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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2章

快穿炮灰女配-第652章

小说: 快穿炮灰女配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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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房躺了大半个月的时间。

    这事儿明歌也没有告诉朱父朱母,不过张百家留了个心眼,家里的店铺太忙了,媳妇一个人忙不过来他便大部分时间都在店里帮衬,自从有了詹汉秋这事儿,张百家隔几天就打听一下詹汉秋的事儿,等詹汉秋刚好了鬼鬼祟祟的出了李家,他后脚便把人罩住揍了一顿。

    李家有了两个孙子,对这个女婿其实已经是可有可无的状态了,如今留着他,也不过是想让家里能再添丁,毕竟人丁兴旺是好事呀,詹汉秋在李家的地位可想而知了。

    他倒是还想带着明歌走呢,被张百家警告了一番,要是他敢再骚扰自家媳妇就把他的子孙根子断掉,詹汉秋欺软怕硬,哪里还敢再去。

    只经常偷偷溜出李家的门站在街头偷偷望着明歌的卤肉铺子发呆,幻想着有一天这个卤肉铺子是他的,铺子里的女人也是他的……

    明歌哪里能让自己被这么一只癞蛤蟆惦记啊,詹汉秋在街头蹲了没两天之后,明歌就提着一把杀猪刀子和一只没剥皮的兔子走到了詹汉秋的面前,一边利索的对兔子进行剥皮解剖一边冷眼问詹汉秋,“听说你想和我私/奔?”

    明歌故意将兔子的血溅在詹汉秋的脸上,詹汉秋哆嗦着身体伸手摸了一把脸上的血,蓦然就想起了很久很久以前明歌的杀猪刀子插/在他脚中央的画面了。

    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浑身打颤着起身狂奔而去,打那以后,明歌再也没有见过这碍眼的家伙。

    明歌这一世和张百家也算是美美满满了,张记的卤肉铺子传给了小花,朱记的猪肉铺子则传给了小树,儿女长大成人,娶妻嫁人,明歌和张百家最后也是儿孙满堂的老太婆老头子啦。

    詹汉秋这家伙虽然落魄,可他命还是挺长的,苗氏生的那个孩子被苗家大力培养,还真中了个进士,苗家的子女们也从无人问津一下成了人人求娶想嫁的对象了。

    李记女儿生了三个儿子一个女儿,大儿子也考上了秀才,已经去了京城上学,前途也是一片的坦荡。

    自己生的儿子都比自己有出息,关键是儿子竟然不是自己的,连爹都不愿意叫,儿女都看不起自己,詹汉秋虽然觉得人生痛苦,可是想到儿子要是中个状元郎,他就是状元郎他爹了,到时候也算是翻身做主。

    可他还没熬到自家儿子考上状元呢,他母亲去世啦,临死之前拉着个他的手厉声斥责表示死不瞑目,他恍恍惚惚的发烧大病了一场,这之后痴痴呆呆的,见人就喊我儿子是状元郎。

第1560章 私奔的未婚妻() 
♂,

    明歌家虽然没有大富大贵,可也算是小康之家了,等张百家百岁咽气,她也断了自己的生机。

    进了明歌小筑里,风铃声叮叮当当的响起,一腔疲乏被洗涤一清,明歌眯眼休息了一会,睁眼看着自己的属性值哗啦啦的出现:

    女(可变)

    姓名:唐明歌

    年龄:18

    智力值:68(满分100)

    精神值:81(满分100)

    武力值:61(满分100)

    外貌值:61

    技能:无

    爱心值:3

    祝福值:3

    宿主赠送:兔耳朵一对,特殊沟通技巧,鬼气

    依旧是精神值涨了一点,不过看着慢慢在升的属性值,明歌心底还是很欣慰的,精神值过了八十,也挺高了,明歌问归一用不用将属性值涨到别的地方去。

    归一答,“不用,别的属性都可以在任务位面里后天补救,可精神值太弱在遇到任务者对立的时候不利于你。”

    明歌沉默,精神值的确很重要,只有精神值提升了,她才能第一时间的知道对方的真面目。

    休息了一会之后,明歌再次进入了任务中。

    刚进入身体,明歌还没来得及睁眼,就感觉到头皮一阵疼痛,却是头发被人揪住拖着往前呢,地上是石子路,不止头发疼,就连屁/股和脚跟处被地上那些石子磨的疼痛钻心。

    明歌嘶嘶抽着冷气,这一张口才发觉,喉咙真是好干啊,似乎很久很久都没喝水了,喉咙就像是干裂开了一般。

    因为头发被人揪住,明歌不能四下扭头,也看不到前面的路,只能知道后面被拖过的地方是一片山林,还是荒无人烟的那种。

    明歌听着揪住她头发的人对另一个人说,“六哥,这娘们身上的首饰都是些值钱的东西,身上又细皮嫩肉的,一看就是有钱人家的小姐,咱们这次不会招了祸吧。”

    “招什么招。”另一个男人冷笑,“现在这世道,你什么不做都是祸,这样算个什么,快点,把这女人扔进马车里,一会拉上了山,给咱老大当压寨夫人多好。”

    “六哥,老大已经有两个压寨夫人了,这女人不能给咱们吗?你看看她长得多水灵啊,我还没尝过这种皮肤白嫩嫩的女人呢。”

    “要是咱们两个碰了,这女人就得死,不能再弄上山,老大是什么人你还不清楚。”

    “别把人弄死吧,咱们尝一尝,把她藏起来以后想用也可以一直用啊。”

    “你小子倒是会想,这还真是个好主意,走,把她弄在那边的山坡后边去。”

    下一刻明歌的腰身被男人一抓,男人直接把她扛在肩膀上哈哈大笑着。

    不过刚笑了一半,另一个男人就斥了一声他,“筒子你闭嘴,这么大声想把别人引来吗?”

    “六哥我错了我错了,我就是太激动了,这种女人我还没碰过呢,一会我先上成不六哥,我上完你再上,只要这次我先上,以后六哥尼说啥我都听你的。”

    “得了你小子,别卖嘴皮子了,你先上也成,这次得的东西就三七分。”

    “六哥,你太狠了,多给我点成不,四六成不,我还想攒点钱娶媳妇呢。”

    “你小子还想着娶媳妇?草,看来你想娶媳妇的份上那就四六好了。”

    明歌闭着眼没有说话,也没有出声,她看似是昏迷,其实是在调息。

    虽然很想马上拥有武力值,可这个时候肯定是没法修炼光明咒的,万一中途有个差池走火入魔就得不偿失了。

    两个男人说话间,大概已经到了那个所谓的山坡后面,明歌被男人扔在了土地上。

    还不等明歌抬头,身上衣服就被扔她下地的这个叫筒子的男人撕扯着,也幸好这衣服的料子不错,男人扯了几下也没能把衣服扯开,干脆就去解明歌的裤子。

    明歌的手放在男人的手腕上,她对上男人的目光低低的说,“我有点渴,能先给我喝点水吗?”

    筒子惊讶的望着这女人,先前这女人要死要活的对他又是打又是骂,他实在受不了所以把这女人打晕了过去,没想到这女人这么快清醒过来了不说,现在竟然还和他和颜悦色的说话了。

    不对,应该是柔柔弱弱的说话,女人的声音像猫咪一样,听在人耳朵里猫爪猫痒般的让人浑身都有种酥颤感。

    筒子下意识的就仰头望向一旁在观察周围地势并把风的六子,“六哥,这女人说她想喝水。”

    六子转身瞟了眼明歌,“你的水袋没水了吗?给她喝点呗,一会也好有力气叫。”

    筒子嘿嘿笑了一声,解了自己腰上的水袋递给了明歌,“你叫什么名字,今年多大了?怎么和那种人走一起?”

    什么样的人?

    明歌没有融合宿主的记忆,但是听这两类似于土匪的对话,自己的身份应该还算个大小姐之类的。

    因为不知道自己的处境,明歌佯装没有听到筒子的话,急促无比的接过水袋咕嘟咕嘟的喝了好几口,感觉头脑终于清明了许多,她把水壶递给筒子,弱弱又说,“我,我还想上个厕所。”

    筒子的手已经开始解明歌衣服了,一听这话,怒瞪着明歌道,“你可别想出什么幺蛾子了,今天你就是死在这里也得让老子上,别和我扯什么大小姐之类的话。”

    筒子穿的是一身麻布短打的衣服,脚上虽然是草鞋,可腰上却别着一把手枪,他的头发寸长,一看就是民国时期的服装。

    明歌心底微微诧异,进入民国的位面里还是第一次,而且现在的形势明显对她非常不利。

    一直到筒子说完了,明歌才仰起头泪汪汪的瞅他一眼,“我真的内急,一路都没有上过厕所,我真的没有骗你。”

    顿了顿,她低头羞涩着继续说,“我都这样了,根本跑不了,我,我也没想过要跑,你能不能让我先,先上个厕所,求你了,一会不管你做什么我都不会反抗的。”

    筒子斜睨明歌淫/笑,“不管我怎么做你都不会反抗?”

    明歌重重的点头,眼中的泪滚滚流下,她似乎生怕筒子生气,忙伸手擦了泪,“我不会反抗的,我已经这样了,我只求,只求你们一会轻点,对我好一点,我,我怕疼。”

第1561章 私奔的未婚妻() 
♂,

    筒子显然被明歌这话取悦到了,他哈哈大笑着,扑在地上将明歌压住亲了一口这才放开,“去吧,那边有棵树呢,你就在那旁边去尿去。”

    明歌红着脸羞涩着点头,“谢谢你。”

    明歌这副样子让筒子越看越是心痒痒着想立马就把明歌扑倒,他拍了拍明歌的脸颊,“快点去,不然你在这解决也是一样的。”

    明歌一听他这话,忙起身急急朝大树旁跑去,一副生怕筒子会真让她就地解决的惊恐。

    筒子瞧着女人慌里慌张的样子想到接下来的美事儿又是哈哈大笑。

    一直关注这边的六子扬声问筒子,“怎么回事?”

    “她尿急,想小便一下。”

    六子皱眉,“女人真是麻烦。”

    两个人都没觉得明歌这是要跑,他们两个人手里都有枪,而且也比女人强壮,最主要的是,他们可不觉得这种大小姐出身的女人真有胆子跑。

    明歌也没想过自己能跑得了,她蹲下的时候四处瞟了眼,尤其是看了眼六子的位置和他手中捏的那把枪,在筒子的催促下穿好衣服然后将腰带打了两个死结,这才又小步朝筒子的地方走去。

    筒子猴急猴急的明显是等不了了,他已经把上衣脱了铺在了地上,腰带也被他解开,裤子和枪都扔在了一旁,见明歌走路那么慢,他几步上前将明歌胳膊拉住,然后直接把人扯倒压在了地上。

    明歌没有推开他,只是泪汪汪的喊了一声,“疼。”

    筒子哈哈大笑,“这才开始,有什么好疼的,一会疼的还在后面呢。”

    明歌的一手抓在他的肩膀上,一手搭在他腰上,大概是因为紧张,她的手抓紧了筒子腰上的肉,“这,这是我第一次,你,你能不能轻点,我怕疼,我真的特怕疼。”

    说着说着,明歌的眼眶一红就涌出了泪,“求你对我好点。”

    这梨花带雨的样子明显刺激了筒子,筒子低头凑上明歌的脸亲去,“把爷侍候好了,爷以后宠着你。”

    明歌没有说话,见筒子扯不开她的衣服便要去撩裙子扯裤子,扯了几次都没把裤子扯下,明显生气了,不耐烦的喊着卧槽。

    明歌忙羞涩又害怕着说,“我自己来吧。”

    筒子皱着眉头点头,明歌坐起身,身后刚好是筒子放裤子的地方。

    这个时代枪不离身,对筒子这种土匪来说,枪就等于是他们的命,瞟了眼明歌身后自己放枪的地方,筒子似乎纠结了一下,不过看到明歌解开了胸口的两道扣子,他的目光立刻被明歌胸口露出的那一抹白腻吸引,女人的皮肤那可真是白嫩啊。

    下一刻明歌快速的转身去拿筒子的那把被插/在裤子的枪套里的枪,筒子反应过来忙扑向明歌,“你做什么?”

    明歌解开了枪套把枪握在手中,捏在手中的枪瞬间为明歌注入了信心一般,她脸上终于不再是刚刚那种惊恐无助的表情了,嘴角微微扬了扬,她就地一扑转移地方,然后将枪对准了筒子。手中这是一把非常非常老式的手枪,不过开枪对她来说并不难。

    筒子扑了个空没抓住明歌,立刻大叫了声,“六哥!”

    叫完之后他还朝明歌举手故作镇定着说,“枪这东西不是你们女人该拿的,万一擦枪走火伤到你自己的细皮嫩肉就不好了,快把枪放下,有话好好说。”

    此刻的明歌唇紧抿着面无表情,对筒子的这种话就似不曾听到般。

    下一刻枪声响起,明歌的枪直接对准的是筒子的心脏位置,这么近的距离,筒子躲都躲不开,最重要的是筒子没想到明歌竟然真的能开得了枪,中了枪的他两眼睛睁得大大的,大有死不瞑目的架势。

    将筒子的身体撑住挡在自己的身前,打算解决六子的明歌惊讶的发觉,放风的六子也在这一刻中枪倒地。

    还有人在这里和她在同一时间开枪,她解决了筒子,那人解决了六子。

    不管这人是敌是友,可这种地方出现的人,且手里还拿着枪,明歌并不敢放松警惕,扔开六子的身体,她一边四处张望,一边朝那颗大树跑去,四周也只有大树是唯一的掩护地点,而且大树所在之地的地势稍高,可以让她看到更多的地方。

    “去哪里?”有个男人的声音响起。

    明歌侧头,就看到六子死去的方向走来一个男人。

    因为六子是站在山坡转弯处放风的地方,明歌根据男人走来的方向判断男人开枪的时候是在山坡的另一面,刚好能看到六子,却不被她察觉。

    刚刚她和筒子的周旋这男人应该也没看到吧。

    因为黄昏阳光有些眩目的缘故,明歌微微眯眼望向男人。

    这是一个穿着一身绿灰色的军装,头戴军帽,脚上蹬着一双黑色皮靴的男人。

    这个男人将手中的枪插/进腰中,见明歌望来,他又说,“过来!”

    声音不容质疑,更像是命令。

    明歌顿了顿之后,乖乖的走了过去,越靠的近了,男人的五官也越加的鲜明。

    男人的五官深邃鲜明,可眉眼冷凝,满身都是一种凛冽的杀伐气息,黄昏的余晖映照在他的侧脸上,暖橘色的阳光柔化了他的半边侧脸,让人恍惚觉得他的一边侧脸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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