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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章

大国医-第2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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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将订婚的事告诉顾清萝,似乎有所畏惧,又似乎有所期待。

    后来嘛,就没有后来了。

    顾清萝再次发挥她的本性,留书一封便告辞离去。

    就连代王妃都不知道自己的闺中好友去了哪里,只告诉徐小乐顾清萝手里有好几封书信,有写给肃王妃的,有写给楚王妃的,还有写给鲁王妃的……所以她无论去哪边,都是王府的座上客,非江湖传闻能够打听到。

    徐小乐听代王妃这么一说,难免惆怅,不单单是因为神仙姐姐的不告而别,更是因为他发现自己跟神仙姐姐果然是一天一地。地上的麒麟跑得再快,也追不上飞舞九天的凤凰。

    从那以后,徐小乐对于代王府也就没了兴致,能不去就不去,能找借口就找借口。代王妃却好像跟他卯上了,越是受了冷淡,就越发谦恭,到最后连“先生”都改口成了“老师”,几乎要持弟子礼了。

    景泰三年就这样闹哄哄一场,旋即又平静下来地溜过去了。

    徐小乐虽然不满意大同的气候苦寒,但是有生以来头一回玩了火铳——罗云带回来放个响,权当爆竹用,还是很有新奇之感,尤其是包括嫂嫂在内的所有姐姐妹妹都满脸惊恐,大大满足了徐小乐的虚荣心。

    景泰四年春,京师传来一个消息让徐小乐不爽了很久。

    去年,景泰三年,今上废了太子——就是废了那个满口“打洗你”的侄子,上皇的儿子朱见深,改立自己的儿子朱见济为皇太子。这就是摆明了说:皇位是我家的,不会还给你了。

    徐小乐不愿意八卦人家的家事,虽然那些文官很兴奋地搅合其中。不过从内心情感中,徐小乐更偏向南宫中的上皇。虽然上皇打仗是差劲了些——好吧,是很差劲……但是个好人嘛。做弟弟的就这么谋夺了人家的家业,说到哪儿都不占理呀。

    徐小乐想到了自己的哥哥,突然发现已经记不清哥哥的容貌了。如果哪天哥哥回来,收了木渎的房子,和嫂嫂一起过幸福的小日子,一脚把他踢开……徐小乐晃了晃脑袋,决定不用这种伦理困境刁难自己。

    不过麻烦还是很快就来了,伯父徐有贞派人送来密信,让他速速找地方藏起来,别被人找到。

    徐小乐虽然不喜欢这个伯父,但是也相信伯父不会无缘无故坑他。真要坑他,以伯父今时今日的地位,只需打个喷嚏,他这个小小医官就受不了。全家人都摸不着头脑的时候,代王妃也派人送来了消息:速走。

    没有其他原因,从这一天开始,代王府也不欢迎徐小乐了。

    徐小乐头一回吃了代王府的闭门羹,连大门都进不去,可见事态的确有些严重。

    关键时刻还是佟晚晴有决断,虽然不清楚到底出了什么事,但应对办法很简单:不让人知道徐小乐去了哪里。

    她叫吕钦在医馆挂出歇业牌,对外宣称徐大夫请了假,回苏州扫墓。另一方面让尚儒医馆的四大名医前往大同各卫所行医,孤身一人,穿城而过,白天在街头施诊,晚上借宿军官家中,好叫大家都看得清清楚楚。

    佟晚晴自己坐镇客栈,只接待京中口音者:索性将不速之客请到眼皮子底下,让他们由暗至明。以佟晚晴自己的功夫,加上罗云的看顾,就算那些人起了歹心,也得思量思量后果。

    至于徐小乐,他最是惜命,当天夜里就带着皮皮,骑上墨精出城了。

473、骑士() 
徐小乐出城之后真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好在大同卫周边他都熟悉,又有医官的腰牌,一应路引堪合都是现成的,实在没办法还可以投入驿站,租赁官马。不过这就等于自投罗网,叫人知道他行踪。

    于是徐小乐起了个幡子,上面写着“包治百病”。手里拿了一串铁铃铛,路边采些车前子之类的草药,装了半筐让墨精驮着,自己架着皮皮往南走。这模样就像极了江湖游医,简直不用给人看路引,谁都知道刁难他捞不到丝毫油水。有几个老军叫他诊脉开药,也不给诊金,就是留他吃顿糊糊。

    徐小乐初时还有些矜持,到底他祖上就是医家,自己刚学医就去正经医馆坐诊,从未做过游医郎中的活计。一而再再而三之后,徐小乐也发现游医的好处。虽然享受不到以往那样尊重,却跟病人多了份亲近。更重要的是,他发现病人并在乎自己能否治好病,大部分时候都是死马当作活马医,寻求个心理安慰。

    徐小乐因此又梳了道髻,穿上改过的道袍,冒充小道士。按照大明律对僧道的严格控制,他这个年纪最多就是个道童,出入都得有师父带着。不过北边管得没那么严,大家看他长得可爱,诊脉似模似样,一根银针扎进去浑身发颤,多半是有些本事,故而也就没人拿大明律套他。

    这一路向南走到太原府地界,徐小乐俨然成了老江湖,知道该怎么听口音叫人,知道有些地界忌讳“大哥”只能叫“二哥”,知道如何哄守门老军行方便,也知道自己这个“身份”不能去城里最好的酒楼,更不能上雅座。

    这一日,徐小乐辞别借宿的庙宇,走了十几里路,见一座亭子,旁有界碑,往前再走十里就是太原府榆次县县城。他这些天借宿庙宇颇多,听和尚念经都快听吐了,正好找个烟柳繁华之地振奋一下精神。一念及此,徐小乐就急着催墨精赶路。

    刚走了没几步,身后亭子还没隐去,就见迎面来了一匹快马。

    那马身上墨黑,就四腿上带着白毛,骨节宽大,跑起来颇有气势。徐小乐在大同这些日子,虽然没有刻意学过相马,多少还是能分辨好坏,这马一看就知道是匹难得的千里马。

    黑马冲到徐小乐面前竟然停住了。

    徐小乐这才翻眼往上看,却见骑士是个身穿男装的女子。嫂嫂佟晚晴也有男装,所以徐小乐见怪不怪,只是避开一步。

    女骑士故意粗着嗓子道:“前方有贼人劫道,你还是别往前去了吧。”

    徐小乐微微欠了欠身:“多谢姐姐告警。”

    女骑士不悦道:“我是男子!”

    徐小乐乐了。他专修医术,男女都分辨不出来么?虽然这位小姐姐用围巾围了脖子,不让人看喉结,但是徐小乐看的是腰际和髋骨。这两个地方男女大不相同,寻常衣裳都遮不住,更别说骑马时穿的劲装了。

    徐小乐已经圆滑了,也不抬杠,就顺着道:“好好好,多谢这位兄弟示警。兄弟,你这嗓音有些”

    女骑士瞪徐小乐:“我有变声之术!”

    徐小乐噗呲就笑了:“好好,兄弟真是厉害!”他说着又看了一眼黑马,继续往前走。

    女骑士蹙眉叫道:“哎哎,我说你这人,我都跟你说了前面有劫道的。”

    徐小乐道:“我身无长物,有什么好怕的?”

    女骑士被气笑了:“你这骡子倒是好看,与其被那些强人抓走做成火烧下肚,不如送给我吧。”

    徐小乐脚下一滞:哎呀,我差点忘了墨精可不是寻常骡子,真要被歹人抢去,我还真是舍不得。

    女骑士见徐小乐停步,得胜般道:“咱们走吧。”

    徐小乐人生地不熟,只好吃瘪:“咱们走哪儿去?”

    女骑士道:“我要去太原城,可以将你带到榆次。”

    徐小乐看了看方向。

    女骑士道:“自然是要绕道的。那些贼人在道上名声坏得很,我也不敢跟他们照面。你走是不走?”

    徐小乐连忙道:“走,当然跟你走不过要慢些,你这可是好马。”

    女骑士得意地拍了拍马脖子:“那当然,不是谁都能跟得上我家翼翻羽的,我就叫它小跑等你吧。”

    徐小乐收拾了一下药草筐,自己背了,翻身上了墨精:“其实我家墨精脚力也不弱。”

    女骑士不信:一头骡子脚力再强能强到哪里去。

    翼翻羽听了徐小乐的话也很不悦,当场打了个大大的响鼻,不耐烦地用前蹄刨了刨土:当着我的面说一头骡子脚力强?这是挑衅!它恨不得当场就撒开四蹄奔跑,让这个狂人知道什么叫“脚力”。

    墨精虽然是骡子,却有一颗千里马的心,并不甘示弱,撒开四蹄跑得飞快。只可惜它与翼翻羽在体型上差距太大,人家迈两步,它得迈三步,终于还是被甩在了后面。

    女骑士见胜券在手,这才放缓了马步,道:“就骡子而言,它跑得的确不慢。我叫余念瑶,你叫什么?”

    徐小乐嘿嘿一笑,这个小姐姐要冒充男子,却连名字都不改,真是有趣。他就道:“我叫徐小乐。”

    余念瑶面色微滞,道:“你就是大同医官徐小乐?”

    徐小乐既惊且喜:“怎么?姐姐听说过我的名字?”他没想到自己竟然名声日隆,到了“天下何人不识君”的的地步。这一路上就碰到过两支不大不小的商队,头一个碰到的旅人竟然就叫得出自家来历,真是太过意外。

    余念瑶道:“当然,我从东边行来,沿途但凡热闹点的地方都挂着你的肖像,嗯嗯,仔细看看,眉眼间果然有点像。”

    徐小乐脸颊肉酸:“我犯了什么事,这般大张旗鼓捉拿我。”

    余念瑶道:“你问我?”她眼珠子一转:“说起来我还想问你做了什么呢,赏格比那些打家劫舍的强人还高!别的不说,前头劫道的‘凶僧’,官府挂号五千管贯,你比他足足高了百倍!”

    “五十万贯!”徐小乐吓了一跳:“要是能折成银两,我就把自己卖了!”

474、江湖() 
有那么一个刹那,徐小乐自己都动摇了。

    他很清楚这个海捕文书跟宫中找他为的是同一件事。不过以伯父徐有贞和代王的耳聪目明,都认为他应该避而远之,那自己为了五十万贯凑上去真是太过愚昧。

    余念瑶问道:“你到底是什么人?”

    徐小乐嘿然:“大同府医正科,在太医院供过几天职,一个小小医生,失敬失敬。”

    余念瑶略有所思:“这么看起来,多半是有什么疑难杂症要找你回去救命吧。”

    徐小乐摇头:“京师中名医遍地,何必大费周章漫天下找我?我也没厉害到压过天下医者……万一治不好,那就更要命了。啧啧,还是不去换钱比较好。”

    余念瑶笑道:“你就不怕我把你供出去换钱?”

    徐小乐大摇其头:“我一看到你就想到了我嫂嫂。她常说:江湖女侠最重道义,断然没有出卖朋友的事。”

    余念瑶笑意更甚:“可我们才认识,又不是朋友。”

    “四海之内皆兄弟啊!”徐小乐道:“女侠,你我都通报姓字了,怎么还不算朋友?”

    余念瑶笑声清脆,道:“怎么办,你还要往前去么?那些劫匪强盗、城狐社鼠可不是你的朋友,叫他们看见你,多半是要那你去换钱的。”

    徐小乐大摇其头,正想说我要回苏州,转念一想,这一路上穿州过府实在太招摇,铁定会被人抓住去换那五十万贯。退一万步来说,就算平安无事到了苏州,岂不是为难罗大叔么?难道跟罗大叔说:叔叔,承蒙您往日照顾,我今天给您送来一场富贵……

    徐小乐叹了口气:“看来天下之大,实在没我容身之地了。”

    余念瑶笑得前仰后合:“天下之大,有多少是皇帝家的?我要是不想被官府看到,有一千种办法。”

    徐小乐眼睛一亮:“女侠姐姐,传我两三种便够了。”他把皮皮唤出来给余念瑶看,道:“我要送它回老家,它也到了娶妻生子的年纪,不能再在外漂泊。”他虽然已经不是个目光局限在苏州的宅男,但对天下的认识实在粗陋得可以。除了南北两京和北边九镇,以及来来回回的河南腹地,其他地方对他来说都笼罩着一层浓雾。

    既然苏州回不去了,那就索性去把迷雾破开,去南蛮之地,看看皮皮老家生得如何。照曾祖和师叔祖的说法,那边有迥然不同于中原的药材和医学,当然也有中原医生解决不了的各种奇诡病症,应该是个有趣的地方。

    余念瑶看到皮皮就露出了少女神态,眼睛都亮了许多:“好啊好啊!它老家在哪里?我能抱抱他么?”

    “广西。”徐小乐说得不是很确定。

    余念瑶更是一脸懵逼:“广西?在哪里?”

    徐小乐想了想:“湖广西面?”

    “湖广西面……不是四川么?”

    “唔,是四川么?反正往那边走着再问吧。”

    ……

    余念瑶毫无戒心,并不担心徐小乐是个拐卖少女的人贩子。更不知道她到底有多闲,什么事都不需要处理就可以跟着瞎跑。身上还带着兵器,是柄佩剑,看上去还懂几招把式,起码解决个把蟊贼不成问题。

    两个年轻人就这么往西南闲逛去了。

    这一路上徐小乐见识了不少偏方,余念瑶吃了不少风味独特的小吃。

    诚如余念瑶说的,天下之大,并没有多少皇帝家的地方。或者说看起来都是皇帝家的地方,但是各地都有各地的实情。出城二十里,王法就成了个土菩萨,大家都拜,可都不信。

    这种情形之下,余念瑶的佩剑就很重要了。当然,她的剑术更强些。直到徐小乐祭出银弹神功,乾坤一掷,自然天地变色,再无敌手。虽然战果累累,徐小乐却觉得胜之不武。到底不是靠自己的医术获得旁人尊敬,缺乏成就感。

    两人倒是意外地很谈得来。大约是余念瑶的侠女性格与佟晚晴颇类,徐小乐好像认识了余念瑶多年,虽有男女之别,却没有任何隔阂。

    如此一路走到了福建。

    徐小乐头一回见到大海。

    余念瑶也是。

    徐小乐道:“我觉得我们好像没走对。”

    余念瑶看着碧海银沙,喃喃道:“这里可真漂亮。”

    徐小乐被海风吹得眼睛都睁不开,道:“这里容易受风邪,咱们快跑吧!”

    余念瑶不肯走,站着站着眼泪就下来了。

    徐小乐见状,连忙拉起余念瑶的手,按在脉上,道:“看看,我说什么来着!你这是肝肾招风了……咦,好像不是……”他疑惑道:“没有啊,你是在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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