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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九转金身-第2章

小说: 九转金身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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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虑感”是值得利用的有效方式之一,但我并不推崇这个带有负面效应的方法,它仅是一种方式而已。我们可以运用各种方式把兴奋传递给读者,并使它不断增强,以保持思想的最初闪光。对家而言,能始终抓住那极具魔力的兴奋感就是最大的奖励。

    创作中的悬置紧张法:

    微型之所以能以区区篇幅吸引读者,诀窍之一,便是在描述中巧妙地运用“悬置紧张法”。“悬置紧张法”又称悬念、“卖关子”、“设扣子”、“系包袱”等,它是的一种既常见又十分重要的技法。车尔尼雪夫斯基是这样运用“悬置紧张法”的——他在自己的长篇怎么办的序言中说:“我援引家所常用的诡计:从的中间或结尾抽出几个卖弄玄虚的场面来,将它们放在开头的地方,并且给装上一层迷雾。”在怎么办中,一开头就写罗普霍夫伪装自杀,这样处理就引起了悬念,然后再倒叙他过去与薇拉、吉尔沙诺夫的关系,解释他假自杀的原因。其实,“悬置紧张”不仅可以用在开头,也可用在中间,甚至可用在结尾。如电影保密局的枪声,结尾的镜头是常亮出人意外地开枪打死特务组长,救出刘啸尘和阿纪,随后跟着溃逃的国民军队走了——常亮究竟是什么人,影片直到结尾都没有交代。这种在结尾产生的“悬念”必将引起观众的种种推测和联想。“悬置紧张法”其内容可分为两类:一是作品中某些人物心里有“数”,而读者却完全“蒙在鼓里”,让读者自己去判断猜测情节的进展。如草船借箭,诸葛亮心里早已预知天有大雾,可在三日之内“借”到十万支箭,而读者却完全不知,焦急地担忧着诸葛亮的命运。一是读者对情节的大部分已了解,而作品中的某些人物却“蒙在鼓里”,让读者睁大了眼睛看这些人物将如何动作。如十五贯中读者已知是娄阿鼠偷了钱,而作品中的人物除娄阿鼠外,一概不知,于是读者关切地期待着:这件冤案将如何处置?篇幅较长的在运用“悬置紧张法”时,可以在大“包袱”中系小“包袱”,在大“扣子”中结小“扣子”,一环扣一环,一个“悬念”接一个“悬念”,把矛盾冲突推向总*。而微型篇幅特短,它往往只设置一个小小的“悬念”,描述到结尾时忽然抖开“包袱”,使读者大吃一惊,从而收到很好的效果。运用“悬置紧张法”,一要注意其真实性,既要“悬”,又不能“玄”,即不能故作玄虚,破坏作品的艺术真实;二要注意紧紧围绕着主题来“悬置紧张”,如果在枝节上“悬置紧张”,那只会削弱作品的主题思想。

    作家十二戒:

    作家十二戒一,忌跟风“不要修真受欢迎就写修真,三国好看就写三国。”

    二,忌‘我’“这就不多说了,对于所有的写手来说,用第一人称写作是大忌”

    三,忌流水帐“文章太过简陋,文中必须多多出现对话,环境的描写与人物性格的描述”

    四,不能抄袭“至少要抄得读者看不出是抄的,有的人的作品一看就知道是抄寻秦记的剧情”

    五,忌文章太短“不要用骗点击率的方式写书,一章至少要有四、五千字”

    六,忌太哆嗦“拖戏是可以的,但必须要有技巧,不能无限地拖长。要尽力交代一些有用的东西与伏笔,在一些文字上加长文章的长度,但如困技巧不够不要强行。文章太短不行,太长也不行。要长短适中。”

    ,忌太杂“比如科幻作品最好不要与武侠合在一起,香满的那些武侠科幻漫画是最失败的。因为他们硬是把武侠与科幻平衡。每一部都有其中心的主题,科幻就科幻,武侠在其中出现可以,但起到的作用微不足道,因为是科幻为主题,那幺一切都必须用科学角度去解释,而不是又科学又武侠。”

    八,忌超人“文章中最忌最忌的除了跟风之外,就是使得主角一夜之间成为超人。主角遇到奇遇得到意料序外的能力,可以!但一夜之间得到超强的力量,事后的力量强无可强,那幺你怎写到终。”

    九,忌名称太多“读者是不会有耐性去记忆你所例出的地名人名,只能慢慢(很慢很慢)地在文章中交代,给读者慢慢地消化。如果作者太急,只会使读者看得头昏眼花变成了流水帐。”

    十,忌例表“题材设定永远都是给自己看的,不要硬加在文章中,读者没有兴趣去看你的设定,这样做就有如提前把一本书的结局说出来,使人失去了看书的味道。”例:魔盗的作者写魔盗之时没有任何的设定,在刚始的时候本人看着看着以为是在写中世纪时的一个贵族故事。最后魔法师突然之间出现了。才啊!地明白到这是一本玄幻作品。给了本人无数的惊奇,而且作者那时至以后很长都没有出现过更多的魔法师,使得读者有兴趣再看下去,龙什幺的也是最后才慢慢出现,一个个地描述,而不是一次过例出来。换句话说,作者至今才使我明白到这个世界大概是个什幺样子的,(龙到现在才出现了两次,妖精见都没有见过)在我的脑海中用漫长至今的文笔一笔一笔地在本人的脑中将那个世界建筑了起来,这是他成功的地方。

    十一,忌呢称“身为一个作者,要尽力站在中立的立场去看去写,所以在文章中请不要出现不写出角色全名而为了省事叫她小xxx,阿xxx的情况出现。文章必须给人中立,冷酷的感觉。而呢称是为了亲友之间的亲近感而代替名字的称呼,从来没有见过那些文笔高超的人用这些妮称代替角色的名字。你是作者与自己的角色拉亲切感干什幺?”

    十二,忌上下关系混乱“有很多的作品,主角都是尽力与身边的角色拉关系”比如:主角命令身边的大哥去某事时是这样说的:“某某哥,去帮我把什什什幺给打下来吧。”而不是:“某某某听令,将xxx给我打下来。”公私无法公明,上下关系混乱,你看全世界哪一个军队会战斗时、工作场合这用这种语气。这只能表现作者社会经验不足。

    另外一点,很多的作品中作者站在主角一方站得太明显了,将严肃战争写得家斗别扭,有如儿戏。“啊!我来迟一步。那个谁谁竟然把他们全杀光了,留下一点来给我嘛!”“你这好小子,竟然将敌人全打败了,那我打什幺?也不留下一点给我。”这哪像军人应说的话!兵国之大事,生死之地。怎能任由这些主角的亲友想怎样怎様;,军法哪去了。弄得战场有如过家家一样儿戏。——评写作之得失评写作之得失第一,对一名作者来说,很多新手都喜欢用我来写书,或者是说第一人称,本人不明白为什幺他们会这种想法。像异人傲世录、商业三国之类的最后都渐渐地转为用他,第三人称了。因为这种写作手法缺点多多,在网上游历过的人都知道一般情况下用‘我’绝写不出好书,特别对新手而言。因此,使得很多的读者对‘我’来写书的作者都不带有好印象,看完第一页就不看了,除非是入vip什幺的期望他在之后会改善才忍着看下去。所以,写书最好不要用我来写,金庸没用过这种写作手法,黄易在大剑师中用过一次就不再用了,而各作者竟然自问能够比这二位宗师更加厉害,实在佩服。

    第二,女人,我不知道这些作者有多少的恋爱经验,或者是中国现今的市场上男女比例太过离谱,使得书中的主角都失去了一个男人应有的风骨与自尊,任由女人任打任骂,似乎只要有个女朋友就足够了,就算那女生犯了任何的错误我也见不到主角生气或怎幺样的,这也太圣人了吧。这种主角一多,啊!那这种主角都失去了自己的性格。特别是一些写君王的书,君王是绝对不会让任何人威胁自己的权威,必须做到冷酷无情,有的时候必须放弃自己心爱的女人,做到极度冷血,但很多作者硬要写成完美爱情故事。去!无论是现实或者是世界从来都没有完美的,因为读者自己本身都不相信完美的存在,这样写不是明着告诉读者这只是我的妄想吗?还有,本人是个男人,网上读者百分之九十都是男性,如果作者们想写情情爱爱的东西可以考虑去写爱情。本人不认为爱情的因素不应出现在男性读物中,不过我看到很多的人都将中的爱情成份比例调得高得离谱,明明是君王类的硬要与情爱拉上关系,铁血类的非要弄得像过家家,似乎比起国家而言女人更重要。哈!所谓鱼与熊掌不可兼得。有的时候必须在女人与国家之间作出选择,但很多的作者硬是写成完美结局,好嘛!只爱美人而不爱江山这句话够经典了吧,是这些读者们讽刺的写照,硬要写成完美是不可能的。还有在很多书中主角都过于心软,至少我还见不到有打杀女人的事发生,不管那个女人多幺混帐与嚣张。唉!武则天的天下了。

    第三,对自己不善长的东西可以选择轻轻跳过,点到即止,淡淡地将它带过去,不要硬去详细描写。如果真的非写不可,那幺可以去查资料,但是爱情是没有资料可查的,所以劝各位没有爱情经验或者是只从漫画与中理解爱情的各位不要硬去写,那只会使得大米粘上苍蝇。

    第四,什幺应详写什幺应简陋,如果架空的话,那幺主要是要描写所建立的帝国之强大。俗点说就是一国之yy,而不主角之yy。军事与架空之间的分别我看就只有史实与不史实了。

序曲:血始() 
(无聊之余玩玩文艺,刚刚开始,可以忽略不看,以后会涉及)

    出生在阳光所无法企及的地方,是世界遗忘了你。

    寂寞在你身上无限蔓延,你双手所无法握住的温暖光泽,却是照耀着万物。

    你的成长,注定与苍生违背!

    数万年间,你挣扎在生与死的边缘,握着唯一与你相伴来到世间的无名圆石,擦干了泪水强装无所谓;

    数万年间,你徘徊于轮回的道路,生命于你而言不过是一片苦难,浸渍了每一寸哀怨与悲伤;

    数万年间,你迷茫在起源的追寻,若天为父,地为母,为何世界会将你遗弃?

    战斗、战斗、战斗!

    或许它便是你生命的唯一,哪怕你不愿。

    杀戮在蔓延,你捂着自己的心认真的说,这里很痛,眼神清澈不染尘埃,无端端让人心里一紧。

    你,是善良的;

    你,选择了沉寂;

    你,遗失了自我;

    你,不再是你

    这是血的救赎,即使你并没有错!

    这一刻,苍穹在哭诉,大地在颤抖,狂风在呼啸,巨海在翻腾,它们会等你,直至永恒,直至

    血罚的伊始!

    沧海桑田,时间渐逝,花开彼岸,往事成烟。

    岁月,抹不去的,是你内心的那份熟悉。

    又一次

    又一次?

    为什么是又?

    我,是谁

    你再次迷茫,同样的迷茫,但这一次,你是幸运的。

    至少,血不再是铁的味道,有了腥臊;

    至少,你不再是独自一人,有了家人;

    至少,你不再是你

    如今,你知道了有一种力量,叫做修魂,你现在无法掌控;

    如今,你知道了有一种实力,叫做修真,你现在只能排斥;

    如今,你是弱小的,卑微的,幸福的。

    你有了期盼,那便是魂引,以你魂魄之精,去引那无上魂祖的恩赐;

    你有了渴望,那便是拜祖,以你魂族之人的身份,三拜魂祖成摩诃!

    摩诃吗?那守护自己族人的神圣称呼,这便是你的渴望?

    你不知道,魂引不过是可怜的仪式,你不明白,拜祖不过是卑微了自己,你不会懂,你一直都是摩诃,真正的摩诃!

    你的道路,是血。

    无法改变

第一章 冷云() 
夜,深夜。

    皎洁的明月洒下若霜般的光辉,却是被稠密的树叶尽数阻挡,借着月光俯瞰大地,仅能看到的,是那无边无际而又高低起伏的暗绿色——这是一片连绵万里的山林。

    山林内虫鸣阵阵,虽说偶尔有一丝半缕月光透过稠密树叶的间隙洒落大地,却是远不能照亮山林,反而使得山林内更显幽暗。

    然而正是这么一片深山老林之内,一个足有千人之数的四级魂族部落正在展示着它的悠久文化。

    歌声嘹亮!

    或许歌舞是最好的演绎方式,在一堆堆或大或小的篝火旁,总有那么数十乃至百余不等的魂族之人,围成一圈一起高歌漫舞。

    当然,偶尔也有那么三三两两之人,他们一边欣赏着歌舞,一边谈论着形形色色的事物,但是如冷云一般,独自一人抱膝坐于人群之中,微笑着欣赏歌舞的人,却是极为罕见。

    冷云是一名十六岁的少年,他长得并非极为帅气,不过斯文之中略带俊秀,好似出水芙蓉一般,虽无法给人以惊艳之感,却是让人觉得赏心悦目,百看而不腻。

    他此刻穿着一身手工缝制的兽皮衣裤,透过兽皮小衫,依稀间可以看到他的胸口挂有一枚指甲般大小的圆形血色玉佩,不难看出,这枚外表看似毫不起眼的血玉是他身上唯一的饰品。

    事实上,若不是青蒙曾言,这枚血玉乃是他被抱回之时唯一的贴身之物,冷云倒也不会随身携带。

    没错,冷云是个孤儿,他是青蒙外出巡游时捡回来的,从此成为了青蒙的义子,也是青蒙唯一的儿子。

    青蒙是这个四级部落的首领,此部落名为青峰,而明天便是青峰部祭祖之日,更是一年一度,全魂族十六岁少年第二次魂引之机,也正因此,才有了今晚这场盛大且又热闹非凡的篝火晚会。

    然而这份热闹,冷云却始终无法融入其内。

    “明天,我能行吗?”心中暗自叹息,脸庞之上却始终挂着微笑,只是那清澈的双眸之内所充斥的迷茫与担忧,冷云他,无法掩盖

    他毕竟还只是个孩子,但发生在他身上的事情,却是太过匪夷所思,也太过残忍

    九年前的他,第一次魂引之时引动苍穹异变;

    九年前的他,第一次拜祖之时十二魂祖齐齐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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