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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武极破星河-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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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隐隐地,他觉得“玉剑山庄”神秘得很……

    仿佛间,李瑞想起后世认知中的三国武圣关公,就是手拿一把青龙偃月刀,没取得赤兔马之前,就温酒斩华雄。

    不由得,他仰天长啸,手提“伏虎”宝刀,骑上狼王,急速运转着还没娴熟的玄阶品位“丹道诀”,就往峣城方向疾冲而去……

    很快,双方距离越来越接近,李瑞怒吼:“挡我者死!”

    他将浑身所有可怜的内功,尽都传送到双手上,兀地,可怜的内功居然一泄如注,灌入“伏虎”宝刀。

    显然这不同于他所见所闻的黄阶玄铁剑,因为他使用黄阶一品玄铁剑时,从来就没能将手上内功灌注入剑中,仅是令其威力倍增而已。

    李瑞不禁明悟,难怪之前“降龙罗汉”辟出那一刀,居然恐怖如斯,看来这的确是一把宝刀。然而他李瑞自己辟出的,却没那么惊天动地。

    不过虽然没幻化出虚幻红色的巨大刀芒,可也足有一两丈长!

    但同样是疾冲而来的十几条黑影死士,却毫不惧色,悍然挥起手中之剑,刺向李瑞。

    可惜李瑞骑着狼王速度太快,当死士的剑尖刺中“目标”,目标已失,唯有的,就是一人一宠几乎和那一两丈长的虚幻红色刀芒“刀身合一”,所过之处,血肉横飞……

    远处城门楼上一黑袍人对着身边一戴着黑斗笠的人说:“此子果真是怪胎,难怪盲长老看好他。”

    “没错。”黑斗笠下传出娇笑,显然是个女子,她说:“此子一番战绩,足以和大武师相拼,虽说他仰仗了座下狼王,可他毕竟才武士四级啊。”

    黑袍人抬手指着:“但他却天生会使战刀一样,即便他体内的内功可怜得很,就这一刀,就斩杀武师二级却毫不逊色江湖各大势力武师高阶战斗力的三个死士。”

    “你和盲长老一样,也看好他?”

    “不,我眼睛不瞎,可以看出他修武天赋太差,差的令我几乎怀疑他是不是天剑宗弟子。要不是因为教主数日前曾经交代,天剑宗一个叫李瑞的弟子任何人可以斩杀,独独我们教中人不可以,否则,我怎么会来看一眼?”

    “左护法,那你说说他刚才如何冲过那红色刀芒的?似乎他和座下狼王刀枪不入,即便大武师内功尽发,通过“伏虎”宝刀全力一击。”

    “右使你不用考我,我侧目观之,这乃此子古怪所为,既然是古怪,那就什么怪异的事都可发生。”

    “也许吧,否则,怎么能入得了教主的法眼?但他很快就会有麻烦了,因为他体内那点可怜的内功,尽够支撑一刀;同样,即便他能杀入城来,玉剑山庄……”

    (一更)

第五十一章苦战() 
“不用担心,姚旭再怎么也是宗师级顶尖高手,他怎么会放下身份去对付一个仅有武士四级修为的李瑞?能派出武师级死士,已经算是高抬他。而且这也仅能在夜晚行动,天一亮,还是要给衙门面子的。”

    “走吧,这动静很快就会引来人……”

    黑袍人言语间,身影一晃,就从夜色中的城墙上消失,随之的,还有那个头戴斗笠的女子,速度之快,要是李瑞看到,一定咋舌。

    但他现在没时间抬头仰望高高的峣城城门楼,因为他刚刚一刀劈死三个简直就是失去灵魂似得“玉剑山庄”的死士,就陷入苦战。

    无奈至极,他只能双手紧握“伏虎”宝刀,利用骑着座宠狼王,长兵器的优势,左右大开大合地劈砍。

    是的,他现在体内可怜的一点内功已经荡然无存,恢复需要时间。

    而他即便呼唤剩下最后一次的“古武侠无敌系统”,也无济于事,因为仅有三秒,对方却有十几个远远超出他修为的。

    他不可能在三秒时间击杀对方所有,能冲杀一半就不错了。

    仿佛间,他骑着狼王的速度虽快,还是被道道凌厉的剑芒扫中,原来死士不完全是一具具杀戮“木偶”,发现剑刺刺不中目标,就改成扫……

    但真正可怕的是他们无视生死的杀戮,剑断、肢飞,他们还是慷慨赴死般扑上一人一宠的李瑞,更上演自爆。

    战斗力直逼武师高阶的死士,一身内功兀地将身体爆炸,威力不啻于全力一击,血雨弥漫中,李瑞很快伤痕累累,甚至有数处为要害。

    就连座下狼王也因重伤萎靡不振……

    他连劈数刀,怒吼:我李瑞乃是万中无一的修武天才,到如今还没修炼出什么牛逼本领,怎么可能会死在你们一帮喜欢玩自爆的家伙手中?我劈、我砍……”

    可惜这些黑衣死士没一个搭话,亦或说根本就是无视:龌龊的家伙,仰仗座下狼王还不罢休,还挥舞着一柄削铁如泥的“伏虎”宝刀。

    最为龌龊的,进入威震江湖的天剑宗修武一年多了,还是个武士四级修为,仅有橙级修为资质,现在居然自诩为“万中无一的修武天才”。

    如果这里不是血腥战场,死士们一定会显现人性的一面,放声大笑。

    然而没人知道,“李瑞”真正用心习武,才不过一两个月……

    但天色渐渐泛白的远处,却传来“噗嗤”一声脆笑:“瞧这李瑞还真是个活宝,不仅人是个怪胎,脑袋里装着的也是古怪。”

    “姚姑娘,这你就不懂了。”有人接口道,“以我的目光窥之,如今江湖上都传遍了,不说悬赏他头颅十万银币,莫名的黑袍人还放话以他收服狼王的秘密换取沅二姑的性命。你想啊,再怎么地他也是天剑宗内门望月峰的弟子,一个人大摇大摆地出来,身上不穿一两件宝甲,说不过去。”

    “有道理。不过既然他身穿宝甲,为何现在弄的浑身浴血?某些要害之处还深可见骨。”

    “姚姑娘,这个我清楚。”又一人接口道,“传闻这小子一向会装逼,如今为了自诩修武天才,自然要表现的和一个个修为都远超他的死士们浴血奋战。否则,让人一眼看出他身穿宝甲,如何自圆其说?”

    “但我总觉得有古怪……”被称作姚姑娘的女子疑惑。

    显然,这些人都是听到城外惊天的打斗声,闻风而来的,但无一是普通老百姓,因为城门并没被打开,如果是普通人,怎么可以飞墙走壁从城墙上翻过来?

    他们在远处围观议论纷纷,可是李瑞和死士们,却在血腥四溢的苦战与围杀,双方都在坚持,某一刻,城内忽然传来一阵细微的哨声。

    细微的哨声一经传来,那些活着的四肢健全的死士就立即放弃李瑞,像是来时那样,飞速离去,转瞬消失于城门楼上。

    “什么情况?”浑身浴血的李瑞不明所以,不觉转头侧望,东方泛白,甚至有淡淡的黄晕从天边浮现,显然天色很快就会大亮……

    “难不成这些死士像是死血鬼似得,怕见阳光?”

    李瑞不得而知,他骑着同样是浑身浴血的狼王,摇摇晃晃地往城门缓缓而去。

    他刚到城门前不远处,就闪现四、五十个年龄、性别、装束各异的江湖人。没错,也只有江湖人才这么参差不齐。

    但李瑞却奇怪,城里有圣毒教的分舵,自己在城外血战至今,为何没见一个沅二姑手下帮众前来的?到现在,反而是涌来一批江湖人。

    不由得,他一举“伏虎”宝刀大喝:“怎么?也想觊觎李某项上人头?”

    “当然。”一个大汉越众而出,凶狠地吼道:“瞧你已是强弩之末,识相的,告诉我们你收服狼王的秘密,说不得还能给你留个全尸,否则,要是你胆敢说半个不字,只能让你宗门来收取一具无头尸身。”

    “是么?”李瑞舔舔嘴唇,两腿一夹,狼王会意,拼出体内残存的力量,腾空而起,扑向不到百米的那个大汉。

    由于狼王的速度太快、太猛,不到百米的距离对它来说,只能算是咫尺之间。当大汉发现刀芒加身时,已然反应不及,仅是来得及偏了偏身子。

    然而,恐怖的刀芒凌空而下,将他小半边身子一劈两半!最为令人惊恐的,大汉的脑袋被劈下小半边,里面脑浆等等瞬息间居然看得清清楚楚……

    “我滴妈呀,吓死宝宝了。”四、五十个江湖人中有人惊叫,而在外围的,浑身也被大汉两半尸体上喷出的鲜血,溅了一身。

    于是,人群纷纷后退。

    他们想不到,一个小小的武士四级修为的李瑞,血战至强弩之末,居然还能一刀劈死有着武师二三级修为的大汉。

    俨然,李瑞骑着狼王,手提“伏虎”宝刀,犹如血之战神,令数十个修为都超过他的江湖人胆战心惊。不过很快,他们又开始慢慢地向李瑞逼来。

    没错,他们中有眼光毒辣之人,可以看出李瑞之所以能击杀之前的大汉,是因为座下狼王速度太快,手中“伏虎”宝刀太锋利,这两样,都惹得他们眼红地只滴血……

    不过他们没机会了,因为城门忽然大开,从中冲出一匹匹枣红快马,马上骑着的,李瑞一眼就从他们的装束上认出,应该是衙门捕快……

    (二更)

第五十二章捕头() 
随着这些捕快的,城中还跑出一大群普通老百姓,有的手拿笤帚,有的拎着水桶。

    他们无视浑身浴血的一人一宠之李瑞,也无视那些江湖人。捕快们冲到血腥战场上就翻身下马,像是在检查横七竖八的尸体是否还有活着的;至于那些手拿笤帚、拎着水桶的普通老百姓,却像是扫大街似得,在打扫、冲洗满地血腥,似乎这种情况,他们屡见不鲜。

    捕快果然是在检查尸体的,他们发现两个有口气,当即一个捕快熟练地给其包扎伤口,还把这两个死士抬上马运回城中,看样子是送去“玉剑山庄”。

    李瑞不知道这是他们的职责,还是为了讨好“玉剑山庄”,但他没阻止,因为他不是一个喜好杀戮的人,尤其对已经失去战斗力的两个垂伤欲死的家伙。

    至于那些老百姓,一边打扫血腥战场,一边居然毫不害怕地“整理”残肢碎体,貌似要把这些死者收敛。

    李瑞同样不知道他们是否将之送到“玉剑山庄”领赏,还是直接送其家人,总之,李瑞忽然觉得,自己和那些江湖人,与他们简直是两个世界的人。

    而这会儿,一个装束显然是捕头的捕快,来到缓慢往城门方向走去的李瑞跟前,他年约三、四十岁,看上去精明能干,因为他长着一双鹰眼,似乎每一个人都是他的猎物。

    他斜着鹰眼看着李瑞大声问道:“你是天剑宗的李瑞?”

    李瑞点头。

    “很好。”捕头继续大声,“我叫郑德彪,你可以称呼我郑捕头,衙门所有捕快都归我管,我负责峣城的治安工作,平时我不管你们各大门派,还是某些江湖势力,亦或整天像是老鼠似得的下三滥。你们之间的恩怨情仇和我无关,但不得在城内闹事,否则我立即将你们抓捕,关入大牢!”

    “在城外附近也不要让我看到闹事,否则,也抓捕。当然啦,晚上一关城门,我就不出来。不过,要是你们伤了无辜老百姓的性命,就算你们逃到天涯海角,我也会把你们抓捕归案!这是我们翠云国国王颁布的法令,懂不?”

    李瑞依旧点点头。

    “很好。”郑捕头依旧大声道,“不愧是名门正派出来的弟子,就是好交流。行了,去办你的事。但我再提醒你一次,城内不许闹事,尤其不得打架斗殴,要是伤人致死,不管击杀的是不是江湖人,一经发现,当场捉拿,秋后问斩!”

    李瑞不得不叹口气:“我耳朵不聋,无需你这么大声。”

    “没办法,我天生嗓门大,要是你不爱听,就别进峣城。”

    “呃……”李瑞直接无语,看来这个郑捕头是故意的,很不情愿他进城。但李瑞必须进城,否则,他无法探听“未来老婆”沅二姑的消息。

    李瑞摇了摇头,这个郑捕头真没眼见,他是喜欢闹事的人吗?既然知道他是名门正派天剑宗出来的弟子,该知道他们乃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这是天剑宗的规矩。

    然而郑捕头看到他摇头,立即厉声喝道:“你摇头干嘛?想无视国王的法令吗?”

    言语间,尤其他的嗓门很大,其他十几个捕快听了,都赶紧围拢过来,甚至还抽出随身佩刀,一个个地尽都虎视眈眈地盯着李瑞。

    李瑞不禁失笑:“看来你是故意找茬,想给‘玉剑山庄’拍马屁?可惜你找错了对象。”

    “好胆!居然敢藐视我,更诬蔑我的……”

    然而,郑捕头的话还没说完,李瑞手中之“伏虎”宝刀已经闪电地般地劈过,要不是他并不想节外生枝,真的就此劈飞郑捕头的大好头颅,不过他的刀芒已经在郑捕头的脖子上抹出一道血沟,鲜血骤显。

    原来李瑞最讨厌的就是这帮无理取闹的家伙。

    他怒喝:“你甭以为我会受宗门所谓的名门正派规矩束缚,但凡惹着我的,不管任何人,那些残肢碎体就是榜样!”

    “我滴妈呀,吓死宝宝了。”远处围观的四、五十个江湖人中有人惊叫,“这李瑞的脑袋里还真古怪,居然敢无视天剑宗的规矩,他是什么来头?”

    “据说是天剑宗山下莲花镇上李姓家族的三少爷。”

    “原来如此。”

    “什么意思?”

    “我想他家一定给天剑宗捐献了不少财物,否则,以他橙级修武天赋怎么可以拜入天剑宗?由此他也成天剑宗小财神爷了。”

    一时间,众江湖人议论纷纷,都认为李瑞之所以敢如此胆大妄为,是有依仗的。

    远远地。

    远远的郑捕头听到,吓得再也无之前姿态,尤其是能感觉到脖子上“伏虎”宝刀冰冷的寒气,还有流进脖子里的液体,那是他自己的鲜血,鲜血在初春的早晨,热乎乎的和冰凉的刀锋,形成鲜明的触觉,令他亡魂皆冒。

    他颤声道:“少侠。请……请您大人不计小人过,我认栽!我认栽还不行吗?”

    “很好。”李瑞一边抽回“伏虎”宝刀,一边学着郑捕头的口吻:“不愧是衙门里捕快的头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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