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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玄黄演义-第6章

小说: 玄黄演义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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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如丹途一脉,比如全真教,对炼丹术的运用也曾登峰造极,辉煌一时。全真教闻名后世,并不是说他们炼制像“六转还丹”这样的圣丹都能开炉即成,相反,他们连一枚圣丹级别的丹药都没有炼制成功过。但却另辟蹊径,以身为药炉,气旋成丹,返老返童,这等养身之道,反倒最受大族豪门所喜爱和追捧,但用这样的功夫和别人比拳论剑,反为下乘。

    这些为了长生而修“道”的人,手段虽高明,但从某方面来说,却也都偏离了真正的“大道”。少有人能跨出最后一步,打破虚空,成为真仙,只能成为一方世界的圣者,做逍遥的仙人,如几千年前的诸子,在盛世中,真正打破虚空,飞升成仙的人,十根手指头都数的过来。

    如佛祖所说:“菩萨应离一切相,不应住色生心,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应生无所住心。若心有住,则为非住。”

    佛祖的传世经典无数,为后世留下的告诫无数,但佛祖飞升后,三千诸佛大菩萨,却没有一个能够达到佛祖的高度。可见即便是佛祖舌绽金莲,神通无敌,也灭度不净众生的欲念。即便是佛菩萨,也有断不了的根枝,牵扯甚多,难免入了偏门,到了某个境地后,终生都难再有寸进,只能郁郁而终。

    长生者毕竟不是不死之身,就算留下了千般手段,最终也不过是个“空”字罢了。

    这标枪一般的男人,枪术的运用,已达到佛祖集会说法时“步步生莲”的造诣。显然是个净心清欲的人物,只有这样的人物,才能抛开世俗的诸般牵扯,不被外物动摇本心。也就是说,此人的枪术虽然超绝,但哪怕他失去了长枪,他依然是绝顶高手,和先秦时期的炼气士,古印度的苦行僧一样,有大毅力,才能将一块粗糙的石胚,磨成圆契,从而精进。

    高岳也是如此,甚至对自身的要求更为苛刻。因为,他的双手,并指可成剑,捏拳可成锤。他也有护道神兵,但他双手沾的血,显然比他的护道神兵要更多。

    高岳将“金蝉盘丝”的柔劲运用到极致,面对高频率振动的枪杆,也不敢再爬蛇上杆,空手夺白刃,他果断撒手。但这一撒手的功夫,高岳却提气在胸,气势不降反升,身形居然反而拔高两尺,虚引在后的“虎形羊角”化虚为实,手臂却像根鞭子一样甩了出去,居然是将“鞭手”打出了“捶地炮”的效果。

    空气中传来一连串的“鞭炮声”,这声音是从高岳的手骨里发出来的。

    这几招,变换之间如走马观花,速度快如闪电惊雷。这样的进击术,根本不用刻意去攻击别人的软弱点,因为只要被擦中,便是个伤残的下场。

    所以虚空兽皮上标枪一般的男人,唯有选择暂避锋芒,才最明智。

    但此人的下半身居然连动都不动,一手下压,上身却后仰,枪尾一抖,枪杆居然被抖成半月形,枪尖如蛇头般直直朝高岳的后背心扎了过来。

    “哼!”高岳哪里能让对方得手,他的手臂在空中本来像霹雳般快速,就在这十分之一个刹那间,他的手臂骤然粗了一圈,手掌也宽大如蒲扇一般,居然是放弃了“虎形羊角”,采取了最简单而暴力的方式。就算对方枪尖能扎穿他的后背,但高岳本来就出手快了半步在先,蒲扇大的手掌,完全可以率先轰碎对方的下半身,连人带枪都不知道要被轰飞到哪里去了,即便对方的枪尖再锋利十倍,也是徒劳。

    标枪一般的男人也不是傻子,暗道对方明察秋毫,是个高手。他也是临危不乱,单脚左踏,腰身一扭,身形一晃,退了三步,横枪在胸前。

    高岳纵身落在了虚空兽皮上,和对方各自占据兽皮一头,也没有再出手。

第10章 兵家后人现() 
双方适才一交手,一触即收,对彼此都有了个大致的了解。都知道三两招间,不可能分出胜负,故而都选择了暂且罢手。

    高岳道:“岳王爷的枪法,果然名不虚传,兵家后人已经泯灭众人,却不想岳王枪和传承落到了外人手里,反而没有埋没其能。”

    标枪一般的男人并没有说话,只是喉咙了“嗯”了一声,算是答话了。

    高岳道:“今日之事,本是武道守护一脉和诸子后人之间的恩怨,你练的是武道一途,本身又不是诸子后人,何必来蹚浑水?我见你枪术颇显不凡,已窥得一丝道境,如果还不识大势,只怕百年修行,毁于一旦,岂不可惜?”

    高岳居然完全是一副高人的模样,没有指手画脚,却更胜指手画脚。他头戴斗笠,身披蓑衣,赤足而立,本来和一个普通的农夫没有多大区别,但他的话虽然是平平淡淡说出来的,却无异是一根教鞭。

    对方的枪术已到了佛祖集会说法时,展露在世人面前的“步步生莲”的境地,可是在高岳眼中,却只是颇显不凡。这是何等的狂妄无知?对听者又是何等的侮辱之言?不要说是像他们这等高人存在,即便是一个普通人,对别人的狂妄“指点”,心里都难免会有些反感。任何大高手,都绝不允许别人随便指点,这不但是在挑衅,更是因为能够成长到超然级别的人物,所取得的成就,没有一个是靠嘴皮子磨成的,无一不是千锤百炼,才能成为一方宗师人物,何况是超越宗师,对于凡人来说如“仙”一般的高人?

    这根教鞭,简直比一把利剑还更锋利,触之见血,夺命。

    但奇怪的是,胡惟庸和姬翟都听到了高岳的话,居然都没有反对,也没有感到不屑。标枪一般的男人也没有反对,他的眼睛深邃而清澈,像是古井中的深水。这双眼睛,却是陡然一缩,道:“你对‘道境’二字,知晓几何?”

    高岳道:“光说不练假把式,这句话是千古不变的定理。”

    标枪一般的男人眼睛中光芒四射,道:“某有一招枪术,正想讨教。”

    高岳只是点了点头。

    标枪一般的男人道:“足下小心了,某这一招,裂石穿云,可屠三千铁骑,横扫满城金兵!”

    “咚!”此言声落,但见他身还未动,战鼓却已响起。

    “咚!咚!”

    “咚!咚!咚……”

    战鼓声不停,每一声都响如惊雷。此时漫空晴朗,白云飘荡,阳光并不炙热,四野只有冷风如刀,哪里来的惊雷声?

    高岳却知道,这并不是惊雷声,而是对方的心跳声。

    自古坊间流传,一些修仙的山人,能够吞云吐雾,呼风唤雨,有掌控雷霆之力,专门用来降妖伏魔。

    凡夫俗子,自然不能通晓内情。不论是哪门哪派,修的是何种“道途”,境界达到某一步,吐气如云雾,吸气时,全身血液有如惊风密雨落入涓流,练功到一定程度,呼吸,脉搏,心跳,都逐渐融合自然,进入天人合一,频率极慢。而行功时,全身血液随心脏猛烈跳动,一张一合,响如战鼓。

    只不过能够将“功”练到响如惊雷声的人,极少极少。声音越响,说明精炼内脏,筋骨,血脉越强悍,生命力更强。否则,一声惊雷般的心跳声,心脏一张一合,供血过剩,全身的内脏瞬间充血,成为碎块,筋脉刹那间爆裂,血液从全身毛孔四射狂喷而死。

    这标枪一般的男人,显然是站在了一个可怕的高度。说话间,已开始行功,气息流走间,控制全身机能,以心脏作鼓,强行将势气拔涨,接下来,他的全力一击,能否屠杀三千铁骑,横扫满城金兵还不知道,但显然,这样的一击,裂石穿云,斩江断流,却是能够办到,并不夸口。

    鼓声越来越慢,他的额头开始流汗,这不是汗水,而是血珠子。这是他体内沸腾的血液,随心控制,所谓水满则溢,人的肌肉有纤维,皮肤有毛孔,他的毛孔闭塞,成为一个高强度的容器,却显然还没有练到金刚铁皮的境地,紧接着,他全身的衣服也染红了,但他整个人俨然已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领域。

    这时候,他盯住高岳的眼神,逐渐发生了些微的变化。

    惊雷般的鼓声,更慢,也更响。这是最后的战鼓,他不但眼神变了,连整个人也变了,他像是变成了一位壮士暮年的将军,战无不胜的老将军。

    奔腾的江水在足下咆哮,江山已经一地赤黄枯草,一个身披蓑衣,头戴斗笠的年轻人,屹立在他面前,没有任何表情。

    这个年轻人,冷静而自信,胜券在握,似乎正是这位老将军年轻时的写照,他本该感到悲切,但他胸腔间却萌发了一股豪情。

    他的声音也变老了,却充满了磁性,道:“此地正处两河汇集地,足下的鲜血,染红一江之水,犹显不足,你死后,壮志未酬,那一腔悲愤,正好化作长流,奔向大海,从此一切,终将远去。直待兵锋所指,这旧日山河,我辈不还,怎朝天阙!”

    “咚!”

    最后一声战鼓过后,四周骤然寂静无声,连江河奔流的声音也没有了。

    只有一把枪。

    岳王枪。遮蔽了天日,静止了空间的流动,连时间都静止了一个弹指间。

    这是岳王爷的《满江红》:“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换句话说,岳王爷若当真有冲破时空的修为,他将会以老迈身,挺枪杀入敌营,屠杀三千铁骑,横扫满城金兵。可惜壮志未酬,空悲切。

    岳王爷白了头,最终惨死,国破家亡。

    岳王爷没有做到的事,千百年后,居然还有人想去做,而且以此为目标,成就了一尊超然级别的大高手。

    时空短暂的处于静止,虽然只是一个弹指间,但却足够分出胜负了。

    一个弹指,有十个刹那那么久,看起来不短了,但差不多也就五秒钟的样子。

    五秒钟,对于高岳来说,却像是过了五年。

    身在这五秒内,对时间已没有了具体的概念。因为这五秒,通俗来讲,是对方以全身修为凝聚成一击而产生的时空错觉。没在其中的人,只过去了一秒,里面已经过去了一年。所以高岳和对方的交手,即便是胡惟庸和姬翟也无法看清楚,毕竟他们虽然也站在了超然高手的行列,但要想在一秒钟的时间内,去看清楚足足一年时间中的交手情形,也是痴心妄想,这种交手,超越了任何画面的快进模式。

    胡惟庸和姬翟有心想去助战,却发现,刺在空气中的岳王枪,居然已断成两截。

    没有用五秒时间,只有两秒!

    但其实,高岳和这杆标枪一般的男人,却拼斗了两年。

    当然,这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两年,只是在这一枪的场域笼罩下,高岳在无形之中被迫产生的错觉。

    但这样的神功,世上又有几人能够亲眼目睹过?即便是胡、姬二人,也纷纷面露骇然之色,这主要是他们俩人虽然帮不上忙,但却通晓其中的理论知识。

    岳王枪断,标枪一般的男人死,静止的时空中断,两者双双从空中落下,正好掉进了奔腾的长江中。

    试想,若对手不是高岳,而是换成那满城的金兵和那三千铁骑,笼罩在静止的时空场域中,他们的时间概念,如同蜗牛爬行,这其实和静止没有什么两样,一秒比一年的比例,是什么概念?不要说是标枪一般的男人这样的大高手,就算是普通人,在场域之外,杀起这些人来也如砍稻草人偶一般容易。换句话说,如果兵家有高手能够动用这样的终极杀招,若在战场上,那是什么概念?

    此刻他败在了高岳手中,但最后那一招对决,高岳也几乎用了十成功力,才能破招,将这杆流传了数百年的岳王枪也振断为两截。

    在最后时刻,高岳双掌一合,将岳王枪的枪尖合在两掌间,他看着这标枪一般的男人,厉喝一声,道:“你知道不能胜我,还不收手?”

    标枪一般的男人状如疯魔,大笑道:“战!战!战!”

    这三声“战”字,一如当年岳王爷的满江红,死志已现,但他的精神和情怀,流传千古。

    这是岳王爷当年的抉择,也是此刻这标枪一般的男人的抉择。

    “我成全你!”高岳没有再犹豫不决,这样的人,值得尊敬,那便让他死得轰轰烈烈吧!

    他两臂猛然一振,这一振,力道不大,但高频率的振动,仿佛能在一秒钟振动千万次,暗劲透体而出,经过这一振动,全部集中到双掌中的岳王枪上。

    “锵”的一声,岳王枪虽非凡品,但终究也承受不住这样的高频率振动,立时断为两截,连带着这标枪一般的男人双臂的筋骨皮都碎了,他的五脏六腑在同一时间也爆裂为一团血雾。

    “好……”标枪一般的男人艰难地吐出这个字,便翻身倒了下去。或许,在他看来,能死在他同样引以为傲的高频率振动的功夫之下,算是最好的结局!

    这样的过场,胡惟庸和姬翟哪里能够观察出来?只是骤然见枪断人亡,胡、姬二人更不搭话,掉头就走,哪里还管得了收尸?

第11章 千里追杀显神通() 
胡惟庸只在低空中飞遁,他的靴子被高岳十指洞穿,处于半废状态,好在披风还有辅助飞行的功能。而姬翟不愧是个敢用墨子和公输子姓名的人物,只见他手指一点,光芒一闪,居然在跟前多了一个巨大的陀螺,姬翟跳进去,这个陀螺就钻入了地底不见了。

    差不多就在二人遁走的同时,高岳身上的蓑衣和斗笠早已经不知道哪里去了,头发长了数倍,全身衣服却完好无损,外表上看来,他没有受伤。

    他五指一张,将虚空兽皮摄入掌中,人已踏在地上。

    他眼中略微有些疲惫之色。

    他对兵家的这个标枪一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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