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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洪荒之仙神纪元-第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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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猎户少年,显然对于那邪异的黑石祭灵极为崇拜,听到洪锦的询问后,原本畏畏缩缩的少你那,竟然滔滔不绝的开口赞美。

    “既然是祭灵,为什么还要使用鲜血供养?”

    洪锦眉头皱起,祭灵这一事物的存在,他也曾在书籍中了解过。

    洪荒世界太大,各种凶兽妖魔随处可见,底层的部落城池,都会祭拜一些强大的存在,祈求庇护,这些强大生灵,就被称为祭灵。

    这些祭灵,被生灵供奉祭拜,当实力强大道一定的程度,就会点燃神火,身为神灵。所以,这些祭灵又被称之为鬼灵,鬼神等等。

    只不过,一般情况下,祭灵都是收集香火信仰之力,根本不会吸取生灵血液,除非是那邪灵,邪神。

    脚下这个部落中央的黑石,显然没有达到邪神的地步,因此只能成为邪灵。

    “祭灵难道不应该使用鲜血供养吗?”

    猎户少年听到洪锦的提问,露出惊讶之色,开口反问道。在他看来,使用自己的鲜血供奉神灵,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一点也不奇怪啊。

    洪锦闻言沉默,这是他第一次见到祭灵的存在,尽管眼前的祭灵是一个邪灵。

    “走吧!”

    眼见邪灵的祭拜仪式结束,洪锦开口说道,带着少年降落到部落门口。

    两人的出现,显然引起了部落村民的注意,尤其是刚刚结束祭祀的那群村民,更是满脸慌张的朝着门口赶去。

    “虎子!”

    “是虎子!”

    “虎子身边那人是谁?”

    “。。。”

    当他们看到洪锦身边的猎户少年后,顿时议论纷纷。

    “铁锤叔!”

    “族长爷爷!”

    猎户少年虎子,看到老者等人后,亦是开心的跑了过去,飞快的将自己的遭遇讲给老族长听。

    “老朽是黑石部落的族长,黑岩,见过仙师!”

    “多谢仙师出手,要不然虎子恐怕就要丧命于妖魔之口。”

    “不知仙师有何吩咐?”

    黑石部落的老族长,走到洪锦的身前,略带紧张的询问道。

    洪锦看着眼前的老者,突然开口道。

    “你很怕我!”

    “是因为部落中间的那块黑石吗?”

    老者听后,双眼中不由出现慌乱,结结巴巴的说道。

    “仙,仙师,说笑了”

    “老朽只是第一次见到仙师,所以有些紧张,有些紧张!”

    洪锦听后,并没有说这个话题,而是开口道。

    “你无须担心,我只是想知道离这里最近的一个城池叫什么,往哪个方向走?”

    老者的担忧,洪锦稍微一想就能明白,部落的黑石虽然邪异,需要生灵鲜血供奉,但同样是他们的保护神,若没有黑石保护,恐怕这一个千人部落会很快从大地上消失不见,人都会沦为妖魔野兽的口粮。

    黑石有灵,对于修士来说,是炼制法宝的好材料,因此老者担心洪锦对黑石下手。也是正常,毕竟洪荒中很多修士,都会收割祭灵,抹除灵智,将其炼制为法宝。至于失去祭灵保护的部落,下场如何,又跟他们有什么关系。

    “回仙师的话。”

    “离这里最近的一个城池,名为荆棘城,大约有万里左右,一直往西走就行。”

    听到洪锦的询问,老者明显松了口气,飞快的回答道。

    洪锦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也没有多说什么,直接转身离开,化作一道流光消失在天际。

    当洪锦的身影真正消失后,无论是老者,还是村民,都不约而同的松了口气。

    有些时候,事实就是如此的讽刺。

    部落村民对于邪灵不断供奉,对于修士却又畏之如虎,不敢过多接触。

    部落供奉邪灵,因为邪灵是他们生存的根本,就算是明知道有害,但是只要能生存下去,有害又能如何?

    修士虽然强大,但不可能安心坐镇一个部落,除非是那部落本族的强者。

    甚至还有不少的修士,打着斩妖除魔的口,将邪灵,邪神,乃至祭灵一一剿灭,自以为是为民除害,实则是窥觑这些祭灵本身,将其拿来炼宝。

    洪荒世界的仙与神,矛盾重重,有很大一部分原因都是出自于此。

    接下来的一个月,洪锦路过诸多部落,遥遥望去,发现不少的邪灵,甚至是邪神存在,但都只是看了一眼,并没有动手,一路行来感触良多。

    躺在白云之上,洪锦莫名的想到了前世的封神记,前世的神话传说中,人间之所以太平,其中很大一部分功劳,都来自于天庭册封的众神。

    天庭众神,无论是诸天星君,还是风雨雷电,山水土地,各路神灵,各司其职,共同维护者世间的和平。

    “若洪荒世界也有天庭敕封众神,六御镇压六极,各路神灵司其职,是不是也能天下太平?”

    洪锦心中莫名的涌现出这样一个念头,并且这个念头,在他的心中,不断地生根发芽,茁壮的成长起来,若是如此,封神之劫,仙神之劫,却是天地之幸,众生之幸。

    并且在他的脑海中,似乎出现这样一个画面,一尊无上的存在,盘坐在棋局的一端,手持黑子高声说道。

    “吾欲万界洪荒为棋,亿万神魔仙佛为子,邀无量众生入局。”

    “此局之后,自当万界归一再无纷争,洪荒重划天地分封,仙佛不死神魔不灭,开辉煌之盛世,铸不朽之殿堂。”

    “此之局,吾谓之封神!”

第一百四十三章 万里见闻;荆棘之城() 
任由洪锦如何回忆,却始终不能想起,自己曾在何时见到过那样。。lā

    不过他心中也隐隐有所猜测,那一画面很有可能是当时道祖拜访洪祖时的交谈画面,只不过因为他们的境界太高,天地都不能留下他们的痕迹,更不要说自己了。

    那样的强者,如同那永恒的大道一般,不可念,不可想,他们无处,却又无处可寻,玄之又玄,深不可测。

    以前洪锦一直在思考,封神的目的是什么,为何非要封神?

    无尽的信仰,无量的功德,彻底的掌控天地,还是说那虚无缥缈的天道。

    老实说,在先前的时刻,洪锦对于封神之事,一直带有排斥的心态,因为他感觉无论是何种目的,都掩盖不了,那些无上存在玩弄苍生的事实。

    但是短短一个月的时间,洪锦的所见所闻,都让他内心对封神的排斥消失,因为他认为,洪荒众生需要封神。

    那张封神榜,也许会成为无数人的枷锁,断送无数人的道途,甚至就连他自己,稍有不慎,将来也可能被困于封神榜内,成为神道傀儡的存在。

    但是不可否认,或许唯有那张封神榜的存在,才会让洪荒世界太平。

    一路行来,他见到了太多的邪神横行,占据一个部落,圈养生灵,将部落中的生灵,完全当做血食,肆意的玩弄吞食。

    像第一次见到的那块黑石祭灵,要求鲜血供奉,已经算是比较善良的存在,虽然将那黑石部落圈养起来,不断地吸血,却也没有太过分。

    又或者那黑石,也算是天地之精,还未化形,所以只能吞食生灵鲜血作为养分。

    但其他的部落祭灵,可就没有这么善良,有些聪明的祭灵,会传授部落生灵一些武技功法他们攻伐其他部落,狩猎异兽,供他享受,无论是其他部落战败的奴隶还是异兽等等,来者不拒,大肆吞食。

    只是像这么聪明,有远见的祭灵并不多,大多数祭灵,完全是将部落视为圈养的血食,会算账的就少吃点,至少让死亡率跟出生率持平。不会算账的,吃的太多,估计部落的人口根本撑不过几年。

    也有挑食的祭灵,老年生灵骨头太松,肉质不好等等,所以专门挑年轻女子,或者小孩食用,就如同那西游记里观音座下的鲤鱼精。

    除了将部落生灵当做血食外,也有祭灵口味没那重,而是好色,经常挑选漂亮的女子,俊美的男子,娶妻纳夫,行那采补之事。又或者吸取生灵精气等等,反正在这些祭灵眼中,部落生灵也仅仅是他们圈养的牲畜,手中的玩偶而已。

    这就是洪荒,一个真实的洪荒世界!

    修士高高在上,鬼神牧养众生,妖魔肆意纵横,众生夹缝生存。弱小的蝼蚁卑躬屈膝,强大的神魔肆无忌惮。

    区区万里之路,洪锦生生走了一个月之久,他如同一个过客般,每路过一个部落,都会远远地观看一番,无论是好是坏,始终都没有出手。

    这只是北冥府西北边境很小的一角,放到整个古域宛若沧海一粟,对于整个洪荒世界来说,更是渺不见,如同那天地的一粒尘埃。

    但是在这万里的方圆,洪锦见到了太多太多,有悲情,也有感动,有残暴的邪神妄为,也有善良的祭灵守护一方,有那妖魔肆虐,也有修士悲天悯人。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以往的洪锦在洪家藏经阁内,虽然也见到书籍中记载洪荒形式,却哪有亲自经历来的震撼与真实。

    洪锦并不是单纯的少年,他前世在地球上生活三十多年,早已见过了人心鬼蜮,如今一路行来所见所闻,均让他感悟良多,尤其是对洪荒天地,有了更深层次的认知。

    修士进阶元神之后,想要更进一步,已经不是单纯的吞吐元气,服食丹药灵果,而是需要自身的感悟,对天地的感悟,对大道的感悟。

    一路行来,经历的部落不下千百,但是随着距离荆棘城越近,所遇见的的部落的也就越多。

    这也很正常,毕竟部落距离城池越近,那么也就越安全,若非有限,恐怕的部落,都恨不得搬到城池门口。

    荆棘城,是一座小型城池,整座城池人口不足百万,占面积也不大,不过百里而已。

    洪锦当初观看关于北冥府介绍的书籍时,曾见到过关于荆棘城的记载,由于只是一个小型城池,所以仅有很短的一个介绍,上面介绍道。

    “荆棘城,铁血城到横断山脉中间的一座小城,城主乃是一株荆棘封神,城内以荆棘为尊。”

    若非荆棘城主比较特殊,乃是一株灵植封神成功,恐怕根本不会被书籍录入,毕竟像这种小城池,在北冥府如同天上的星辰一般,何止亿万,简直是数不胜数。

    “入门费,一块下品灵石!”

    听到城门口士兵的话,洪锦翻遍自己的储物袋,也没有找到一块下品灵石,只找到一块如同垃圾一般,被扔在那里的中品灵石。

    因此只能把那块中品灵石扔给城门口的士兵,这让门口的士兵有些为难,不好找啊!

    就像是乘坐公交车,车票一元,你给人一张一千的钞票,能好找开才怪。

    等了好大一会,门口的士兵,才从找到上头的小队长,将洪锦的中品灵石换开,给了他满满一大箱子下品灵石,恭恭敬敬的送他入城。

    这倒不是洪锦特意为难卫兵,而是因为他的空间袋中,最差的也就是上品灵石,那块中品灵石,还是当初想要知晓灵石间的差距,忘了丢掉。

    毕竟像灵石这种东西,在中小城池中,还有点作用,但是在洪家荒古城内,跟路上的砖石没什么区别,尤其是下品灵石,扔在地上,都嫌污染环境。

    这不是夸张之言,而是事实,因为荒古城中灵气密度惊人,就算是普通的石头,扔在那里,用不了多久也能在灵气的滋润下,成为灵石。

    灵石虽然能够辅助修行,当做低级修士间的货币,但是在荒古城中,随便呼吸几口,所吸纳的灵气,都不比使用灵石差,所以对他们而言,灵石实在是可有可无。

    灵石是什么?

    说白了就是内涵灵气的石头,本质上还是石头,尤其是下品灵石,里面蕴含的灵气并不是很多,恐怕唯有极品灵石,才能让洪锦看上一眼。

    在洪家本族中,一般并不会使用灵石辅助修行,因为灵石中的灵气杂乱,难以吸收,所以有需要的情况下,都会使用灵晶辅助修炼,那才是纯净灵气凝结成的晶石,每一块都要比所谓的极品灵石珍贵的多,价值不凡。

    一块极品灵石,价值一千上品灵石;一块上品灵石,价值一千中品灵石;一块中品灵石价值一千下品灵石。

    但是一块灵晶,它的价值甚至已经超过一万极品灵石,珍贵程度堪比仙石。

    洪锦本来看不上下品灵石,但是他想到自己出来历练,肯定会经常用到这样的货币,也不可能每次都拿极品灵石付账,那样肯定是不好。所以想了想,还是将这下品灵石收起,最起码以后缴纳入城费,不会那么高调了。

    洪锦刚刚荆棘城,一个大概十六七岁的少年就跑了过来,开口道。

    “这位公子,可需要领路?”

    “整个荆棘城,没有我不知道的地方,您只要需要付出十块下品灵石,就能雇用我一天。”

第一百四十四章 人皇后裔;楚候芈家() 
“带我去城中最好的酒楼,然后跟我说下城中坊市的情况。”

    洪锦听到少年的话,想了想然后开口说道。

    “好嘞,公子跟我来!”

    少年听到洪锦的话大喜,刚刚他可是看到洪锦在城门口的表现,知道眼前这位根本不差钱,所以很是卖力。

    “公子有所不知,我们荆棘城最好的酒楼就是荆月楼,乃是城主府,不但安全有保障,各种服务更是一流,专门接待像公子这样的贵客。”

    “想要前往荆月楼,只需要乘坐九牛角车,最多半刻时辰,就能到达。”

    少年一边向洪锦介绍荆月楼的情况,一边领着洪锦前往城门一角,那里停着很多牛角兽车,每一辆牛角车都有四五米长,可以乘坐二十人。

    这是荆棘城的公交车,若是在其他城池,同样会有类此的兽车,只不过牛角兽是荆棘城附近的一种性情温和的凶兽,力气很大,健步如飞,是拉车的好帮手。

    乘坐牛角车,仅需要一块下品灵石,便宜的很,也是普通人外出的首要选择。

    很稳,速度也算可以。

    这是洪锦第一次乘坐这样的兽车,给他的感觉,很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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