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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新弼马温-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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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想到这东西在人间可是价值连城,又想到自己有今天的修为也是拜飞玄所赐,忍不住喃喃道:“飞玄这家伙躲哪去了?”

    这时他手机响了,是胖子打来的,他来到楼下把钱给胖子,胖子笑嘻嘻地道:“哥们就是哥们,要不今晚我请你吃……”

    “吃个毛!有几个钱就得瑟,你省着点花,还有二十多天才发工资呢。”

    “行行行,那我先走了。”

    看着胖子走没多远就拿出电话,“小娟在哪啊?哥今天请你吃宵夜……”他哭笑不得地摇着头,“这家伙!”

    这时忽然街上刮起一阵狂风,他察觉天空中一阵强烈的破风声,这并非自然风,而是空中有人在高速飞行带动的风。而且有一阵极轻微的“得得”声。

    “这好像是……天马?”他心中一惊,天马飞行与其他神妖不同,在空中飞行也会四蹄滑动,带动风时会有“得得”声,但必须耳力极灵才听得到。

    “难道是飞玄?”如今天马都在御马监,如果是人间成精的马应该逃不过钟怀安和杨秀峰的搜索,何况还有王铁鳞这个马王也在四处找马。

    他心念一动,来到巷子里驾起筋斗云追去,一上天他还闻到两股妖气,明显是有两个妖怪在追这匹马。他催动速度贴上隐气符跟近。

    一看却是两个狼妖,其中一个还是认识的,正是狼族的狼队长霍威,与一般狼兵不同,队长的铠甲后都有披风,另一个看起来是另一支狼队的队长与他同行。

    霍威边追边骂:“气死我了,抓住这马精我非吃它的肉,拆它的骨!”

    另一狼妖笑道:“霍兄,吃都吃了,我看这马倒不是凡品,不如拿来当座骑。”

    “座个屁,老子好不容易发现的千年灵芝,又守了三年多,居然被它当草吃了,你少废话,我非吃了它不可!”

    陈思伟飞快赶到他们前面一看,吃惊地发现,在天空中飞腾的马居然是黑将。

    它怎么能飞了?而且还能感觉到它灵力不弱,四蹄生风跑得飞快,两个狼妖也有半妖之体,居然追它不上。

    可黑将看起来明显是首次空中飞行,不太会驾云,浪费许多力气,不一会就跑不动了,咴一声向地面一片丛林冲去。

    “抓住它!”两名狼妖飞快扑下按住它,黑将长啸一声身体一顶,居然把他们顶起来。

    “叫你狂!”霍威亮出长刀要砍它。

    陈思伟飞快盖上狼族面具飞冲下来,“住手!”一左一右抓住狼妖的衣襟一甩飞出老远。一手护住黑将。

    “什么人?”霍威与同伴同时抽出兵器冲上来。

    陈思伟对狼妖素有好感,不想伤了他们,道:“走开,你们不是我对手。”

    霍威见他面具以为是同族,喝道:“兄弟,这马吃了我的宝贝,你要拦我别说我不讲同族情面。”

    陈思伟见黑将已跑得口吐白沫,身上还有一道血痕,显然已挨过一刀,很是心疼,怒道:“不讲情面又怎的?”

    狼妖素来脾气暴燥,换成别人见他轻易能甩飞自己可能会掂量下打不打得过,但他们二话不说就冲上来。

    对付这种半妖对陈思伟如今只能算饭后运动,轻轻一抬手就震飞了他们,但他手一动不自觉又放出雷电。

    霍威一看愣了,“你……你莫非就是……雷狼?”

四十三、追风座骑() 
如今在狼族出现一只杀天兵辛环,拥有威力无比的雷手,特别是从地府救出孙悟空的狼妖可谓人尽皆知,因为他有雷手,故称他雷狼。

    陈思伟不知道自己无意中成了狼族大英雄,“什么雷狼?”

    霍威问:“你是不是就是杀辛环,救出孙悟空的大英雄?”

    陈思伟反正现在戴了面具,也不否认,“是又如何?”

    两名狼妖露出又惊又喜之色,同时拜倒,“前辈在上,晚辈霍威(晚辈肖丸),请受我一拜。前辈,我们找得您好苦啊。”

    一般常识,能修到陈思伟这个程度,少说得一、两千年,霍威与肖丸都只是修了五百年的半妖,自然以晚辈自居,却不想他其实才二十多岁。

    陈思伟以为是感念他上次帮他们杀辛环的恩德,道:“请起。”这时黑将走了上来,虽然陈思伟戴了面具,但它熟悉他的气息,上来亲热地碰碰他。

    他摸摸马背,看到黑将身上的伤又火起,“为什么伤我的马?”

    霍威惊道:“不知是前辈的马,罪该万死。”

    原来霍威发现一枚罕见的千年灵芝,即将成精,吃了便可成妖神之体,但守了三年却因一时疏忽让觅食的黑将吃掉了,自然大火。

    “难怪。”陈思伟探查黑将体内灵力,发现它果然有了半仙之体,灵力大增,更奇特的是黑将体内原本就有一股细微的天生灵力,难怪它这么聪明,如今两相融合,原本只是凡马的它这才体现出罕有的天赋,居然比久经修炼的天马灵力还要充盈。

    陈思伟道:“既然它吃了你的东西我会赔给你,犯不着杀它。”

    霍威忙道:“岂敢岂敢,既是前辈的马,肯受用晚辈的事物乃是天大的荣幸,能见前辈金面更是三生有幸。”

    狼族素来最重英雄,何况烈狼尊早有命令,碰到雷狼必须以礼相待,在狼族内人人皆因出了这样的大英雄欣喜不已,霍威现在只恨不得没更多好东西孝敬他,哪有要他赔的道理。

    霍威又道:“前辈杀天将,救大圣,大振我狼族声威,我主烈狼尊时刻盼望与前辈相见,共谋狼族大业,恳请前辈移驾烈狼山,我主相见,必万千之喜。”

    陈思伟这才明白因为这个面具自己被当成狼族,与花果山猿族不一样狼族体内并没有气息感应,如果修成人形就狼族气息全无,识别同类的方法靠听对方狼嗥,就像乡音一样,别族是模仿不了的。

    可现在陈思伟在他们无比神圣,哪会让他狼嗥一声来辩别是不是同类?何况对狼族而言只要是天庭的敌人就是他们的朋友,陈思伟救出孙悟空那可是无与伦比的逆天行为,巴不得他就是狼族才好,自然更不会怀疑。

    陈思伟也不想戳破,毕竟自己还要回御马监,让他们知道自己真正身份反而诸多麻烦,道:“我还有事在身,择日再与狼王相会,暂时恕难从命。”

    霍威与肖丸略有失望之色,但听他说愿意同烈狼尊见面这消息也够好了,道:“多谢前辈。”

    “你们暂时不要泄露我的行踪,坏我大事我绝不轻饶。”如今他实力大增,语气中也多了威严之气。

    “晚辈不敢。谨遵前辈号令。”

    这时肖丸无意中看到黑将身上有御马监印,惊道:“这是匹天马。”

    陈思伟不好解释,索性撒谎道:“是的,从天宫偷来的。”

    “前辈就是前辈,居然能盗得天宫天马。”两人更是佩服,霍威小心翼翼地道:“晚辈斗胆,求见前辈金面。”

    陈思伟心想以后同狼族打交道只怕免不了,便拉下面具,两人原以为该是个白须飘飘的老者,想不到是个年青人,不过修成人后皮囊可以随意变化,也不吃惊,道:“前辈,狼王有令,见到前辈必须礼敬,好生侍奉,若前辈不弃,我等愿鞍前马后,效命前辈,纵肝脑涂地,万死不辞。”说着两人拉下面具露出真面目,这是狼族表示效忠的意思。

    两人面目都是粗豪大汉,腮边有狼族标志性的黄毛,看起来面目凶狠,加上都高大壮实,一看就是天生战士。

    陈思伟知道狼族最重信义,说了效忠一定是以死效命,但无心讨这个便宜,摆手道:“不必,我办完事自会找你们。”说完跳上黑将纵马而去。

    霍威等他走后对肖丸道:“快禀告主人,我们找到雷狼前辈了,还答应我们择日与主人见面。”

    肖丸得意地道:“主人这下要高兴坏了。哈哈,我们居然是第一个看到前辈真面目的人,这下可有得吹了。”

    陈思伟骑在黑将身上纵马踏云,说起来他当了这么久的弼马温,还是第一次骑天马,很是惬意,黑将再见他也欣喜万分,四蹄撒欢,穿云破雾。

    “黑将,想过我没有?”他拍拍马脖,“过得好吗?”

    可黑将只是点点头,他感觉奇怪,以它现在的灵力应该能说话了,何况它这么聪明,问:“你还不会说话吗?”

    黑将点头,又摇头。弄得他莫明其妙,再一探它灵力,叫了一声可惜。

    马是没人的声带的,天马能说话其实是灵力震动发声,但黑将是在完全没有修炼的情况下突然吃了灵药增了灵力,使得它灵力直来直往,却无法振动。但可喜的是这种特质让黑将像他一样能与任何法力融合灵力,算是有失有得。

    “黑将,我这就让你成为真正的天马。”他将一股雷力灌入黑将体内,助它打通神脉,对于陈思伟这个层次,消耗的灵力几可忽略不计,但对黑将可不得了,新的力量灌入使它焕散在体内各处的灵力集中起来运转自如,又得到补充,居然一瞬间就升为散仙之体。

    “咴——”黑将长啸一声,如闪电般在天空冲刺起来,居然比天宫的头马还要快,陈思伟大赞,“好样的。”它居然以速度见长,虽只是一重天散仙速度居然不下于他的筋斗云。更重要的是它作凡马时就是以耐力著称的三河马,可以长途奔行,试想将来它法力再上层楼,那速度会何等了得。

    “哈哈,想那钟叔当初还瞧不上你,现在让他看看,你可是一流的天马。”

    他心满意足地与黑将在天上奔行了一会,俯看人间景色,最终在一山头停下,他把御马监天马的修炼法门尽数告之它,黑将聪明无比,一听就懂。

    他又回去把原属飞玄的金马鞍给了它,黑将顺从地戴上,他抚摸着它的马鬃,“黑将,以后你就做我的座骑好吗?”

    黑将重重点了一下头,眼中流露为他赴汤蹈火的神色,其实不用问,它早就当陈思伟是主人了。

    “好极了,不过现在你是匹自由的天马,好好修炼,有需要时我会召唤你的。加油!你一定要成为最棒的天马。”

    黑将再次点头,向他俯首一礼,四蹄踏空向空中飞去,转瞬无踪。

    陈思伟心中欣慰,自己也有座骑了,他深信以黑将的天赋与头脑,绝不逊色于任何神仙的灵兽。

    但他不知道,自己与黑将在天空得意奔驰的样子同时被两个人尽收眼底,一个是月宫的嫦娥,一个是西天的观音,过不多久,他的一举一动被嫦娥与观音分别汇报到太上老君与如来处,这两位一东一西地位至高的天神几乎是异口同声地道:“他想要雷电,就给他雷电。”

    他更不知道,虽然孙悟空答应他去修炼,但又半途折返,他最终还是放不下小白龙,犹豫了很久后还是决定去鹰愁涧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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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四、无字天书() 
孙悟空赶到时,鹰愁涧已消失不见,只剩面目全非的大地依旧飘着袅袅清烟,孙悟空在乱石堆中捡起一块白鳞,怔怔地望着出神。

    一个胖胖的老头悄悄从他身后土壤中钻出来,探探头又惊恐地要缩回去。

    “土地,出来吧。”孙悟空头也不回地道。

    土地老儿钻出土壤,颤抖着在他面前拜下,“参见大圣。”

    “天兵呢?让他们出来吧。”

    土地惊叫:“大圣明鉴,玉帝不曾下达捉弄大圣的旨意。”

    孙悟空略感吃惊,但转念一想,冷笑道:“玉帝老儿,学聪明了。”

    土地又道:“功德佛让小人带话给大圣。”

    “金蝉子?”

    “是是是……金……金蝉子让小人带话给大圣,说如果大圣想见小白龙,便去帮他找一根灯芯。”

    “什么灯芯?”

    “是如来佛祖莲台旁的青灯中的一根灯芯,因日夜听如来传诵大道,修炼出肉身,后逃出大雷音寺,曾自号紫霞仙子,因此犯了西天戒律,被西方神通缉捉拿,现已逃去人间,在一处名为红城的城市。”

    “知道在哪,他自己怎么不去?”

    “小人只是传话,其余一概不知。”土地边说边悄悄往后缩,钻进土中,孙悟空也不理他,任由他离去。

    “红城?”孙悟空默念一遍,腾空而起,在万丈高空运起火眼金睛,看到数千里外有一座城市,上空隐隐有团紫气环绕。

    他正要驾云而去,忽然天空阴暗下来,只见一只金翅大膀从天际而来,双翅一展,连太阳都被遮蔽。

    “猴子。”大鹏到了孙悟空面前,变成一只身披金甲,鸟头人身的怪物,正是大金鹏王,“你不能去。”

    “原来是你这只傻鸟?”孙悟空冷哼道:“你不守在如来身边,找老孙何事?”

    “如来和玉帝都在打你的主意,如果你去人间,他们就会给人间降灾,再把一切推到你的头上,等抓住了你他们就坐享功德。你没看到他们根本不派人来抓你吗?”

    “我知道。”

    大鹏露出吃惊的表情,孙悟空斜睨着他:“你不是如来的人吗?为何劝我?”

    “我是被逼的,这满天神佛我就看得起你,不想你上他们的当。”

    “你还是担心自己吧,私出雷音寺,如来不会饶了你。”

    “我不会回去了。猴子,咱们做个伴吧,一起到人间走一遭。”

    孙悟空一言不发。

    “我知道你信不过我,这个算是表明我的诚意。”大鹏从怀中掏出一本经书递来。孙悟空接过来翻了翻,上面空无一字,但他露出惊讶的表情,“无字天书?”

    “我从如来那偷来的,是如来最强的法门奥义,可惜我天份低,领悟不了。你比我聪明,你也许将来用得着。”

    “如来待你不薄,你为何叛他?”

    大鹏长叹一声:“我本天上地下,自由自在。隋末年间,我为修炼功法元神出窍,一时玩心就在人间投胎于帝皇家,取名李元霸,助李唐家收伏十八路反王。可恨如来盗我元神,削我法力,不止害我在人间英年早逝,从此再也不能修持法相了。”

    “这就是你为什么虽武力天下无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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