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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位面匪徒-第55章

小说: 位面匪徒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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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胜立即吐出了一口鲜血,惨笑道:“笨笨蛋战斗时,不要心慈手软呐”

    原来,王胜刚才远远地便察觉到了普莉西亚的杀气,所以直接朝迪妮莎冲了过去。

    而迪妮莎刚才确实是分神了,不仅没注意到普莉西亚的心态变化,就连王胜靠近她都没能察觉。

    王胜来不及提醒她小心,便直接举剑护在了迪妮莎的面前。

    他自信可以挡下这一击,因为他在吸收了苏菲亚的血液之后,连膂力也增强了许多。

    可谁知,普莉西亚不仅斩断了他手中的巨剑,差点连他的身子都给斩断了。若不是他及时后退,此刻只怕已经死了。

    普莉西亚在做出决断之后,身体立刻被一阵烟雾笼罩,等到烟雾消散,她也露出了觉醒后的真姿:深蓝色的肌肤,巨大的翅膀以及独角。

    她的面容再次恢复到人类的美貌,可是身体的其他部位却更像是妖魔。

    “什么嘛,原来觉醒时是这么舒服的啊,早知道我就不反抗了”普莉西亚面无表情地盯着迪妮莎和王胜。

    迪妮莎抱着王胜,低着头,令她看不清表情,然而王胜却看得一清二楚!

    迪妮莎这显然是有暴走的倾向了。

    王胜连忙强打起精神,呼唤她说:“冷静点,迪妮莎!别让妖力侵蚀了你的理智!”

    迪妮莎闻言顿时睁开双眼,那暴走的迹象终于消失了。

    “放心吧”她冲王胜自信地一笑,说:“等我回来。”

    说着,她放下王胜,重新拾起了自己的巨剑。

    “喔,居然还有勇气反抗?”普莉西亚饶有兴趣地盯着她说。

    在她看来,迪妮莎已经不具备威胁了。

    两人持剑,同时启动,朝地方冲去,只是电光一闪间,她们便换了个身位,背对着背。

    迪妮莎将大剑插在地上,捂着自己的小腹,脸上露出了痛苦的表情。

    而普莉西亚则满脸错愕道:“不可能为什么”

    她话未说完,上半部分的脑壳已经从鼻子开始,和嘴巴等部分发生了错位,最终滚落到了地上。

    “因为我比你强啊笨蛋。”

32。回归() 
就在迪妮莎斩杀普莉西亚时,王胜也在利用自己的超能力缓慢地治愈着自己的伤口。

    这一次他是差点真的以为自己就要死了。正因为在迪妮莎手中“死”过无数次,所以他才会对死亡特别地了解。

    说真的,若不是他的身体已经经过了许多次的强化改造,光凭这一击绝对可以要了他的命。

    普莉西亚的斩击可并非单纯的利器切割,那沉重的打击如钝器一般,震伤了他的内腑,甚至震断了他的肋骨,否则他也不会吐血。

    迪妮莎用左手托着他的后背问:“你感觉怎么样?”

    王胜笑道:“还没死呢倒是你,伤不要紧吧。”

    迪妮莎闻言自嘲道:“别忘了,我是怪物。”

    “那还真巧了我也是怪物。”王胜见她愣神,伸手朝她勾了勾手指,说:“你把脸靠近些。”

    迪妮莎疑惑地盯着他,很是不解,但她还是稍微凑近了一些。

    王胜直接伸手勾住了她的后颈,凑上去狠狠地吻住了她的唇迪妮莎顿时呆住了。

    良久,王胜才忽然松开口,再次吐出一口鲜血,惨笑道:“早就想这么干了”

    他用手背抹掉了嘴边的血迹,又盯着手背上的鲜血无奈地说:“真是煞风景啊。”

    迪妮莎扑哧一笑,给了他一个媚眼道:“都伤成这样了还不老实。”

    好美啊!

    王胜被她的笑容给看呆了,于是也傻乎乎地跟着笑。

    两人就这样,彼此深情地对视着,仿佛已经恋爱了许久一般,充满了默契。

    有些话不必开口,时间会告诉你答案,如果说在此之前,他们还各自有各自的犹豫,但经过这段时间的分离,他们终于明白了彼此的心意。

    时间悄悄过去了许久,王胜终于皱眉道:“看样子这伤口一时半会儿也难愈合果然还是要去医院么。”

    “医院?”迪妮莎听到了一个新名词。

    “啊,是了,你还不知道我的小秘密莎莎,你靠近些,我告诉你一个秘密。”

    莎莎!

    迪妮莎闻言,脸上极为难得地惊现绯色,她扭过头道:“好好说话,你这样的称呼我暂时没办法接受。”

    呃,不是吧身体都被我看光了你也没说什么,怎么一个称呼就让你害羞成这幅模样?

    王胜无奈道:“好吧,迪姐你先帮我弄一些普莉西亚的血液,然后我带你见证奇迹。”

    “神神秘秘的,也不知道你究竟想做什么。”迪妮莎颇为无奈地接过他手中的针筒,在他的指导下收集了一管普莉西亚的血液。

    做完这些,迪妮莎又就地挖了一个坑,把普莉西亚的尸体给埋了,然后又将普莉西亚的佩剑插在她的坟头,作为墓碑,这才重新返回至王胜的身边。

    王胜被迪妮莎抱在怀中,直接开启了传送阵。

    只是一会儿工夫,两人便返回都市位面。

    亲身经历了这神奇的穿越,迪妮莎大为吃惊。她盯着王胜问:“这便是你说的秘密?”

    王胜点头道:“是的,我想告诉你的秘密是,我并非你那个世界的人。”

    迪妮莎闻言笑道:“如果你当时这么说,我一定不会相信。”

    “我知道,所以我直接带你过来看看。”

    迪妮莎点点头,开始好奇地打量着周围的环境,她忽然问:“这里是你的家乡?”

    “不是。”

    迪妮莎诧异地盯着他,却见王胜面无表情地说:“这里是由我支配的世界,但却不是我的故乡。我的故乡已经回不去了呢。”

    迪妮莎闻言,心中竟隐隐有些心疼。

    这个男人在平时虽然爱笑爱闹,有时很冷酷,有时又很温柔,情感看起来很丰富,但这么落寞的表情,她还是第一次看到呢。

    她安慰他说:“托你的福,我现在也背井离乡了呢。”

    王胜闻言,眼神一柔,坏笑道:“后悔已经晚啦,‘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跟着我你就只能流浪了。”

    两人眼神一对,均是会心一笑。

    王胜返回都市位面之后并未在第一时间通知爱莉她们,他可不愿意面对爱莉等人担心的眼神,于是他先让迪妮莎使用学习机学习语言,自己则集中精力专心修复自己的伤口。

    只是他费了好半天的力气,也只修复了皮外伤,骨头和内脏的伤势却没治愈,这让他清醒地意识到他并非什么不死之躯,伤重一点也是会死人的。

    趁着迪妮莎睡着的时间,他又取出了伊妮莉跟普莉西亚的血液,依次注进自己的体内。

    很快,他重返了意识空间,伊妮莉早就等候在那里了。

    按理说,王胜掌握的是no。4的“怪力”和no。5的“迅捷”,不论哪一个都不是“高速剑”伊妮莉的对手,要不伊妮莉怎么是no。3呢。

    可当他同时具备这两种能力以后,他的实力提升的就不止一个档次了,尤其是他还兼顾“杀气感知”这种“同级别战斗近乎无解”的能力

    于是,不论伊妮莉的动作再快,再具备迷惑性,王胜都能提前判断出她最终的落剑点,并做出防御和反击。

    在这种情况下,伊妮莉很快便被斩杀,而王胜也因此获得了“高速剑”的能力。

    当伊妮莉死亡之后,普莉西亚也终于出现了。由于王胜得到的是已经觉醒后的普莉西亚的细胞,所以出现在他意识空间的也是独角兽形态的普莉西亚。

    面对这个潜力惊人的觉醒者,王胜即便使出了浑身解数,仍然被她给斩杀数次!

    但普莉西亚毕竟不是迪妮莎,而王胜也并非吴下阿蒙,他的实力真是应了那一句“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所以普莉西亚每次斩杀他都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体力

    于是王胜在第四次死亡后便将她的人头斩落。

    本来以他目前的实力而言,他虽然不是普莉西亚的对手,但也没有差距这么大,关键是普莉西亚的自愈能力实在是太变。态了,这女人居然能像壁虎一样断肢再生,而且是在十几秒内。

    如果是普通的刀伤,甚至连三秒都不需要,简直比金刚狼还厉害。

    王胜甚至羡慕地想:如果我也能拥有她这样的能力,胸口的伤痕很快便能愈合吧

    这么想着,他退出了意识空间。

    “嗯?”

    王胜忽然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胸口,伤口处的疼痛感居然消失了?

    他朝胸口一看,顿时傻眼了:那迟迟无法愈合的伤痕居然不见了!

    “上帝难道我真的获得了普莉西亚的能力?”

    ————

    (小刀的话:第三卷就这样结束了,本来之前说打算去武侠位面装装哔,但仔细想了想还是算了,直奔主线吧,让主角在态度上尽快改变吧,不再变得犹豫。)

1。能力的融合() 
超能力“加速再生”。

    这是“肉。体再生”能力在融合了“狼人血统”与“妖魔血统”后所产生的特殊异变。

    王胜胸口的深度创痕也是通过这个能力自行治愈的。

    这里就不得不提一下他目前所拥有的两种血统——狼人与妖魔。

    狼人血统本身自带自愈能力,妖魔血统亦是如此,不过两者在自愈方面有着明显的区别。

    狼人血统更注重自愈速度,一些轻微的伤口能够在极短的时间内愈合,即“快速愈合”。但因为这种方式非常地消耗细胞,所以在治愈大伤口时,通常是以折寿为代价的。

    而妖魔血统就没有这种弊端,因为妖魔的寿命都很漫长,但妖魔的自愈速度要较狼人的慢很多,而且对自身的实力有要求,比如断肢再生这种,至少也要普莉西亚这种级别的强者才能做到

    当然,妖魔血统也有缺点——你必须要先学会吃人类的内脏。

    再来说说“肉。体再生”这个能力,这个超能力非常厉害,愈合的速度简直快到肉眼可见,而且当等级提升到最高之后,哪怕你的心脏被人炸掉,你都有办法将其“再生”回来。

    这在理论上已经属于“不死之躯”了

    很厉害对吗,但缺陷也很致命:首先,发动这个能力将会耗费你大量的脑力与精神,这使得王胜很难在战斗中发挥这个能力的效果。

    其次,你的头部不能被打爆了,甚至意识都不能陷入昏迷,否则大脑一旦失去了计算能力,你等于失去了超能力。

    王胜在最初拥有这些血统和能力时,这三种自愈能力本来是相互影响并且共存的,就像是三角形的三个角,处于一种平衡状态。

    所以他可以在意识清醒的时候动用超能力修复伤口,也可以不依赖超能力,只凭借自身的血统愈合,只不过速度稍微慢一点而已。

    但当他反复融合“妖魔”的血统之后,这种平衡便被打破了。

    从最初的妖魔到后来的大剑,再到最终的“觉醒者”,王胜每一次吸收融合她们的能力时,都在不断加强着属于妖魔的血统。

    结果以妖魔血统为主导的再生能力迅速整合了其他的两种能力,最终进化成为“加速再生”这个特殊的超能力。

    不,或许说这是一种特殊的体质更为妥当,因为它根本不需要计算。

    理论上,只要王胜的身体受创面积不超过50%,他就有重生的可能性。

    什么叫“身体受创面积不超过50%”?

    断手断脚算不算?

    算!

    丢了心脏,少了肾脏什么的算不算?

    也算!

    只要连着脑袋的那部分身体体积超过自身总体积的一半,就都有复原的希望

    总之,好消息是他现在身上已经没有了致命要害,而坏消息是他得要为自己准备一副足够耐操的头盔了。

    ————

    王胜见迪妮莎面带笑意地盯着自己,惊讶道:“你什么时候醒的?”

    “有一会儿了,”迪妮莎忽然用食指挑起他的下巴,惊讶地问:“你的眼睛”

    王胜见她一脸诧异之色,忙问:“我的眼睛怎么了?”

    “你自己看吧。”迪妮莎将大剑平举到他的面前,用剑做镜子。

    王胜只看了一眼便震惊不已,因为他的虹膜竟变成了琥珀般的金色。

    “看起来很像是大剑释放妖力以后的眼睛,但仔细一看又有很大的区别怎么样,有什么地方感觉不舒服吗?”

    王胜仔细感受了一下,并未察觉体内有什么不适,于是他摇摇头说:“或许只是单纯的变异罢了,毕竟我并非那个世界土生土长的。”

    迪妮莎点点头,思考道:“也许跟你的融合方式也有关系,因为你是第一个只通过血液就融合了妖魔的力量的人其实有机会的话,你可以去‘大剑’组织看一看,组织对于人体和妖魔的研究已经有了数百年的历史,在那里,你或许能找到异变的原因。”

    “再说吧现在先不提这个,”王胜笑了笑,从床上起来,对她说:“趁时间还早,我带你转转。”

    “嗯。”迪妮莎也站起身,将大剑背负于身后。

    王胜连忙说:“在这之前,你需要换一身衣服,而且还要放下你的剑”

    当王胜带着迪妮莎离开别墅时,她已经换了一身纯白的连衣裙。

    这裙子是穆子涵的,王胜很没节操地做了一回偷衣贼。

    对于穿裙子这件事,迪妮莎一开始还有点抗拒,但因为没有找到合适的裤子,只能换做了穆子涵的长裙。

    结果长裙到了她的身上,连小腿肚子都遮不住,不过就总体效果而言,还是蛮不错的。

    不得不说,这是个看脸的社会,就连衣服都要看人来穿。

    王胜开车到别墅门口,迪妮莎如临大敌一般,若不是透过车窗看到了王胜,她恐怕会直接动手跟眼前的“铁皮怪物”相搏。

    等到王胜邀请她上车,她才好气地打量着周围的一切。

    迪妮莎摸着车子,惊讶地说:“真是神奇的地方,为什么连铁块也能行走?”

    “呃,你没看到下面是四个轮子吗,在你们那里也有马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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