生活:我决心在这时候起自食其力,便搭了自己的武器(他没说自己黑装备的事儿),一个人跑到了卡那封。我希望艰苦地和自己命运搏斗一场,战胜之后就能成为一个世界杰出人物;但我不将做官当做人生的最高目标,我要成为一个英雄:解放魔物、人类,让世界步入正轨的英雄。正如我妻子所说:既然没有人做,那么总要有人做。”

    赛博坦写完就扔到一边了,他没放在心上。

    巴尔干人却放在了心上。

第133章 132 巴尔干人的美貌() 
刺杀这种事情当然要帅!要酷!

    巴尔干人的刺杀理念相当的先进六千年前是挺先进的。可惜的是时代都过去了六千年,不再是那个魔物遍地走,人类不如狗的年代了。诸神的时代结束了三千年,人类的崛起从某种角度上代表了智慧的崛起。大家开始用脑子想问题(虽然很多情况下还是想不明白),不再是看什么都无所谓的年代。

    巴尔干人的刺杀很厉害当年很厉害。

    那可怕的外表下,他们可以变成制定形人类,以自己巴尔干人的外表变成特定的样子这位被召唤出的巴尔干人名叫阿斯兰。是一位在巴尔干人看来相当可爱的男孩子。

    没错,你看他那双100w白炽灯灯泡一样的“小”眼睛,再看看它头顶那如同碧蓝蝎子一样可爱的犄角。那蝉一样的声音,那大龙虾一样漂亮的双螯,那蠕动如同蠕虫一般胖胖可爱的嘴巴是一个相当符合巴尔干人审美观点的美少年!……可惜的是文化差异稍微有点大,那么我们把镜头稍微切换一下,他变成人类方便刺杀的样子。

    身高大约有个一米七左右,不是很高不会有鹤立鸡群,也不会有特别矮小惹人注意的样子。任何人看到之后都会说不亚于赛博坦和潘达拉贡的迤逦容貌,琥珀绿色的双眼就是他那双白炽灯样的眼睛,不论那种变身都符合双重种族标准。天蓝色漂亮的头发就是他那双蝎子一样的头。俊美的五官就是他那……算了,有些联系不上所以就不说了。

    不过变成了人类之后,它的模样的确好看多了。

    身穿着一身白色帅气拉风的衣服,头戴着兜帽,肩膀上的护肩身后火红色的披风,那叫一个显眼!不论是在闹事还是在军营里,都是一眼就能认出来的类型。自己的双螯已经变化成了金刚不坏的袖剑

    刺杀当然要帅!

    老实说如果不是巴尔干人天生的刺杀天赋,估计他们在六千年前都活不下来隐形。

    倒不是随时随地可以凭空消失,那个颇费法力值:他们只是天生的不被人注意而已不论多么帅气、俊朗的外表,都如同一颗路边的小石子一样不被人注意。这个技能一旦发动就连巴尔干人自己人互相之间都颇为头疼开个会迟到的随随便便就进来了,做个报告中途走了一半,这怎么弄?

    不论如何,阿斯兰遵照召唤者的命令来到了赛博坦的军营中,轻而易举的找到了赛博坦的军帐。潜行到了他的帐篷里,然后看到了……赛博坦奋笔疾书的样子。

    “……!?!?诶呀?六千年过去了,野蛮人都会写书了?”

    这个冲击稍微有点大,阿斯兰?巴尔干?萨拉蹑手蹑脚的走到了赛博坦的身后,他确信自己的潜行不会有人发现。自己强大的种族能力,自己是相信的!于是他就这样大手大脚如同没事儿人一样的走到了赛博坦的身边,站在了他的身后看他写书。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

    “魔物的解放而斗争!”

    “……”

    这位巴尔干人的年龄大约200多岁(不算沉睡时间的话),换算一下就是他现在的年纪14岁。是一个受到过优秀(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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