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7中文网 > 武侠仙侠电子书 > 妖魅记 >

第30章

妖魅记-第30章

小说: 妖魅记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又过了半个月,封黎每天都来贩瓜,钱也不缺了。

    这天,早饭过后,林毅把前日挖的红薯,放到地窖里去。林遥吃掉最后一个梨,积攒起来的籽粒,已是满满的一瓢。

    “娘,种梨。”林遥抹抹小嘴巴,从容说道。

    “真的要种呀?”方菲望着满瓢的籽粒,不禁问了句。

    “种,就去——”

    林遥说着,蹭蹭蹭地跑去抓锄头,自然是不能真的抓起来。

    这么多天来,儿子一直自得其乐地存着籽粒,除了最开始那天说过要种,后来这些天也没再听见儿子说起,方菲、林毅当然也不提,让儿子自己腻味了,籽粒随时倒掉都可以。

    方菲也未曾想,儿子竟然真的要去种,要不要帮着儿子去瞎忙活呢?望着儿子小小的身躯,颤颤巍巍地使劲去抓锄头,生怕锄头倒下来,砸到儿子就不妙了。

    “来,娘帮你…”方菲连忙跨步过去,抓起了锄头,“…种在哪里……”

    “外面。”林遥回答,又去捧籽粒。娘儿俩,一个问得没头没脑,一个答得没心没肺,却又似乎很正常。

    “娘帮你拿,你走先……”

    方菲见儿子忙个不停,而又力所不及的样子,于是帮他拿上那瓢籽粒。

    林遥满脸乐悠悠,领先屁颠屁颠地迈着步伐,走到荫冈那片未开荒的土地上,站定转身等娘亲过来。

    “种——”

    林遥抬着头,一双小手伸得老高,去拿娘亲手上的瓢。

    方菲怕儿子拿不稳,但还是给他了,见儿子颤颤巍巍随时都可能把瓢掉地上的样子,当心了一阵,却没见到掉下来。

    “挖——”

    见娘亲愣在那里,林遥萌萌地,发出了一声指示。

    方菲望着儿子这副懵懂、而又似乎很认真的神情,不禁微笑地摇了摇头,旋即挖了一锄头下去。林遥一只小手环抱着瓢,另一只小手麻利地拈了一粒籽仔,丢在翻开的泥土上。

    方菲便将籽粒埋好,抬眼见儿子走到了一丈多远的地方,于是跟了过去。无需儿子再开口,便又挖了一锄头,儿子随即也丢了一粒籽仔下去,方菲埋好后,转眼见儿子又到了一丈多远的地方……

    如此挖了二十多锄头,方菲已是额头见汗,见儿子一粒一粒地种,那一瓢籽粒何时才能种完呀!心里叫苦不迭,然而总不能在儿子面前露怯了,打退堂鼓可不好,于是又继续跟进上去、挖下去,先前是放开手的下锄头,此刻却是尽量地保留力气。

    如此又挖了百多锄头,方菲已是香汗淋漓,手掌**辣的、手臂酸麻的不行。见儿子仍然屁颠屁颠的,走到一丈多远的位置等着,此刻天色已然不早,太阳顶头照射在儿子粉嫩的脸蛋上,却是没有一粒汗珠。

    “遥儿,娘实在挖不动了。”方菲气喘吁吁,望着儿子。

    “好吧!回——”

    林遥走了过来,抱住娘亲的小腿,抬头相望。

    娘儿俩面面相觑,脸蛋在阳光的照耀之下,红扑扑的、都被晒得像番茄,各有各的鲜嫩、娇艳。方菲深深地吐出了一口气,将锄头扔在地上,见儿子将那瓢籽粒也放在地上,看样子是准备还要来种,颇有点无奈。

    难得抡锄头的方菲,拖着疲乏的身子回到茅庐,坐下来动都不想动了。太累也,骨头都像要散架似的,洗手吃饭的时候,发现双手上的皮都破了,拿筷子时疼得是呲牙咧嘴。

    “菲儿,遥儿不懂事,你何苦来着…”林毅望着妻子的表情,心疼不已。

    “我这是…苦中作乐…”方菲也不知道为什么,会陪儿子一起瞎忙活,能说是听任么?儿子这么小,更多的是纵容吧!心想:慈母多败儿,不……

    晌午后,林遥见娘亲懒洋洋的神情,确实是累坏了,于是独自去了。

061.三年,梨花盛开() 
三年之后,林遥迎来了妖孽人生的第五个春天,梨花盛开了。

    白锦无纹香烂漫,玉树琼苞堆雪,用来形容如今的荫冈,最为恰当不过。林遥此刻的心境,也如眼前盛开的梨花,意气殊高洁。

    林毅、方菲为此壮观的景象,心灵震憾了。一夜之间,蓦然见到这些梨树一起开花,竞相绽放,花香袭人,景致撩人。视觉、嗅觉、感觉都受到强烈的冲击,仿佛梦幻之中:千树堆雪吟浅笑,带雨含香,独领风姿俏。

    去年,林毅曾经数过,然而一棵一棵地数了两遍,却没有数清楚确切有多少株,只能够确定在一千株以上,将近一千一百株的样子。大前年的春天,林毅看到那遍地发出芽来的幼苗,还以为是眼花了,待落实的确是梨树幼苗后,很有点想不通妻儿是怎么种出来的。方菲也想不通,若不是看见大片的树苗,都已经忘却曾经陪儿子瞎忙活的播种,而且半途而废了。

    然而,幼苗逐渐长成梨树,如今梨花开满了枝头。

    那年,林毅在茅庐前面埋下的十多颗枣核,也有发芽了六棵,并且成活了。三年里,林毅还陆续种活了八棵桃树、五棵李树、六棵橙树、十三棵橘树、三棵柚树、三棵杏树、十一棵栗树、两棵柿子树、五棵石榴树、十四棵枇杷树、九棵葡萄树,成绩也相当斐然。

    当然,气势上没法跟这片梨树相比,一千余株挺拔而立,约摸占地三十亩。

    即便是种了这么多,在这五百余亩的荫冈,空间还很大。

    在荫冈这里,能与梨花盛开的壮观景象一较高下的就数咕咕叽叽了,如今可不是一大十二小的十三只,而是数百只的大公鸡、大母鸡,以及数千只的小鸡仔,一起张开翅膀奔跑的情形,场面也是壮观无比。而小鸡仔又喜欢跑进梨树底下,密密麻麻的一大群叽叽叽叽个不停,与梨花枝头的蜜蜂嗡嗡嗡嗡,相映成趣。

    当年的十二只小鸡仔长大,八只雌的在年底开始下蛋,次年春天纤瘦母鸡开始赖抱,接连赖抱,孵了一窝又一窝,又一年春天,上百只新晋母鸡下蛋,九只母鸡赖抱,鸡生蛋、蛋生鸡到如今,便成了如此壮观的家族。

    荫冈的草坪上,纤瘦母鸡依然是那么的纤瘦,不见长肉却似乎长高了些,大摇大摆的混在鸡群中,一眼便能望见它,很有鹤立鸡群的派头。

    三年来,荫冈这块地方发生着变化,也发生了许多事,林毅、方菲只感受到了生活的美好,蒸蒸日上。

    方菲悉心哺育儿子,一直到儿子三岁,才断奶。这个时间点,林遥的元神完全恢复,并且感觉到了修为的增进,却是非常的微妙,琢磨不透。

    林毅已经开始教儿子识字,对儿子的过目不忘、聪慧好学、机灵异常,真是万分欣喜、十分欣慰。仓颉造字的时候,林遥的本尊正呆在虾蟆洞底观天,因此对方块字新奇,饶有兴趣地跟着父亲学,不过没有什么难度。

    花开花落,春去秋来。千余株梨树上,已是吊满了梨子,谚语有云:“桃三杏四梨五年”,这些梨树虽然开花结果早了点,却也不算太离谱。

    三年以来,封黎常年在林毅这里贩货,从最初的贩瓜,到贩蛋、贩鸡,再到今年夏秋季的瓜果全系列。封黎看到了形势的发展,明白凭一个人的力量,拿的货终究有限,竟然豁出了血本,购置了五辆马车,雇了十余人组成了一支商队,贩瓜果运往县城开拓市场。

    如今的荫冈,已经形成了全年不间断的供货链,财源滚滚。

    戴垟,也终于开始有人醒悟了,最先是娄今生找上来,贩卖起了瓜果。谷梁奋发、戴仲强随之也找了上来,戴垟陆续有人找上来,林毅自然是来者不拒。

    由于,林毅一个人处理这些事情,所以对来贩水果的人,要求是各自到果树上去摘,然后过秤交易。瓜多了、果多了、鸡多了、鸡蛋自然也多了,林毅哪顾得了那么多,钱多了、银子多了,儿子逐渐地成长,茅庐越来越显得小了。

    转眼,梨子也到了采摘的时候,林毅首先尝了一个,感觉与四年前封黎送的那半箩筐,滋味不太一样,至于怎么个不一样法说不清楚,总之是好吃多了。总之,在荫冈种出来的无论是瓜、是豆,还是果,都格外的可口。无怪乎,这么多人来贩卖,因为好吃自然就好卖,酒香不怕巷子深,瓜果美味也不怕种在偏僻的地方。

    天刚蒙蒙亮,封黎就带领着五辆马车来贩梨了,戴垟的人也陆续地赶过来,清晨成了一天里最忙碌的时候,上午就少一些,下午也还有个别的一些。直到夕阳西下,荫冈没有了人来人往,归复了宁静。

    “毅哥哥,遥儿的衣裤是你收了么?”方菲收衣服时,独独没见儿子的,不禁问了句。

    “我没收呀!”林毅答道,随口问:“你记得是洗了么?”

    “我们三口人家,今天洗的衣服也不多,怎么会忘记…”方菲奇怪,又道:“…就是忘记洗你的,也不可能忘记帮遥儿洗,我记得清清楚楚,就晒在这里……”

    “有没有被风吹走…”林毅说着,四下望了望。

    “三个人的衣服,晒在一条竹竿上,单单就吹走了遥儿的?”方菲也四周眺望,地面上哪里有衣服,连布料都没一块。

    “那就是…被毛手毛脚的人,顺手拿走了…”

    “什么拿走,偷走就偷走,毛贼…”方菲有点气愤,倒不全是因为偷的是儿子的衣裤、有多么的珍贵,而是曾经被伤的很深,当初私奔携带的细软,几乎都是珍贵、心爱之物,全都失窃于毛贼之手。

    “以后…注意点就是…”林毅说道。

    “注意什么,晒个衣服还要时时刻刻盯着?丢了就丢了…”方菲有些懊恼,毕竟儿子的衣裤都是她一针一线缝制出来,丢了哪能不可惜,只是没办法。

    “娘,吃个梨,开心。”林遥走了过来,小手举着梨,抬起脑袋。

    “看见梨,娘就已经很开心了,但是娘想吃李。”方菲望着儿子,笑了。

    “我去拿…”林遥旋即噌噌噌,跑向茅庐。

    (心里内疚与惭愧,多谢各位仍然支持,是我渡过此瓶颈的最大动力,不记得自己是如何成长,情节有些纠结。过度三年了,码了删了码了删了,稍微顺了点,下章预告《开天眼、开天耳》,凝神还虚有突破的眉目了)

062.开天眼、开天耳() 
这天,林遥睡到中夜,忽然觉得有点心神不宁。

    起初也没有去多想,只顾睡觉,然而心神总是不经意地恍惚,难以心静下来,元神甚至有离窍的波动。

    林遥镇慑心神,直觉是不寻常的现象,到底是什么原因,却一时想不明白。再次睡下的时候,心神仍然在不经意间恍惚,林遥旋即坐起身来,用神识仔细察探周围的情况,荫冈及附近除了自家三口,并没有感应到外人的存在。其它的生灵,鸡群、果树、昆虫等一切都正常,而赵家群鬼,东南西北方向各有三个在游荡,其余的都在地窟里修炼,也没什么异常。

    如今,赵家群鬼当然是青一色的幽灵,当年的四十七个,进化了三十九个,非常之不容易,另八个也都在两年前便魂飞魄散了。

    林遥心下感慨,这是一群苦大仇深的幽灵!四年来不断寻找仇人的踪迹,至今却仍然一无所获,着实可怜。算起来,赵家被灭门已经七年多了,赵添祥的两位闺女失踪,那就是七个多年头了,唉!

    林遥心里不禁叹息,回过神来,静心打坐。

    “好硬的命…”

    凝神之下,林遥忽然听到一个声音,暗暗感到奇怪,继续倾听着。

    “尹巫师,不行么…”

    “兴顺老弟,你这是什么话?是小觑我么…”

    “不敢…”

    “哼!”

    “那、情况怎么样了……”

    “别急,才施第一遍法呢!再硬的命,也不过就是个小孩…”

    “徐巫师说过,此子的命好…”

    “哦?徐世谦倒是目光犀利,还说什么了…”

    “还说,此子福星高照,还…有收徒之念…”

    “这孩子,是徐世谦的徒弟?”

    “不、不是,是徐巫师曾经有过收徒的念头,但…没见他行动…”

    “徐世谦若是已经收了此子为徒,我还真不好意思下手,既然还没有…嘿嘿,那我就不客气了,当仁不让,先收了…”

    “四年前,这孩子还是婴儿的时候,徐巫师便断定他命好,后来我将他们一家人赶到乱葬冈,居然都没死,徐巫师又感叹婴儿真是命大,如今这一家三口居住在乱葬冈,居然把那地方变成了一块宝地,我也觉得……奇怪。”

    “徐世谦又不是神仙,虽然修为不低,但不能全信他之言…”

    “不全信、不能全信…”

    “嗯,你大儿子怎么不在那里了?”

    “啊?”

    “六年前,我还在乱葬冈见过他,了不得呀!”

    “我儿有元……的魂魄,一直都在?”

    “但前两天,我去乱葬冈看了一下没见到,只有几十个幽灵,也没有新鬼了。”

    “以前,乱葬冈那个鬼地方,那么多鬼,那…林氏一家,却是为何…能在那里安居?”

    “命好之人,鬼神相助,也不稀奇……”

    “尹巫师的意思是…”

    “什么意思?”

    “你说那小孩,有鬼神相助?”

    “是呀!那又怎么了…”

    “那…尹巫师此离魂术,能成功么…”

    “兴顺老弟,离魂术虽然是微末道行,但我来实施,怎么会失手?况且,这也是照你的意思,做得神不知、鬼不觉……”

    “是、是…”

    “放心,不用等到明天,今晚我就让那小孩,变成我的小鬼…”

    林遥越听越窝火,判断这应该是在戴兴顺的府里,离此地起码有四里远,何以会把他们谋害自己的话,听得如此清清楚楚呢?听力虽然随着修为一直在增长,但还没有达到这个距离,难道是突飞猛进了……

    怪不得心神不宁,原来是这尹巫师在对我施术,想害我的命,然后再把我的地魂七魄勾去凝聚,变成小鬼来养。阴险、卑鄙、恶毒……但是,小爷会让你们自食其果,想让小爷变成小鬼,真是你爷爷的痴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